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物理课时,我们都曾学过一个知识:水的比热容较大,所以临近海边儿的地方,夏天凉快,冬天暖和,绝对是个长期居住的好地方了,又因沿海城市发展较快,人们便蜂拥而至,有的度假,有的欲享受生活,有的想寻得更好的未来,但还有一种人,苏羽歌一家便属于其中。
十年前父母带着安晴离开千灯古镇时,生活已经捉襟见肘了,舅舅没什么收入,打官司的钱和罚金便全由安晴家出了,以至于原本一个小康家庭落得了苦苦求生的境地,于是父母就带着安晴来了这沿海之地。
她曾在《北京人在纽约》中听过这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那么天堂也好,地狱也罢,能让无数人憧憬,必定是能生存下去的地方。国内的沿海城市亦是如此,发展的快了,就业机会必定多了。
对安晴的父母来说,确是如此,但对安晴,这却是一个可以让她恣意放纵的,地狱。
当她学会打拳的时候,她成功的将欺辱过自己的人跪地求饶,也成功的让所有人不敢接近。
她打倒了小镇子上最强大,最耀武扬威的混混,于是她便成为了比那个人更变态的混混。
安晴曾嗤笑过这个诡辩的逻辑,不过到后来她慢慢习惯,甚至于放纵,再加上当时镇子里的治安不严,她每每打架被抓到,若是无伤大事,口头教育几下就放回去了,于是她更加顽劣了,以至于将打架当成了必需品,就像往后的酒一般。
她承认,这其中是带有发泄的成份的。
曾经我在千灯,面对所有人的指责、谩骂、与不信任,我别无他法,只得选择听着,然后像狗熊一样逃跑。如今我在这座沿海小镇,所有人都畏惧我而远离,在以为我没有看见的地方指着我说:
“你看那个小孩,成天不学无术,就会打架!”
“小小年纪,怎么就这幅样子啊。”
“都离她远点,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
那么,我就跟着你们话中的样子走好了。反正,人总是无法讨好的。
于是这类悄然传入她耳畔的谩骂声愈多,愈烈,她想打架的心就愈发的强烈。直到她将人打进医院之后幡然醒悟,回家的路上静默良久。
别说自己有没有从狗熊变成英雄了,人家狗熊比你了厉害多了,你顶多算是个被水浇了后失了方向的小蝼蚁,还一个劲儿的往自以为正确的地方狂奔。
也是从那天起,她开始厌恶自己,厌恶那个可以不择手段的将自己的宽慰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
“人总会在长大后发现,自己终于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
可惜,苏羽歌还没完全长大,这句话就灵验了。
而当她意识到自己不能再那样放纵下去的时候,小镇子的人依旧当她是瘟神,见之远之,而她自己,也渐渐发现戾气早已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
于是她开始不停地联系笑,可那“强迫”而来的笑她又做不来,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习惯性假笑,用一层冷漠但和善的面具包裹住自己不堪的灵魂。
但那面具戴久了,不说会否同它融合,可确实能让人时而疯狂。
所以,她不得不想要离开这里了,那之前苏羽歌虽在外租房,但会那海边小镇的次数甚多,从那之后,便几乎很少回去了,唯一能支持她回去的,应就是她的父母了。
不过,他们之间的矛盾的,不是没有的。
外婆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妈妈,另一个便是林宽,小他快十岁。
据妈妈的话来说,林宽小时候算是个可怜的孩子,他说话晚,上幼稚园的时候一句话还说不清意思,常常被小孩子嘲笑。他学习能力不好,又不大喜欢接触人,长期以来没人同他玩,便经常孤身一人。
他是妈妈唯一的兄弟姐妹,妈妈心疼他,外婆也是,便经常宠着她,干什么都不厉声说他,以至于后来,便完全是把他惯坏了,拉都拉不住,从小时候的随意去网吧、逃课、抽烟,到长大后酗酒赌博,挥霍钱财。
时间久了,便根本管不住了。
但虽林宽性情桀骜,看着跟混混一样,但本心终归是好的,会在家给姐姐和妈妈做饭,生病时熬夜悉心照顾,在公交车上会给年迈的老奶奶让座,看有人恃强临弱会忍不住上前帮一把。
“他就是小时候太孤单了,又被我们惯的,所以才会那副样子,但是他本心是善良的啊!”
