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章里提到的那位中尉——这支队伍的统帅,现在已年近花甲。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参军了,曾经在坦尼艾尔战役里当过旗手,立下了显赫的战功,两次受伤。因此,战役刚一结束,马尔勃罗公爵[1]立即擢升他为中尉。
从那以后到现在,也就是在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停留在这个军阶上。其间,他眼睁睁地看着许多人升了官,当了他的上司,他只好忍辱含垢地受那些小娃娃指挥,而他参军的时候,这些娃娃的爸爸还乳臭未干呢。
他的官运不亨通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缺少有权势的朋友,还因为他不幸得罪了多少年来一直指挥着他这个旅的上校。但是上校和他结下这么难解难分的怨仇的原因,并不是他有失职守、缺乏才能,或者他本人犯过什么大的过错,而完全怪他那位生得极其漂亮的妻子处事不谨慎。尽管她非常爱自己的丈夫,但是坚决不给上校向她索取的某种好处来换取丈夫的升迁。
更不幸的是,尽管这位可怜的中尉深受上校对他的敌意之害,自己却一无所知,甚至从不怀疑上校会对他怀有敌意,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曾经做过什么足以引起别人敌意的事。他的妻子因为担心丈夫为爱护自己的名誉而可能惹出意外,所以只保住自己的贞操就感到满足了,而不愿去享受在征服男人方面获得的胜利。
这位倒霉的中尉(我想我可以这么称呼他吧)不但精于军务,而且还有许多别的优点。他虔诚信教,为人诚实可靠,并且对人和蔼善良。他在领军方面很有一套,所以不但那一连的士兵,就是整个旅的人对他都是十分敬重和爱戴的。
和他一道行军的军官当中,还有一位法国籍的中尉。这位先生因为长时间离开祖国,把法国话差不多忘光了,但他侨居英国的时间又不够长,所以还没有学好英语。因此,他实际上哪国话都说不利索,在极其寻常的场合也只能勉强让人弄明白他的大意。另外还有两名旗手,都是年轻小伙子,一个是在律师家里抚养大的,另一个是一家贵族府上男管家的老婆所生的儿子。
刚吃完饭,琼斯就把行军途中士兵之间的一些狂闹趣闻说给大家听。他说:“不过,不管他们怎样吵闹,如果遇上敌人,我敢发誓他们一定会像希腊人而不是像特洛伊人那样战斗。”一个旗手说:“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哪?所有欧洲的军队我都听说过,就没有听说过这两个军队。”
“别装傻了,诺塞顿先生,”那位可敬的中尉说,“也许您从来没有读过蒲伯先生翻译的荷马,但我想您总听说过希腊人和特洛伊人的故事吧。这位先生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荷马曾经把特洛伊人的队伍比作一群嘎嘎叫的鹅[2],而对希腊军队的善于静默大加称赞。我敢说,这位新来的志愿兵的见解很有道理。”
“对的,对的,”那个法籍中尉说,“俺记得很清楚的。俺在学堂里念过这书的,就是达西尔夫人[3]那本。希腊人,特洛伊人,为了一个女人打起来了,是的,是的,俺全念过的。”
“去他的荷马,”诺塞顿说,“我恨不得让他下地狱!直到现在我的屁股上还因为他留着伤疤呢。咱们这个旅里有个托马斯,口袋里总是带着一本荷马的书,要是哪天给我抓到,我不把它烧掉,那我不是人。还有那个考德留斯[4],也是个坏家伙养的,为他我也没少挨桦木条子。”
“这么说来,诺塞顿先生,您也上过学?”中尉问。
“可不是嘛,”诺塞顿回答说,“我那父亲昏了头,硬逼着我进了学堂,老头子一心想让我当个牧师。可是,你猜怎么着,我那时心里就想,你个老东西,我决不能叫你如愿,鬼才把你这套东西听进去呢。还有咱们旅的杰米·奥里弗,也差一点当上臭牧师,要真当上,那就太可惜了。我敢打赌,天下的男子再没有他那么漂亮的了。可是,杰米对付他家那个老混账比我更厉害,他干脆来个既不会写字,又不能识字。”
“您把您这位朋友形容得真是太好了,”中尉说,“而且,我相信他对这个评价也是当之无愧的。不过,诺塞顿先生,我还是要劝您把那个既愚蠢又不恶劣的骂骂咧咧的习惯改了才好。因为,我可要实话对您说,要是您以为这么做就会显示出您的机智或者有礼貌,那可是大上其当了。我还希望您听从我的劝告,以后不要再辱骂牧师。侮辱谩骂任何一种职业的人总是不公道的,特别对于担任圣职的人,就更不该了,因为辱骂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无异于辱骂他们所担任的职务本身。请您自己想想看,咱们是为维护新教而去作战的,要是有这种行为,跟我们所维护的是多么不相称哪。”
另外一个旗手名叫艾得利,他一直坐在那里,用鞋后跟打着拍子,嘴里哼着小曲,好像没有注意其他人的谈话。这时,他发话了,说:“啊,先生,打仗的时候请不要谈宗教。”“说得好,杰克,”诺塞顿嚷道,“要是没有别的,只有宗教这一件大事,那就叫牧师替我们打仗去好了。”
“诸位先生,”琼斯说,“我不知道你们的意见怎么样;不过,据我看来,在一个人可以为之献身的事业中,再也没有比维护宗教更高尚的了。而且从我读过的一些历史著作中,我也体会到,再也没有比宗教热情更能鼓励士兵英勇作战的动力了。至于我自己,尽管我希望,我对国王和国家的爱,不下于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促使我在这次征讨中成为一名志愿兵的一个很大的动力是捍卫新教的利益。”
这时,诺塞顿朝艾得利眨了眨眼,悄声在他耳边说:“耍耍这个臭装蒜的,艾得利,耍耍他!”然后他掉转身来对琼斯说:“先生,我很高兴您选中我们这个旅,来当志愿兵。万一哪一天咱们旅里那位牧师多喝了几杯,我看您就可以代替他的职务。我想,您一定是进过大学的,您能不能赏光告诉我,您是在哪个学院念的书?”
