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世称陈恕为三司使,改茶法①,岁计几增十倍。予为三司使时,考其籍,盖自景德中北戎入寇之后,河北籴dí便之法**尽②,此后茶利十丧其九。恕在任,值北虏讲解,商人顿复,岁课遂增,虽云十倍之多,考之尚未盈旧额。至今称道,盖不虞之誉也。

注释

①改茶法:《宋史》记载,陈恕改定茶法,将茶分为三等,重新划定征税方式,以避免以往上等茶取利太深、下等茶无所取的状况。②籴便之法:国家向民间征收粮食的办法,多用来囤积军粮。商人、百姓上交粮食,换取茶盐及其他商品。籴,即买入粮食的意思。

译文

世人称道陈恕任职三司使时,改定茶税征收的办法,使每年的税收增加了几乎十倍。我任职三司使的时候,查考关于税收的记载,大约从景德年间北方辽军大举入侵之后,河北国家征购粮食的制度不复存在,此后茶税丧失了十分之九。陈恕在任时,正值与北方敌寇和解,商人顿时复兴起来,每年的税收逐步增加,尽管说有十倍之多,但考证起来还没达到以往的数额。这件事至今被称道,是意料外的荣誉。

原文

世传算茶有“三说法”最便。“三说”者,皆谓见钱为一说,犀牙、香药为一说,茶为一说,深不然也。此乃“三分法”耳。谓缘边入纳粮草,其价折为三分,一分支见钱,一分折犀象杂货,一分折茶,尔后又有并折盐为四分法,更改不一,皆非“三说”也。予在三司,求得“三说”旧案。“三说”者,乃是三事:博籴为一说,便籴为一说,直便为一说。其谓之“博籴”者,极边粮草,岁入必欲足常额,每岁自三司抛数下库务,先封桩见钱①、紧便钱、紧茶钞“紧便钱”谓水路商旅所便处,“紧茶钞”谓上三山场榷务②。然后召人入中。“便籴”者,次边粮草,商人先入中粮草,乃诣京师算请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慢便钱”谓道路货易非便处,“慢茶钞”谓下三山场榷务。“直便”者,商人取便,于缘边入纳见钱,于京师请领。三说,先博籴,数足,然后听便籴及直便。以此商人竞趋争先赴极边博籴,故边粟常先足,不为诸郡分裂,粮草之价,不能翔踊,诸路税课,亦皆盈衍,此良法也。予在三司,方欲讲求,会左迁,不果建议。

注释

①封桩:宋代的一种财政制度,封存国资以备急用。②上三山场榷务:榷务即榷货务,即官营的贸易及税收机构,上三山场与后文的下三山场均指官方经营的茶场。

译文

世人说计算茶税以“三说法”最为便利。一般都认为“三说”中,现钱为一说,犀牙、香药为一说,茶为一说,其实完全错误。这说的是“三分法”。是指在边境向商人买入粮草,分为三种方式,一是支给现钱,一是折换成犀象等杂货,一是折换成茶,之后又有折合成盐的,合称为四分法,变更不一,但都不叫“三说”。我任职三司的时候,找到了“三说”的旧文件。“三说”是指这三种方法:博籴为一说,便籴为一说,直便为一说。所谓“博籴”,是指最远边境的粮草,每年买入的量必须要满足通常消耗的额度,每年从三司下达数额给府库,先将足够的现钱、紧便钱、紧茶钞封存(“紧便钱”是指靠近水路商旅便利之处的国家资金,“紧茶钞”是指上三山官卖茶场的茶钞),然后招募商人纳粮。“便籴”是指次一级边境上的粮草,商人先纳粮,然后到京城核算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慢便钱”是指道路货易不那么便利的地方的国家资金,“慢茶钞”是指下三山官卖茶场的茶钞)。“直便”是指依商人的方便,在边境处交纳现钱,到京城去申领物资。这三种方法中,优先博籴,数量满足后,再用便籴和直便。因此商人竞相先去最远的边境进行博籴,于是边境的屯粮常常最先满足,不被各地方所分占,粮草的价格,也不会飞涨,各地方的课税,也都满盈了,这是个好方法。我任职三司时,正要提出此法,遇到贬官,没能实现这个建议。

原文

延州故丰林县城,赫连勃勃所筑①,至今谓之赫连城。紧密如石,?zhǔ之皆火出②。其城不甚厚,但马面极长且密③。予亲使人步之,马面皆长四丈,相去六七丈,以其马面密,则城不须太厚,人力亦难攻也。予曾亲见攻城,若马面长则可反射城下攻者,兼密则矢石相及,敌人至城下,则四面矢石临之。须使敌人不能到城下,乃为良法。今边城虽厚,而马面极短且疏,若敌人可到城下,则城虽厚,终为危道。其间更多刓wán其角,谓之团敌,此尤无益。全藉倚楼角以发矢石,以覆护城脚。但使敌人备处多,则自不可存立。赫连之城,深为可法也。

