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女孩的故事

小学的时候,男孩和女孩是同桌,女孩总是向老师告男孩的状,男孩喜欢揪女孩的小辫。男孩经常被老师莫名其妙的处罚,女孩总是被从铅笔盒里钻出的毛毛虫下一大跳。男孩和女孩,就这样无忧无虑的度过了五年。突然有一天,男孩不再揪女孩的小辫儿,因为他发现,女孩的

笑容那样的可爱,男孩喜欢上了女孩。突然有一天,女孩不再告男孩的状,因为她发现,男孩长得是那样的好看,女孩喜欢上了男孩。

六年级毕业考试发成绩的那一天,男孩和女孩得知被分到了同一所中学,男孩心里高兴的不得了,可是去对女孩说,好烦,又要多忍受你年。女孩心里快乐的开了花,可是却对男孩说,真讨厌,又要被你折磨三年。

初中开学的第一天,男孩在班里没有看到女孩可爱的笑容,女孩也没有在班里看到男孩帅气的脸。男孩和女孩没有被分在同一个班,两人同时感到莫名的孤单和惆怅。男孩的教室在四楼,女孩的教室在三楼。每天的第一课间,男孩都跑到女孩的教室门口,装作不经意的走过,深深的看女孩一眼,然后,匆匆的走开。每天做操,女孩都会绕好大一圈,到男孩的班级前,装作不经意的走过,深深的看男孩一眼,然后,匆匆走开。

一转眼过了三年,中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女孩和男孩被分到了同一所高中,在开学的第一天,女孩惊奇的发现了男孩。男孩和女孩又成了同桌。就这样过了三年,在男孩和女孩踏进同一所大学校门的那一天,男孩终于鼓起勇气约女孩见面。

见面以后,男孩看到女孩依旧可爱的笑容,要出口的话不知怎的有吞了回去,只是说:真奇怪,我竟暗恋暗恋自己的人。女孩点点头说:是很奇怪,我竟被自己暗恋的人暗恋。

两人对视,

拥抱,

流泪。

男孩大学毕业以后,娶了女孩,在结婚的前一天,男孩手里拿着一本本子对女孩说:这是我上初中时的日记,已经保存了好多年,现在就当作是礼物送给你吧。女孩想了一下,笑着收下日记,从自己的皮包里翻出一本本子,对男孩说:这是我上初中时的日记,也保存了好多年,现在就当作是给你的回礼吧。男孩收下了

晚上,女孩打开男孩的日记,只见上面每一页都记着同一个内容:今天下第一节课,我走到她的教室前,装作不经意的走过,然后看了她一眼,她的笑容依然那么可爱,还好没被发现。女孩流泪了,因为,她知道那个所谓的“她”就是自己

晚上,男孩打开女孩的日记,只见上面每一页都记着同一个内容:今天做操的时候,我走到他的班级前,装作不经意的走过,然后看了他一眼,他依然那好看,还好没被发现。男孩流泪了,因为,他知道那个所谓的“他”就是自己。

这是,男孩把日记翻到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我爱他

这是,女孩把日记翻到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我爱她

校园恋爱中的傻傻的女孩

小礼堂的公开课

傍晚,朱捏捏经过食堂,发现门口贴着一张告示:今晚八点,健美操班在小礼堂上理论公开课。

朱捏捏一阵雀跃,她决定早早去小礼堂占个位置,在神奇的健美操理论世界里做个精神SPA,带着一身香喷喷的女人味去找林浩泽。她啃着包子就去了小礼堂,如愿抢到了第一排的位置。后面坐着几个把脸蒙在书里呼呼大睡的男生,朱捏捏知道他们是那种“二十四孝”男友,一吃完饭就赶来帮着占座位的。还是林浩泽命好,找到她这种凡事亲力亲为的女朋友。

礼堂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男生,朱捏捏有点儿奇怪。等等,那不是林浩泽吗?这时候林浩泽也看见她了,一脸尴尬地朝她走过来,小声问:“你跑到健美班上来干什么?”

健美?该死的,不是健美操吗?旁边有人笑话林浩泽:“上健美课还把女朋友带着,真是夫唱妇随啊!”还有猥琐男鬼鬼祟祟地嘀咕:“看她那体形,倒真像个练健美的。”

朱捏捏的脸变成通红的大桃,羞愤不堪地走出了小礼堂。

朱捏捏一着急,就会去BBS上发帖。

还没打几个字,她忽然发现“时尚男人”版里多了一张新出炉的热帖—《冰天雪地裸奔跪求兄弟们支个招,如何对女友说拜拜》,昵称是“LinHaoZe”。

朱捏捏脑子里“嗡”的一声,是林浩泽吗?他要和我分手?就因为我把健美看成了健美操?还是因为我没有女人味?他怎么随便捂着片树叶就来了,都不知道穿个马甲?她心慌意乱地点开帖子—“和女朋友相恋三年,已经毫无感觉,纯粹是左右手的关系,想和她分手,可是三年的感情毕竟不是可以说分就分的。我现在心里很乱,请兄弟们给我出出主意!”

