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弗兰克·丘吉尔先生又过来了。不过这次他是和维森顿太太一道来的。无论是对于她,还是海伯利,他好像是是真的喜欢上了。看来,他是一直在家里十分亲切地陪维森顿太太聊天的,在她平日要出来活动的时候,问到他喜欢去哪儿散步的时候,他立刻就选定要来海伯利走走。

“随便走,都是对的,但是倘若由当小辈的我来选择,那是什么时候都不会变的。那就是去海伯利,那儿空气清新,令人欣喜,而且还总是喜气洋洋的,去得再多也不会烦呀。”

不过这对维森顿太太来说,去海伯利就意味着失去哈特菲尔德她相信弗兰克也不会有别的想法的。于是他们就直接朝这边来了。爱玛根本没想到他们会来。维森顿先生想要听别人夸奖他的儿子漂亮,刚刚还来过,待了一小会儿,他根本完全不知道他们要来。因此,当爱玛看见这两个人挽着手臂一起朝她家走来时,惊喜万分。她很想再次见到他,特别想看见他跟维森顿太太在一起,她要根据他对继母的态度来决定自己应该对他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如果他在这个方面有什么纰漏的话,那即使别的方面再强那也不能弥补。不过,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她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他不仅用华美的言词与周到的礼仪在尽自己的义务,而且他对继母的态度也是再恰好不过,再让人欣喜的了。最最让人高兴的就是他表示希望能和继母真的交上朋友,希望能博得她的喜爱。况且爱玛要做出合理的判断有的是时间,这是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上午呢。他们三个在附近转了一两个小时——先是在哈特菲尔德灌木丛周围走了一圈,接着又在海伯利走了走。无论是什么他都觉得很好。如果他称赞哈特菲尔德的话让伍德雷斯先生听到了,那他准会非常开心。当他表示想对整个村镇有更深的了解,决定再往远处走走时,,而且时而发现这里不错,那里也挺有意思。他会如此兴味盎然倒让爱玛感觉有些意外。他对某些事物感兴趣,说明他心里怀有情意。他求她们带他去看父亲的旧居,他父亲曾经在那里住过很长时间,同时且也是他祖父的故居。接着他又想起曾经带过他的一个老太太至今仍然健在,于是为了找到她住的村舍,便从街的一头走到了另一头。虽然他兴致勃勃地看的某些东西,并做出了某些判断,仔细分析下并没有什么意思,但是总的来看这显示出此人对海伯利还是有感情的。这在让与他一起散步的人看来,很难说不是一个优点。

爱玛通过观察断定,说他以前存心不来是不对的。他也并没有什么装腔作势,奈特利先生那样说他肯定是有失公允的了。

他们停下来的第一个地方是科朗旅店。虽然房子并不起眼,但已经是同类旅店中最大的一家了。那里养着两匹驿马,哪是为了方便当地乡亲的使用。弗兰克那两位女伴没有想到那儿会有什么会引起他的兴趣的,而且会使他滞留不走,在经过时给他说起那个后来加盖的大屋子的来历。那原本是多年前为了要建个舞厅才盖的。当时本地人丁兴旺,跳舞成风,常常在这里举办舞会。那样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喽。如今,这地方的主要用途,就是充当本地绅士和准绅士们组织的一个惠斯特俱乐部的活动场所。弗兰克听到这些,立刻就来劲。这可原本是个舞厅呀,他觉得太有意思了。因此便不往前走了,在两扇开着的镶工颇为讲究的窗子前停住了脚步,朝里张望,估算着能容纳多少人,并为房子不再用来跳舞而感到惋惜。他并不觉得这个房间有什么不好,他们说的那些缺点他并不认可。房间够长,够宽敞,也够漂亮,能容纳下很多的人,而且还不显得拥挤呢。这个冬天,他们应该每隔两周就在这儿举行一次舞会。为什么伍德雷斯小姐没让这个房间再现往昔的精彩呢!在海伯利,她不是什么都能做到的吗?她们说,本地没有多少上等人家,附近一带的那些人恐怕也未必能够吸引来。他却不认为这样。他在周围见到这么多幢漂亮房子,难道里面真的就找不出人来参加舞会吗。这一点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甚至在给他介绍了详细情况以及一家家的具体家境情况后,他仍然认为贫富不齐的人同乐没有什么不好的,在翌日凌晨各人回到自己的住所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他兴奋地说着,真像是个对跳舞有瘾的小青年了。