注释

①赫连勃勃:匈奴人,十六国时期大夏(胡夏)的建立者。②:砍。③马面:古代沿城墙所建的凸出于墙面外的墩台,既能加固城体,又便于夹击攻城的敌人。

译文

延州的丰林县旧城,是赫连勃勃所建,至今仍叫作赫连城。城墙像坚石般紧密,砍下去会迸出火星。城墙不是很厚,但从城墙上延伸出的马面极长而且排布很密集。我亲自派人丈量,这些马面均长四丈,相隔六七丈,由于马面密集,所以城墙不需要太厚,人力也难以攻破。我曾亲眼见过敌人攻城时,如果马面够长则可以反射城下攻城的人,马面够密集则箭矢飞石守备的范围能够相接,敌人攻打到城下时,则四面八方都有箭矢飞石落下来。要阻止敌人攻到城下,这就是良法。如今的边城城墙虽厚,但马面非常短小而且排布稀疏,如果敌人攻到了城下,就算城墙很厚,终究很危险。其间更有很多马面建成圆形,称作“团敌”,这尤其没有益处。全要倚仗马面的楼角发射箭矢飞石,才能保护到城脚。只要让敌人防备的地方多起来,敌人自然没有立足之地。赫连城的样式,是非常值得效法的。

原文

刘晏掌国计,数百里外物价高下,即日知之。人有得晏一事,予在三司时,尝行之于东南。每岁发运司和籴米于郡县①,未知价之高下,须先具价申禀,然后视其贵贱,贵则寡取,贱则取盈。尽得郡县之价,方能契数行下,比至则粟价已增,所以常得贵售。晏法则令多粟通途郡县,以数十岁籴价与所籴粟数高下,各为五等,具籍于主者今属发运司。粟价才定,更不申禀,即时廪收,但第一价则籴第五数,第五价即籴第一数,第二价则籴第四数,第四价即籴第二数,乃即驰递报发运司。如此,粟贱之地,自籴尽极数;其余节级,各得其宜,已无枉售。发运司仍会诸郡所籴之数计之,若过于多,则损贵与远者;尚少,则增贱与近者。自此粟价未尝失时,各当本处丰俭。即日知价,信皆有术。

注释

①和籴:官府向百姓征收粮食。

译文

刘晏掌管国家财政,数百里外的地方物价的高低,当日就能知晓。有人掌握了刘晏的一项举措,我任职三司时,曾在东南地区实行。每年发运司从各个郡县收购粮食,还不知道价格高低,必须先以具体价格申请,然后视其高低,价高则少收,价低则收满所需。都要先得到郡县的价格,才能核定要收购的数量下发命令,到那时粮价已经更高了,所以常常买贵了。刘晏的办法则是让产粮量高、交通便利的郡县,将数十年间收购粮食的价格和收到的粮食数量的高低,分为五等,全部记录在主管部门(现今是发运司)。粮价刚刚确定下来,不需要再申请,当时就能收入粮仓,如果价格为第一等的价格则收购第五等的数量,第五等价格则收购第一等数额,第二等价格则收购第四等数额,第四等价格则收购第二等数额,之后立即快报给发运司。这样一来,粮食便宜的地方,自然就收购了极多;其他等级的地方,也各得合适的数量,再也没有白白买贵了的情况。发运司也会整合各地购得的数量来统计,如果数量过多了,则减少价高的和偏远地区的收购;如果数量还少,则增加价低的和邻近地区的收购。从此粮价再没延误时机,各地顺应了本地粮食情况增减收购。说刘晏当天就能知道价格,相信是有其方法的。

原文

旧校书官多不恤职事,但取旧书,以墨漫一字,复注旧字于其侧,以为日课。自置编校局,只得以朱围之,仍于卷末书校官姓名。

译文

旧时的校书官职大多不重视工作,只拿来旧书,用墨涂抹一字,再把原来的字注在旁边,就作为当日的工作。自从设立了编校局,只许用红笔圈字,并且要在卷末写上校书官的姓名。

原文

五代方镇割据,多于旧赋之外,重取于民。国初悉皆蠲juān正①,税额一定。其间或有重轻未均处,随事均之。福、歙州税额太重,福州则令以钱二贯五百折纳绢一匹,歙州输官之绢止重数两。太原府输赋全除,乃以减价籴dí粜tiào补之。后人往往疑福、歙折绢太贵,太原折米太贱,盖不见当时均赋之意也。

