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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人们的说法,他们挖出这些白骨后,其实并不害怕,真正让他们恐惧的是白骨眼睛的空洞中蓦地流出汩汩鲜血。

路易想象了一下,也觉得不寒而栗。

怪不得这些工人会抖如筛糠,那种场面想想都让人起白毛汗,更别说这些白骨个赛个的雪白。

这时候施工工地乱成一锅粥,路易才能自如地出入。他问了一圈,得到的答案都是白骨流血泪,他若有所思,却又不敢轻举妄动。上次竹林经历的白骨杀阵,可把他骇得不轻,既然知道这些白骨有诡异,他还贸然撞上去,怕不是失心疯。

恰好他今天没把猫先生带来学校,这些日子猫先生成日窝在家中睡大觉,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清醒的时间恐怕连三个小时都没有。路易担心,但是又无计可施。

他想了想,摸出手机,小心翼翼地靠近壕沟,拍了一张清晰的白骨照片,打算晚上回去拿给猫先生看。

很快就有相关部门派大部队来处理这件事,路易不敢多留,匆匆离开了主干道。

今天晚上他没有晚自习,自打他带的班级从四个变成三个,课业压力就轻松不少,至少一个星期只有三天需要守晚自习。他看着手机屏幕上那白森森的头骨,背后冷汗一层接一层地冒。

上完下午的两堂课,把作业都批改完,路易便提起公文包准备回家。

学校老师走之前签退就行,路易揉揉眉头,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头骨的照片。他不可控制地去想象雪白阴森的头骨唰地流下两行血泪,空洞洞的眼窝,森白的骨头上爬满殷红的血,又凄厉又诡异。

那日竹林里的手骨,也是如出一辙的森白。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些枯骨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还是确有其事。

他的办公桌在窗边,抬眼就能看见窗外一望无际的玫瑰花海。他正垂头发呆,忽然听见窗子外咚咚的玻璃敲击声,路易一惊,猛地抬起头,正好和一双灿金的兽瞳对上眼。

路易如蒙大赦,看见这只灰猫,他一下安定下来。

起身打开窗,路易把灰色大猫抱紧怀中,低声问:“猫先生,你怎么来这里了?”

陆吾喵喵叫了几声,声调低沉,像是在安抚他。路易一听见陆吾的声音,原本鼓噪的心跳声也平缓起来。陆吾白生生、毛绒绒的的爪子搭在路易的肩膀上,踮起后爪,轻柔地舔了舔路易的脸颊。

路易深呼吸几次,划开手机屏幕,把那张白骨照递到陆吾的眼前,说:“猫先生,你看这个骨头。”

这个时候是上课时间,办公室里除了路易没别的老师,他才敢直接将照片拿出来给陆吾看。

陆吾喵了一声,然后扭头仔细盯着那张照片端详。屏幕的冷光衬得陆吾脸颊上的白胡须与白眉毛根根分明,还不时抖了抖。

“看照片不行,我得去看真正的白骨。”陆吾扭头对路易说,紧接着,他又道,“不用担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他用柔软的肉垫拍了拍路易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不用怕。”

路易:“好。”他拎起公文包,定定神,抱着陆吾走下楼梯,再次回到主干道边。

走出教学楼时,路易才发现天色有些暗淡,天空中乌云隐隐压来,风雨欲来。陆吾暖和的身子紧靠在他的心口,让路易不那么恐惧,上次森白的骨爪铺天盖地而来,凶猛地袭击他,他差点脱力死在森森的骨爪海洋里。那次的遭遇,实在让他心有余悸,到现在还后怕不已。

不过陆吾的真身倒是威风凛凛,白毛黑纹,尾巴甩动间,九重幻影。不得不说,陆吾是他见过最俊美的老虎,就连皮毛都如缎子一般。

高一学生的教学楼和主干道相距不远,几步就走到了。主干道再往前走,就是最大的金桂,筑了个围栏将它保护起来。

因金桂下香味浓,风一吹,金色的桂花便纷纷扬扬落下,美不胜收,所以平时多有学生坐在围栏边上读书聊天。此时满校桂花飘香,陆吾粉红的鼻尖动了动,小声说:“怎么桂花味道这么浓?”

路易说:“现在满校的桂花都开了。”

这个时候,学校很安静,工地上忙碌的人群都消失了,蓝色的围栏重新封起,足有三米高,如密封的铁桶一般。宫人大约是都已经被安顿好,等着明天将白骨处理好后,重新动土施工。这倒正便宜了路易,三米高还拦不住他。

不过学校到处都有监控,他万一被发现,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陆吾似乎读懂了路易的踟蹰,说:“我隐去了我们的身形,你不用顾忌。”

既然陆吾都这么说了,路易也不再担心,他屏住呼吸,翻身一跃,轻轻松松跳过三米高的围栏,无声无息地落进施工工地上。

壕沟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陆吾从他怀里跳下来,不忘叮嘱他:“跟紧一点,不要离我太远。”

灰色的大猫在砂砾水泥堆里蹿来蹿去,路易紧跟其后。陆吾沿着壕沟一点点地看,路易之前只看见一个白骨脑袋,这次跟着路易把挖出来的骨头看完,身上又起了一层白毛汗。

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门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