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下班时间一到,公司里很快就变得冷清。剩下的几个人也已经在收拾,一副马上离开的样子。只有我没动,但不会有谁注意到。我刚进这个公司一星期,跟谁都不熟。

从楼上望出去,窗外,喧嚣的大街,到处是匆忙的身影。初秋,在南方城市居然看不出痕迹。街道两边的树依然枝叶茂盛,好象要赶在严冬来之前,把最后那点苍翠竭尽全力地释放出来。

那一天,是中秋,一个举家团圆的节日。我看见路上那些匆忙而过的身影,上面都覆盖了一层叫喜悦的味道。而我,是体味不到的。当初选择一个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已经预料到这个局面。可毕竟是第一次感受到,有些不习惯。拿起电话,给远方的父母问候了一声。口气轻松而快乐,这样他们就不会担心。

等办公室里空****了,我才慢腾腾起身,晃悠着出去。通常这个时候,是可以放弃淑女形象,放弃什么收腹挺胸走猫步的。10楼,我也不坐电梯,走楼梯道。可以减肥,还可以趁没人时跳楼梯台阶。我甚至想过,我就从楼梯扶手那里往下滑,象小时侯一样。我那时多喜欢这个游戏,一边滑,一边大笑,爸妈在旁边看着都紧张,可我一点不怕,还固执地不要他们扶。

当然只是想了想,这个计划太冒险,万一被人看到,肯定会无地自容。所以,我最多也就是不好好走路,蹦蹦跳跳,两级并一级地跳。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已经到二楼了,我打算试试跳三级台阶有没有问题,突然出现一个身影。啊,还有人!这下糗大了。我愣住了。脚下一阵刺痛,我总算回过神来,原来我已经以一个五体投地的姿势扑到在地。

那个人居然不走远点,还马上跑过来,搀扶我。我极度不好意思地用手捂起脸。他急切地说:“疼不疼?疼不疼?”

我又羞又疼,眼泪透过指缝流出来。那个人一个劲在道歉。

我终于忍不住,放开双手,一边哭一边大声回答:“你自己摔摔看疼不疼?你干吗不走电梯非要下楼梯?别人早都下班了你干吗还磨磨蹭蹭到现在?你干吗早不走晚不走偏要现在走?……”

他大概被我连珠炮似的轰炸吓呆了,喃喃道:“我,我,……”

我突然大笑起来,脸上还泪痕遍布。他太好笑了,他的脸上有两道墨水印,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那么醒目和滑稽。

他手忙脚乱拿纸巾擦干净。可能为了掩饰他的尴尬,他嘀咕着:“又哭又笑,小狗撒尿。”

我凶悍地说:“都是你害的!”

为了表示歉意,他要请我吃饭。反正我身边的朋友都佳人有约,我也孤苦伶仃的,就答应了。而且,擦掉墨水印,他看上去非常帅,一定会让我有好胃口和好心情的。

二

一顿饭以后,我和他成了铁哥们。他叫叶风,从遥远的北方往南移,因为这个城市的阳光和蓝天,他就留下了。我对他这个果断的决定很欣赏,可他说到“流浪”这词时我就嗤之以鼻。浪子流行,就谁都可以称流浪,多么矫情啊!我可能嘲笑的样子比较招摇,他好象很生气,瞪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灿烂地笑起来:“有意思!你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

他感叹着:“现在可爱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我知道,这是他和我迅速熟悉的原因。可是,我不承认,把他看成哥们,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帅气。我只告诉他:“嘿,要不是我是电脑盲,要不是你在信息部,我才懒得理你呢。”

同室的好友小怡很八卦地打听叶风到底有多帅,我丢下一句:“很帅,象蟋蟀一样蟀。” 小怡不死心,继续问:“他几岁?他有女朋友吗?”

我突然很烦小怡,不理她,周末的大清早一个人跑到大街上晃**。

我一边踢着石块一边郁闷。这个叶风,为什么那么奇怪?下班的时候,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喝茶,或者去网吧里打反恐。从前我一直瞧不起这些游戏,觉得都是无聊和有暴力倾向的人才来浪费时间。可叶风喜欢。我跟着他,坐在那些嘈杂的电脑前,我手忙脚乱,常常才探出一个脑袋,就被枪击中身亡。一点意思都没有,回头看叶风,他正玩得专心,英俊的面孔因为激动而有点泛红。他眼皮都不抬,只是柔声说:“乖,跟在我后面,我保护你!”