注释

①蠲:免除。

译文

五代时期各地藩镇割据,多有在以往的税赋之外,向人民重苛税收的。建国初期全部废除、修正,税额有固定数目。其中有一些税赋重轻不平衡的地方,随着具体情况调整。福州、歙州的税赋太重,福州则规定以二贯五百钱折合交纳一匹绢,歙州向官府交纳的绢只有几两。太原府的税赋全部免除,改用向百姓低价买卖粮食来补充。后人常常觉得福州、歙州纳绢折合的价钱太贵,太原折合粮食的价钱太贱,是因为不知道当时均赋的意图。

原文

夏秋沿纳之物,如盐麹qū钱之类①,名件烦碎。庆历中,有司建议并合,归一名以省帐钞。程文简为三司使,独以谓仍旧为便,若没其旧名,异日不知。或再敷盐麹,则致重复。此亦善虑事也。

注释

①盐麹钱:作为税赋交纳的盐、曲等物。麹,即酿造酒、酱过程中使用的曲霉。

译文

夏秋时节交纳的各项杂物税赋,比如盐麹钱等,名目琐碎。庆历年间,主管部门建议合并,统一名目以省去抄录账簿的麻烦。程琳(谥号文简)任职三司使时,唯独认为依照旧的名目更方便,如果省去了旧的名目,日后便无从知道了。有可能再设置盐麹钱,导致重复。这也是善于思考事情的人。

原文

近岁邢、寿两郡,各断一狱,用法皆误,为刑曹所驳。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①,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其谋杀。不当复坐其妻。”邢州有盗杀一家,其夫妇即时死,唯一子明日乃死。州司以其家财产依户绝法给出嫁亲女。刑曹驳曰:“其家父母死时,其子尚生,时产乃子物,出嫁亲女,乃出嫁姊妹,不合有分。”此二事略同,一失于生者,一失于死者。

注释

①不道:刑律名,唐律以“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畜蛊毒厌魅”为不道。

译文

近年邢州、寿州两地,各有一个案件,断案所用的法律都有误,被刑曹驳回。寿州有人杀死其妻的父母兄弟几口人,州司认为是不道之罪,所以连坐了他的妻子。刑曹驳回说:“殴打妻子的父母,就是断绝关系了,更何况是谋杀。不应当再连坐他的妻子。”邢州有强盗杀死一家人,这家的夫妇当时就死了,但一个儿子第二天才死。州司将这家的财产按照户绝的法律给了他家已出嫁的亲生女儿。刑曹驳回说:“这家父母死的时候,儿子还活着,当时财产应是这个儿子的,已出嫁的亲生女儿,是他已出嫁的姐妹,不应该分得。”这两件事类似,一个是对生者的判处不公,一个是对死者的判处不公。

原文

深州旧治靖安,其地碱卤①,不可艺植,井泉悉是恶卤。景德中,议迁州。时傅潜家在李晏,乃奏请迁州于李晏,今深州是也。土之不毛②,无以异于旧州,盐碱殆与土半,城郭朝补暮坏,至于薪刍,亦资于他邑。唯胡卢水粗给居民,然原自外来,亦非边城之利。旧州之北,有安平、饶阳两邑,田野饶沃,人物繁庶,正当徐村之口,与祁州、永宁犬牙相望③。不移州于此,而恤其私利,亟城李晏者,潜之罪也。

注释

①碱卤:盐碱地,土地泛出盐霜。②不毛:没有植物,即荒芜。③犬牙相望:形容交错相对的地势。

译文

深州以前的地方政府设在靖安,土地盐碱化严重,无法耕种,井水泉水都特别苦涩。景德年间,讨论迁州府去别处。当时傅潜的家在李晏,于是奏请将州府迁去李晏,也就是现今的深州。土地的荒芜程度,与旧州府差不多,盐碱地几乎是土地的一半,城墙早上修补好傍晚就坏了,就连薪柴和草料,都要从其他县镇购买。只有胡卢河的水勉强供给居民,但也是从外面流来的,对边城而言也不是好事。旧州府的北边,有安平、饶阳两县,田野肥沃,人口物产旺盛,位置正处在徐村口,与祁州、永宁交错相望。不迁州到这些地方,而徇私利,急切地将州府迁到李晏,是傅潜的罪过。

