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胭脂进陈家的时候,小姐已经16岁了,第二年就要嫁人,是城里首富的玳瑁王家。听说他们家是贩卖玳瑁起的家,现在城里大半的米行、饭馆子都是他家的本钱。

胭脂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玳瑁是什么样子,也没见过王家大少爷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王家大少爷就是她将来的主子,她要跟着小姐一起嫁过去。小姐的奶娘悄悄告诉她:“王家娶咱们家小姐是看上了咱们陈家书香门第,小姐能写会算。大少奶奶!将来是要管家的。那么大的家业,可不得个能干的?不过夫人知道咱小姐貌不惊人,怕嫁过去受姑爷的气,必得陪个绝色的丫头,这才十里八乡的选中了你。瞧瞧,这小模样儿,一万个里头也没有一个啊!”

老夫人待胭脂很好,给她做了以前见都没见过的新衣服,让她住在墙上都雕着花的屋子里,还不用她干活,这比在家里的时候强多了。她知道小姐一点也不喜欢她,对她总是客客气气的,每句话都是冰凉的。

胭脂是大脚,从小挑柴做饭的,小脚怎么行?老夫人见了,皱一皱眉,告诉奶娘,要绑。奶娘回说:“夫人,她不小了,都13岁了,怕不行了吧?”老夫人没说话,只是站起来走了。

这天晚上,奶娘带了两个人到胭脂屋里,脱了她脚上新做的白缎子鞋,在白嫩嫩的指头缝里塞满了药末,又把脚面使劲向下掰,所有的脚趾都缩在脚心,像个粽子,只有原来的一半大小,然后用白布缠起来,一边缠一边缝,嘴里不住说着:“胭脂啊,我们这都是为你好啊,要不然人家会嫌弃的。”那两个女人抱住胭脂的身子不让她乱动,等缠好了,又赶她起来在屋子里走。胭脂疼的满眼都是泪,扶着雕了花的墙慢慢走,一圈又一圈。眼泪沾湿了前襟,水红绫子的小袄红的像沾满了血!娘说了,要听老爷夫人小姐的话,是他们救了咱全家的命啊!

胭脂14岁的时候,跟着小姐嫁到王家。她先于小姐看到了大少爷——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摸样不难看。晚上,胭脂站在洞房外间的门口,等着少爷吩咐:“下去吧!”就可以走了,这是奶娘教她背熟的。可是少爷进去不一会就气冲冲的出来了,嘴里嘀咕着什么。胭脂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少爷看见了她,突然停下来,问:“你就是胭脂?”然后不等她回答就横着抱起她扔在外间凉榻上,要了她。胭脂一直不明白,奶娘教她的她一步也没弄错,可这最后怎么就不一样呢?少爷力气好大,把竹榻压的吱吱作响。胭脂疼的像要昏过去,可她还是听到屋里小姐哀哀的哭声……

胭脂以为小姐再也不会理她了,一定非打即骂,可是没想到,小姐待她比在陈家的时候好了很多,只是还不大跟她说话。她做了管家的少奶奶,每天忙的饭都吃不塌实。

胭脂现在不伺候小姐了,大少爷拨了另外的人过去使唤,也挑了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同儿给胭脂用。胭脂现在住在书房边的暖阁里,她一心一意对大少爷,觉得他就是自己该守的男人。

年下的时候,娘带着妹妹来看她,脸上喜滋滋的,王家人对她的白眼她也看不见。妹妹也很高兴,这里有很多她见也没见过的吃的玩的。娘说把妹妹留下伺候她,胭脂摇摇头。娘好生不高兴,哀哀地说:“你也不要忘记了祖宗,咋不知道提拔自己的妹子呢?还是这里有啥不好的?”胭脂觉得有什么不好,还是摇摇头,从箱子底下摸出自己积下的几块银圆,塞给她。

王家大少爷念书,二少爷也念书,只是念的是洋书。第二年夏天,外面乱了套,老爷打发家人把二少爷找了回来关在书房里。二少爷也是高高瘦瘦,只比大少爷黑些、壮实些。开始他总是在房里大吵大闹,要老爷放他出去,可后来,就安静下来——他看到了胭脂!

