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走后,巫景宜坐到吧台前,点了一杯玛格利特。她抽出一枝香烟,邱伟华按了打火机替她点上。
“Allen,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怎么办?”她调侃道。他一星期有三个晚上来打工,每次看到他,巫景宜总是忍不住要逗弄他一下。她是猫一样的女子,喜欢撩拨男人来满足自己。
邱伟华拿起玛格利特酒杯,将杯口倒扣在盐架中做了一道雪白的霜边。对于她半真半假的挑逗,他不动声色回应:“第三产业的职业道德。”
巫景宜稍微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何谓第三产业。她咯咯笑了起来,甩了甩亮丽的桃红色头发,姿态媚人地吐着烟圈。
冯曼曼应酬完几个熟客,走到景宜身边坐下,微微笑了笑说:“抽烟太多对身体不好。”她戒了烟,有了教训别人的资格。
巫景宜斜睨着冯曼曼,在烟灰缸里按灭只抽了一半的烟。“拒绝二手烟哦,难道是有了baby?”她慵懒地靠着吧台,笑颜如花。
冯曼曼在认识巫景宜之前先喜欢上了她的文字。她写很多个专栏,不同的风格,有犀利,有调侃,还有温暖。冯曼曼在明亮的地铁车厢里读她的文字,在等待电脑开机的那一分钟里回味某一句让人印象深刻的话,接下来开始一天的忙碌。
她以前是这样生活的,现在她差不多每个晚上都能见到巫景宜在自己的酒吧出没。冯曼曼逐渐相信她说的没错——文字,是最有欺骗性的东西。
“我们说好目前做DINK族,他并不热衷要个孩子,当然以后很难讲。”冯曼曼说道,平平淡淡的语气。这个城市的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八面玲珑,说话滴水不漏。话题关乎她们自身时,你很难得到确切的讯息。前一句看似肯定,后一句往往变成了半否定,让你猜不透。
邱伟华将玛格利特放在巫景宜面前,她用手指轻触杯口挂着的螺旋状柠檬皮,似是自言自语:“据说,这是调酒师为了纪念自己死去的恋人玛格利特而完成的作品。”她看了看冯曼曼,端起酒杯浅尝一口,Tequila的口感强烈而刺激。
由于调和了君度橙味甜酒和青柠檬汁,玛格利特的口味酸甜适中,是她很喜欢的一款鸡尾酒。
“北回归线以北,也有特别的含义吧?”放下酒杯,巫景宜微微含笑。
冯曼曼画得又长又细的眉毛向上挑了挑,颇有几分欲说还休的味道。人的心思最难捉摸,无论是给酒吧还是鸡尾酒命名,她并没有想到沈建,但某些话语已是刻骨铭心。据说声波能绕过障碍物前行,而光线却不能够。记忆仿佛也是这样,当影像渐渐模糊,声音却隔着时空不曾老去。
“应景之作,没有含义。”冯曼曼温言软语,否定。站起身,她拿着马丁尼走向角落里的熟客。
被冷落的巫景宜嘟了嘟嘴,和邱伟华小声讨论起冯曼曼是不是心虚。
正在擦酒杯的邱伟华朝巫景宜飞了一个眼风,她回过头发现高大英俊的康凯向吧台方向走过来。康凯是她的朋友,关系密切的异性朋友。
“Hi,Ken,好久不见。”她半转过身,以最完美的侧面四十五度对着康凯。邱伟华和冯曼曼常取笑她对康凯有企图,否则为何每次看到他都要摆美美的POSE。巫景宜一味猛笑,从不反驳。
他们都了解她的风格,知道她只爱陌生人。
在她和康凯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她和他**。现在,他们仅止于朋友。
巫景宜把自己的人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家里人叫她“小景”,老师同学叫她的大名;第二阶段,她在一家出版社工作,所有比她先进单位的人都叫她“小巫”;现阶段,别人叫她“Vicky”。
第一阶段,她是令父母骄傲师长满意同学羡慕的三好学生;第二阶段,她是勤奋能干一心求上进的好员工;现阶段,她一个人租房住,写很多专栏,周旋于形形色色男人之间。
她对冯曼曼说:“任何人都有纯真年代,只是时间长短不同。”