原文

律云:“免官者,三载之后,降先品二等叙。免所居官及官当者①,期年之后,降先品一等叙②。”“降先品”者,谓免官二官皆免,则从未降之品降二等叙之。“免所居官及官当”,止一官,故降未降之品一等叙之。今叙官乃从见存之官更降一等者,误晓律意也。

注释

①所居官:自宋元丰年间改制后,官制分为了职事官和寄禄官两种,这里的所居官指的是具有实际职务的职事官,而寄禄官没有实际职务,只用来定品级、俸禄等。官当:以官阶抵刑。②叙:叙用,分级任用。

译文

法律上说:“被罢免官职的人,三年之后,比原品级降低二等任用。被罢免职事官的人及以官抵刑的人,满一年之后,比原品级降低一等任用。”“比原品级降低”的意思是,职事官与寄禄官均被罢免时,从原品级开始降低二等任用。“被罢免职事官的人及以官抵刑的人”,只罢免了一官,所以是从这个官品开始降低一等任用。如今复用官员时,从现存的官职品级再降一等,曲解了法律的意思。

原文

律累降虽多,各不得过四等。此止法者,不徒为之,盖有所碍,不得不止。据律,“更犯余有历任官者,仍累降之;所降虽多,各不得过四等。”注:“各,谓二官各降,不在通计之限。”二官,谓职事官、散官、卫官为一官,勋官为一官①。二官各四等,不得通计,乃是共降八等而止。予考其义,盖除名叙法:正四品于正七品下叙,从四品于正八品上叙,即是降先品九等。免官、官当若降五等,则反重于除名,此不得不止也。此律今虽不用,然用法者须知立法之意,则于新格无所抵牾。予检正刑房公事日,曾遍询老法官,无一人晓此意者。

注释

①勋官:授给有功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没有实际职务。

译文

法律中规定多次降职时尽管降等可以很多,但各官职不得降过四等。这个限制性的条文,不是凭空写就的,是因为实际操作时有所阻碍,所以不得不限制。根据法律,“更犯余有历任官者,仍累降之;所降虽多,各不得过四等。”注:“各的意思是二官各降,不是合计的限度。”二官以职事官、散官、卫官为一官,勋官为一官。二官各自不能降过四等,不是合计的,也就是说总共降八等为止。我考证其意义,是为了除名和叙用:正四品免官的以正七品下叙用,从四品免官的以正八品上叙用,也就是比原品降九等。免官、官当的情况下如果降五等,则反而比除名更重了,所以不得不加以限制。这项法律尽管现今不用了,但执法者须知当时立法的用意,这样新立的法律就不会相抵触。我任检正刑房公事的时候,曾问遍了老资历的法官,没有一人能通晓这个用意。

●侯景

侯景,字万景,少小即狂放不羁,膂力惊人,善骑射。其先曾仕北魏定州刺史,后投靠东魏,又转投梁朝。不久即起兵反叛,历时四年之久,最后攻入建康,大肆烧杀、掠夺,南梁为之一蹶不振。

原文

边城守具中有战棚,以长木抗于女墙之上①,大体类敌楼②,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可就,以备仓卒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监之。梁侯景攻台城③,为高楼以临城,城上亦为楼以拒之,使壮士交槊shuò,斗于楼上,亦近此类。预备敌人,非仓卒可致。近岁边臣有议,以谓既有敌楼,则战棚悉可废省,恐讲之未熟也。

注释

①女墙:矮墙,指城墙上凹凸形状的小墙。②敌楼:城墙上用于御敌的城楼。③梁侯景攻台城:指侯景之乱。南朝梁将领侯景发起叛乱,围攻都城建康(今南京)。台城,即宫城。

译文

边境城池的守城用具中有战棚,是用长木架在矮墙上,大致类似于敌楼,可以分开、合起,顷刻间就能架设好,用来防备城楼被摧毁或没有城楼的地方受到攻击的紧急情况,能立即展开战棚来应对。南朝梁的侯景围攻台城,建设高楼以攻略城池,城墙上也是架起楼来抵抗,让强壮兵士使矛交战,在高楼上搏斗,也与此类似。防备敌军,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备好的。近年有边塞官员提议,认为既然有敌楼,就可以全部废去战棚,这种方法恐怕思虑不够成熟。

原文

鞠真卿守润州,民有斗殴者,本罪之外,别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财,兼不甘输钱于敌人,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

译文

鞠真卿镇守润州,遇到百姓有斗殴的,在受到原本的罪刑之外,还要先动手的人赔钱给后动手的人。小人吝惜钱财,并且不甘心输钱给仇家,整日纠纷,但互相瞪视谁也不敢先动手。

原文

曹州人赵谏尝为小官,以罪废,唯以录人阴事控制闾里①,无敢忤其意者。人畏之甚于寇盗,官司亦为其羁绁②,俯仰取容而已③。兵部员外郎谢涛知曹州,尽得其凶迹,逮系有司,具前后巨蠹状奏列④,章下御史府按治。奸赃狼籍,遂论弃市⑤,曹人皆相贺。因此有“告不干己事法”著于敕律。