胭脂知道,大少爷很喜欢她,但从来不说。二少爷不同,他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句句件件****辣的让胭脂脸红心跳。这种感觉胭脂从来也没有过,连大少爷要她的时候都没有过。她好象又觉得二少爷才是她一辈子该守的男人。

秋天来了,胭脂在园子里拣落叶儿,同儿被二少爷的丫头叫走了,不知做些什么。胭脂看着头顶湛蓝的天,丝丝缕缕的云彩不知道要飘向何处。二少爷从后面一下子抱住她,什么也没说,摁在地上就要了她。胭脂好疼,但是她和还是清楚的听到干枯的叶子被碾碎的沙沙声……

晚上胭脂小产了。大夫对大少爷说:小夫人刚有了喜,不应该有房里之事,这一次又过于猛烈了。大少爷冲进来,铁青着脸,狠狠抽了胭脂一巴掌。

王家两位少爷为了胭脂大打出手,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如果几十年后你去问城里的老人,他们一定都还记得。胭脂在他们嘴里被说成是花妖,专门迷惑青年男子;说她是海里的蚌精,来报复王家贩卖玳瑁,要让他们家无宁日;说她的容貌无人可比,看上一眼就会被摄走魂魄……

外面闹成什么样子,胭脂反而不知道,她躺在锦缎的被子里喝专为她熬好的参汤。同儿不爱说话,不会把外面的声音传进来,胭脂也落得安静。

小姐倒来看她,不安慰她,坐在床边,微微的笑。

后来,二少爷要带她走,去过一种“自由的新生活”,老爷气极了,举着拐杖打他,大少爷好几次都动了刀子。宗祠里的人说他们不是不管,而是胭脂无名无分,不是侧室,也没有收房,没过过礼送过帖子,她就是个丫头。少爷娶个丫头,只是有些辱没门楣,实在说不出什么。

出奇的顺利,胭脂和二少爷到了另一个城里,买了一座带园子的大宅子,继续以前的日子。老爷说了,绝不给二少爷一文钱,可二少爷依旧花钱如流水。胭脂不替他着急,老夫人给了他不少钱,光金条就装满了一整箱子。他们的丫头、家人都是新买的,只有同儿她带了来。

几年以后,听说小姐早已管起了那边所有的生意,大少爷对她也恭敬了不少。中秋节的时候,小姐生下了一个男孩,胭脂派人送了一支金锁给孩子,小姐也打发人给她回了一支玳瑁镯子,青灰里夹着身红的血丝。她知道小姐又恨她又谢她,是她抢走了大少爷,可是也是她让大少爷又回到了小姐身边。

胭脂倒是一直无所出,她迷上了那种被众人艳羡的日子。每天在这个小城半土不洋的所谓贵妇人中间,如同一只仙鹤般来来去去。愿意帮她们一切的忙,听她们对她千恩万谢,听她们明里的奉承暗里的嫉妒,听他们对她衣料首饰的唏嘘不已。在这里她是堂堂正正的王家太太,丫头仆妇口里的“夫人”!

她以为她会在这样的日子里年老色衰,在这样幽静的园子里摇着描金扇穿着青绸裤子躺一辈子。可是她又错了。

又一个夏天,胭脂在屋里听到外间凉榻发出熟悉的吱吱声和同儿隐约的推辞,没有几句,同儿不爱说话。

午后,少爷出门了。胭脂叫来同儿,她已经17岁了,出挑的丰满健康,和自己的白皙文静不同。胭脂笑笑,拉着她的手看了又看,又低头冲着她的脚看了又看,然后叫来管家的娘子,她年纪大,懂的也多。胭脂对她说:“同儿长的不错,我疼她,可惜是个大脚,怕嫁的不好,你替她绑了吧!”

管家娘子忙说;“夫人,她都17了,怕不行啦!”

胭脂站起来,手上的镯子跌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她看都没有看一下。

只是说:要绑!就向她那盛夏的园子走去!

