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 猫

我起码打过二十个耳洞

在我出生的那个临海小镇

两块钱一个

在上海的百货二楼

二十块钱一个

打下去的痛感差不多

也许你可以想象

那是怎样一枚千疮百孔的耳朵

类似诗人的心脏

或者老烟枪的肺

但我的耳朵完好无损

谁能告诉我

那些消失的耳洞

去了哪里

1

我随身戴着一枚硬币,在每一个我无法做出决定的时刻掏出来。

他们说,抛硬币并不会真的替你做决定,而是在硬币抛出去的时候你就已经知道答案了。

我不是。

我这个人特别信命。既然硬币已经抛出去了,那么就要听硬币的。

所以我一个人还是买了M记的两个冰淇淋,连硬币都抵挡不了第二杯半价的**,我有什么办法?

我排队买冰淇淋前对着橱窗里的人偶涂了个口红,跟他的嘴唇差不多一样红,橱窗的影子里我看见一个男孩儿坐在对面的长椅上看着我,他左耳上两个钻石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对着镜子里的他眨了眨眼睛,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

一个人吃掉两个冰淇淋是会拉肚子的,所以我走到对面,问他想不想吃冰淇淋。

他很惊讶,显然还有点儿高兴,笑着问:“你的眼睛怎么了?”

“我在对你放电。”

“啊我没看清楚,要不你再电一次?”

等他把我的冰淇淋吃掉了二分之一,我已经吃完了。

吃完我就得走。

就这样走掉我又有点儿不甘心。

“你看,你吃掉了我一个冰淇淋,能不能送一个耳钉给我呢?”

“耳钉?”

我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他的左耳。

他心领神会,笑着说:“这对耳钉我都戴了两年了。”

他的笑容比耳钉还要闪亮,但上帝做证,我最先看上的,真的是他的耳钉。

“要不我买一对新的送给你?”

“那算了。”

我转身走掉,一步、两步、三步。终于他还是追了上来,把小小的耳钉放在我的手心里。

我记得那天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比较喜欢草莓味的,巧克力味太甜了。”

我说过我信命。当一个人告诉了你他的口味,就意味着你们会有很多一起吃早餐、一起吃晚餐的机会。

洗澡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才想起,我的耳朵没有耳洞。这不符合逻辑,我已经拥有了一个漂亮的耳钉。我二话不说走了出去,又发现之前打耳洞的那间旧旧的小店已经变成了服装店。我打电话给一个老友,问他知不知道哪里还有打耳洞的地方。他像被我吵醒,憋着一肚子气起床,骂我神经病。

我走了好远的路,才来到他说的那个地方。我在右耳上打了三个,左耳没打。

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四面八方都是差不多的人和风,我拦了一辆的士,带着耳朵上新鲜的疼痛,回到我的房间。

2

我第一次打耳洞是在中考结束的那个夏天,在一家叫满天星的精品店里。金属针穿过耳朵 “啪”的一声很好听。

我老是容易误会,老板娘是不是格外喜欢我才把那张脏脏的复古墙纸送给我,为什么老师写在我作文上的评语特别长,在耳朵上打了几个洞后人生是不是从此就焕然一新了。

那时候我还从未离开过那个沿海小镇,但心里很清楚,总有一天我会走掉,随便哪一天,随便晴天或雨天。

第一次打完耳洞后我决定去见一个朋友。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

但我们已经认识了好几年。

我知道他喜欢听阿黛尔的歌,但不知道他的耳机什么颜色。

我知道他养着一只猫经常半夜钻进他被子里,但不知道他的猫喜欢吃什么。

我知道他也有三个耳洞,但不知道他的耳钉什么样子。

我知道他失恋了,但不知道他有没有被厨房的猫绊倒。

我知道我们都深深需要着彼此,但不知道我们都会不会谈恋爱。

我喜欢和一个人聊了很久也不知道对方的性别。

我在车站等待他的时候,每一口呼吸都像在跟空气博弈,我心跳得好快,像是同时对二百个男人一见钟情。

出现的是一个女孩儿,绿色眼影,红色短裙,尖叫着跑过来拥抱我。夜晚无声降临,路灯暗度陈仓,我走出肉体的心花怒放。

我们互相陪伴一个多月,她早晨会下楼买一份早餐放在桌子上。

晚上回来看到桌子上的面包还在那里,她就会很生气,对着猫发火。然后我就会内疚,半夜我上厕所的时候,那只猫蹲在厕所门口等我。

我最喜欢的时刻是她坐在那张破沙发上弹着吉他唱着歌,我在旁边逗猫的时候。那张破沙发是我下楼倒垃圾时捡回来的,搬上七楼差点儿要了我半条命。但终究有沙发的房间才是有温度的房间。

