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终于又回到本书的男主人公身边来了。我们不得不和他分手这么久,老实说,想到分手时他的处境,我担心许多读者会以为我们打算永远把他抛弃了。因为性格谨慎的人若遇上朋友处于他那种境地,一般总是不再去打听他的下文的,怕的是听到朋友悬梁自尽的消息而大吃一惊。

但是,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实际上即便我们没有谨慎的人的一切优点,却也没有他的全部缺点。因此,尽管可怜的琼斯目前的处境狼狈到了极点,我们仍将回到他的身边,以同样殷勤的态度陪伴他,就好像他正飞黄腾达、前途无限辉煌一样。

琼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帕特里奇在乡绅魏斯顿走后几分钟便离开那家客栈,沿着同一条路徒步前进,因为马夫告诉他们,那时在厄普顿无论如何也租不到马了。于是,他们就心情沉重地上了路。虽然他们各自烦恼的原因不同,心里都不高兴这一点却是相同的。如果说琼斯极为伤心地长吁短叹,那么帕特里奇也同样伤心地每走一步都要哼哼一声。

他们来到了乡绅停下来举行军事会议的那个十字路口,琼斯也停下来,转向帕特里奇,问他觉得应该走哪条路。“啊,先生,”帕特里奇回答说,“您要是听听我的劝告多好哇。”“怎么会不听你的呢,”琼斯说,“反正现在不管上哪儿,或者流落到什么地方,对我都是无所谓的。”“那么,”帕特里奇说,“我劝您立刻向后转,回您府上去。有您那样的家可以回去,谁还会像个流浪汉似的这样到处漂泊呢,请您原谅我,但是我想得起来的就这些了。”

“唉,”琼斯嚷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了。不过,即便我的朋友、我的父亲肯收留我,我又怎么忍心在索菲娅已经逃出的地方住下来呢?残忍的索菲娅呀!你好残忍哪。不,还是怪我自己吧!不,我要怪你!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这个傻瓜,你毁了我。我要把你的魂揪出来!”说着他一把抓住可怜的帕特里奇的衣领,拼命使劲儿摇撼,使帕特里奇抖得比害疟疾或他自己害怕时还要厉害。

帕特里奇战战兢兢地跪下来,哀求饶命,发誓说他并没半点恶意。琼斯狠狠瞪了他一阵,才把手松开,接着把脾气发泄在自己身上了。如果发到旁人身上,就会非要那人的命不可,的确,单是想一想就几乎能把对方吓死。

我们要是准知道读者会不嫌麻烦去阅读,自然也会不惜费点力气把琼斯这时的疯狂举动详细描写出来。不过我们很担心尽管作者费了心血,读者却很可能径直跳过去。因此,我们就省掉这份麻烦了。老实说,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才时常抑制自己的才华,没有让它得到充分的表现,因而把本书应有的许多很精彩的描写都省略了。坦白说吧,我们照例用自己那不正当的心理来揣度读者,每当我们阅读那些卷帙浩繁的史籍时,就往往厌烦地成页成页跳过去。

简单说上这么一句就足够了:琼斯做了半天疯子,逐渐恢复了常态。他立刻转向帕特里奇,极为诚恳地请求他原谅自己刚才发脾气时加给他的伤害,只是最后要求他再也不许提回家的话了,因为他决心永远也不回去了。

帕特里奇很容易就原谅了他,同时,忠实地答应服从他刚刚下的命令。然后,琼斯突然叫道:“既然绝对不可能再追上我的天使了——那么我就去追求英名吧。走,勇敢的伙计,咱们投军去——这是光荣的事业。即使我的性命值得保存,我也甘愿为这一事业而牺牲。”说着,他立刻就折入另外一条路,那不是乡绅走的路,说来纯粹是巧合,那就是索菲娅走过的路。

两位旅客足足走了一英里地,彼此没说一个词。尽管琼斯不住地自言自语着,帕特里奇却一直保持沉默——也许经过刚才那阵惊恐,他心神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而且他很怕再把朋友的脾气招惹起来,特别是因为他这时心中已产生了一个读者也许不会感到十分惊奇的念头:简单地说,他开始怀疑琼斯的神经大概已经完全错乱了。

最后,琼斯对这么自言自语感到厌烦了,就和同伴说话,并怪他不该这么一声不响。这个可怜的人老老实实地说,那是因为怕惹他生气。琼斯一口答应绝不会见怪,这样一来,帕特里奇的恐惧就差不多消除了,于是舌头立刻就像脱缰的马驹那样朝草地奔去,为重获自由而兴奋不已。