箫韵如殇

每天,我静静的站在床前,看窗外的枫叶一片一片从绿色变成淡淡的黄色,又一片一片由淡淡的黄色变成浓重的金色,有的叶柄处已经开始泛出红色的影子,我不知道已经住进医院多长时间了,我只知道我窗外的枫树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一个季节,走过一个葱笼的夏季,走进了生命怒放的秋天。

我不喜欢医院,不喜欢这里单调的白色,虽然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可我更知道白色也是死神的微笑。几个月来莫名的发烧与我纠缠不休,使人总是浑浑噩噩,不知所以。身体的日益消瘦使我自己也感到心惊,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就如一片无根浮萍,虽然不想随波逐流却也有心无力。浮萍若水,柔弱无依,我不柔弱,可我也是无依无靠,甚至无牵无挂。想到无牵无挂,我轻轻笑了,可眼角却沁出一滴泪,我的牵挂在哪里呢,我的依靠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世界只有我自己,累了,倦了,伤了,哭了,用双臂抱住自己的肩头,缩在小小的**,用体温来温暖自己冰冷的心,用眼泪来清洗自己的伤口。

曾经有人对我说,寒子,你像蝴蝶,却永远把自己封存在眼泪凝成的琥珀里,我们可以看到你,却永远无法走进你的世界,无法触摸你的美丽和体温。蝴蝶?我知道我不是,也不配,蝴蝶还有一双美丽的翅膀,虽然生命短暂,却也有春季的灿烂和翩然,我从来不曾有过春天,我永远把自己的生命封存在了冬天。

面对医生护士冷漠的面孔,我已经麻木,刺入血管中冰冷的针头,我亦感觉不到疼痛,甚至看到有血流出是心中竟有一丝欣慰,血液的流动起码证明我还是一个有生命的人,虽然没有人会在乎我的存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医院病房的走廊里在黄昏的时候会响起悠悠的箫声,是我熟悉的曲子,《梅花三弄》,我可以很轻松的听出吹奏时那还有些生疏的演奏技巧中的破绽,吹箫的人学的时间肯定不长,不过洞箫那特有的凄楚,缠绵的音色还是使我动容。每天我会静静的站在窗前,看枫叶一片一片变成秋天的颜色,每天我会站在窗前,静静沉浸在箫声那幽远的旋律中,听自己生命走过的脚步声。

今天,我又站在这里,推开窗子,看夜色逐渐沁湿了秋天的黄昏。箫声又起,却比以前清晰的多了,仿佛就在窗外不远,我不由的向外探出身子,游目四顾,秋天的风吹来,寒意翛翛。在树下,我看到一个身影,消瘦却挺拔,宽大的病号服告诉我他的身份和我是一样的,在秋风中衣袂纷飞,发丝轻扬,仿佛要把自己与风同在。窗外人吹箫,窗内人落泪,我不知道自己的心中也有脆弱的一角,心若动,情亦动,我竟会为一个背影,一段箫声动容,或许是为箫声中的寂寞动情,或许是为背影中的孤独动容。我注视着暮色中的背影,虽然已经模糊了,箫声嘎然而止,转身,我看到一双亮如寒星的双眸,他向我扬扬手中的洞箫,便走进对面的病房楼去了。此时我才发现自己脸上濡湿了一片,寒透肌骨。呆立片刻,关上窗子,我躺在白色的世界里。寂寞如水,在不知不觉中会把你淹没,当你感觉到窒息时却无力挣扎,只能沉没。此时我就躺在寂寞的湖泊中。

寒子,是我的名字,我没有姓,我也已经忘记自己的过去,只留下这个名字,如同我从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一样,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在我看到这个世界时,我的生活就是孤儿院,幸好我还聪明,哈,还得感谢我那从没见过面的所谓的父母,给我一个不算笨的脑袋,我有幸成了孤儿院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之一,也有幸走出了这个我永远都不想回来的小城,无情也罢,无义也罢,没在孤儿院待过的人永远都体会不到生活在别人施舍之下的痛憷。我永远都不想回忆,想把这段记忆从自己的脑海里永远删除,可在某个夜晚,那个赤着脚走在黑夜里的哭泣的小女孩却会从记忆深处跳出,用压抑的哭声告诉我往日的噩梦,那眼睛里的恐惧刺的我自己的心在流血,伤疤永远存在,虽然表面已经愈合。

