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列车北上,穿过平原与丘陵,星夜兼程。
二十七个小时之后,我已经站在了哈尔滨凌晨四点的天光里。晨星微亮,早风薄凉。星辰是永恒的,我也知道头顶的这片星与故乡小城的星空无异,可是这异乡的星光却显得格外寒凉。
十七岁的流离失所,又怎会是一件温暖的事?
我扎紧围巾,跟着出站的人流紧走几步。仍是冷,浸入骨髓。我妈临终前对我说:“朵,随遇而安吧。”我知道她有千言万语,可她拼尽力气,也不过只说出这六个字而已。
“嗨,你走得倒是快。”有人跟上来,自然而然地抢过我手里的皮箱杆,“我来帮你拿。”
抬头看见男生的脸,有温和与亲切的微笑。还不待我拒绝,他另一只手送过来一个塑料袋,径直放到了我的手里。手心顿时热热的。
我咧嘴:“好烫。”
他仍是笑:“这种天气,吃一颗热的茶鸡蛋甭提有多美了。”他说话带有浓重的北方口音。
心里顿时安定下来,手心里是两颗热气腾腾的茶鸡蛋。陌生人的温暖沿着掌心的脉络一点点浸润到心里。
其实是记得他的,在前一个小站,他上车,穿着军绿色的棉服。他在拥挤的过道里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停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偶尔打盹,偶尔睁开眼,神情漠然,看见他戴的那条围巾针法拙劣,应该是喜欢他的女生为他手织的吧。
秉达常常教育我,对陌生人要多些防备。不知为何,对身旁的这个男生我却莫名地亲近。何况,此际的我身心空洞犹如稻草人,即便是歹人对我又能有何所图?
地下通道里似有穿堂风过,南来北往的人向着同一个出口走去。我和他默契地并肩而行,也不说话。其实心里是茫然的,离出站口越来越近,我却说不出的紧张,我不知道地面之上那座城究竟与我的未来会有何关联。
出站口外人流涌动,我淡淡地张望了几眼,掏出手机调出沈之行的号码。
“那个……”男生挠挠头,站定,“忘了介绍了,我是沈之行的儿子,我叫沈浩。你是安朵吧?我爸有事来不了,我是过来接你的。”
哪有人这样接站?提前一站上车,默默找到你,但是连一个字都不曾说起。
我抬头定定地看他,看得他脸都红了,我却面无表情。良久,我转回头,平静地“哦”了一声,继续跟着他走。
他的背影挺拔,他的头发微黄,他的肩膀宽阔。我走在他身后,认真地看着他的背影,眼睛却总是模糊。也难怪,我的眼泪总是不停地流下来,被北风一吹,脸都跟着辣辣地疼。
“安朵,你怎么了?”沈浩回头,吓了一大跳。
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是抱住了他,把头埋在他的胸前,让冰凉的眼泪有了温暖的去处。他像是了解似的,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后背:“好了好了,安朵不哭。”
这是2003年11月20日的清晨,我会永远记住那个怀抱的温暖,与他也许是我哥哥这件事无关。
B
“安朵,你什么时候回来?”秉达在电话里问我,我站在阳台一角,斜过身就能看见餐桌旁的沈浩和沈妈妈。
“嗯,也许我不回去了。”沈浩吃饭的样子像一只猫,乖乖的。我嘴角微翘。
“不是吧?你的家在这儿啊!”秉达的声音险些震坏我的耳膜。
我妈已经不在了,那座遥远的南方小城已经没有我的家了,我也不知道我的家在哪里。
“就这样吧,秉达,我在吃饭。”我挂了电话。
这是我在沈家的第三天,沈之行还没有出现,据说他去邻城出差。沈妈妈是个寡言的女人,对我倒还好,为我准备了新的床单和睡衣,都带着小小的碎花。
“安朵,你沈伯伯今晚回来。”她为我夹了一块鱼。
我微怔,等了那么多年,终于要见面了。
