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天马行空地说了那么多,意思无非表明,杜旭元是一个真正富有才气的农民作家,希望大家都来注意他,并认真读一下他飘散着泥土芳香的作品。但他的作品到底好在什么地方,真的就如我所激赏的那样出类拔萃吗?我们还是通过对他具体作品的欣赏,来领略和感受他不一般的才气、不一般的魅力吧!

首先品味一下他的散文。《桐花镇》这本文集共收录了13篇散文,我作为一位资深读者,同时也是一位长期致力于散文写作的作者,最看重、最欣赏他以下几篇:

1.《梦来的那个晚上》。

以我的理解,这篇散文基于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若干年前的那个黄昏,邻村的一个姑娘与我两情相悦,生死相许,可那份情缘却被世俗和偏见禁锢在村外。几千个日日夜夜,那份情缘就化作了一个梦”,时常在洁白的月光下,出现在“我”的梦里。世俗能挡住她的身,却挡不住她的灵魂。“我”为这个梦“准备了一百个洁白的夜晚,每夜,我的魂儿都朝着村口醒着。”

在我这等平庸的作者写起来,可能会平铺直叙、絮絮叨叨地去写一个自己十分感动,却可能难以感染读者的千篇一律的爱情故事,这样写自然是容易落入俗套,使文章毫无特色可言,读起来也味同嚼蜡。但杜旭元却不是这样构思的,他避开了正面去记叙一个爱情故事的全过程,而是把切入点选在“梦中相会”这样一个最动人的环节,从而以点带面,一开始就让读者进入故事的**部分,这样不仅节约了大量的篇幅,也一下子将读者引入了花团簇锦、快意欣赏的佳境。并且,他还采用了一种时空交错式的叙述结构,将无数个“过去时”出现的梦境,以及人物在不同时刻的心理活动和感受,放到“现在进行时”的状态下来写,虚实结合,以一当百,亦真亦幻,由此取得了一种蒙太奇式的表达效果,让读者得到了一种奇妙的阅读体验。更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语言明快洗练,韵味十足,有着惊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读起来如春风拂面浑身畅快,而这样美妙的语言,也只有在孙犁、贾平凹、刘亮程等大家、名家的笔下才会有。我实在没想到,一个没有受过严格语言训练的农民作者,文字的运用竟然达到如此炉火纯青的程度,真让我这位大学中文系毕业、曾经教过10年书的作者不仅深感望尘莫及,而且连连感叹自己实在是天分不够。

在此不妨信手摘抄几段原文,供大家欣赏。

“那个夜,只有一片月光,地上满满的一层。月光上很干净,只有一条白狗。不久,月光就在院子里睡着了,白狗也在月光上成了一个问号。

“这时,我听见一个很轻很轻的、别人都没听见的声音在月光上走动,那声音轻得离地面好像有一尺高。这时,我的第二感觉看见:一个穿红衣裳的梦,在一个屋子前犹豫了一下,悄悄地溜了进去。月光一点儿都不知道,白狗一点儿也没嗅见。”

以上是这篇散文的开头,现在再随意抄录中间、后面两段:

“我又听见,外面很轻地‘呀——’了一声,好像是她踩在了白狗身上。我浑身哆嗦了一下,整个儿肉体就像攒成了一只耳朵,那耳朵在窗跟下屏息静听着。我想:那一定是梦的声音。那一声把一个美妙推到了极致,把一种美感汇聚到了我的心尖上,我的心扑扑地颤动着。”

“她已羽化成一个自由自在的梦,或者已变成一个美丽无常的仙女,住在我头顶的天上,为我一个人出现,是我一个人的梦。我知道,这样的梦是珍稀的,是不常来的。梦中她那妩媚的一笑,也是不可多得、寻常不见的。”

作者用诗一样优美动人的语言,简洁而逼真地描绘了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梦境,也创造了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意境。总之,无需我在此笨口拙舌、画蛇添足地去吹捧,有一定阅读经验和鉴赏能力的读者,自然会得出与我看法相当或相似的结论。