既然帕特里奇被禁止谈他最想谈的那个问题,于是,就只好谈起他第二个想谈的问题:山中人。“先生,”他说,“像他那样奇装异服,过着与大家都不一样的生活,不像是个人。而且,照那老奶奶跟我说的,他成天吃的主要是草类,那可以做马的饲料,却绝不适宜做基督徒的食物。我还听厄普顿那个客栈老板说,附近的邻居都很害怕他。我总觉得他一定是个什么妖怪,特意来预先警告咱们:既然他知道咱们现在是去打仗,怎么知道他讲的那些事情——他的当兵、被俘、差一点被吊死——就不是对咱们的警告?而且昨天夜里我做了一夜的梦,梦的全是打仗。我觉得血从我鼻子里咕嘟咕嘟地往外流,就像酒桶拔开了塞子似的。”

“帕特里奇,”琼斯说,“对于上战场的人,没有比死更可能发生的了,说不定咱们都会战死。那将怎样呢?”“怎样?”帕特里奇回答说,“咱们就完蛋啦,不是吗?我一死,一切就都和我不相干了。要是我战死了的话,事情的原委,谁胜谁败,跟我还有什么关系?我永远也分享不到好处的。所有胜利的钟声和篝火对于埋在地下六英尺深的人有什么意义?那样,可怜的帕特里奇就彻底完了。”“可怜的帕特里奇迟早要彻底完蛋的,”琼斯嚷道,“既然你爱拉丁文,我就从贺拉斯的诗里背几行,给懦夫鼓点勇气:

Dulce et decorum est pro patria mori.

Mors et fugacem persequitur virum

Nec parcit,imbellis juventae

Poplitibus,timidogtue tergo.[1]”

“您最好把它翻译出来,”帕特里奇大声说,“因为贺拉斯的诗很不好懂,照您刚才背的,我没法儿懂。”

“那么我就用我的拙劣模仿,或者说是逐句解释,为你重述一遍,”琼斯说,“因为我在作诗方面并不怎么高明:

哪个人不愿为亲爱的祖国捐躯?

即使贪生怕死,最终也躲不过一死。

不管懦夫还是勇士,

墓场是他们相同的归宿。”

“一点儿也不错,”帕特里奇大声说,“是呀,当然,死亡为人所共有。不过,像个好基督教徒那样寿终正寝,有至亲好友围在身边哭泣,毕竟和不定今天或明天就被人当条疯狗一样杀掉,或者被乱剑砍成二十块儿、来不及忏悔一生罪过就死掉大不相同。啊,上帝怜悯我们吧!好汉不当兵,我一向不愿同他们打交道。我不能把他们当作基督教徒看待。他们只知道诅咒发毒誓,骂野话。我希望您反悔,我衷心希望您趁现在还不算太晚反悔,不再想跟他们混在一起。跟恶人往来必然会毁了好人。这是我反对当兵的主要原因。至于说到死亡,我绝不比旁人更害怕;怕死的,绝不是我。我知道,人总有一死,但人毕竟还是可以活上许多年。就拿我来说吧,现在是个中年人,我还能活好些年呢。我从书上看到有些人活到一百多岁,有些人甚至超过一百岁更多。并不是我也希望这样,我是说,我并不一定也能那么长寿;可是,哪怕活上八九十岁也行啊。感谢上帝!那日子还长得很呢。到那时候,我不会比任何人更怕死的。但是离该死的日子还这么远的时候就去找死,我认为是彻头彻尾的造孽,是作恶和胡闹。再说,这么早就死掉究竟会有什么好处呢?不管是为什么原因去打仗,咱们两个人又能顶什么用?至于我,对打仗是一窍不通。一辈子我也只放过十次枪,而且还都是没装子弹的枪。至于剑术,我从来连防守都没学过,可以说是一点也不会,至于去和大炮较量,那就简直是胡闹。只有疯子才会——请原谅我。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确实没什么恶意。求求您,可别让我再惹您发一通脾气了。”

“不用害怕,帕特里奇,”琼斯大声说,“我现在完全确信你是个胆小鬼了,所以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再叫我生气了。”“您完全可以把我叫作胆小鬼或别的什么,”帕特里奇说,“如果为了保全自己的身体发肤就成为胆小鬼的话,那么我们没有人能免掉那种罪恶。我在书里从没读到过没有打过仗的人就不能称作好人这种说法。什么样的人是好人?就是那遵从父亲的吩咐,并遵守国家法律和条令的人。这里没有一个字提到打仗的事。我确信《圣经》是彻底反对打仗的。让基督教徒流血的人,我决不相信他自己会是个好基督教徒。”

[1] 拉丁文,引自贺拉斯的《咏歌集》第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