我记忆里的沈之行,永远是一副青年书生的模样,仔细想来,倒与沈浩有几分相似。确切地说,家里只有一张他的照片,是我一岁的时候,他抱着我与妈妈站在洱海边。之后的记忆就是七岁那年的生日,我吵着要爸爸,我妈犹豫良久终于拨通了一个电话,那个男声宽厚温暖,他爱怜地喊我朵朵,耐心地告诉我要听妈妈的话。他们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那天的电话里我分明听见了他身后有个女人尖锐地喊:“沈之行,你和安素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素就是我妈。而沈之行这个名字像扎了根一样,牢牢地住进了我的心里。
我妈去世后,我在她的电话本里翻到了沈之行的电话。我打电话给他,言简意赅地说:“我要过去,我想见你。”
于是,此刻我就这样毫不见外地坐在了沈家的餐桌旁。
我并未打算留下,只是觉得如果此生不见一见沈之行,死不瞑目。可是我没想到,我第一眼见到的人却是沈浩,那两个茶鸡蛋的温暖令我止步不前,我不想走了,我要留下。
沈之行进门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沈浩和他的小女朋友煲完电话粥就睡了,沈妈妈躺在房间里看书。我听见门响,轻轻地走出去,我静静地看着那个中年男人脱掉黑色的羽绒衣,在他弯腰脱鞋的时候,我走过去,手里提着一双棉拖鞋。
“爸,你回来了。”我自己都惊讶,我怎么可以说得那么自如,仿佛这句话已经在心里憋了十七年一样。
他抬头看我,眼里闪过些许讶异,但那很快就被一种温暖的光亮占据。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的泪水未落,却感觉到他的泪水打湿我的额头。原来这就是有爸爸的感觉。真奇怪,埋在心里那么多年的恨意竟凭空消失了。
“安朵,你怎么还不睡啊?爸,你的事还顺利吧?”沈浩不知什么时候走出来,端着一杯水边走边喝,他的表情那么自然。倒是沈妈妈在我们身后静默地站着,脸色苍白。
凌晨三点,我仍旧坐在铺满碎花的小**不眠。我的手里翩翩飞舞的是两支木制的毛线针,没错,我拆了沈浩那条看起来别扭的围巾,我要织一条新的给他。织进我此际心中所有的温暖。
安朵,回来吧。秉达的短信在夜里寂寞地响起。我看了看,默默关掉手机。
再见秉达,再见所有和小城有关的记忆。
C
秉达和我的关系不寻常,说我们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也不为过,因为我真的穿了太多他的旧衣服。秉达大我两岁,他们家和我家是邻居,秉达妈妈心好,没少帮助我妈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单身妈妈。
记忆中的秉达永远像个小大人,拉着我的手,对弄堂里那些浑小子说:“这是我妹妹,你们谁也不许欺负她。”我跟在秉达身后,甩着鼻涕,甭提多么得意。
单纯的时光一闪而逝,然后就是神秘的青春期。秉达一下子长得高高大大的,皮肤微微发黑,开始不爱讲话,但对我的好却更深沉。
十七岁的早春,情人节的清晨,我家窗台上放着一朵玫瑰。好事的人拿我妈打趣,说安朵妈要花开二度了。我妈端起檐下的洗脸水径直泼向那人,然后把那朵玫瑰狠狠地碾在脚底。
那年春天她的脾气开始变得烦躁,我当时并不知道她身体里长了恶性肿瘤。我只是看着那朵无辜的花,有些手足无措。我知道那是秉达放在窗台上的,我怎么会不知道他那月光一样动人的少年心事。
我没办法回应他。秉达那时候已经快要职专毕业了,他无心学习,只想赚很多很多钱,让他喜欢的人都过上好的生活。这样的秉达显然不符合我的想象。我想象中的那个人起码要有干净俊朗的脸,有阳光一样的笑,有优雅的谈吐,有第一眼看去就能让我心里的冰河解冻的力量。
我妈去世后,秉达陪我守了三天灵。在那三个肝肠寸断的夜晚,我哭累了就靠在秉达的肩上昏昏地睡,他的肩膀很踏实。
秉达妈妈说:“朵啊,你就和我们过吧。以后让秉达娶你,我给你当一辈子的妈。”
那句话或许大人并不在意,但是秉达的脸红了。我认真地看了看他,摇摇头。
我要去北方,去见见沈之行,然后……
然后我想去天上找我妈。
D