注释

①闾里:里巷,借指平民。②羁绁:控制。原意为控制马的络头和缰绳。③俯仰:指一举一动。取容:取悦,讨好别人以求自己安身。④巨蠹:大蛀虫,常比喻损害国家利益的官员。⑤弃市:原指在街头示众、受人唾弃的刑罚,后特指死刑。

译文

曹州人赵谏曾经任职小官,因犯罪废除,只利用记录别人私事来控制百姓,没有敢违逆他的人。人们怕他更甚于怕强盗,官府官员也被他控制,做事只为取悦他而已。兵部员外郎谢涛治理曹州时,得知了他所有恶迹,递交到有关部门,将其前后各种奸恶行为列于奏章,文件下达到御史府按规定治理。贪赃繁多,于是判处死刑,曹州人都互相庆贺。因此法律条文中列入了“告不干己事法”一条。

原文

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①,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②。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注释

①军兴:战事兴起。②羽檄:古代军事文书插鸟羽以示紧急,必须迅速传递。

译文

驿站传递信物分三个等级,叫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迅速,每天能行路四百里,只有发生战争时使用。熙宁年间,又有了金字牌急脚递,和古代插羽毛的军事急信一样,用涂上红漆的木牌上书金字,光亮炫目,路过如同闪电经过,看到的人没有不躲避让路的,每天能行路五百余里。前线机密紧急的指挥,则从皇帝直接下令,三省、枢密院都不能参与。

原文

皇祐二年,吴中大饥,殍piǎo殣jìn枕路①,是时范文正领浙西,发粟及募民存饷②,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希文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又新敖仓吏舍,日役千夫。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皆欲以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岁饥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近岁遂著为令。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泽也③。

注释

①殍殣:饿死的尸体。枕路:铺满道路。②发粟:开官仓发粮赈灾。募民存饷:募集百姓家里余存的钱粮。③先王:当时在位的皇帝是宋仁宗。

译文

皇祐二年,吴中一带闹大饥荒,饿殍遍地。当时范仲淹(谥号文正,字希文)管理浙西,发放粮食并募集民间富余钱粮,方法非常周到。吴人喜欢赛船,又喜欢做佛事,范仲淹就让人们赛船,每天在湖上设宴,从春到夏,百姓全都从家里出来游玩。他又召集各个佛寺的住持,下令道:“饥年工人价格便宜,可以大兴土木。”于是各个佛寺的营建也达到鼎盛。又新建粮仓和官吏宿舍,每天雇用上千人劳动。监察部门上奏弹劾杭州不仅不体恤灾情,还游乐不加节制,以及公私大肆兴建,损耗人力。范仲淹于是逐条自陈之所以设宴游乐以及兴建,都是为了发动各类有余的钱财,来施惠给穷人。从事买卖餐饮、工匠劳力的这些人,靠公家或民间消费营生的,每天不止数万人。救荒政策的实施,这些最为重要。这年,两浙地区唯有杭州安定,饥民不逃荒迁徙,都是因为范仲淹带来的惠利。荒年令官仓发放粮食,发动百姓促进经济,近年来便成为明令。既能抚恤饥馑,又能借此达到利民的效果,这是先代君主的恩泽。

原文

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予尝计之,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人饷一卒,一去可十八日米六斗,人食日二升。二人食之,十八日尽。若计复回,只可进九日。二人饷一卒,一去可二十六日米一石二斗,三人食,日六升,八日,则一夫所负已尽,给六日粮遣回。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若计复回,止可进十三日前八日,日食六升。后五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米一石八斗,前六日半,四人食,日八升。减一夫,给四日粮。中七日,三人食,日六升。又减一夫,给九日粮。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计复回,止可进十六日前六日半,日食八升。中七日,日食六升,后十一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放回运人,须有援卒。缘运行死亡疾病,人数稍减,且以所减之食,准援卒所费①。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②。其间队长不负,樵汲减半③,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故军中不容冗食④,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运,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⑤,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

注释

①准:与某物类似。“所减之运人”与“所增之援卒”基本相当,前者余下的粮食基本满足后者的消耗。②率:比率。运人总数与负粮总数的比率,即人均负粮的数量。③樵汲:负责砍柴、打水的人,均为勤杂人员。④冗食:吃闲饭的人,冗余无用的士兵。⑤刍牧不时:运粮行进途中无法按时饲喂、放牧牲畜,容易造成牲畜饥病死亡。刍,割草饲喂;牧,放牧。