2.《一只兔子跑了》与《又一只兔子跑了》。

前一篇文章,写了生活中一个奇特的瞬间:“我”在给牛拌草的时候,看到一只兔子跑出了门。这完全可能是一个错觉,因为家里所养的兔子,经清点后一个也不少,而且妻子、孩子在房前屋后都找了个遍,甚至村里人都帮着找了,还是没有找到“我”所看见的那只兔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个人从不说谎”,因而大家不约而同地坚信,肯定是真有兔子跑了。甚至多少天过后,有人“记起这事来,总要在柴捆空里瞅瞅,在房后面看看,有时也把柴捆子挪开,把摞着的石头搬起……”仍然在寻找着“我”嘴里跑掉的那只兔子。一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杜旭元的笔下一波三折,写得如此摇曳多姿,看似平常却又意味深长,读后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后一篇文章,写了人生中一次“低级无聊”的经历: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我”出门割牛草,“看见前面有一个女人的身影从玉米地里进去。我没有看清她是谁,但总有一种想看一下的想法,这种心理促使我一直在那块地边上盘旋着。”“我的心却莫名其妙地跳着,行动也变得鬼鬼祟祟,好像要有意地看见什么。”“我割满一背斗青草,又鬼差神使地到那个玉米地边上伸长脖子去张望。又侧耳倾听片刻,仍无动静。”最后一无所获,并意识到自己的无聊,这才准备回家,谁料“刚一转身,就差点和一个小媳妇儿撞在一起。”当时的尴尬、羞耻、慌乱可想而知,“我”只好以撒谎来遮掩:“我看见一只兔子从这里跑进去了,怎么就找不见呢”!一般说来,在农村,女人进入玉米地,如果不是去干农活,便是去小解。但无论是做什么,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去尾随、去窥视,无疑是由于某种下作乃至邪恶的心理所驱使。因而这件事过后,“我”觉得自己某种“品质”上的兔子跑了。虽然此事发生在20年前,但直到现在“我”都在进行着自我谴责,并深深感悟到:“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活动在你的生命中,如果跑上那么一只半只,人就没了精气神,没了底气,别人看你的眼光也有些变形,你自己在人前的精神也差了几分。”在经过沉痛的自省之后,人性中美好的一面终于得到了升华。

以上两篇散文都写到了“兔子”,但两只兔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我”的一种幻觉,隐喻“我”撒了一个谎,或者暗示“我”失去了“诚信”,因为人们总有一天会明白,那只兔子是子虚乌有的;后者直接是“我”撒了一个谎,隐喻“我”的某种重要的品质,在“我”自我迷失的那一瞬间也遗落了。人的一生中,不知会做出多少件遗憾的甚至荒唐的事,有些事虽然只发生在短暂的一瞬间,但其负面影响却往往会波及我们一生。从《一只兔子跑了》到《又一只兔子跑了》,所写内容时空交错,虚实相间,以小见大,环环相套,天然妙成,从形而上到形而下,能入乎其中又超乎其外,这一切都让我们见识了杜旭元构思、立意和谋篇的能力,实在是出类拔萃、超乎寻常,显示出一位优秀的散文作者所应有的艺术感悟力。而我等平庸之辈,孜孜追求多年却乏善可陈,几乎是仍然徘徊在散文的门外,不像杜旭元这样登堂入室,挥洒自如。

3.《乡间某个熟睡的瞬间》。

诚如作者所说:“熟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时刻发生着的日常小事。”但是,要像杜旭元把熟睡写得如此精彩无比,耐人寻味,饱含人生的诸多感悟,也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作者在此文中,先后写了三个熟睡的瞬间,分别发生在春天、夏天、秋天,作者对每一个季节的熟睡,都有不同的感受和领悟。

春天的熟睡,发生在少年时代的早晨。父母出外干活去了,“明晃晃的阳光照射在窗纸上,窗外的杏花儿也被阳光映得白啦啦的透亮”,而“我”却在酣畅淋漓地大睡,直到父母干活回来,连中午饭都做熟了,才把“我”叫醒。后来,“我”“一直幻想着,有一天我能再这样春暖花开地睡一回,舍生忘死地睡一回,把全村的人都睡得走光了,把全村的杏花都睡得开了……可我知道,这样的瞬间不可能再产生了!一晃数十年过去,生活已使我不叫自醒。”我们每一个生长在农村的人,几乎都经历过这样的情景,但谁能敏感地意识到,“生活已使我不叫自醒”呢!这里面有快乐,有遗憾,有慨叹,更有对生活的沉思,从而使春睡不再只是一次愉快而肤浅的经历。

夏天的沉睡,发生在繁重的劳动之后。此时,“天上架着火盆,地上烧着烙铁,人,就像一根没处停靠的蜡烛。我,就这样坐在老井边的大柳树下,没勇气再向白日里走去。此时,庄里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似蜡烛消融了;地上一只鸡也不见,似锅里煮熟了”。于是我在树荫下大睡,“那一回,我睡得像一块石头一样无声无息,无知无觉。那种睡,是死去般的境地……”如果不是生产队上工的钟声将“我”惊醒,“我就会睡成化石,或者睡得石化了,现在正被一个老人坐在屁股下,讲一个青年人睡死的故事呢!”夏天的沉睡之所以会有 “死去般”的感觉,固然是由于割麦子的劳累所致,但是也有不正常年代对“我”精神上的压迫:“一边是天干火着的饥荒年景,一边是阶级斗争的盲目冲动。而我一个风华正茂、青春无价,尚有一丝抱负、却出身不济的青年人,却要和生产队一头能驮一垛麦子的驴子等同!”作者巧妙地将夏日的昏睡,与当时的政治形势联系起来,说明夏日的沉睡不仅是消除劳累,同时也是对那个不正常年代的一种逃避。