爱玛非常惊讶地注意到,在他身上,维森顿家的习性大大地压过了丘吉尔家惯有的行事方式。他在生气勃勃、精力充沛、性格开朗与喜爱社交上面很像他的父亲,同时也丝毫没有恩斯古穆身上的傲慢与矜持。说到自负,他确实可以说是太少了一些。虽然对于身份悬殊他全不在乎,但这又显得心灵上有点不够高雅了。然而他又察觉不出那种被他低估的那种祸害和危险,这也无非是他天性活泼的流露罢了。

最后,她们好说歹说总算把他从科朗旅店的大门口拖开了。快到贝茨家所住的房子的时候,爱玛记起他昨天说过是要去拜访的,于是便问他是否去过。

“去了,哦,去了!”他回答说。

“我正打算提这件事呢。这次地拜访非常成功。三位女士我都见到了。我真的要感谢你事先的提醒。倘若毫无思想准备,就会让那位喋喋不休的大姨吓一跳,我怕是连小命都保不住了。结果呢,我不得不待很长一段时间。本来也许待上十分钟就再恰当不过了。我还跟父亲说过会比他早些回家的,可是我实在脱不了身,话头就是停不下来呀。父亲在别处找不到我,最终只好也上那儿去与我会合,那时我发现在她们家已经坐了快三刻钟了。那位好心的女士连一次给我脱身的机会都没有。”

“那菲尔法克斯小姐看上去怎么样?”

“不好,很不好呢。如果一位年轻小姐脸色成那样,那就说明她不够健康。不过,一般人可能不会接受这样的看法。维森顿太太,是不是这样?人家总以为年轻小姐决不会脸色不好的。虽然菲尔法克斯小姐天生脸色苍白,几乎是显得带点病态了。脸色苍白得让人觉得可怕。”

爱玛对此却不敢苟同,她极力为菲尔法克斯的肤色辩护起来。

“虽然她算不得是容光焕发,可是总体来说,也不能说是面带病容呀。况且她的皮肤那么柔和细腻,这使得她的脸韵味十足。”

弗兰克恭恭敬敬地听着,承认说他也听到有不少人这么说来着,可是他必须坦诚相告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脸色缺乏光彩,是一项无法弥补的缺陷。无论五官是不是周正,只要脸色一好就能遮去百般缺点。要是五官长得也十分秀丽,其效果便——幸好他无须一一描摹那效果究竟会是怎样的。

“好了,”爱玛说,“审美趣味这方面可是没什么可争论的。至少,除了脸色之外,你还是很欣赏她的。”

他摇了摇头,笑着说:“可我是还无法忘记她的脸色。”

“你在韦默思经常见到她吗?你们有相同的社交圈吗?”

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伏特老铺了,弗兰克急忙喊道:

“哈!这肯定是大家每天都来光顾的那家铺子了,我父亲总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他一星期里有六天要到海伯利来,每回都要伏特铺子买点东西。要是你们方便,那就让我们进去吧,也让我体会下主人的感觉——是真正的海伯利人。看来我必须在伏特老铺买点东西,这可是在使用我的自由权利了。我敢说他们那里有手套吧。”

“哦,有的,手套什么的都是有的。真没有想到你是这么热爱家乡。在海伯利你肯定会得到大家的欢心的。你人还未来,大家就已经对你非常感兴趣了,因为你是维森顿先生的公子。你只需在伏特老铺花掉半个几尼[ 旧时英国使用的一种金币,价值等于21个先令。],别人就会因为你行为妥当而喜欢上你了。”