是林浩泽没错了!三年前,朱捏捏第一次看见林浩泽的时候,他胳膊断了,腿也断了,鼻青脸肿,半躺半靠在病**,俨然一尊后现代主义的石膏像。朱捏捏探了半个头进来鼓励他:“加油,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蔫不拉唧的林浩泽也不说话,闷头想着自己的心事。

但是朱捏捏还是经常从隔壁病房溜进来,有时候塞给他一只苹果,有时候带给他几本漫画,有时候背着护士偷偷给他剪头发,不厌其烦地说那句话:“加油,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终于有一天,林浩泽抬起头来,看着朱捏捏说:“我会好起来的,为了你。”

我的妹妹是个讨厌鬼

朱捏捏变成了一个刷屏狂,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了那个帖子。好在LinHaoZe更新也很及时,每天上来汇报N次,“兄弟们,我思想斗争十分激烈!”“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都是类似的废话,大家嫌他迟迟不能一锤定音,跟帖少得多了。朱捏捏连忙注册十个八个马甲在后面哼哼哈哈,鼓励林浩泽继续创作,好洞察先机。

林浩泽当然不知道朱捏捏看到了那个求助帖,神色如常地和朱捏捏进行一周一次的例行约会。吃完饭他还请朱捏捏去看《穿越时空的少女》,但也许这就是分手前的散场电影了吧。

朱捏捏一直魂不守舍,出了电影院只记得其中一个镜头是骑着单车的男生对坐在后座上的女生表白:“我们拍拖好吗?”毫无心理准备的女生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时间退回到前一分钟,抢在男生表白之前打岔道:“我们来说说我的妹妹好不好?我的妹妹,她可是个大笨蛋,哈哈哈!”

朱捏捏坐在林浩泽的单车上想,如果我也有这种超能力就好了,就可以在林浩泽说分手之前及时把话题岔开。

这时候林浩泽忽然说:“我们来说说我的妹妹好不好?”

后来的一个星期,林浩泽都没有找过朱捏捏。这就算顺水推舟地分了手吧。那个帖子也没有更新,可见他觉得事情已经解决了。虽然,朱捏捏还不能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可输了人就不能再输阵,所以她宁可天天在宿舍心碎蛰伏,也不愿找林浩泽当面说个清楚。

朱捏捏这几天都没有做仰卧起坐和伏地挺身,她厌恶死了自己宽厚的肩膀和粗胳膊,直到她看见游泳池边的那个女孩。

在游泳池边邂逅林浩泽和他的新欢纯粹是个意外。她看见林浩泽蹲在那个大眼睛长头发,有着细脚踝的女孩旁边,笑嘻嘻地说个不停,心里这才透透亮了。

三年前朱捏捏也有这样漂亮的脚踝,林浩泽经常隔着袜子在她的脚掌心挠痒痒,闹得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回他果然伸出手来在那个女孩的脚底轻轻挠了两下,女孩一个鱼跃跳进泳池,姿势优美极了。

女孩游到深水区,突然尖叫一声,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两只胳膊拼命扑腾,旱鸭子林浩泽脸色煞白地四处寻找救兵。朱捏捏知道女孩的腿抽筋了,早“扑通”跳下了水,挥舞着两条健壮的手臂,用尽全力把女孩推到岸上。

朱捏捏穿着湿透的毛衣,顶着淋漓的头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水鬼,这太离谱了!她想,不是应该她也跳下去,等着看林浩泽先救哪一个的吗?

“快把毛衣脱了!”林浩泽冲着朱捏捏喊,一边紧张地帮女孩敲背控水:“水性不好就不要去深水区,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办?”

女孩虚弱地点头,有气没力地偎在林浩泽怀里,看上去格外惹人怜爱。

林浩泽继续嗦嗦:“身体那么差,才游两下就抽筋,也不知道做热身运动,以后你要经常锻炼,”他一指旁边的朱捏捏,“锻炼得像她一样壮壮的,知道吗?”

朱捏捏的眼泪哗一下就出来了。三年前,林浩泽也对她说过同样的话。那时候,林浩泽的父亲在开车送他上大学的路上出了车祸,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不行了,林浩泽全身上下也散了架。同为病友的朱捏捏经常从隔壁病房溜进来……就这样做了林浩泽的女朋友。“你放心,我还年轻,我不会死,我陪着你!”然后林浩泽会捏一捏朱捏捏的手,“你看你,太瘦了,要把身体养得壮壮的才有底气说这种话吧。”

不要相信林浩泽的话

为了林浩泽这句话,朱捏捏一出院就开始努力保重自己,坚持每天做一百个仰卧起坐,三十个伏地挺身,外加二十个肩肘倒立和半小时慢跑,终于如愿成为一个脸色红润,身体健康,小腹平坦,大腿粗壮,胳膊上还有绵延的山丘的,很壮很壮不用任何人操心的朱捏捏,可是林浩泽却开始嫌她没有女人味了……

朱捏捏满腔悲愤地扭过头去,大声对林浩泽的新欢说:“不要相信这个人说的话!等到你变得壮壮的,他就要和你分手了!”