我有些失神,但随即就沮丧,这不过是游戏中而已。所以,我偏偏跟他对着,他当警察,我就作歹徒。当我“死掉”二十次后终于击毙一个人,我忍不住欢呼,而叶风在另一边咬牙切齿叫:“居然中了你的枪!失败啊!”

然后我们就去吃夜宵。我们可以吃上两三个小时。两个人絮絮叨叨地聊天。夏天的晚上很凉爽,风总是舒服而轻柔地拂过。这样有情调的时候,适合两个人牵着手看星星。

可叶风为什么那么奇怪?可以用温和的眼光看我,可以放柔声音跟我说话,可以没奈何地纵容我,可以把往事一点一滴地告诉我,可以对我好得不得了的好,可是,却要严肃地对他那些开玩笑的朋友说:“别胡扯!我们是铁哥们。”还要偏过头来找我的印证:“对吧?”

我嘻嘻哈哈做出没心没肺的样子猛点头。

三

从来,我都是这样,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所以,连我也习惯了自己快乐无忧的表情。突然我就发现,像我这样,是连不快乐也不可以的,因为,所有人都习惯了。可我第一次感觉到,藏在坚强的外壳下,我心底多么忧伤。

我开始热中于翻杂志上的测试来玩,爱情、喜欢指数、未来发展,任何一个分数都指向我跟叶风没有乐观的前景。有人从网上发了个姓名配对的游戏给我,我也极度无聊地把我和叶风的名字输进去。跳出来一句话击倒了我:“根本没缘分,完全是牵强地在一起。”

我还找到一个心理分析,上面说,如果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完全坦诚,什么都倾诉的话,多半是把女孩当成红颜知己。我想,叶风喜欢的肯定是那种成熟优雅的美丽女子。因为某次他曾经提到过,他的梦中情人是张曼玉。

晚上我就照镜子,我伤感地对着镜子里的我骂:“你怎么一点不好看?怎么那么平常?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高,嘴巴不够小,连额头和下巴都长得没什么创意。”

小怡在我旁边左三圈右三圈转,看我半天,终于开口:“你真的喜欢叶风了?”

我没否认。

她又问:“从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一开始我真的只是当他是好哥们的。也许,是从那次,我们去动物园的路上,他一直走在我左边。或者,是那次放风筝,他跟着我又跳又笑吧。反正,我真的说不清楚。

小怡还在问:“你有多喜欢?”我想了想,然后说:“喜欢到爱吧!我可以为他死。”小怡翻了记大大的白眼,作晕倒状:“那你就去追他啊!”我无限忧伤无限凄凉地说:“我也想啊!可叶风喜欢的是成熟迷人的美女,哪会是我这种平平凡凡大大咧咧的人?我和他做好朋友,天天可以看见他,就已经满足了。”

小怡惊呼:“天那!可怜的宝贝,你走火入魔了!”

是的,我知道。

四

我每天和叶风无拘无束地聊天,无忧无虑地开玩笑,日子照样流逝,我只是变得有点霸道。有时叶风会皱皱眉头说:“你怎么越来越不可爱了。”我没好气地回答:“可爱有什么好?可怜而没人爱嘛。”

我咬咬牙。我打算把我的秘密表白给叶风。我打了很久腹稿,鼓足勇气站到叶风背后。就象小怡说的,哪怕被拒绝,也比一直遗憾好。刚要开口,他突然转过身来。我们都吓一跳。叶风说你怎么象鬼魅一样出现?我大叫你怎么转身一点预兆都没有?

叶风有点鬼鬼祟祟地拉着我往外跑。他突然有点羞涩。最后还是甜蜜地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子了。”肯定不会是我。我们从来没有那份默契。

叶风喜欢的女孩叫雅子,温顺的长发,窈窕的身材,而且五官精致出奇。我看得有点呆了。叶风向雅子介绍说我是他的好朋友,妹妹一样。他好象很局促,我第一次看到他那种神情。我把黯然藏着,我无邪地对着他们笑。上班有空时,我就绞尽脑汁发EMAIL帮叶风出主意,等雅子过生日了,该送什么礼物。

一个冬天过去时,叶风终于追到了雅子。我笑嘻嘻地与他用我们习惯的击掌表示胜利。夜里,躺在寂静的黑暗中,才有颗颗泪珠从眼角滑落。叶风迎来了他的春天,而我注定要一直留在冬季。