大学毕业,我漂泊在城市的角落,把自己化成一叶浮萍。我卑微,但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当我自己穷的只剩下自尊的时候,脊背亦是挺直的,我孤独,当我自己受到冷语相向时,我会用沉默来武装自己。走在城市的边缘,我没有同伴,我也习惯不需要同伴,为了生存而挣扎的人,有时来自同类的伤害比起来自任何其他的伤害都锋利。对我来说,孤独有时是一种幸福,寂寞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在走过的短短20年的生命中,我自己写成一个孤独的符号。

时间过的很慢,度日如年,每天我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等,等输液,等化验,等自己生命的终结,也等黄昏的箫声。我喜欢看窗外,看每一片枫叶的变化,看一个生命最后的怒放和辉煌。

箫声悠悠,萦绕耳边,我站在窗前,依然是那瘦消的背影,飘扬的黑发,我默然。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烟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三弄绝响,梅雪如殇,人们只看到梅花的傲骨,可有谁看到梅花的寂寞和孤独,有谁看到梅花花蕊中的忧伤和无奈呢。时间一分一分过去,箫声结束了,余韵依然,我静静站在窗前,他依然是回首,向我扬扬手中的洞箫,我无语,默默凝视着落日余晖中的身影,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容,我却能感受到目光中的无奈和同样的孤独。他却没有走回对面的病房,而是定定的注视我的窗口,片刻回身离开,走进黄昏的最后一抹阳光中。

没有语言的交流,没有任何相识的借口,只有箫声和短暂的凝望,孤独或许成了我们共同的爱好。箫声依旧,秋水寒天,他的箫声伴我走过一个金黄的初秋,走进一个火红的深秋,每天黄昏的回首,每天黄昏的凝眸,我亦知足。

今天,时间已经到了,可箫声却没有响起,我静静站在窗前,从云霞满天站到夜幕降临,我轻轻一声叹息,心底淡淡的忧伤如丝如缕,我亦无言,是啊,来者自来,去者自去,凡事随心。门轻轻推开,我愕然,在我面前站着一位略嫌稚气的姑娘,可我却不认识。我静静的看着她,等她开口,突然,箫,是的,是箫,在她的手中拿的是一管箫,我仿佛明白。眼角一滴泪滑落。

“我哥哥让我把箫送给你,还有这个。”随手递过来的是一片火红的枫叶,我接过,却忘记说声谢谢。

“他呢?”怔怔的,我问道。

“他--昨天手术--没成功。”小姑娘轻轻的说完,飞快的转身跑出了病房,我呆立的窗前。

心痛吗?不是。心伤吗?不是。

抚摸着手中的紫竹箫,我轻轻拭去眼角的一滴清泪,为生命的无常,为逝去的箫声,为黄昏的背影,为飘扬的长发。我自己也说不清

一个月后,我在枫树落尽最后一片红叶时离开了医院,行囊空空,手中却多了一管洞箫,心中多了一个记忆。

每年的秋天,每个枫叶纷飞的日子,我会为自己留下一片枫叶,会想起在遥远天国有个会吹箫的男孩,会想起那黄昏里的背影,那风中飘扬的黑发,还有那如寒星的眼眸和眼中的孤独,我还活着,活着就是一种幸福,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着呢。

瘦身餐里的爱

她和他相识在一次酒会上,不过她是坐在邻桌上,是他的出色表现,把她的目光吸引过了去。席间,他举止大度谈吐不俗,大家叫他辉哥,个个都对他充满羡慕之情,几个打扮入时的女子更是主动的和他套近乎,全然不顾男友的醋意,可是他就是不动声色,只顾喝酒。不知怎的,看他那样玩命的一杯又一杯的喝着,还真的有点心疼,大家夸他是海量,可是那天他喝的真有点高了。大家都领着女伴各自散去,他却独自一人,我看到他那高大魁梧的身材在灯影下晃动,便跟了上去。