“先生,”琼斯说,“我不但没有进过大学,我甚至比阁下您更胜一筹,因为我连学堂都从来没有进过。”
“我刚才认为您上过大学,”那位旗手说,“只是从您那渊博的学识猜测的。”琼斯回答说:“啊,先生,没有上过学的人也可以有些知识,这和一个上过学的人仍然可以一无所知一样。”
“说得好,年轻的志愿兵,”中尉叫道,“听我的,诺塞顿,您最好别再和他纠缠了,他可比您厉害呀。”
诺塞顿听了琼斯挖苦他的话,心里很不受用,但这样的冒犯还不足以让他打琼斯一拳,或者骂琼斯一声混蛋、流氓,虽然他当时所能想到的回击办法只能是这些。因此,他只好默不作声,但是心里已经拿定主意,一找到机会就用侮辱来报复琼斯。
现在大家都说该琼斯先生提出一个人的名字来祝酒了。他禁不住想起了亲爱的索菲娅。他还说得特别痛快,因为他料想在座的人谁也不会猜得出他说的是谁。
但是主持祝酒的那位中尉表示,他不满足于只提一提索菲娅的名字,说一定得说出她的姓来。琼斯犹豫了一阵,就说,是索菲娅·魏斯顿小姐。旗手诺塞顿当众声称,除非有人出来为这个姑娘做证,不然的话,轮到他的时候他可不能为她祝酒。“我也认识一位名叫索菲娅·魏斯顿的,巴斯城的小伙子有一半都跟她睡过觉。说不定这是同一个女人呢。”琼斯十分严肃地向他保证他说的不是那个女人,并且肯定他说的是一位大家小姐。“对呀,对呀,”那个旗手说,“就是她,没错的,就是那个娘儿们。我敢用半打勃艮地酒打赌,咱们旅的汤姆·弗伦奇随便到大桥街上哪家酒店里,都能把她叫来陪客。”接着,他还惟妙惟肖地形容起那个女人的模样来(因为他说他曾看见过那位姑娘和她的姑妈走在一起),最后,他说:“这女人的父亲在萨默塞特郡有一座很大的庄园。”
恋爱中的人,对别人拿他们的情人的名字开玩笑是一点儿也不能容忍的。尽管琼斯天性多情而英勇豪迈,听了这种诽谤本应该立即发怒的,但他并没有这样。说实在的,他对这种玩笑很不熟悉,一时还不能十分理解,所以好长时间里他都以为诺塞顿是弄错人了。但这时,他掉过身来,神情严肃地对旗手说:“先生,请您找个旁的题目来开玩笑吧。因为说真的,我是决不能允许别人拿这位小姐的名声开玩笑的。”“开玩笑!”旗手嚷道,“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正经过。咱们旅的汤姆·弗伦奇在巴斯把这个姑娘和她姑妈都搞过的。”“那么我也正正经经告诉你吧,”琼斯大声说,“你是天下最无耻的流氓。”
这句话几乎没有说完,旗手就抄起一只酒瓶,随着一阵咒骂声朝琼斯脑袋上砸去,正好打在右太阳穴上边一点,琼斯立刻倒在地上。
胜利者一见敌人一动不动地躺在他面前,鲜血从伤口大量涌出,就打算从战场上撤出去,因为他在这里已经没有更高的荣誉可以争取了。但是中尉出面干预了,他走到门口,截断了旗手的退路。
诺塞顿苦苦哀求中尉放他走,不住口地说他留下来后果会是多么不好。而且他还反问中尉道:除了这么做,他还有什么办法呢?“真见鬼了,”他说,“我不过是跟这小子开个玩笑。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魏斯顿小姐什么坏话。”“你没有听说过吗?”中尉说,“那么一来因为你开了这种玩笑,二来因为你使用了这种武器,你都该被绞死。先生,你被捕了,在宪兵来押解你以前,你得待在这儿,一步也不能动。”
尽管这位旗手血气很旺,竟然把我们的主人公打倒在地,但中尉的权威却足以把他制服。即使当时诺塞顿腰里挂着军刀,他也未必敢抽出来跟中尉动手,何况所有军刀都挂在墙上,而且争斗一开始,法籍中尉就把它们都收了起来。这样,诺塞顿先生就只好听候发落了。