他们走了进去。在看到一双双款式新颖,包装讲究的“男式毡”与“约克棕”被从货架上取下来、摊开在柜台上的时候,弗兰克说:

“真不好意思,伍德雷斯小姐,方才我大发思乡之情的时候,好像你有话要说,可千万别让我错过了这句话呀。请你一定相信,公众间再好的声誉也是弥补不了私人生活中所丧失的乐趣。”

“我只不过是想问问,你在韦默斯的嘶吼是不是跟菲尔法克斯小姐和她周围的人很熟。”

“哦,我明白了,你的问题提得可有点儿别扭呢。判断是否熟悉,那从来都是女士的专利。我想菲尔法克斯肯定已经提供了她的看法。我再说什么那就是多此一举了。”

“真是的,你的回答简直就跟她的一样。不管她说什么,都留下好多空白让人费解。她也未免过于保守,过于谨慎了,对旁人的事连半个字都不愿多说,因此我真的希望你能尽量多谈谈和她来往的情况呢。”

“我能吗,真的?那我可就照实说了,这最合我的心思了。在韦默斯我经常能遇见她。在伦敦时我就与堪贝尔一家相识,在韦默斯我们恰好又属于同一个社交圈子。堪贝尔上校和蔼可亲,堪贝尔太太待人友好,很是热心肠。他们俩我都是很尊敬。”

“我想,你是了解菲尔法克斯小姐的处境的吧。你知道她是想怎么安排自己的生活的吗?”

“是的, “我想我是知道的。”

“你可涉及到十分微妙的话题上去了,爱玛。”维森顿太太微笑着说,“别忘了有我在场呢。我想当你提到菲尔法克斯小姐的人生境遇时,弗兰克·丘吉尔先生恐怕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我看我还是走开一点吧。”

“我倒是真的忘记了,”爱玛说,“我对她呀,除了是我的朋友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之外,还真忘了她还有别的身份呢。”

弗兰克表现出对于爱玛这样的感情,好像是非常了解也是极其尊重的。手套买好,三人离开店铺后,弗兰克说:“就我们方才提到的那位小姐,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到过她弹琴?”

“有没有听到过?”爱玛重复了那个问题。“你好像忘了她压根儿就是海伯利人嘛。从我和她开始学琴时起,我就能听到她弹的琴。她弹得很好听呢。”

“你是这样认为的,对吗?我想知道真正懂音乐的人的意见。我知道她弹得不错,很有味道。但我自己可说是一窍不通。音乐嘛,我是很热爱的,但是却一点儿不会演奏,没有资格去评判别人弹得如何。常听到大家夸奖她水平很高。我还记起一件事,那足以说明人家认为她弹得的非常好。有一位男士,音乐修养很高,他爱上了另外一位女士,和她订了婚,眼看就要结婚了。可他只要请到方才提到的这位女士坐下来演奏,其他人是不可替代的。只要能听这位女士弹就绝不想听另一位弹。因此我寻思着,这位音乐很高的男士的评价也能证明她的弹琴水平了吧。”

“证明,那当然能!”爱玛说,她也来了兴致了。

“迪克森先生音乐水平很高,是吧?看来我们半小时之内从你这里得知的比半年里从菲尔法克斯小姐嘴里抠出来的信息还要多呢。”

“是的,我指的正是迪克森先生和堪贝尔小姐。”

“当然,这是很有可能的。老实说,要是我是堪贝尔小姐的话,会因为这个证明过于有说服力,而感到不高兴的。一个人竟然把音乐看得比爱情还重——把耳朵看得高过于眼睛——更重视美妙的音乐而不是未婚妻的感受,我想这是我无法原谅这样的事。不知道堪贝尔小姐对此有何反应?”

“可是你要知道那人是她很要好的朋友呀!”