好多次我们差点儿忍受不了彼此。她不想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出门把迷路的我带回家,我也受够了她总是赖在**。我们吵起架来幼稚得要死,她身上穿着我的牛仔裤,吵到**她脱下牛仔裤扔在我头上,喊着,谁稀罕啊,我还有好多条裙子呢。

我想做一个混蛋,让她回到这个房间再也看不到我。

假装她真的做错了什么事情导致无可挽回。

但我好舍不得那个在洗手间门外等我的猫,我不想让它孤零零地关在厨房里。

有一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多酒。

你的他变心了。

你的期待枯竭了。

黄褐色掉进黄褐色里,任你怎么用双手扒都毫不在乎。

她醉了,在阳台上抱着我哭。

她的手压着我的耳朵好痛,但我还是不敢动。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耳朵上的耳钉不见了。她答应带我去买新的,她知道一家店的耳钉特别好看,老板品位无可挑剔。

偏偏她去买咖啡遇到了一个冒失鬼把一整杯咖啡都洒在她的裙子上,然后她就天天在阳台上打着电话教育那个冒失鬼,两个人狭路相逢一场相爱无可避免。

凌晨我去厨房找酒精给耳朵消毒,被惊醒的猫抓伤了脚踝。

她穿了新裙子,坐在那张破沙发上逆着阳光涂指甲油,我踩着人字拖想去拿酸奶,打开冰箱却看到一束玫瑰花,红得骄傲,艳得高贵,仿佛来自小王子的星球。

她的伤心都变旧了。

等她终于想起来要带我去买耳钉时,我的耳洞已经愈合啦。

3

F老是用手碰我的耳朵,他看着我皱眉,好像很快乐。一次又一次,我冲他发了火。

我心里有很强烈的预感。

耳朵在隐隐作痛,很快开始发炎。晚上我痛得睡不着,又要强忍着不伸手去抓,很暴躁。

我去药房买了消毒水和棉签,耐心照顾着我的耳朵,但还是很痛,我忍不住把耳钉取了下来,忍不住用手抓了几下,抓爽了就睡着了。

我做了个梦。

梦回小时候的场景。一个小男孩儿老是跟踪我,我握着一杯奶茶,走着走着就用力地奔跑起来,却怎么也甩不掉他。我好生气,回头对他拳打脚踢。走到下一个路口,我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的奶茶。有一天我看到他手腕戴着一个卡通手表,我觉得戴手表好酷。我假装变成他的朋友,他取下手表送给我。过了几天,他又跟踪我,我又对他拳打脚踢。他说那你把我的手表还给我,我说还就还,再跟着我就打死你。醒来我想起家里的相册有一张他的照片,我打电话给老爸叫他把那张照片烧了——这个也是发生在梦里,我好生气,不知道是气他跟踪我还是气他拿回了手表。

醒来我的两个耳洞已经结痂了,耳钉穿不进去了。

我只剩下了最后一个耳洞,戴着从F那骗来的钻石耳钉。

我冲F发了火,说你再用手弹我耳朵我就杀了你。

他习惯性又想摸我的耳朵,看到我眼里的恐惧,转而摸了摸我的头。

“出门记得带伞,天气预报说这几天都会下雨。”他说。

他太不了解我了,下雨我就不会出门啦。

在他的房间里,我看了好多部老电影。醒来的时候眼睛里总是盈满泪水。我在他的床底下捡到一支马克笔,突然心血**在他的墙上画了一只蹲在阳台上的猫,想了想,又画了一只站在楼下的狗。

我越画越来劲儿,想象着F出门回来看到这面墙时脸上惊讶的表情。马克笔被我画没墨了,我当机立断决定出门买。果不其然,走在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想着楼下那只狗还在等我,把鞋脱下来淋着雨奔跑起来。回到房间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包里装着一把伞。

应该是F出门之前放进去的。

我用新的马克笔,在那条狗的嘴巴里加了一朵玫瑰。

我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像是一下子吃了一百桶冰淇淋,又中了一百张刮刮乐。我把自己陷进那具矩形沙发里,戴着个硕大的耳机其实没有歌在放,偶尔允许自己疯狂地想念一个人,像海里那些疯长的藻类植物,没完没了泛滥成灾。干脆把房间里的灯泡拧下来,也许我就是想要一场注定没有未来的爱,一如我想要黑夜里的街道。

4

午夜那会儿吧,电影散场了,我和阿黎走出来,冷风扑面。

这么久没见,她还是没什么变化。再冷的天也不穿秋裤,宁愿淋雨也不撑一把生锈的伞。更不正经了。抱着吉他跑去酒吧唱歌,不知所谓的啦儿啦儿啦。

曾经她问过一个男人要烟,男人把一整盒扔给了她,但烟盒里装的却是一枚蒂凡尼戒指。她想了五秒,觉得还是想抽烟。

听过一个说法,说万宝路的英文是“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的缩写。

男人因为浪漫而记住爱情。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全世界的男人都应该记住阿黎。

她是这肮脏世俗里仅剩的一抹浪漫。

我问她,如果你在三十岁之前还没结婚就要变成动物,但在变成动物之前可以做一件人类才可以做的事情,你会做什么?