秋天的闲睡,往往发生在黄昏或者下雨的时候。但这时“我”已人到中年,百事萦怀,再也找不到少年时的春睡和青年时的沉睡那样忘乎所以的感觉了,“我醒来的当儿,雨不知几时停了,妻子已不在炕上,大黑狗也不知去向……我这才发现,时光已像过了好些年,我这才着急起来,后悔起来”。为什么这个年龄睡不踏实,并且着急和后悔呢?“原来,我是被某个瞬间的时光所触动,又勾想起了人生深处的某些囤积,某种情绪。”作者十分沉痛地感叹道:“我是一个失败而又平庸的农人,上天无门,入地无洞,岁月荒废,一事无成……我也不再是一张一尘不染的白纸,已被生活涂得五麻六道,被时光划得遍体鳞伤。”“我已像一头被套在犁沟里的筋疲力尽的驴子,被生活一步一鞭地抽着,被岁月的耕套年积月累地压着。”从写秋天的闲睡生发开来,作者写出了自己对人生沉重的体味,读后令人为之唏嘘不已。

4.《与羊同行》。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会见到过一群羊偷吃麦苗的情景:“首先是一只馋羊抢先钻进麦地,接着十几只羊一哄而上。”可有谁会想到过,一群羊,与其主人在品行上存在一定的关系呢!因为有的人注意自我约束,不爱占人家的便宜,因而对自家的羊管教严厉,这样久而久之,羊群便形成了不去抢吃人家麦苗的习惯。而另外一些人则正好相反。所以,杜旭元便敏锐地感悟到:“各家的羊就带着各家人的心理、脾性和行为”。“我眼前看到的已不是一群群羊,而是一个个人。”“在放羊的路上,羊品和人品在一路同行,一路相融。放羊人赶着的是他的人品,放逐着的是他的人生。”

一个十分常见的农村生活景象,被作者写成一篇绝妙的散文,而且从中挖掘出了生活的哲理,实在令人不能不佩服。

像以上这样的散文佳构,还有《牡丹塘》、《杏花庄的小沟弯》等,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细说。

之后欣赏一下杜旭元的小说。

5.《枣木匣子》。

如果说杜旭元的散文,基本上是围绕自身的生活以及所见所感来展开,是对自己灵魂的观照,那么这篇小说(包括后面的《玉米秆立在房后面》),则是作者将目光投向身外广阔的世界,对当代农民日常生活状态以及农村现实问题观察、思考和表现的结果。

这篇小说的故事,围绕赵老太爷家藏的一个枣木匣子来展开,匣子里装的不是什么金银宝贝,而是当年红军长征路过时,赵老太爷的儿子赵大娃,由于给红军带路而得到的一张证明身份的路条;红军吃了他家地里的洋芋,而留下的一张5元钱的欠条;另外还有一幅红军首长给他家写的对联,仅此而已。但这个枣木匣子,却见证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记载了赵老太爷一家人的欢乐悲哀,成为贯穿小说始终的一条重要的线索。仅将枣木匣子作为构建小说故事展开的线索这一点,就可看出杜旭元对短篇小说的构思是多么驾轻就熟。

这篇小说值得读者去关注的,并非枣木匣子本身,而是其在不同历史时期折射出来的赵老太爷一家人的命运。当红军回来的时候,赵老太爷把对联贴在门框上,村里人“都很羡慕,都觉得心里喜气,眼前很热火”,赵老太爷自然也是“心里就舒服了很多”,因为“有了红军,就没有了土匪”,谁不盼望着“过上一个真正的喜气的平安的老历年”呢!在这时候,枣木匣子及其里面的东西,便成为赵老太爷一家人的荣耀。直到解放后的好多年里,有关红军留下的路条、欠条和对联,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仍然在村子里流传,而赵老太爷的“威信和声威就仗着他的枣木匣子,一天天地在庄上树立起来,他的人品也因之高涨了起来。”然而世事难料,到了“文革”到来的时候,枣木匣子却成了他“搞反革命宣传,煽动群众,污蔑红军,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罪证。赵老太爷因枣木匣子而得福,又因枣木匣子而惹祸,数十年的沧桑巨变,就这样通过枣木匣子反射了出来,让读者心潮澎湃,五味杂陈。作者构思巧妙,运笔自如,把一个跨越半个世纪的故事,从容不迫地用短短的数千字讲出来,实在是举重若轻,巧夺天工。