巫景宜的纯真年代过去了,在某个心碎的时刻之后。她记得那天很热,她走在街上,没有撑伞。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她的皮肤,她迷迷糊糊想起忘了涂防晒霜。
她站在梧桐树投下的一点点树荫中,口干舌燥,感觉全身的水分都随着暑热蒸发殆尽。她的肉体绵软无力,神志却可怕地清醒着,仿佛是灵魂出窍般看着一个叫巫景宜的失恋女人脚步虚浮地乱穿马路,被交通警尖利的哨音吓呆在路中央,然后泪流满面。
她想不到自己身上还有水分能变成眼泪流下。
那个夏日午后,她蹲在马路中间哭得肝肠寸断,四面八方的车子一瞬间都停下,好像时光静止在这一秒,但喇叭声震天响。穿着白色警服的交通警向她走过来,把她带到路边。
她忘了怎么离开那个丢脸的地方,走的时候手机里留下了小警察的电话号码。
一个星期后的周末晚上,巫景宜在市区某一家酒吧无聊地打发时间。白天出版社单调的工作让她无趣,觉得生命在冗长的会议和审不完的稿子中慢慢走向死亡,她恐惧地想象着今后三十年将在同样的乏味中生活。
她失去了爱人,再不能失去**。
巫景宜看到电话簿里陌生的男性名字,想了半天记起他像个王子一样走向失态的自己那一幕,于是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小警察叫做吴天明,许是手机来电显示的号码他不认识,第一次直接按了挂断。巫景宜愣了愣,反而挑起了兴趣。
她锲而不舍持续拨打他的手机,直到对方接通。
“喂,你是谁啊?”吴天明口气很冲。想当然被手机铃声骚扰了十分钟最后仍不得不接起电话,只要是正常人没一个会高兴的。
“你不记得我啦?”她故意用甜腻腻的口吻说话,乐队在秀很炫的音乐,背景噪杂。
吴天明事后告诉巫景宜,他当时以为碰到了神经病。在他不耐烦准备挂电话之前,她总算放弃了戏弄心态,闷闷地说:“那天,你走到马路中间把我拉到安全地带。”
他沉默了几十秒,大概在尽力回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终于想起了她,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
这声“哦”过后半小时,吴天明坐到了巫景宜身旁。他请她喝了一杯酒,Chocolate Kiss。
巫景宜第一次和陌生人**,经过那一晚,她不再是处女。
吴天明对此颇感意外,在他们上床前他以为她是个很随便的女人。毕竟从他们开始谈话到决定去他家过夜,总共只花了一杯酒的时间。
她在路边的自动贩售机买安全套,扔进去硬币从下面的取货口拿出商品。她看了看,洋洋得意跑过来勾住他的手臂,兴奋地说外包装上写着是香蕉口味。
“你,要不要试试看?”她的表情,意思是真正的“尝”。
吴天明险些没有形象地跌倒,还差点做出了有违他交警身份的事——闯红灯。等到他们安全抵达家门口,在他掏钥匙的时候巫景宜环住他的颈项,嘴唇贴了上来。
她的嘴里,残留着金酒的辛辣与甜酒的橙味。
彼此撕咬着嘴唇,仿佛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掠夺战。他一脚踢倒了邻居放在门口的铁皮垃圾桶,“哐当”巨响让一楼到六楼的楼道感应灯全部亮起。
欲望,刹时坦呈。
她笑了笑,桃红色的发丝散乱,被汗水沾湿的几缕粘在脸上,衬着瓷白的脸。橘黄色的灯静静照了一会儿,毫无预兆得一下子灭了。
黑暗重又席卷,铺天盖地。
他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很急促。拉着巫景宜的手将她抱到怀里,他在无尽的夜色中凶狠地吻她。
她在他进入时喊痛,吴天明吓了一跳,连忙开台灯。他看到了血迹,就像古人用来形容的两个字——落红。
这下,他在酒吧喝得那一瓶啤酒完全醒了。
巫景宜不自在地笑着,自嘲似的说:“原来小说里形容很痛真就这么回事。”
吴天明发现他根本不了解这个躺在自己**的女子,但他确定自己想要她。他重新爬上她的身体,问她:“我可不可以抛开责任、良心这些词汇?”
巫景宜微微眯起眼,瞧着他家的天花板。她把食指放进口中,很挑逗的吮吸。吴天明顿时觉得自己要疯了,这个明明很妖的女人,怎么会是处女?