我在沈家安然地过了半月,我逐渐适应了北方的天气,适应了北方的食物,也适应了这种有父亲的生活。我爸对我非常好,他总是那么和蔼地笑,有时候喊我“朵”,就像我妈一样;有时候直接喊我“闺女”,这个陌生的词语多么温情脉脉。
只是,我从来不喊沈浩哥哥,我总是直接叫他,沈浩、沈浩,就像他小女朋友卓蓝一样。
沈浩和卓蓝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是青梅竹马,双方父母都是多年交识,关系要好。听说我住进了沈家,卓蓝特意来看我,带着一只大大的KITTY猫送我。我心想这未免太幼稚,但仍抱着那只猫表达感谢。她握着我的手,反复赞着:“我说沈浩的围巾怎么一下子变好看了,安朵,你真是有一双巧手哦。”
我脸上笑着,心里对这称赞却不置可否,笨蛋才看不出她的不悦。当然,别人把自己送给男朋友的围巾拆了重织,这种事落在谁身上也不会高兴。
但她喜欢我,她总是当着沈浩的面说:“沈浩啊,你看安朵的睫毛真长,多漂亮啊,像洋娃娃似的。”“沈浩啊,你听安朵的声音多好听,我们应该带安朵去唱歌。”每逢她那么说,沈浩就开心地笑起来,然后揉揉我的头。我红着脸,他们当我是七岁孩童?明明只小他们一岁而已。
我知道有一个词叫爱屋及乌,大概就是说卓蓝吧。
我常常想,卓蓝的心里其实应该很讨厌我吧?因为我总是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沈浩,像瓦数最大的电灯泡一样悬在他们中间。
年末的时候,我爸终于办好了我的转学手续,我和沈浩去了同一所学校。沈妈妈提议给我买一辆脚踏车,沈浩转头问我:“你会骑车吗?”我摇摇头,说了个谎。他咧开嘴:“那别买了,以后我给你当司机。”
12月的清晨,我就坐在沈浩的脚踏车上,穿得毛茸茸的像只熊,却还娇气地把两只手塞进他的棉服口袋里。卓蓝戴着大口罩,在我们身后努力地踩着车子追赶。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想来她的小嘴巴已经噘起来了吧。这有什么办法呢?卓蓝,做妹妹就是有这种永远的优越性,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对沈浩撒娇,享受他的好。
元旦那天是卓蓝生日,沈浩带我们去KTV唱歌。我有点紧张,在小城我只和秉达唱过路边的卡拉OK,两元钱一首歌,破旧的碟片机动不动就卡壳,高音的时候秉达总会扯着脖子帮我唱上去。
卓蓝的歌声仿似原唱,这心眼多的小女生,难怪总要带我来唱歌。我缩在沙发上,听着卓蓝的专场演唱会,她益发卖力。她到底还是把麦克风强行塞给我,沈浩给我打气。歌声飘出来,我看见卓蓝笑得像只猫,沈浩却还在对我竖大拇指。真是丢人,偏巧有个服务生趁着我唱歌的档进包房送果汁,蹲在那里磨蹭着不出去,好像打定主意要欣赏我的歌一样。唱到高音部分,我嗓子显然挑到了极限,破锣声音还不待传出来,只听得咔嚓一声,屏幕黑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电源线碰断了。”服务生道歉。
我愣在一边,他倒是解了我的围。他接好电源,转身出去,我仍拿着麦克风呆立在那里。
“好可惜啊,安朵,一首歌还没唱完呢?要不要再唱一遍。”卓蓝提议。
我飞也似的跑出去,揪住那个服务生的衣领:“你怎么回事?”
他回头讪笑:“呵呵,你不是五音不全吗?怕你唱出来脸红呗。”
他倒好意思说!我揉揉眼睛,把眼泪逼回去:“我是说,你怎么会在这里?秉达。”
没错,这个穿黑衬衫扎红领结的服务生就是秉达,那身衣服衬着他那张黝黑的脸,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他说刚到哈尔滨不过几天,我却怀疑是否我前脚刚走,他后脚就随我上了火车。
不是我自作多情,我是怕他用情太深。
做人要厚道,你明知自己心里没有多余的地方给他,就不要耽误他的人生,是吧?我告诫自己。随后白了他一眼,冷冷地转过身。
卓蓝八卦地问:“那小子喜欢你吧?”我不说话,只是看着沈浩:“回去吧。”
其实,我是想说,秉达啊,他乡遇故知,真是让我热泪盈眶呢!