女孩狐疑地看了她一眼,林浩泽挠挠头:“这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女朋友。”

“多谢你呀。”女孩笑了。

朱捏捏一头雾水,林浩泽拿浴巾一把裹住朱捏捏:“湿毛衣穿到现在!冻死了吧,傻瓜?”

“她,她是?”朱捏捏这才觉得冷,哆嗦得连话也说不利索了。

“我妹妹呀,今年刚刚考上这边的大学。”

“可是我从来没听你提过!”

“我妹妹从小跟外婆住,那天我想跟你说的,不知道为什么你突然跑了。第二天我就回去接我妹妹了。”

啊啊啊,原来那天林浩泽不是打岔,他是真的有个妹妹!那么他也没有想要和我分手了?朱捏捏鼻子里突然奇痒无比,张嘴就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林浩泽连忙把她搂紧:“走走走,我送你回去换衣服,别感冒了!”回头叮嘱女孩:“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林浩泽的妹妹也打了个喷嚏,挥挥手说:“林浩泽,看不出你还挺重色轻妹的嘛。”

走在路上,朱捏捏不好意思地把脸埋在林浩泽怀里,“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我干吗不要你?”

“你说我没有女人味。”“没有女人味就没有女人味,会死啊?对了,你刚刚说什么不要相信我的话?”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怎么又重复一遍?傻不傻啊你!”

“我哪傻了?”“还说不傻?”“就不傻!”“明明很傻!”

那个被女友修理的怨男

那么,那个帖子到底是谁发的呢?

朱捏捏一回到宿舍,立即上网找那个帖子。帖子不见了,但是朱捏捏的电脑上装了一个可以看见IP的软件,发现有个陌生ID和LinHaoZe的IP地址相同,不久前刚发了篇帖——《惨啊,被女友修理了!明明是用室友的ID发帖,怎么她也能发现呢?》

如果现在你说朱捏捏有点儿傻,她一定不好意思再给你一拳。其实每个人在心爱的人面前都会有一点儿傻,他随口说一句话,你都会如临大敌地分析很久,惴惴不安,患得患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傻头傻脑,傻里傻气,傻得五花八门,傻得层出不穷。因为傻气,所以爱情里总会有很多误会,但也因为误会,爱情才显得有趣又神秘。

寻找幸福

现在的家庭,很多的男女朋友都在寻找着自己所谓幸福生活,抱怨自己身边的不能给予幸福,始终想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甚至有的终身都在寻找幸福,其实幸福就在身边。

记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

爱上一个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靠“际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续地爱一个人”就要靠“努力”,在爱情的经营中,顺畅运转的要素就是沟通、体谅、包容与自制(面临**有所自制)。有许多人总是为“际遇”所迷惑与苦恼,意念不停、欲念不断、争逐不散,而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关键。

所以不要去追问到底谁才是我的mr.right,而是要问说在眼前的伴侣关系中,我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成长到什么程度,若没有培养出经营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现在你身边,幸福依然会错过的,而活在犹疑与遗憾当中,这不就是许多“爱情虚无症”的遭遇与心态吗?

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长久相伴的伴侣,不要再随便三心二意地犹疑了,我们往往不易察觉感情中的一个陷阱,就是“近亲生慢侮”,也就是经济学中的铁律“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与忽视,而新鲜的“际遇”总是那么动人可爱。

在感情对待中,难免有摩擦与无心的伤害,而且论得罪自己的次数累加起来最多的人,当然是跟我们在一起最久、最亲近的人。而新欢呢,又还没开始有得罪你的机会,再加上他的刻意讨好,所以新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旧爱怎么看怎么讨厌。

但别忘了,新欢身上总是有不确定的未知数,旧爱身上就是有难得的熟悉感、确定感、信赖感。千万不要随便在偶然的“际遇”中迷失了自己,错放了幸福温暖的手。

所以萧伯纳的话,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钻牛角尖于寻觅那唯一,应该把精神用在学会经营幸福的能力上,同时也提醒我们“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若有幸遇到了难得的伴侣,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一生何时会遇到两万个其中的几个,所以要知福惜福、活在当下。

缘分就是说——世界上的人虽多,但在下雨的深夜陪你回家的,实际上只有一个。

幸福的人善于忘记自己给过别人什么,却永远记得别人给过自己什么……

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用心经营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有些东西失去了是永远也寻找不回来的了。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

大学里的简单爱情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 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 here 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