他说,他的家不在这个城市,他也不在此地工作,只是公司派他来分公司考察一段时间。分手时,他伸出手感谢她,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感到很温暖很幸福,她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他。

半个月的频频接触,他们闪电般的相爱了。一次晚餐后,他对她说,梅子,你是我见过的最会心疼男人的女孩,温柔是女人的天性,可在一般女人那里很难体现的如此完美,我要一生保护你,也是为了享受你的温情。当晚,她跟着他进了一家旅馆,当他的身体压在她身上时,她感到很塌实,很享受,很安全。她的身体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开放,他感动的跪在**给她几百个激烈的热吻。

又过了半个月,他回到了总部,临走的前一晚,他答应每一个周末都来陪她,他要租房,梅子不让,说一周才住两晚,不合算,还是开房吧。她选了好多家,最终选中了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小旅馆,很便宜。老板是个女的,说附近的一个院校搬走了,生意不好,所以很便宜,老板三十岁左右,丈夫在外做生意,她看中的还有一点,就是旅馆内很干净。

每次他来都买好多好吃的给她,两天吃不了就带回家,后来直接就放在老板那里,两个女人处的很好,老板说,你真幸运,找到这样的好男人。梅子心里甜甜的,很自豪。

她对他说自己胖了,要他想法帮她减肥,不然就别想碰她的身体。可是话音刚落,她就又被他压的好高兴!他到书店找了一天的书,终于开心的对她说,我有办法了,药疗不如食疗,我回去就学。

他是很精明的人,随什么一学就会,一天,她还在睡着,被他叫起来吃他亲手做的减肥餐,油炸的香蕉片,很好吃,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你别问,吃就是了,问他在哪里做的,他说下午你就知道了。

晚饭时,他见到他在老板家的小厨房里忙活着,围着老板的围裙,有香蕉,有鸡蛋,有面粉,还有面包,半个小时就好了。老板也正想减肥,吃了也说好的不得了!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半年,他说要娶她,她心里好激动,她想,未来的日子真的好甜蜜!

她到旅馆楼下的小卖部买**,刚出门,就听小卖部的人议论说,她的男人和老板娘有一腿,可好呢!

她感到眼前一黑,没有上楼,就直接回家了。她不想相信,可是看到他和老板在厨房里夫妻一样的表现,她为什么同意他用厨房?还有一次他提前来了,直到晚上才告诉她。

她没有找到她,或者说是她根本不想让他找到她。

一年后,成了另一个人的妻子。身体还是胖,偶尔间,她看到一本杂志上有一个叫吉列香蕉的瘦身餐:香蕉两根、鸡蛋一只、面粉少许、面包糠少许。做法:1、先把蛋汁放入浅碗中,搅拌成蛋浆;2、切香蕉片,去皮,放入面粉盘里沾上一层表粉;3、浸入蛋浆后,再沾一层面包糠;4、放入油中炸至表面酥脆即可。

她吃惊了,怪不得好吃,原来炸个香蕉片也这么费事?

她曾去超市买过,可就是没有他做的好吃,刚出锅的,又热又脆,又香又甜。她自己试着做过,可是天生不会做饭的她,做不到一半就烦,也许只有男人才会做,可她丈夫一听就走了。

她终于明白,只有真爱一个女人的男人,才会不厌其烦地为了女人的身材,高兴的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闻着厨房里的油烟味。

为什么要相性别人的议论呢?也许他只是为了用老板的厨房才和她主动靠近;也许是自己手机没有开,他才先到旅馆休息;也许是他们只是偶尔出来买东西,他帮她的忙呢?

他在酒宴上不被那些美女所动,还能和一个长相一般的旅馆老板?他决不是那种男人。

她的眼泪不住的流淌着,她后悔自己没有问清情况,就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