译文

凡是军队行征,从敌方地区获取粮草,是当务之急。运粮不但花费多,而且势必难以运输很远。我曾统计过,每人背负六斗米,士兵自己携带五天的干粮,每人供应一个士兵,运输一次可以供应十八天的粮食(六斗米,人每天吃两升。两人吃,十八日吃完)。如果计算运输人员的回程,只能吃九天。让两个人供应一个士兵,运输一次可以供应二十六天的粮食(一石二斗米,三个人吃,每天六升,八天则一个人背负的已经吃完了,分给他六天的粮食遣他返回。之后的十八天,两人吃,每天共吃四升)。如果计算运输人员的回程,只能吃十三天(前八天,每天吃六升。之后的五天包括回程,每天共吃四升)。让两个人供应一个士兵,运输一次可以吃三十一天(一石八斗米,前六天半,四个人吃,每天八升。减少一人,分给他四天的粮食遣返。中间七天,三个人吃,每天六升。再减少一人,分给他九天的粮食。之后的十八天,两个人吃,每天共吃四升)。如果计算运输人员的回程,只能吃十六天(前六天半,每天吃八升。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之后的十一天包括回程,每天共吃四升)。让三个人供应一名士兵,就是极限了。比如十万人的军队行征,运输辎重的人占三分之一,驻战兵力只有七万人,已经要用去三十万人运粮,在此之外很难再增加了(放回运输人员,需要有护送的士兵。随着途中死亡生病的,人数稍稍减少,就以减少的人员所余的食物,抵消护送士兵的耗费)。按照运粮的规定,每人背负六斗米,这是以总数平均算下来的。在这之中队长不背粮,打柴汲水的人员背粮减半,其余的分摊在众人身上。更有死亡生病的人,他们所背负的米,又要分摊。这样算来每人背负的,常常不止六斗。所以军中不允许冗食的人存在,一个人冗食,就要两三个人供应他,可能还不够。如果用牲畜运输,则骆驼可以背负三石,马骡可以背负一石五斗,驴背负一石。相比人力运输,虽然背得多、耗费少,但无法按时喂草放牧,牲畜多有瘦弱饿死的。一头牲畜死亡,连同它所背负的粮食也要舍弃。与人力运输相比,好坏各半。

原文

忠、万间夷人①,祥符中尝寇掠,边臣苟务怀来②,使人招其酋长,禄之以券粟③。自后有效而为之者,不得已,又以券招之。其间纷争者,至有自陈:“若某人,才杀掠若干人,遂得一券;我凡杀兵民数倍之多,岂得亦以一券见给?”互相计校,为寇甚者,则受多券。熙宁中会之,前后凡给四百余券,子孙相承,世世不绝。因其为盗④,悉诛锄之,罢其旧券,一切不与。自是夷人畏威,不复犯塞。

注释

①忠、万:今重庆市忠县、万州区一带。②苟务:苟且事务,只图眼前安宁、得过且过。怀来:招抚。③券粟:兑付粮食的票券凭证。④因:趁。

译文

忠州、万州一带的外族人,大中祥符年间曾侵犯劫掠,边境大臣采用苟且怀柔的手段,请人招安他们的酋长,用粮券贿赂他们。这之后有效仿他们来劫掠的,没有办法,又用粮券招安他们。盗寇之中有争夺利益的人,甚至自称:“比如某人,只杀害抢掠了几个人,就得到一券;我杀死的兵民数量比他多几倍,怎么也只得到一券?”互相计校,抢掠更多的人,得到的粮券就更多。熙宁年间统计,前后总共给出了四百多粮券,掠夺者世代承袭,世世不绝。后来趁他们侵犯的时候,悉数铲除,废弃了旧粮券,所有的都不给支付。从此外族人畏惧我方威严,不再侵犯边境。

原文

庆历中,河决北都商胡①,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往董作②。凡塞河决垂合,中间一埽③,谓之“合龙门”④,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时合龙门埽长六十步,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谓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故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方压第二、第三。旧工争之,以为不可,云:“二十步埽,不能断漏。徒用三节,所费当倍,而决不塞。”超谓之曰:“第一埽水信未断,然势必杀半。压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纵未断,不过小漏耳。第三节乃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处置。三节既定,即上两节自为浊泥所淤,不烦人功。”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是时贾魏公帅北门,独以超之言为然,阴遣数千人于下流收漉流埽。既定而埽果流,而河决愈甚,申锡坐谪。卒用超计,商胡方定。

