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些被抛弃被遗忘的种种,他们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世界的温暖从不是为他们而留。
干净、体面、尊严,都不重要。
生存,便是他们生命中最大意义!
宋青麒忽然想到了以前孤儿院的日子。
那时,他也会为了一点食物,去和人,甚至野狗扭打、撕咬。
大白牙所做过往,是他曾经经历过。
现在想来,恍惚如梦境般缥缈。
现在宋青麒拥有,是他靠自己挣出来的!
他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血泪,得到了温暖的大房子,柔软的新衣服,还有每顿都吃得饱的食物。
也许,这样一日的生活,胜过千百个饥寒交迫的暗夜。
宋青麒不后悔。
大白牙像油瓶子挂在宋青麒身上,死皮赖脸要求宋青麒赔偿:“快点,不然我叫我哥了!让他揍你,他揍人可狠了,拳头有砂锅那么大,一巴掌能拍碎几块大砖头!”
宋青麒扯了扯嘴角,他可不信大白牙还有哥哥,天晓得他亲哥在哪个女人肚子里还没出世。
“放手!”宋青麒失去耐心了,他觉得自己被“非礼”了。
大白牙是故意的,用脏兮兮的爪子把他弄得灰头土脸。路过的大人一看,会觉得是两个小乞丐在撒泼,避之不及。
“你大爷的,我不放,丫咋地!”大白牙试图用恶毒的语言攻击这个大冰块。
“你再骂!”宋青麒有些发火了。
“你丫大爷的!”大白牙仍高声喊道。
“我收拾你!”
宋青麒单臂将大白牙像瓶子那样提起来,拖进了旁边无人的巷子。
大白牙发现自己撞见铁板了,四肢悬空,胡乱蹬了几下,大喊道:“我,我错了,大侠饶命。”
“晚了!”
孤儿院经历,让宋青麒养成了睚眦必报的性格。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很明显,刚才“孩子王拦路打劫,宋青麒教他做人”这章传统章回小说情节,属于“以直报怨”的范畴。
宋青麒决定直一次。简而言之,用燕京土话来说,就是“抽丫大嘴巴子”!
“嗷嗷啊,我错了!”
拳头还没打到大白牙身上,没骨气的大白牙就啊啊惨叫,身体蜷缩在地,像弯着腰的大虾米,双手熟练护住脑袋,边惨叫边哭嚎。
宋青麒觉得自己好像遇见滚刀肉了。
明明拳头都还没碰着他,他就叫得那么惨,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练成隔山打牛的神功了。
摇摇头,宋青麒觉得无趣,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算了,你走吧。”
大白牙松开手掌间的缝隙,躺在地上,不可置信的望着宋青麒。这家伙,居然不打了?
“你大爷的。”大白牙挺记仇,用普通人几乎听不到的鼻音哼了声,表示自己是个硬骨头。
宋青麒的听力是何等敏锐,当即坐在大白牙身上,狠狠掐他腰间软肉:“你还敢骂!”
“哇,你是有顺风耳吗?嗷嗷,大爷,我错了,你是我大爷,行了吧!”
大白牙被宋青麒整得灰头土脸,趴在地上大哭:“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是个活阎王啊。求求你放过我,我下次看见你保证绕你走。”
“哼!”宋青麒觉得,对于大白牙这种人,不能手软。
结结实实收拾他之后,宋青麒发现,今天的疲劳似乎消失了,有种发泄后的酸爽。
大白牙哭唧唧像滩鼻涕缩在墙角:“你赢了,你以后是孩子王,我去东城重新占地盘。”
“你胡说八道什么。”宋青麒不悦,搞得自己像山大王似的:“好啦,不要记仇,大不了...我请你吃烤红薯。”
孩子友谊很简单,打过不记仇,骂过不还嘴。
那是人这辈子最干净的时候,轻轻松松,快快乐乐,没有丁点作伪。
见大白牙穿着破烂的衣服,小脚挤着紧绷的鞋,宋青麒心中出现一抹柔软。大概是想到从前的自己,对大白牙讨厌不起来。
向他伸出手,宋青麒站在夕阳下的街道口,光阴从他身后擦肩而过,掌心摊开,好似暖洋的光都从他掌心绽放,连他黑色的发丝都变得柔润,充满了阳光气息。
“走吧。”宋青麒偏着脑袋,伸手邀请大白牙。
大白牙呆了片刻,淤青的眼眶涌出一抹异样水光。
一把打掉宋青麒的手,从地上爬起来,表示自己不需要帮忙。他是个有骨气,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的硬汉!
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大白牙尴尬地咧着嘴,忽又贱兮兮道:“我,烤红薯我要吃两个,不,三个!”
