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英文名White Fang),首次发表于1906年,为美国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所著,堪称作者另一部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 1903)的姊妹篇。如此说,是因为两部作品均阐释了“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不同之处是,《野性的呼唤》是以狗作为主人公,讲述一条家犬回归野性,重返自由的故事;而《白牙》则是以狼作为主人公,讲述一头野狼如何走进人类生活,最终变成一条舍身救主的忠义犬。两部小说均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已译成多种语言出版,跻身世界经典动物小说畅销书行列,深受读者欢迎。《白牙》的知名度虽不及《野性的呼唤》,但仍不失为一部阐释“环境决定论”的优秀作品,是美国早期自然主义的代表作。

《白牙》的主人公是一头名叫“白牙”的狼,确切说是一条混血狼狗,因它身上有四分之一的狗血统,故兼具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故事发生在冰封雪盖的北极荒原。白牙的父亲是一头纯种狼,母亲是一条混血狼狗。白牙出生后,其父为了喂养幼狼,在捕猎山猫时,不幸沦为对方的口中肉。同窝的其他幼狼也先后饿死,唯独白牙幸存下来。

白牙自幼在荒野四处游**,历尽挫折和磨难,逐渐认识了未知世界。它品尝过捕食小雷鸟的滋味,也体验过被黄鼠狼咬伤的惨痛。后来跟随母狼一起觅食,学习捕食本领,在与松鼠、灰噪鸦等各类禽兽的搏斗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懂得了狼的生存之道:不吃掉对方,就被对方吃掉。

一次偶然的机会,白牙遇到人类,生活方式从此改变。一个名叫灰海狸的印第安人将它带回印第安人营地。白牙受到人类威力的震慑,将人视为“神”。它与主人灰海狸达成一种默契:主人提供食物,它必须服从主人。虽然白牙遭受百般虐待,但它依然效忠主人,为他卖力拉雪橇。同时又因它具有四分之三的狼血统,而被狗群视为“异类”,经常遭到挑衅和攻击,因此变得性情孤僻,暴虐乖张,凶猛狡黠,对犬类充满仇恨。

后来,灰海狸为做皮毛生意,将白牙带至千里之外的育空堡。在彼处,它的搏斗力引起美男史密斯的注意。史密斯使用卑鄙手段,从灰海狸手中骗取白牙,靠殴打折磨,将它训练成一头凶猛无比的“斗狼”。史密斯让它和各种凶恶动物搏斗,从中赢取赌资,致使白牙仇恨所有动物乃至人类。有一回,在同一条斗牛犬的搏斗中,白牙险些丧命,幸被一位名叫威登·斯科特的白人男子所救,从此逐渐体验到人类的仁慈和友善,灵魂得到救赎,完成了从野狼到家犬的蜕变。再后来,白牙跟随新主威登来到南方,收心养性,因舍命救主,被主人一家称为“福狼”。在故事的结尾,白牙和主人家的母牧羊犬柯利“喜结良缘”,并产下一窝幼崽,从此过着安逸快乐的生活。

以上是故事的大概情节。需要说明的是,小说第一部(第一至第三章)的内容看似与主人公白牙并无关联,实则作者匠心独运,有意安排这样一个类似“楔子”的情节,作为故事的开端,为白牙的出生环境作了渲染和铺垫。这部分写得惊心动魄,险象环生:在冰天雪地的北极荒野,两个疲惫不堪的雪橇夫被一群饿狼围追堵截,于是人与狼展开了一场的殊死搏斗。雪橇狗被饿狼逐一诱杀,后来雪撬夫打光最后三颗子弹,一人被饿狼吃掉,另一人徒手与狼群搏斗,最终耗尽力气,就在奄奄一息之际,被人救出。读者看到此处,不免憎恨饿狼,同情人类的遭遇。然而作者的态度却是中立的,旨在向读者描述一个“弱肉强食”的自然环境。而主人公白牙就是在这样一个严酷的环境中出生并长大的。

这部小说已不单是一个纯粹的狼的故事,而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人类寓言。杰克·伦敦通过这部作品,不但表达了“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等理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处世哲学。

本书作者是一位来自美国社会底层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著作甚丰,除《野性的呼喊》和《白牙》外,另有中篇小说《热爱生命》、长篇小说《海狼》《铁蹄》《马丁·伊登》《大天亮》及短篇小说集《狼的儿子》等。他的作品题材新颖,情节紧凑,富有传奇色彩,而作者一生充满冒险的经历,在许多方面比他所写的作品更富于传奇性。

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原名约翰·詹尼,是个非婚子,后来其母嫁给一个名叫约翰·伦敦的农民,遂改名杰克·伦敦。他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饱受美国资本家的剥削,对资本主义制度深恶痛绝。后来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又因贫困被迫退学,加入阿拉斯加淘金者的行列。早年坎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他的思想较为复杂,受到马克思、达尔文、斯宾塞、尼采等多人影响,其作品中跳动着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成名后逐渐陷入空虚,后因过量服用吗啡身亡,享年四十岁。

本书的翻译始于今年四月初,终于八月中旬,其中第一章是去年九月完成的,这次翻译时又将原译文重新修订,因此整本书的翻译前后总共历时半年。虽然相较译者近年来其他几部译作,本书的翻译用时较短,但却是译者最煞费苦心的一部译作。半年来,几乎每日伏于案前,精读原文,先将其透彻理解,然后再字斟句酌,译成中文,并反复诵读,几易译稿,直至自觉达意通顺为止。坦率说,当初译者所以斗胆签下《白牙》的翻译协议,是因为曾译过马克·吐温的两部长篇小说和十八篇短篇小说,也译过狄更斯和霍桑的短篇小说各一篇,自以为理解与表达尚可,不料这本书的翻译,竟让我如此绞尽脑汁,苦不堪言。作者用词之丰,令人惊叹,比如形容狼叫的词就有howl, whimper, wail, whine, yelp, snarl, growl, bellow, outcry, grunt, croon, squawk,bicker等;形容“咬”的词又有 bite, strike, snap, scathe, rip, mangle, gnaw, nip, score on, plunge at,scoop in等,不消说那些形容“跑”的词,如scurry,bound,saunter, scamper, trot等,这些用词给翻译带来巨大困难。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深感自己汉语词汇贫乏不能达意,颇有一种“带着手铐脚镣跳舞”的感觉。文学翻译不同于文学写作,作者写作时若觉得某处难以表达,可以换一种说法“绕过去”。而对译者而言,原文就像是一道道沟壑和一个个险滩,你是绕不过去的,必须勇往直前,但又不能蛮干。因此译者必须具备熟练驾驭两种语言的能力:源语(即原文)的理解能力和目的语(即译文)的表达能力。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者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用汉语表达出来的中文译本。故事是否有趣,情节是否引人入胜,那是作者的事。而语言是否通顺流畅,表达是否地道,则是译者的事。作为本书的译者,我虽才疏学浅,却也竭尽全力。至于译文质量,由读者评判。

最后,我要感谢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编辑王怡女士,是她为我提供了翻译这本书的机会,认真校阅了全部译稿,并对译文某些地方提出可取的修改意见,使我受益匪浅。我还要感谢家人的大力支持,使我得以心无旁骛,专心译书。由于译者才疏学浅,对原文理解不够深刻,汉语表达水平有限,如有误译或不妥之处,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雍毅 2018年8月 于复旦大学文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