E
秉达到底没有走,隔三岔五就给我发条短信,言简意赅地问候一声。我不得不承认,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令我更心安。
腊月二十三,北方的小年夜。秉达问我要不要一起回小城过年,彼时我正蹲在厨房里收拾一条大马哈鱼。为了让沈妈妈的脸色不那么难看,我努力地扮演着一个能干的女儿的角色。
然后沈妈妈提着一篮子菜回来了,她摘下咖啡色的围巾,露出一张益发苍白的脸。
“阿姨,外面很冷吧?”我递一杯温水给她。没办法,这世上我只有一个妈,再无法对第二个女人喊出那个称呼。
她看看我,似有话说,却只叹口气。
我翻着菜篮子,头也不抬:“阿姨,你忘了买香菜了,我爸吃鱼最爱放香菜了。”
她像是忍无可忍,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在我面前蹲下:“朵朵啊,你放过我家吧!你回去吧!”
我默默地看着她。
“你沈爸今年没有评上职称,你也该知道是什么原因吧?我们住的是他们单位的家属院,不开窗子也能听得见外面的流言蜚语。”她盯着我,她总是说“你沈爸”,而绝不肯去掉那个姓氏。
我当然知道,这个冬天,北风到处传播流言,说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沈之行凭空多了个女儿,与初恋情人一起生的女儿。只是,沈之行从未在意过,他当着人面大方地喊我闺女,是一种极自然的亲热。
沈妈妈拉住我的手,她的手那样有力,像要把我的手指都捏断一样。这力量更像是一种警告:“朵朵,沈浩马上就要出国了,你别打扰他!”
这个犀利的女人,她到底看出了什么?看出我千里迢迢地北上,是为了报复弃我多年于不顾的爸爸?还是看出我对他儿子迷恋至极的狼子野心?
我的心忽地冷酷起来,那些温暖的火焰渐渐又被一条冰河覆盖。
“阿姨,就算我存心想报复,你又能把我怎么样?这是你们欠我的,是你们一家亏欠我妈和我的。”我冷冷地说,咬牙切齿,身体冰冷到直发抖,我不得不想起我妈这么多年的辛苦与委屈,想起她那张让我心疼的脸。
一个耳光狠狠地打在我脸上。随后,房间里安静得吓人,只有沈妈妈和我各自沉重的呼吸。
“安朵,你过来。”她拉我,我不动。
她一个人跑进书房,抽屉被重重地开合着。然后她把一张黑白照片甩给我:“看看吧,这上面的男人才是你的爸爸。你爸爸姓陈,不姓沈。你沈爸不过是你妈的同学而已,你妈怀你的时候你爸车祸去世了,他们还来不及举办婚礼。是你沈爸心疼你,所以你小时候他自愿在电话里冒充你爸爸,朵朵,这个谎言只是为了安慰你,你明白吗?”
她摇着我的肩膀,试图让我清醒。
我不说话,只是安静地靠在她的肩上,像一只温驯的猫,身体软软的。
我早该明白,有些温暖只是借来的,不能终身相依。比如,沈爸是属于沈浩的,沈浩是属于卓蓝的。与我无关。
门开了,沈之行和沈浩顶风冒雪地进了门,我笑着跳开:“呀,你们回来得真早,我还来不及做鱼呢!”
