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做了一次。

每十年一回

我设法完成——

某种行走的神迹,我的皮肤

如纳粹灯罩般明亮,

我的右脚

是镇纸,

我的脸是没有五官的,精致的

犹太亚麻布。

撕掉纸巾

噢,我的仇敌。

我令人恐惧吗?——

鼻子、眼窝、全副牙齿?

这酸臭的呼吸

一日就会消失。

不久,不久后

被墓穴吞噬的肉身就会

与我相安无事。

我会成为微笑的女人。

我只有三十岁。

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次。

这是第三次。

怎样的垃圾

每十年就被消灭一回。

怎样成百万的纤维。

大嚼花生的人群

推推搡搡前来看

他们从头到脚替我松绑——

盛大的**秀。

先生们,女士们

这是我的双手

我的膝盖。

我或许只剩皮包骨,

然而,我仍是原来那个丝毫未变的女人。

这事儿头一回发生时我十岁。

是一场事故。

第二回,我想要

让它持续,压根儿不再回来。

我颤巍巍地闭合

如一枚贝壳。

他们不得不喊啊喊

从我身上捡走蠕虫,如黏稠的珍珠。

死亡

是一门艺术,和别的一切一样。

我做得超凡卓绝。

我做出了地狱的感觉。

我做出了真实的感觉。

我想你能说,我肩负使命。

在墓穴里干这个不算难。

干完保持原状不算难。

是那戏剧性的

光天化日下的回归——

回到同一地点,面对同样的脸,同样的禽兽

兴味盎然地吆喝:

“神迹!”

——是这个击溃了我。

瞧一眼我的伤疤

要收费,听一听我的心跳

要收费——

这真的管用。

若要同我说话,摸一摸我

或是取走我的一点血

一丝头发或一片衣物

更要收费,一笔巨款。

所以,所以,医生先生。

所以,敌人先生啊。

我是你的杰作,

我是你的珍宝,

融化成一声尖叫的

你的纯金宝贝。

我翻转,我燃烧。

别以为我轻视你了不起的关怀。

灰烬,灰烬——

你又戳又拨。

肉,骨头,那儿什么也没有——

一块肥皂蛋糕,

一枚结婚戒指,

一片黄金内胆。

上帝先生,路西法先生[1]

小心

小心。

从灰烬中

我披着红发升起

噬人如空气。

1962年10月23-29日

[1]原文中德语混合英语(Herr God, Herr Lucifer),“路西法”为撒旦的别称,堕落前是最明亮的天使,也是拉丁文中“金星”的别称,意为“携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