开什么玩笑!老子怎么可能嫁不出去!

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嫁你个大头鬼啊!你就不能关心一下人类嘛!

我真的不想关心人类,我连我家的猫都快养不起了。

她想了一下说,我会选择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

我心一惊,为什么啊?

因为一待在那种地方我就很容易睡着,还睡得很幸福。

跟她在一起的大多数夜晚,我们游**在深夜的马路上。

我们都没多少浪迹天涯的梦想,觉得有24小时便利店的地方就是家。24小时便利店是这个世界上多么温情的存在,在我们每一个口渴、饥饿、孤独的时刻,在我们每一个翻来覆去无法入眠的夜晚,在我们每一次漫无目的地行走。我们买得最多的是香烟、酸奶和泡面。偶尔我们也会买水果,无论走得多远,想吃水果的时候她都会走回楼下的水果摊买。

那个小小的水果摊24小时营业,总是能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坐在摇椅上昏昏欲睡,通宵都能听到从房间里传出来的麻将声。

我真是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一间看起来既不体面也不讲究的水果店为什么要24小时营业。而漫长的黑夜里又能有几个顾客,所得利润是否够他买一包烟打发无聊。

阿黎不会这么想,实际上她自己就是那种即使身上只剩二十元钱也会拿去买烟,找零的硬币扔在街头演唱者的帽子里。她有钱的时候从来不想没钱的时候怎么办,饿肚子怎么办。

我说,你不是没给过蒂凡尼的机会。

她白眼一翻,他不够帅。

坐在台下看她唱歌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最开始在她的房间里她逼着我帮她买烟的画面。我说活该你男朋友不要你。她说你那么母老虎以后一定嫁不出去。到现在我都好讨厌母老虎这个词,本来老虎是那么可爱又霸气的动物。她总有本事把我骂哭。

而上次见面,她陪我去打耳洞,认真地叮嘱我说:“包里要随身带着消毒水,你耳朵太容易发炎了,又容易愈合。”

我说好。

我送她去机场,沉默地拥抱了三分钟。

我还看到她留在咖啡馆餐巾上的诗,是她的百无聊赖的语气。

我坐在阳台上的破沙发上听歌

有时被阳光暴晒

有时下雨了也没想起来要收衣服

我每天点一份外卖

同一家的皮蛋瘦肉粥

我擅长于迅速厌倦惊艳到我的东西总是如此

5

我真的是一个很无聊的人,反反复复去打了好多次耳洞。一次次发炎结痂又无耻地完好如初。

电话里F告诉我,因为那面被我涂鸦的墙,他赔给了房东两千块油漆费。

我非常惊讶,并且有点儿高兴。

我的涂鸦也很贵的。

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语气,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我很擅长了。装成你偶遇的一道风景,一种走路的姿态,一个门牌,一支歌里卸下的心事。

我和我最后一个耳洞回到我出生的小镇,眼角的盐也回到了海的房间。

一个清晨,耳钉又从耳朵上掉了下来。我翻遍了整张桌子把整张床倒过来,像个法西斯分子把我的房间铲成废墟,都没有找到F送给我的那个耳钉。

我内心惶恐。老妈一如既往在旁边唠叨,抱怨我有一条红色**和一件白色T恤还没洗。我控制不住地吼她,歇斯底里,说很难听的话,还摔碎了我最爱的那个陶瓷杯。

我想随便抓住什么塞进我的耳洞以防止它愈合,但我什么也抓不住。

因为这个失踪的耳洞,我从一个略带神经质却相当快乐的人堕落成一个暴躁、易怒、有暴力倾向的变态。

最后一个耳洞,仿佛一个预言。

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我。

6

我睡坏了他送给我的耳机

弄丢了他塞在我包里的伞

我换了新发型买了新款T恤

一点儿也不想在下雨天出门了

现在的我戴着一个硕大的耳机陷在沙发里右耳有两个耳洞

脚踝有两三道伤口

我学过一点点生物

我知道人的全部器官用同一套DNA

那些喝醉的酒、失效的话

爱而不得的狼狈之于心脏

也是一个个自作自受的耳洞

我是说

你得习惯随身备好棉签和消毒水

训练心脏跟耳朵同样擅长自愈

你还要求质感柔软

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