那天的鱼做得格外好吃,我放了重重的料,有我满心的感恩与沉沉的不舍。我留恋地看着沈之行和沈浩大快朵颐的样子,他们说:“朵朵啊,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鱼啊。”
我笑起来,转头看看沈妈妈,她心事重重。我一低眉,眼角是暗涌的离愁。
我夹了一块鱼肉给沈浩,他与我相视一笑。这样也就够了吧?他只要给我一点点微小的温暖,就能把我的心照亮。年少时想要的爱情也不过如此,我想象中的那个人起码要有这样的力量,只要我想到在这世间的他,我便不会让心凉掉,让生命停顿。
从此之后,即便天涯海角,我也愿孤独地活在这世上,只为了每年花开的时候能偶尔听到关于你的音信。
F
我没带走太多的行李,确切地说我只穿了沈浩带我去买的一件白色羽绒服。我真没想到哈尔滨的夜会这样冷,在KTV外面等秉达的时候,冻得我不停地跳脚。
眼见着客人一点点散去,秉达还没出来。再过几分钟就是翌日凌晨了。穿棉大衣的保安踱过来:“你还是进来等吧,听说秉达今天和客人有口角,正在被主管训话。”我正要跟着保安进大厅,但见秉达疲惫地走出来,一见我,立刻藏起了眼里的倦意。
“这是怎么回事?”我指着他额头的瘀伤。
秉达摇头,只是心疼地说:“早就应该进来等的,多冷啊。”
“嗨,被客人打伤那是秉达的家常便饭。”保安打趣。
这笑话并不好笑,我心里一沉。秉达在哈尔滨两个月,我何尝关心过他的生活,我也知道在娱乐场所讨生活不轻松,却不知还会有酒醉的客人出手伤人。
“秉达,我们回去吧,回小城去。”我淡淡地说。起码,在遥远的南方,他有家,有朋友,有他早已习惯的生活圈子。
他眼里闪出光亮,拉着我就走:“先回我住的地方拿东西,然后我们就去车站,我知道凌晨三点有一趟特快。”他大步流星,仿似一刻都不愿留在这冰冷的城市。
我倒是不舍,留恋地看了一眼东北角的楼群,沈浩的家就在那个方向。此刻的他们应该在酣梦之中,没有人会发现我已悄悄离去。等天明,我与这一家人该是已经关山万里,再无关系了。
秉达的租住屋在一片旧楼群里,破旧的小巷连盏灯都没有,只有天上稀薄的月光。我是比秉达率先发现那三个人影的,可是还不待我尖叫出声,他们已经对秉达拳打脚踢起来。
“秉达,快跑,快跑。”我只顾着喊,自己却忘了动地方,甚至连掏手机报警都忘记了。
秉达踉跄着跑出去,回头见我并未跟上,又来扯我。可是却有一双粗糙的手比他抢先一步扯住了我的头发,那个人的鼻翼喷薄出酸臭的酒气。我挣扎,他一把将我摔在地上,怎么会那么痛呢!痛得眼泪都掉不下来。然后是几只又重又钝的鞋子,狠狠地踢打着我,仿佛肋骨都要断掉。我依稀记得秉达同他们拼了命,他的号叫声如同被激怒的野狼;记得秉达焦灼不安地喊我的名字;记得我缩在他怀里,嘴角却不停地有咸咸的**流下来。
“秉达,我怎么会流这么多血呢?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昏沉沉地对他说。
他只是紧紧搂着我,然后有警车的声音越来越近。
再睁开眼,天已经亮了。
沈浩正温柔地看着我,他摸摸我的头:“安朵,你还疼吗?”
沈之行和沈妈妈围过来,满脸的忧虑。他们说那三个歹徒正是在KTV里与秉达发生口角的客人,借着酒劲跟踪了我们,向秉达寻仇。
没有任何人埋怨我的不辞而别,他们只是不停地说:“朵朵,你哪里疼?疼了要说出来,一定不要留下隐患。”
接连几天,我都躺在医院里被观察,好在无碍。可是却不见秉达露头,他只发过一条短信给我:朵朵,我想通了,这是我们的命运,你跟着我只能受苦,留下吧,沈家人很好。
出院的前一天,卓蓝来看我,带着一大捧波斯菊。
病房里没有人,她拉着我的手大呼小叫:“安朵你竟然敢离家出走!”