“这又有什么作用呢!”爱玛说着,一边大笑起来。“我倒宁愿那是个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特别要好的朋友呢。如果是个陌生人。那么事情就不会再次发生了,可要是有位交情很深的朋友总在你身边,万事都比你好,那该有多倒霉哪。可怜的迪克森太太!唉,我真为她去爱尔兰定居而感到庆幸。”

“你说得很对。这话也许对堪贝尔小姐是不太恭敬,不过她事实上好像是根本没有什么反应。”

“我都不知道该怎样评论了。不过,不管她是脾气好,还是人有点傻,是否有义气,我想有一个人一定能感觉到了,那就是菲尔法克斯小姐自己。她肯定已经觉察出这其中的不妥与危险之处了。”

“这个嘛——我倒不——”

“哦,别以为我打算从你,或者是从其它人那里,听到关于菲尔法克斯小姐感情方面的事情。我猜,除了她自己,不会有任何知道的。不过,要是迪克森先生每次都请她弹奏的话,那人家爱怎么想就由不得她了。”

“他们三人之间像是非常默契的——”他脱口而出,但又立刻打住,接着补充道:“不过,他们相处得究竟如何——内里的实情又是怎么样,这就不是我能说清楚的了。我只能说,面表上看,一切显得都很融洽。但是你从小就认识菲尔法克斯小姐,必定能比我更加准确地判断她的性格以及她在遇到紧急事情的处事方法。”

“虽然我们从小相识。我们小时候、长大后都在一起,别人自然认为我们一定非常熟悉——而且她还常常回来看望亲友,我们关系就应该越来越要好。可事实并不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也许其中一小部分原因是因为我这人脾气比较刁,特别是见到她大姨、外婆和她们那帮子人一直如此宠她,夸她,我就看不顺眼。另外,她自己又是个闷葫芦!跟一个心思谨慎的人我是处不好关系的。”

“的确,这样的性格最最烦人了,”弗兰克说。“当然,对自己倒是有好处,可是永远也不会讨别人的欢心。什么都不说倒是很安全,可那对别人就没有吸引力了。谁会爱上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呢?”

“除非是不再沉默,那样,也许对别人的吸引力才会很大。不过,我只有在比平常更加需要一位朋友,或是想找一个推心置腹之交的时候,才会费尽心力去帮人家解除戒备,获得友情。看来,也许要在菲尔法克斯小姐和我之间建立起亲密友谊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了。我没有理由看不起她——哪怕是任何理由——但是她言语、态度上永远是那么的非常的小心翼翼,谈及什么人时都生怕表露出一点点明确的看法,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弗兰克完全同意她的看法。总之,他们一起散步这么久,想法又是这么的一致,爱玛觉得已经跟他很熟了,几乎都不敢相信这仅仅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他跟自己原来预想的不很相同,虽然从他的一些见解来看他还不是那么老于世故,也并非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的做派,因此他要比自己想象的要好些。他的观点比较温和——感情也更奔放一些。不过令她十分感动的是他对艾尔顿先生的房子以及那座教堂的态度。他想去看看,又仔细打量了一下,不过在女士对牧师住宅挑剔毛病的时侯,却没有随声应和。不,他对它是没有什么意见的,更不觉得有这么一所房子就显得很没面子。如果是和一位心爱的女子一起住的话,有这么一所房子的男人没什么值得好怜悯的。里面肯定有足够多的房间,而且可以过得舒舒服服。谁要是还不知足,那一定是脑瓜不好使了。

维森顿太太笑了起来,说他简直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自己是住惯了大宅子,从来不会想到房子大能有多少好处与方便,他并不清楚小房子带来的不便。可是爱玛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弗兰克是十分清楚自己在说什么的,而且从中表现出了一种想早点成家的倾向,他很可能出于某种很好的动机要打算结婚呢。他也许不了解,如果没有女管家专用的房间,如果备餐室条件很差的话,那会对一个家庭的安宁带来多么大的影响。但是毫无疑问,他一定深深地感到恩斯古穆无法使他幸福,说不准哪一天他爱上了谁,他会心甘情愿放弃大笔财产,好让自己早些成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