注释

①北都:宋代大名府为北都。商胡:今河南濮阳一带,归大名府管辖,故称北都商胡。宋代黄河决口频繁,庆历八年商胡决口,改道北流。②董:监督管理。③埽:治河时用来护堤堵口的器材,用树枝、秫秸、石头等捆扎而成。④合龙门:堤坝或桥梁从两岸开始施工,在中间接合称为合龙门,如今依然使用“合龙”表示此类工程竣工。

译文

庆历年间,黄河在北都商胡地区决口,很久没能填塞上,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自前往监督工程。凡是填塞黄河决口,到两端即将接合的时候,中间填塞一埽,称为“合龙门”,能否成功在此一举。当时填塞多次也无法合龙。当时用于合龙门的埽长六十步,有一名叫高超的水利工人献策,说埽身太长,以人力无法下压,埽不能到达水底,所以黄河水流不能截断,并且拉埽的绳缆经常拉断。现今应当把六十步的长度分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用铁索连接起来,先把第一节压下水,等它到达水底再压第二、第三节。老工人与他争论,认为不可行,说:“二十步长的埽,无法截断水流。白白分成三节,耗费翻倍,决口也填塞不上。”高超答道:“第一埽当然无法截断水流,但水势必定减半。压第二埽的时候,只需要用一半人力,即便水流没能截断,但也只剩较小的漏口罢了。第三节就是在平地上施工了,可以充分用上人力来处理。第三节已经固定好,前两节自然会被水带来的浊泥堵塞起来,不需要耗费人工。”郭申锡主张继续用先前的办法,不听取高超的说法。当时贾昌朝(封魏国公,故称贾魏公)统帅北方边防,唯独认为高超说得对,暗中派遣数千人在下游打捞被水冲下来的埽。沿用老办法固定埽果然又被冲走,而黄河决口更加严重,郭申锡获罪贬谪。最后用了高超的办法,商胡决口才得以平定。

原文

盐之品至多,前史所载,夷狄间自有十余种①;中国所出,亦不减数十种。今公私通行者四种:一者“末盐”,海盐也,河北、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广南东西十一路食之。其次“颗盐”,解州盐泽及晋、绛、潞、泽所出,京畿jī、南京、京西、陕西、河东、褒、剑等处食之。又次“井盐”,凿井取之,益、梓、利、夔四路食之。又次“崖盐”,生于土崖之间,阶、成、凤等州食之。唯陕西路颗盐有定课,岁为钱二百三十万缗②;自余盈虚不常,大约岁入二千余万缗。唯末盐岁自抄三百万,供河北边籴;其他皆给本处经费而已。缘边籴买仰给于度支者,河北则海、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

注释

①夷狄:古代称东方的外族为夷,北方的外族为狄,泛指外族。②缗:穿钱的绳子,引申为一串铜钱,成为计量单位。

译文

盐的分类最多,据前朝史书记载,夷狄地区就有十余种;中原地区出产的,也不下数十种。现在官盐和私盐通行的有四种:一种是“末盐”,也就是海盐,河北、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广南东西这十一路食用这种盐。其次是“颗盐”,解州盐泽及晋、绛、潞、泽出产的,京畿、南京、京西、陕西、河东、褒、剑等地区食用这种盐。再次是“井盐”,凿井提取的,益、梓、利、夔这四路食用这种盐。再次是“崖盐”,产于山岩间,阶、成、凤等州食用这种盐。唯有陕西路的颗盐有定量的课税,每年二百三十万缗钱;其余的多少不定,大约每年课税两千余万缗钱。唯有末盐每年自取出三百万缗钱,供给河北边境收购粮食用;其他的都交给本地作为经费开支。沿边境收购粮食仰赖于度支司,河北则仰赖于海、末盐,河东、陕西则多仰赖于颗盐及蜀茶。运盐的规定,凡运输百里,陆路运输每斤给四钱,水路运输每斤给一钱,以此为标准。

原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慎县,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胾zì灰汤之类薄之①,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②,以水沃其尸③,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注释

①胾:切成大块的肉。薄:涂盖。②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在太阳最晒的时候用红伞遮挡尸体。利用红伞滤光的原理,阻挡部分其他色光而只让红光通过,使尸体上不易观察的青色瘀伤痕迹更加明显。③沃:浇灌。