五

春节假过后,公司一直在加班。那一天,是周末,难得地按时下班了。我象往常一样,远远跟在叶风后面。我很清楚他的路线。他肯定先兴冲冲地到花店买一枝玫瑰,然后再到文化宫前的花园广场等雅子。每一个下午,无论多晚下班,我都远远看着他和雅子手牵手亲昵地离去,才慢慢晃悠回到自己的屋子。

那一天,真的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叶风买的玫瑰花总是挑了又挑最美的那枝。我看见他一边走一边还闻着手里的玫瑰花。

人生总是在瞬间就会遭遇很多乐极生悲。叶风可能全心沉浸在即将的约会中,竟没有看见前面亮起的刺眼的红灯。“叽——”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划破城市的上空。一刹那,我的眼前似乎都是绯红的碎片。我离那么远,隔着一条街道,可我还是清楚地知道,那个倒下的人,是叶风。

当我披散着头发冲到出事地点,看见地上躺着他。车已经不知去向,而他一脸一身的血,那双好看的眼睛紧紧闭着。我沙哑着嗓子,疯一样对着出租车招手,终于有一辆不怕什么晦气,停了下来。那枝鲜艳的含苞欲放的玫瑰,一直紧紧地握在他手里。

医生说,再晚到十分钟就有生命危险了。我木木地坐着,全身冷得直打颤。我把叶风的手机关了,我想如果雅子知道她会伤心的,我甚至没考虑过这样做对不对。

我要求医生,如果输血,不要血库里的,就输我的,一定。叶风和我,都是B血型。如果不能爱他,那么,让他的身体里流淌着一点点我的血,也好。

我躺在叶风旁边的病**,离他那么近。当我的血顺着细细的塑料管,流进他的体内,突然间,我觉得我的心上开了一朵奇异的花。叶风,叶风!我轻轻念着他的名字。我的眼睛又湿了。我终于知道,有一种痛,也叫幸福。

六

手术后的叶风一直昏迷不醒。我寸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几乎没合一下眼。桌子上怒放着大捧的百合,那是我委托小怡去花店帮我订的。我终于可以把我想送他的花开在他的世界了。

小怡给我送饭,看着我憔悴的脸使劲骂我:“傻瓜!你就算照顾他也不能不心疼自己啊!”她凶巴巴嚷到:“你再不吃饭我就跟你绝交了!”我挑着一颗颗米饭,却食不知味。

夜里,有月光照进来,轻飘飘洒在病房里。我忍不住悄悄吻了叶风的额头一下。我握着他的手,喃喃自语:“叶风,下辈子我一定做个美女,一定要让你爱上我!”

昏迷了两天两夜,叶风终于渡过危险期。我依依不舍看了又看暂时还没苏醒的叶风,然后离开了医院。我把雅子的电话交给医生,医生惊异地瞪着我,他记得,当时,我在手术前签字,签的就是未婚妻。我求医生千万不要说什么。幸福的人不会太注意这些细节的,何况,叶风一直是个很粗心很善良的男孩。那位老医生拍拍脑袋,叹了口气。

小怡说我真傻,为什么不让叶风看见我,感动一下呢?我却了解,感动不是爱,与其这样,不如让他轻轻松松,不要有这份我不喜欢的压力。

七

叶风终于要结婚了。他抓住我,喋喋不休地渲染他的喜悦。他说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送他到医院还用未婚妻的身份签字救了他,他告诉我病中雅子怎么怎么没日没夜照料他,他醒过来看见忙前忙后的雅子又是怎么怎么的感动。末了,他一脸甜蜜:“你说,我是不是该快快娶她回家?这样体贴的女孩,肯定会是好妻子。”

这个我相信。每天我悄悄站在病房外看他的时候,总是看见雅子很体贴地围着他转,他们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词叫“相濡以沫”。

叶风突然像想起来似的质问我:“为什么你都没有去探望过我呢?”我很正经地说:“我才不想当电灯泡呢。”他哈哈傻笑。

我看着他,因为陶醉和激动,他脸色很红润,就好象在打反恐时快乐而满足的样子。摔倒,遇见他,当他小尾巴,病房,躺在他旁边,看血流过去……好象电影回放一样,这些镜头一一掠过。我一下子就笑起来。这个我默默喜欢的男人,他的血管里流过我的血,他的这份红润有一部分是我的呢。他真是个幸福的傻瓜,不知道我在笑什么,还不停大声追问我:“快说!快说!过几天我结婚了你送什么?”

我还在笑,装出一副卖力思考的样子。心里面却有什么凉凉地划了过去。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