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做了一次。
每十年一回
我设法完成——
某种行走的神迹,我的皮肤
如纳粹灯罩般明亮,
我的右脚
是镇纸,
我的脸是没有五官的,精致的
犹太亚麻布。
撕掉纸巾
噢,我的仇敌。
我令人恐惧吗?——
鼻子、眼窝、全副牙齿?
这酸臭的呼吸
一日就会消失。
不久,不久后
被墓穴吞噬的肉身就会
与我相安无事。
我会成为微笑的女人。
我只有三十岁。
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次。
这是第三次。
怎样的垃圾
每十年就被消灭一回。
怎样成百万的纤维。
大嚼花生的人群
推推搡搡前来看
他们从头到脚替我松绑——
盛大的**秀。
先生们,女士们
这是我的双手
我的膝盖。
我或许只剩皮包骨,
然而,我仍是原来那个丝毫未变的女人。
这事儿头一回发生时我十岁。
是一场事故。
第二回,我想要
让它持续,压根儿不再回来。
我颤巍巍地闭合
如一枚贝壳。
他们不得不喊啊喊
从我身上捡走蠕虫,如黏稠的珍珠。
死亡
是一门艺术,和别的一切一样。
我做得超凡卓绝。
我做出了地狱的感觉。
我做出了真实的感觉。
我想你能说,我肩负使命。
在墓穴里干这个不算难。
干完保持原状不算难。
是那戏剧性的
光天化日下的回归——
回到同一地点,面对同样的脸,同样的禽兽
兴味盎然地吆喝:
“神迹!”
——是这个击溃了我。
瞧一眼我的伤疤
要收费,听一听我的心跳
要收费——
这真的管用。
若要同我说话,摸一摸我
或是取走我的一点血
一丝头发或一片衣物
更要收费,一笔巨款。
所以,所以,医生先生。
所以,敌人先生啊。
我是你的杰作,
我是你的珍宝,
融化成一声尖叫的
你的纯金宝贝。
我翻转,我燃烧。
别以为我轻视你了不起的关怀。
灰烬,灰烬——
你又戳又拨。
肉,骨头,那儿什么也没有——
一块肥皂蛋糕,
一枚结婚戒指,
一片黄金内胆。
上帝先生,路西法先生[1]
小心
小心。
从灰烬中
我披着红发升起
噬人如空气。
1962年10月23-29日
[1]原文中德语混合英语(Herr God, Herr Lucifer),“路西法”为撒旦的别称,堕落前是最明亮的天使,也是拉丁文中“金星”的别称,意为“携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