译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任庐州慎县知县时,曾有人殴人至死,李处厚去验伤,用糟肉灰汤之类的东西涂盖尸体,都看不出伤痕。有一老人求见说:“我是县里的老书吏,听说验伤不见伤痕。这个容易辨别,用新的红色油纸伞在日上中天的时候遮挡尸体,用水浇尸体,痕迹必会显现。”李处厚按他说的做,伤痕清晰可见。从此江、淮一带的司法官员常常用这个办法。

原文

钱塘江,钱氏时为石堤,堤外又植大木十余行,谓之“滉柱”①。宝元、康定间,人有献议取滉柱,可得良材数十万。杭帅以为然。既而旧木出水,皆朽败不可用。而滉柱一空,石堤为洪涛所激,岁岁摧决。盖昔人埋柱以折其怒势,不与水争力,故江涛不能为害。杜伟长为转运使,人有献说,自浙江税场以东,移退数里为月堤,以避怒水。众水工皆以为便,独一老水工以为不然,密谕其党曰:“移堤则岁无水患,若曹何所衣食②?”众人乐其利,乃从而和之。伟长不悟其计,费以巨万,而江堤之害,仍岁有之。近年乃讲月堤之利,涛害稍稀。然犹不若滉柱之利,然所费至多,不复可为。

注释

①滉柱:埋在堤坝外侧水域里防洪护堤的木桩。②若曹:汝辈,你们。若,即你;曹,即等、辈。

译文

钱塘江,在吴越国时期建立石堤,堤外又埋了十余行木桩,称为“滉柱”。宝元、康定年间,人有献策砍伐滉柱,可得到数十万优良木材。杭州的长官认为可以。之后将陈旧的木材从水中捞出,都是腐朽不可使用的。而滉柱全被捞出,石堤被汹涌的波涛冲击,年年垮塌决口。这是因为前人埋柱用以减弱怒涛的水势,石堤不与水直接角力,所以波涛不能造成危害。杜杞(字伟长)任转运使的时候,有人献策,从浙江税场以东,退后数里的地方修建月堤,可以避开怒涛。众水工们都认为可行,只有一个老水工不这样认为,私下与他的朋友说:“移堤之后每年没有水灾,你们靠什么赚取衣食?”众人贪图利益,就跟从附和他。杜杞不知道他们的诡计,耗费数万,而江堤的损害,仍然年年发生。近年来才又开始讨论月堤的好处,使浪涛危害稍微减少。但仍不如滉柱的好处,然而滉柱耗材极多,无法复建了。

原文

陕西颗盐①,旧法官自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岁以万计,冒禁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此悉免。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于京师置都盐院,陕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行之数十年,至今以为利也。

注释

①颗盐:未经炼制的粗盐,俗称粒盐。

译文

陕西的颗盐,以往的规矩是由官方自行搬运,设置事务所限制买卖。从兵部员外郎范祥开始使用钞票办法,令商人从边境城镇交纳四贯八百钱,换购一张盐钞,到解池申领二百斤盐,私人可以任意买卖,得到的钱用以充实边塞,节省了跨越数十郡的搬运劳力。以往赶车用牛驴运盐时死在服役中的,每年以万人计,冒着犯罪的风险违反禁令买卖私盐的人,数不胜数,至此全都没有了。法令实施久了,盐价时有高低,又在京城设立都盐院,陕西转运司自行派遣官员主持事务。京城的食盐价格,每斤不到三十五钱的话,就收敛不出售,用以提高盐价;每斤超过四十钱的话,就大量放出库存食盐,以压低商盐利润。这使得盐价有常数,而盐钞的价值有定数。实行了数十年,至今仍是便利的。

原文

河北盐法,太祖皇帝尝降墨敕①,听民间贾贩,唯收税钱,不许官榷②。其后有司屡请闭固,仁宗皇帝又有批诏云③:“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献议者悉罢遣之。河北父老,皆掌中掬灰,藉火焚香,望阙欢呼称谢。熙宁中,复有献谋者。予时在三司,求访两朝墨敕不获,然人人能诵其言,议亦竟寝。

注释

①太祖皇帝:宋太祖赵匡胤。②官榷:榷为专卖之意,官榷即官方垄断。③仁宗皇帝:宋仁宗赵祯。

译文

河北管理盐的办法,宋太祖曾降下亲笔特敕,任民间商人贩售,但要收取税钱,不允许官方垄断。之后相关部门多次请求限制私人买卖,宋仁宗又批示道:“朕总不能让河北百姓经常吃贵盐。”将提议的人全部罢免外遣。河北百姓,都手捧香灰,点火焚香,望向京城的方向欢呼道谢。熙宁年间,又有提议的人。我当时在三司任职,寻求之前这两朝皇帝的亲笔诏书未得,但人人都能背诵那些话,这个提议也最终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