故事开头与众不同,跳过Part A、B,直接到了C。吴天明虽然要求不承担责任,但他基本上还算一个有良知的男性公民。于是深思熟虑过了几天,他主动打电话约她吃饭。
在大热天里吃火锅,空调出风口对着猛吹,从上至下都酣畅淋漓。巫景宜点了一份鸡心,服务员上菜的时候,他正说到处理过的交通事故现场。
“真的很惨。我过去一看,那颗心露在外面,还在跳。”
巫景宜神色自若,倒是端着那盘鸡心的服务员手抖了抖,无限同情看了看她。
她不知怎么就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个相声,千万别和医生同桌吃饭,说不定就指着一盘炒猪肝对你说这只猪生前有肝硬化毛病。
现在要再补充一条,也别给交通警察点鸡心。
在他们将要熟悉之前,巫景宜和吴天明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并不是每一次吃饭他都会详细描述事故现场来恶心旁边的食客,而是她无法忍受自己对那些血腥的场面无动于衷。
听了太多,渐渐成为习惯,就像被磨灭了**的生活。
离开吴天明的同一天,巫景宜辞职,成为无业游民。她背着行囊去了一趟西藏,然后变成了今天的白乌鸦。
康凯走到吧台前,冲着巫景宜勾起嘴角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诱人,微微眯起的眼睛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魅惑,同时交织冷漠与火热的矛盾眼神。
冯曼曼原先并不相信巫景宜夸张的形容,说什么看到康凯的第一眼就彻底被他的眼神杀伤,连着两天眼前出现如飞蚊症般的幻像。等到景宜带着康凯来酒吧玩,这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对曼曼笑了一笑,她当即被一口酒呛了。
很IN的眼神,二十一世纪流行的帅哥要带点颓废,带点漫不经心,带点半真半假,带点挥挥手我不要一片云彩的酷,在康凯身上都能找到。
何况他还长了一张的确称得上好看的脸。
“最近好吗?”他要了一瓶嘉士伯,抬起手亲昵地撩起她的头发。“一直是这个颜色,你就不会厌烦?”
“你不喜欢?”她嘻嘻笑着,手指卷起桃红色的发丝。鲜艳的红缠绕着洁白细长的指头,康凯半垂落眼帘,低声嘟哝了一句俚语。他是ABC,常常会蹦出一两句让别人摸不着头脑的英语。起先还有人好学不倦想跟着他练好口语,结果发现等同于Fuck,Shit之类含义居多,久而久之也就当耳旁风一样听过不留痕。
习惯,真是很可怕的东西。这位ABC在来到中国系统学习汉语三个月之后,发表了相当有水准的感慨。
桃红发色是巫景宜的习惯。第一次她原想染成金铜色,但长相打扮颇有日本视觉系乐队风格的美发师扣着她的下巴,对着镜子转了三个方向后,建议她先把头发漂成白色,然后再染鲜艳亮丽的桃红。
“很伤发质的。”她那会儿刚进出版社工作,看色彩样本上的颜色“跳”的张扬跋扈,心想若真的顶了这样一头长发去上班,没准会把社里的老编辑们都吓出心脏病来。
“空气污染还会让我翘辫子呢。”美发师不屑地批评她思想落伍,“你的气质最适合就是这个颜色,相信我没错的。”
他们争论了三十分钟,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被这个不知道有没有高中文凭的小男生说服,染了一头回头率百分之百的桃红色走出了美发店。
出乎她意料之外,大家的反应像是见惯不怪。第一天还有兴趣对她评头论足一番,第二天连看都不看一眼。
她想不通,原来自己才是整个出版社最落伍的人。就连负责清洁工作的阿姨都对她说:“小巫,这个颜色很衬你的肤色。”
果然如此,她的皮肤是黄种人少见的白皙,桃红的发色让显得单薄的白透出了一点红。
后来有个男人爱上了这抹红艳,而她爱上了他,于是偏爱逐渐变成了习惯。
有些习惯让人厌倦,有些习惯却让人眷恋。习惯本身没有任何对错,关键是留给你这些习惯的人,是不是你深深爱过。
康凯看到她的酒杯空了,想替她再点一杯酒。巫景宜摆了摆手,从皮包里摸出钱夹,“我要回去了,明天要交稿。”
“我送你。”他按住她的钱夹,“It’s on me.”
她仰起脸,笑得纯真无邪,“那我就不客气了。反正你赚的钱比我多。”
吧台后的邱伟华一脸受不了的表情,“强盗逻辑。”接过康凯的信用卡,替他们结了帐。每次只要在酒吧遇到,康凯都会替巫景宜买单,他曾私下里和冯曼曼笑言康凯是不是以Vicky的提款机自居?