妈妈这样同她说舅舅。所以她怎么都不会相信,自己宠爱的善良的弟弟会做出杀人放火那档子事儿,花高价给他找律师,甚至到终审结束,林宽被判无期进监狱隔离时,妈妈还拉在法庭上苦喊:“你们一定弄错了,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是啊,那是她唯一的兄弟姐妹,教她怎能相信自己的弟弟从此进了监狱。
在法院方将他关押进监狱的第一次探视时,年仅三十的舅舅就已经得了不少白发,妈妈看着她禁不住的痛哭流涕,而那时候就已经沉默寡言的安晴跟在妈妈的身后,说什么都不愿进去。
林宽强颜欢笑,在玻璃内拿着电话,不停的冲着安晴挥手,“小晴啊,过来过来,来看看舅舅,舅舅想你了…”
但半个身子露在门口的安晴仍是只站在门口,距离太远林宽看不清侄女的表情,只好深深叹着气同姐姐说:“姐,你帮我把这些话传达给小晴吧,舅舅是真的悔了,太倔强了,一心想着报仇,甚至把她拉下水。我现在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小晴了,我知道她很喜欢陆家的儿子,可是事已至此…真的很对不起她,她一定很恨我,我知道,我不求陆家原谅我,也不求小晴原谅我,只是,可以让她来多看看我吗,我真的很想同她说说话…还有,替我跟她说句,对不起…”话说到这儿,已经接近祈求。
那天安晴始终都没有踏进舅舅的探视区一步,回家后,妈妈便把这些话全部一字不落的说给了她听。
安晴知道,舅舅是真心忏悔。
有人说,对不起换来的只能是自己的心安,而不是别人的宽慰。可太多时候,无力而为时,除了“对不起”,真的无话可说。
但事实,终归就是事实,他无法改变的,是火灾之后的所有“后遗症”。
还未享受过人生太多乐事的陆母再也看不到人世间的风花雪月,而连带着牺牲的,是安晴和陆笙两个人无虑的年少。
弹指间,焚烧成灰。
但安晴的心里对舅舅就只有恨吗,不可能的。
若说是“混混”舅舅对自己的好,那定是无人能及的。安晴好玩,舅舅便每次回来时都同幼年安晴玩些看着幼稚的捉迷藏游戏,不论心情有多差,都不会发泄在安晴身上半点;如果听到安晴在学校受哪个人欺负,二话不说就准备冲到学校去;不管自己因赌博而过的如何拮据,回来的时候都会给安晴买个新奇的玩意儿或者新衣服。
就连舅舅对陆母因爱生恨的直接导火索之一还是,当他想同陆母“借”些钱给安晴买个限量版的自行车时,被当时已经不耐烦的陆家厉声拒绝。
说着可笑,却终归是藏着舅舅对这个侄女的喜欢。
当林宽自首进警局和进了监狱后,还是祈求着说——
“我求你…别伤害我侄女小晴好不好,这一切跟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替我跟她说句,对不起…”
这世上没有人完全无恻隐之心,何况是面对看着自己长大的亲戚,如果这事儿没有发生,林宽在安晴眼里就是很父母没有差别的存在。
所以安晴最终还是应了舅舅和母亲对她的祈求:多去看看他吧。
于是每年,安晴都会找一个探视期去看望舅舅,她通常只保持沉默,静静的听他将每天的生活,听他未来的打算,听他对自己的抱歉。
虽然那时候安晴无论在哪儿都是惯性沉默,但一家人相处的,还算是可以。
然而一切的改变发生在她大学几年后的一天。
那时的安晴已经改名为苏羽歌,参加了不少小型的服装设计比赛,做了不少兼职,通过这些得来的钱她三分之一转给住在沿海小镇的父母,三分之一留作日常花销和攒着,而另外的三分之一,便是她游历各城的经费,而这为的只是,找到陆笙。
有些话她没法同别人说,也不知怎和尹冰说,便尝尝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心情。
也是因此,苏羽歌的父母在有次来看她时,从她的日记中得知了她一个劲儿的在找陆笙的消息,于是他们和舅舅几乎天天都在劝她。
劝解的话皆是这些:
“小晴啊,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他们怎么可能接受你啊,你就好好的生活,不行吗。”
“算是我们求你了,我们不想看到你在受到伤害了啊…”
被激的情绪激动的安晴只说了一句:“难道,我和陆笙受的还少吗?”便出了家门。
如果她在年少时追陆笙,是全世界都在推着她走,那么现在,就是全世界都在向她吹着逆风。
我只是,只是喜欢他啊…那天她蹲在小区楼下的墙边,嘶哑着声音说。
也是从那以后,苏羽歌回家的次数少了,她从不愿因这件事同父母多起争执,只能以少见面的方法来缓解,所以通常她一年,会找个时间回家两次,也基本上很少说起自己寻找陆笙的事情。
如今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了有半年多了吧,搬到杭城之后她也从没有回过家。
不论如何,不论身在何处,家总是要回的不是吗。而且矛盾总是要解决的,关于陆笙的事她总不能一直在他们跟前缄口不言,也省得他们虽面上不说,但心底总是担心。
所以现在,她回到这座沿海小镇了。
待她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她没作休息,直接便奔着那座小镇子去了。
小镇子虽不算经济特别发达,居民也多是务工的人,但人均收入还是可观,扶贫扶不到这儿来,算是个不温不火的小地方,所以苏羽歌每次回来,这座小镇都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变化。
沿街的小作坊和店铺都是些老字号,熟悉的苍蝇馆子,社区楼下的草丛依旧是少有人修剪,但也有种不一样的好看,而小镇上的人呢,仍然多是不太敢接近于她。
不像是一样的完全冷漠和一笑带过,安晴这回礼貌且有耐心的同遇上的熟悉的每一个打招呼,有一些不惧惮她的,还会同她聊上一会儿。
到了近晚饭时期,她走上楼道的楼梯,开了铁质的,防的严严实实的门,还没待她说话,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喜悦的声音:
“小晴!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