但这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还不在构思方面,而是在作者对于赵老太爷这个人物性格、形象的充分把握,尤其是对他爱占便宜又爱面子的特点的展现。比如,红军第二次来村上时,素来不愿吃亏的赵老太爷,想把原来红军欠下的洋芋钱要下,于是便一连几天到红军首长驻地转悠,但他事到临头,又因胆小而改口说要给红军送洋芋,以期提醒红军记起当年欠过他洋芋钱。但这部分红军并非当年那部分红军,赵老太爷不说破,眼前的这部分红军自然不知道有欠条一事。结果要送给红军的洋芋红军也没有收,赵老太爷却获得了红军首长写下了的对联,反而让他在村民面前挣足了面子。作为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作家,由于杜旭元非常了解农民的心理和思维方式,因而他笔下的赵老太爷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令人如睹其面,如闻其声。

6.《玉米秆立在房后面》。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屁娃子,不是常见的农村致富能手,也不是老实巴交的困难户,而是一个擅长耍泼讹人、谁也拿他没办法的流氓无赖!故事大致是这样:上级领导要来黄土盘乡检查牛产业发展情况,涉及到作为饲料的玉米秆的青贮问题,但杏花村的屁娃子,说什么也不愿将自家地里的玉米秆芟掉,乡上、村上的干部谁也拿他没办法。这时,从事“三支一扶”的女大学生田苗,主动请缨到杏花村做屁娃子的思想工作,但屁娃子死活不予以配合。无奈中,为了完成乡上布置的任务,田苗只好自掏1200块钱,将屁娃子所种地里的玉米秆买下,并自己负责芟掉。谁料,立在屁娃子家房后的玉米秆,有一天却忽然烧起来,又一次让屁娃子找到了敲诈政府的借口。小说从屁娃子家房后面的玉米秆着火开始,一直写到屁娃子如何层层上访到北京,之后像一个凯旋的将军坐飞机回来,住在县城的宾馆里,由各级领导陪吃陪喝,直到政府给他把房子修好。直到这篇小说结束,屁娃子还满怀豪情地奔赴在上访的路上,因为从上访、告状中获得巨大利益的他,已经走火入魔、欲壑难填、欲罢不能了。

杜旭元以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表现力,反映了一个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那就是当前乡村治理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读者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制造出了屁娃子这样的人?为什么这种人见人恨的社会渣滓,却总是能为所欲为、吃香喝辣、一再得逞?为什么我们的基层组织,面对这样的人软弱无力、束手无策,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转?如果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下去,会不会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无数个屁娃子?杜旭元以他深刻的洞察力和犀利的笔锋,入木三分地揭示了屁娃子这种反面典型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同时也告诫人们,如果基层政府不能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来应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尖锐问题,无论是田苗还是基层政府,所面临的尴尬和被动都将继续下去。

时下,真正能将农村生活写得如此到位的小说还真不多,原因是好多作者对农村现实问题缺乏精准的把握,对农民的心理、性格也并不完全了解,因而他们笔下的农民形象往往是概念化的,没有那种呼之欲出的精气神和立体感。而读这部数万字的中篇小说,却让我们见识了杜旭元对农村题材驾轻就熟、对农民的内心世界体察入微、对现实问题思考深刻的高超本领和深厚功力,我们的眼前仿佛晃动着屁娃子、田苗、李聪明、林乡长这样一批人,他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让我们印象突出,如见其人。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杜旭元是一个很会写小说的人,他十分善于利用渲染的笔法烘托气氛、推动情节和创造波澜,因而使小说的情节非常具有画面感和节奏感。

上面一连列举了杜旭元的四篇散文和两个中短篇小说,主要对这些作品的优点进行了粗略的点评。说起作品存在的不足,我以为主要有下列几点:一是一些散文结构上不够紧凑。比如《乡间某个熟睡的瞬间》,开头所引的一大段例文,基本上与后文关系不大,删掉也不影响后面的正文。二是个别篇目中,有些段落文字略嫌粗糙,没有像《梦来的那个晚上》那样精美、凝练。比如《乡间某个熟睡的瞬间》中,既有十分精彩、富含哲理的文字,也有仓促成文、缺乏推敲的句子,全篇文字质量参差不齐。三是对方言的运用毫无节制,缺乏提炼、选择。比如两篇小说中的方言过多,这样会影响非方言区的读者对小说的阅读。但这些都瑕不掩瑜,不影响杜旭元作为一位文章高手已经取得的成绩。我衷心期待着作者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从而走出平凉,走出甘肃,走到全国读者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