于是,那位法籍中尉和艾得利先生奉长官的命令把琼斯的身体抬了起来,可是他们看到他已经奄奄一息(虽然还没有咽气),就又把他放在地上了。艾得利还不住地骂琼斯,说琼斯的血把他的背心都弄脏了。那位法国中尉则声称:“死了的英国人俺是不碰的。俺听说英国法律上说过,最后碰那个死人的人,就要上绞刑架。”
于是,那位好心的中尉亲自走到门口拉了铃,茶房立刻走进来。中尉派他去叫一班佩带枪支的士兵和一名军医来。这一道命令,加上茶房出去后向人描述他亲眼看到的情景,使得房间里不但立刻出现了一班士兵,而且还引来了客栈老板、老板娘和仆人们。说实在的,当时在客栈里的所有人都被引来了。
除非我有四十支笔,并且能够同时用它们来记录一切,否则我是不可能事后把当时的每一个细节以及每个人所说的话都记下来的。因此,我只能让读者知道一下其中最主要的情节,其余的只好省略。
首先,士兵们把诺塞顿看管起来。中尉把他交给由一名伍长率领的六名士兵。他们把诺塞顿从他很乐意离开的地方带走,但不幸的是,却把他带到一个他很不乐意去的地方。说真的,人的欲望实在是古怪、没准的,诺塞顿这个年轻人刚刚取得了一场胜利,他现在却恨不得躲到天涯海角去,最好永远也不让这场胜利给他带来的光荣名声传到他耳朵里。
有一件事使我们感到困惑不解,同时也可能使读者感到惊讶,那就是当时这位令人尊敬的中尉把他的心思主要用于处置肇事者,却不很关心挽救受害者的性命。我们之所以提到这种现象,倒不是想来解释这个相当奇怪的行为的原因,而是为了防止日后某位批评家因为发现这个现象不可理解,觉得发现了漏洞而自我炫耀。我希望那些批评家知道,我们同样也能看得出人类行为的这种怪异之处,不过我们的职责在于把事实如实写出来,然后由学识渊博、具有很好判断力的读者拿我们所叙述的去跟自然那本大书核对——我们这部历史的每一段都是从自然这部巨著里抄录下来的,尽管我们没有处处注明所根据的确切页码。
现在赶来的一批人的办事作风截然不同。他们对旗手本人暂时没有好奇心,那要等到将来看到他摆出一副更加引人入胜的姿态时再说。眼下,他们把全部的关心和注意力都倾注在地上那个血淋淋的目标上。他们把琼斯扶起来,在椅子上坐直,过不多久他们就发现琼斯身上还有生命活动的迹象。最初人们都断定他早已没命了,现在一看到这种情况,赶紧为他医治起来。因为没有大夫在场,所以他们每个人都当起大夫来了。
整个屋里的人都一致认为要给琼斯放血,可是不幸跟前找不到能施行这种手术的人。于是大家一齐嚷道:“快叫理发匠来!”但是谁都没有动一动。还有的人出主意说应该用几种兴奋剂给伤员提提神,但也是只动口不动手。最后还是客栈老板叫人送来一杯烈性啤酒和一片烤面包,他说这是英格兰最好的兴奋剂。
这件事进行的过程中,主要帮忙的,其实也是唯一帮上了一点忙的,或者说看起来像是帮了一点忙的,是客栈的老板娘。她把自己的一缕头发,按到琼斯的伤口上,想把血止住,然后又亲手揉搓琼斯的太阳穴。她对丈夫开出的用啤酒治伤的药方表示了非常蔑视之后,就叫一个女仆到她自己的药柜里拿出一瓶白兰地来。一拿到酒,她就劝神志刚刚恢复过来的琼斯大大喝了一口。
紧接着,外科医生被叫来了。看过伤势以后,他把脑袋摇了好一阵,把此前做过的一切都批评了一通,然后吩咐病人立刻躺到**去。到这里,我们认为应该让我们的主人公好好休息一下了,因此我们就把本章结束。
[1] 马尔勃罗公爵原名约翰·丘吉尔,18世纪初曾担任英军司令。
[2] 见《伊利亚特》第3卷。实际上荷马把特洛伊人的呼叫喧嚷比作鹤鸣。
[3] 达西尔夫人(1654—1720),法国翻译家,第一个把《荷马史诗》译成法文。
[4] 考德留斯(1478—1564),法国人,考德留斯是其法文名字的拉丁文写法。他曾编有儿童拉丁文课本,成为欧洲通用课本达30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