“都可以。”宋青麒很大方满足了对方的要求。
“那边,那边烤红薯好吃。”大白牙极力吞了吞口水,小脸蛋笑容洋溢,迫不及待朝宋青麒招呼道。
两个孩子,肩并肩坐着,享受着熙熙攘攘的人间此刻赋予他们的美好。
日尽黄昏,云卷云舒,橘红的光洒满街道每寸角落,也暖洋洋照在他们身上,将他们的背影拓在青石古朴的石板路上。
宋青麒和大白牙抱着两个大.大的红薯,小脑袋一缩一缩,迫不及待吹开滚烫热气,一口甜蜜咬下去,又烫又热,直张嘴喘气,偏偏不肯停下这种“折磨”的享受。
远远看去,好像两只小仓鼠,在那分享食物,吃得很开心。
“你叫什么名字呀?”大白牙问着旁边这小子。
宋青麒淡淡道:“萍水相逢,不必问了。今天就当请你的了,下次,希望不要再用这种方式谋生。实在不行,我可以给你介绍份工作。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你不应该只知道偷抢。”
“喂,你不比我大多少,说话干嘛老气横秋的。”大白牙还不想考虑明天的事。
“可我比你经历得多。志士不饮盗泉之水,要想不被人瞧不起,你首先得正视自己,靠你自己的双手。双手,不是让你偷窃的,是让你干活。”
宋青麒似乎想到了自己,其实自己现在的生活,未必适合大白牙,还是最好不要认识比较妥当。
除了学会各种技艺和杀人术,诸子百家、先秦古籍,都需要宋青麒达到滚瓜烂熟的程度,完不成便会遭到惩罚。
没人知道他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非人的罪!
“走了啊。”
确定大白牙吃饱了,宋青麒像个大哥哥替他把嘴边的残渣抹掉,摆摆手,独自回了西月斜街。
大白牙望着宋青麒离开的背影。
太阳落下山,冰冷阴白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少年翩翩风尘的身姿终于和世界的黑暗揉做一团,直至在街道一头隐没不见,再无界线。
大白牙呆呆看着,鼻头忽酸,强忍了回去,小手微握颤抖着,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宋青麒接到一个新任务。
从今晚开始,他必须陆续学会下斗的各种技巧。以往的特殊训练,会在地下得到施展。他必须以私人身份,与那些老江湖夹喇嘛,逐渐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没有太多抵触情绪。
比起成人的花花肠子,宋青麒很喜欢和那些不动的尸体打交道。
这次,是他正式第一回下地。他找到了铁王爷手下,号称四指金刚的王如意,听说他们今晚要去掏个春秋贵族墓,正招募“筷子”。
筷子,是伙计的意思,夹喇嘛的领队叫做“旗头”。
有关江湖“海底”的隐语,宋青麒烂熟于心,只带了两把手电,几根蜡烛,少许食物淡水,和一柄短刀携身,便负着行囊出发了。
王如意不清楚宋青麒的来历,不过倒斗团队,通常会有个“嫩头”角色。
盖因春秋大墓,封石作山,填土为海。陵墓之内,地宫狭窄崎岖,毒虫滋生。外仗夯土,内伏毒火,成人高大的身材往往不利于在地下施展。
有些老江湖,会特意培养几个孩子,用铁片锢着他们身体,白天养在坛子里,不让骨骼成长。
用这种畸形“工具”,可以轻易进入地宫金井范围的主墓室,将最珍贵的冥器盗出。
见宋青麒主动请缨,王如意便答应了。
因为是小孩,到时候分红完全可以不给钱,王如意觉得这笔买卖很划算。
那座春秋墓便在郊外某处未开发的荒山上。
王如意事先踩了点,怀疑那座墓还是个“处”,也就是未被人盗过。
在铁王爷手下当伙计,每年要抽走五成纯利润,过年还少不得孝敬。王如意心怀不满,这次夹喇嘛,便偷偷瞒着铁王爷,属于倒斗行犯忌讳的“私活”。
他找了两三个筷子搭伙,这队伍便算成立了。
一行人悄悄坐铁皮三轮车出了四九城,奔郊区而去。
其中有个壮汉和王如意关系不错,见队伍里多了宋青麒这样的小屁孩,便不满道:“如意啊,这孩子哪来的,莫不是你跟哪个小狐狸精,惹的风流债吧?”
宋青麒皱了眉头,对方的污言秽语相当难听。
出发的过程很无聊,那壮汉仗着人高马大,丝毫不顾宋青麒的脸色:“咱们是倒斗,翻死人财,带个小屁孩有啥用,去给墓主当兔爷吗?”
“闭嘴!”对方的话激怒了宋青麒。
他微眯起眼睛,刀锋般缩小的眸子划过一抹危险的光,人犹如蓄势待发的猎豹,极度压迫气息逼向对方,车内几人均是一震。
杀气!
那是很玄乎,但确实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