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有意打扮得低调,沈时安跟着薄之滨出现在在聚会上的时候,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直到薄之滨介绍她是季老先生邀请来的宾客,周围八卦的气氛才消散下去。
薄家的家庭聚会和沈时安想象中的家庭聚会完全不同。
真的走进宴会厅,沈时安才算真正对一个世代积累的港城望族有了一点真真切切的感知。
宽敞明亮的大厅,足以容纳上百位宾客,十几张圆桌已经摆好,璀璨的吊灯好像星海一样挂在头顶,羊绒地毯铺在地上,走在上面几乎听不见脚步声,让人感觉好像行走在云端。
薄家的旁系子弟遍布港城的各行各业,今晚都聚集在这里,倒有点群英荟萃的感觉。
薄家的直系子弟坐在主桌,薄之滨安排沈时安坐在旁边一张桌子上,离主桌很近,几乎能听到他们说话。
佣人进进出出忙着上菜,客人该到的差不多都到了。
薄老夫人抱恙不出席,薄之衍还没有来,主桌上首的位置还空着。
“之深,什么时候回国的,一去就是好几年,不叫你回来你都不回来,家里有什么洪水猛兽把你吓着了。”
“何止洪水猛兽,明明是索命的阎王。”薄之深啜了一口酒,压低声音嗤笑。
沈时安听见熟悉的声音不由回头看了一眼。
她和薄之深的交情,是少年时代的事了,几年过去,薄之深变化不大,甚至连身上那一股浪**纨绔的气息都和当年如出一辙。
主桌上一群薄家的直系子弟,自然知道薄之深说的是什么,目光交汇间露出心照不宣地谑笑。
“我现在回来一趟都不敢久呆,生怕触了那位的霉头,有家不能回,漂流异乡,流落海外,惨啊。”
“省省吧,你发的朋友圈天天都是泡吧约美女,明明是我们更惨,在人家眼皮子底下,什么都不敢干。”
“堂哥不是回来了,等堂哥东山再起,咱们的好日子就回来了。”
“你说得对,过两天有时间我上黄大仙祠帮好好烧三炷香,帮堂哥许个愿,驱逐鞑虏,扶我皇汉,把野小子从哪来的赶回哪去。”
“堂哥,我帮你许的愿要是灵验了,将来少说要封我一个副总裁做。”
那声音拖腔拖调的,说完就传来一阵阵低低的笑声,薄之滨不说什么落人口实的话,把话题随意带过去,桌上很快聊起了别的事。
“之深,你朋友圈那个一起喝酒的漂亮律师给我介绍介绍呗,啧啧,那个套装一穿,看着点儿正。”
“你是小蛋糕吃腻了,想吃硬菜了?”
……
桌上一圈人谈兴正浓,虽然家主不到还不能动菜,但酒已经打开,一派其乐融融的气氛,不时传出爽朗的笑声。
他们才像是真正的一家人。
薄之衍哪怕姓了薄,哪怕坐上了家主的位置,也好像是一个外人。
沈时安心里说不上为什么不那么舒服。
所有人都怕他,服从他,所有人也都远离他,不喜欢他。
等着,期盼着他摔下来的那一天。
他像一个仇恨的容器,从一开始就被不停装满的恶意,长年累月地滋长他的暴戾。
他渴望的不是权利地位金钱,他只想把这个容器打破,好像这一切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毁灭。
这些想法让沈时安觉得心里堵得慌,仰起头,轻轻呼出一口气。
“薄之衍进来了。”有人忽然提醒了一声,主桌上聊得正欢的一圈人瞬间鸦雀无声。
薄之衍一身铁灰色西装,身边跟着秘书,路过沈时安的时候扫了她一眼,视线没有停留,走上了主桌的首位。
按理说桌上的小辈要和家主问好,但所有人都垂着头,静悄悄的,仿佛是某种沉默的抵抗。
薄之衍显然是已经习以为常,漫不经心扫视一圈,在秘书拉开的椅子上坐下。
“之衍身边什么时候换人了,好像好久都没有见过苏秘书了。”薄之滨笑着开口。
薄之衍眼皮都没抬:“我这庙小,苏秘书志向高,早就另谋高就了。”
薄之滨一点没有被当众下了面子的尴尬,笑得温和:“在堂堂薄家家主身边都嫌庙小,那港城也是没有他能看得上的地方了,这样的人,走了就走了。”
“最近这段时间你都忙得不见人影,一只没来得及向你道喜,今天借着中秋聚会的聚会,恭喜你拿下季老先生的项目,这个项目是集团这几年里最看重的一个项目,能把它拿下,你可是我们大家的功臣。”
说着举起酒杯。
沈时安也不得不佩服薄之滨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在看不见的地方都得你死我活,表面上还能满面春风,笑脸相迎。
薄之衍显然懒得锻炼这种本事,直接把薄之滨晾在那里,漫不经心给自己盛了一碗汤。
薄之滨丝毫也没有不自在,自己抿了一口酒,笑:“为了给你道喜,小雨微专门做了一道菜呢,你这个做叔叔的不能不给面子吧。”
薄之滨向桌上坐着的小侄女扬了扬下巴,小侄女立马跑了下来。
小姑娘打扮得玉雪可爱,穿着蓝白相间的海魂衫,一对羊角辫扎在脑袋两侧,一双眼睛又圆又亮,婴儿肥的脸颊陷出浅浅的酒窝,继承了薄家强大的基因,小小年纪就能看出来是一个美人胚子。
小侄女端起自己面前的一盘排骨跑到薄之衍面前,双手端着盘子往前递,声线带着儿童特有的清脆。
“我听说小叔最会做排骨,所以我亲手做了一盘排骨送给小叔。”
薄之衍目光落到小侄女脸上,冷冰冰不带一点温度,像一条吐着信子的阴冷毒蛇。
声调又冷又硬。
“是谁告诉你,我最会做排骨?”
小侄女被他的目光吓到,缩了缩肩膀,小声说:“是刘妈告诉我的,她说她吃过小叔做的排骨,比家里厨师做的还要好吃。”
小姑娘童言无忌的话像刀子一样撕开了那段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敢提起的过往。
他像条流浪狗一样在街头乱撞,最后被薄家收养,顶着少爷的名头,过的却是连佣人都可以对他任意打骂的生活。
佣人给主子做饭,他给佣人做饭,宅子里所有人都吃完了,他才能用残汤剩饭草草果腹。
他做的最多的就是排骨,因为傅芝爱吃排骨,他从够得着灶台的第一盘菜,做的就是排骨。
那一盘排骨被他炒糊了,傅芝吃了一口就勃然大怒,一把掀了桌子,一盘焦糖色的排骨滚得满地都是。
他把它们捡起来吃掉,至今还对那一股焦糊的味道记忆犹新。
小姑娘手举酸了,等不到人来接,想自己放到桌子上,可一抬头对上薄之衍的目光,硬是浑身打了个寒战,就连桌上的其他人,连呼吸都不由自主放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