白乌鸦的名言:最好的男人,就象街头的提款机,在你需要的时候解决燃眉之急;你不需要的时候,也不会像银行那样隔三差五通知你信用卡透支了。
康凯开一辆红色的帕萨特代步。他在洛杉矶开福特,来中国开起了帕萨特。他曾经抱怨过两地汽车的售价,尤其是上个汽车牌照居然搞得像是开拍卖会。当时巫景宜躺在他的腿上吃葡萄,电视里正在播报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上扬的新闻,她开玩笑说至少汽油涨价大家都一样。
上一次见到康凯大概是两个月以前的事情。那晚有个女孩子在23.5°N过生日,她的朋友起哄要她和酒吧里最帅的男人接吻。
“那个女孩,有没有后续发展?”坐进车里,巫景宜随口问起。
“You mean which one?”他皱着眉头,茫然不解她口中的“女孩”所指何人。
她咯咯笑着捶了他一拳,“就是在酒吧和你接吻的那个。”
康凯迷惘神色不减,探过身替她扣安全带。“我吻过好几个女人,不清楚你问哪一个。”
吻过好几个吗?他拉着安全带的手碰到了巫景宜的胸部,她懒洋洋地转过头看着他。“你从来没有在酒吧吻过我。”
嘴角勾起,他的眼神带着点挑衅。“你想试试?”自己被她甩掉的理由听上去极为荒谬,她说:“对不起,我讨厌和别人变得熟悉。”
他清楚记得那一晚,她站在阳台上,一手拿烟一手拿着啤酒。清冷的月光洒在她桃红色的头发上,他忽然痛恨起那抹鲜艳如血。
她爱过一个人,那个男人爱她的红发胜过她。
巫景宜笑了起来,从皮包里翻出烟盒,示意康凯放下车窗。她点上烟,汽车行驶在过了零时的夜色中,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抽烟的同时开窗,那是康凯的习惯。
令人觉得讽刺的是,他们在一起时没说过爱,她却留下了他的习惯。
康凯将车开上了高架桥。午夜过后的城市大部分已在安睡中,高峰时段拥堵的高架让出舞台给夜归的车辆开足马力尽情驰骋。
高架上的路灯一盏盏过去,被留在了身后。车速很快,连带着风势也大了起来。巫景宜手指轻弹,烟头飞出窗外,康凯关上了窗。
“如果我们现在死了,明天的报纸会怎么写?”她抬起手,抚上他英俊的侧面。有一次他们在看完《失乐园》之后**,她也这样问过他。
康凯半转过头看了看她,坦率地回答:“Vicky,我不想和你一起死。”她笑了笑,记起上一次他的答复——再没有比这更浪漫的死法了。
巫景宜一直没有告诉康凯,那一次她并不是随便说说,她是真的想和他同生共死。这个刹那划过脑海如火花一闪即灭的念头,让她在之后的两天里辗转反侧。
她相信康凯对自己的感觉并非爱情,所以在自己陷落更深前,她必须和他做个彻底了断。巫景宜不认为单纯的性会变成爱,但事实证明,她爱上了康凯。
康凯和她相识在Yahoo的聊天室,相谈甚欢。他在硅谷做软件开发,是IT精英。时差对巫景宜并无影响,她的生活晨昏颠倒着过,和他同步。
聊了一个月,康凯突然对她说:“我决定来学中文,来看看你。”
她知道这个男人是ABC,会说两句发音不标准的中文但看不懂汉字,为此她还尽情嘲笑过他怎么好意思自称炎黄子孙。没想到他当了真,辞去工作准备专程到中国学习汉语。
“我讨厌加利福尼亚,这是第二个理由。”他发送了一个呕吐的表情符号,以示厌恶。“你知道加利福尼亚的离婚率是多少?”
巫景宜拿着烟抽了一口,干脆利落回答“我不知道”。他特意提问,想必是个高的离谱的数字。她本想猜100%,可转念一想这个比率会让所有的人绝望至死,也即是说没有一对夫妻能白头到老,这就不能算离谱,简直是奇迹这个词汇的“魔鬼词典”式解释了。
75%,康凯输入了键盘上这两个数字加符号的组合,通过太平洋底的光缆传输到巫景宜的笔记本屏幕上。她回了一句唐老鸭的口头禅:“Ah-O。”
加州75%的离婚率折磨着康凯,他害怕自己对婚姻的信心被一点一滴腐蚀,终至于灰飞烟灭。在大洋彼岸的城市逗留一年后,他觉得自己不适合同固定的女人共同生活。
车子停在巫景宜家楼下,她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康凯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拽到面前。他的嘴唇狠狠碾过她,仿若豹子撕碎猎物般凶狠。
他爱过巫景宜,分手之后才知道有多爱,她拒绝的结果是将他踢下深渊。康凯习惯了和陌生人**,他没办法忍受和一个女人经历从陌生到熟悉的漫长过程,他保留了她的习惯。
黑暗的车厢内,彼此的气息在唇舌纠缠中融合在一起。
当爱情像蝴蝶拍着翅膀飞过了沧海,他们紧紧相拥。
因为不爱,也就不会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