“那里根本不是我的家啊。”我更像是自言自语,我是在犹豫,出院后我该不该随他们回沈家。
“安朵。”卓蓝靠近我,她的眼睛里有一片透明的湖水,“你知道吗?我很小的时候,沈浩就和我说过一个秘密,他说他爸告诉他,在南方有个叫安朵的小女孩是他的妹妹,他长大了要保护她。
“安朵,你知道吗?我和沈浩经常会提起你,大概有十年了,我们总是一起猜想你的样子,就好像你是和我们一起长大的一样。”
我看着卓蓝,忽然哭出声来,心里那片海如同起了海啸般,疼,但是又那么暖。
从此以后,我会坚定地爱眼前的女生,因为沈浩爱她,因为她也爱我。
沈浩从门外进来,身上还带着暮冬的凉意。他从怀里掏出还带着体温的茶鸡蛋给我,我大口地吃着。
我想,如果这份温暖不散,那我情愿与你做一世的兄妹,安静地陪着你哭看着你笑,跟着你从红颜到皓首。
G
这些,就是我的故事,是七年前的故事而已。
忘了说的是,那年秋天,沈家卖掉了一处为沈浩结婚准备的房产,送我和沈浩一起出国。
如今的我,二十四岁,刚刚拿到伯明翰大学的学士学位。我和沈浩在这座英国小城,相依为命地度过了七年的时光。每天早晨,我给他做好吃的安氏煎蛋,周末用一顿地道的中国菜慰劳他的胃。我会把想追我的男生领来给他看,也会光明正大地偷看卓蓝写给他的E—mail。
卓蓝说:“安朵啊,你这个小丫头要帮我看好沈浩啊,不能让他被洋妞勾搭去。”
我大笑:“我正准备把克里斯汀介绍给我哥。”
她嗷嗷叫:“你没良心啊!我还准备等你回国请你去捏脚呢,好享受哦!”这个性情爽朗的女子刚刚开始有薪的人生,据说天天歌舞升平。
我妈隔三岔五就打越洋电话给我,还不是老一套地唠叨:“朵啊,按时吃饭了吗?别总减肥,再减就剩骨头了。让你哥少抽烟。”
我爸还没学会用MSN,真是服了他。
你看,这就是我的人生,我可以那么自然地喊他爸喊他哥喊她妈。就连回忆都是新鲜的、温暖的,只与哈市有关。我几乎忘记了有个少年叫秉达,他曾爱我如生命。
我就是这么没心没肺。卓蓝说,这样才容易快乐。
几个月后,我和沈浩拎着大包小包的航空行李回国。按家里的意思,沈浩一回国就给他和卓蓝举行婚礼。这两个早恋早熟的人啊,终于要花好月圆了。
我忙着帮我妈准备新房,卓蓝却来找我:“安朵啊,趁着我还没结婚,快陪我再去捏捏脚,以后就得做勤俭持家的沈家媳妇了。”
她倒是不脸红。
那家足疗店不大,隐在最不起眼的小区角落里,卓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的技术好所以生意特别火。
果然,排了好半天才有位置,卓蓝兴奋:“安朵你好命哎!排到你的是大师傅。等一会儿可不要疼得哭出来啊!”看她那一脸孩子气,我真担心她能否照顾好沈浩。
大师傅是个盲人,穿着一件白色的棉布衫,肩上搭着一条超级白的毛巾,衬得他的脸像包青天一样黑。他的手有些粗糙,指肚上似乎已经有了硬硬的茧。我努力地咬着嘴唇,才忍住要喷涌而出的泪水。
“疼吧?哈哈,第一次都是这么疼。”卓蓝这句话说得全屋子的人都笑出来。
我却更想哭。
“秉达,你轻点吧!这位小姐真要哭了呢!”有个笑容恬淡的女子轻声对大师傅说,她还伸手擦了擦他额头的汗。
听说他和她是恋人,这是一间小小的夫妻店。听说她倒追他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听说他当年为了保护心爱的人所以才弄伤了眼睛,从此不见光明。
北风太无情,传来这些消息的时候已经沧海变桑田。
“安朵,捏完脚去吃麻辣烫如何?我知道一家非常地道的店,把沈浩也叫上。”天知道卓蓝怎么如此热爱烟火人生。
我面前的男子却分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那停顿也只得一两秒钟而已,旋即,他的手指变得温柔而缓慢。
有一滴泪慢慢滑过他年轻却又粗糙的脸庞,滑过他微翘的嘴角,滑过他下巴上的淡青胡茬,轻轻地落在了我的脚面。
那是一种微微的凉。
秉达,原谅我在这重逢面前默默不语。我始终相信,不能靠近的爱也会是一种信仰,会令我们如葵花般坚定,执着地守候光的消息。
愿你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