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被一匹“慧马”领进家门。
屋内布置,格列佛受到的招待,以及“慧马”的食物。
格列佛因为没肉吃浑身难受,不过最后找到了解决方案。
格列佛在这个国家的饮食方式。
我们走了大约五公里,来到一栋长方形的屋子跟前。墙壁是把木桩插在地里,再拿枝条编起来的,屋顶相当低矮,是用稻草盖成的。看见屋子,我终于安心了一些,便从口袋里掏出旅行家通常会随身携带、拿来送给美洲印第安人和其他野蛮人的小玩意,希望屋主人收到礼物后能对我好一些。灰斑马示意我先进去。门里面是个很宽敞的房间,黏土铺成的地板相当平整,饲草架和马食槽从屋子这头延伸到另一头。房间里有三匹老马、两匹母马,都没在吃东西,却像人一样坐在地上,这看得我一头雾水。更令人吃惊的是,它们怎么看都属于普通的牲畜,却有几匹在像人类一样做着家务。这印证了我的第一印象:当地居民竟能把牲畜训练成这样,一定是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灰斑马跟着走了进来,免得其他马怠慢了我。它以权威的姿态冲它们嘶鸣了几声,并得到了回应。
除此之外,屋里还有三个房间,一字排开,靠三道门连在一起。我们穿过第二个房间,朝第三个走去。灰斑马先走了进去,让我在外面等一下。我就在第二个房间里等着,准备好了送给男女主人的礼物,包括两把小刀、三只人造珍珠手镯、一面小镜子和一串珠链。只听灰斑马叫了三四声,我等着听人说话,但回应它的仍是马叫,只不过声音更尖一些。我不禁猜测,这栋房子的主人肯定是当地显贵,所以接见客人才有这么多繁文缛节。但真是想不通,为什么这位大人物的仆人全是马。我担心自己被种种痛苦和不幸弄糊涂了,便振作精神,打量了一下自己所在的房间。屋里的陈设跟第一个房间很像,只是更雅致一些。我揉了好几次眼睛,看见的还是那些,又掐了掐胳膊和大腿,生怕是在做梦,接着便断定眼前的一切都是妖术或魔法变出来的。但已经没时间胡思乱想了,因为灰斑马走到门口,示意我跟它进去。第三个房间里有一匹俊俏的母马,带着一公一母两匹小马驹,像人似的坐在精致的草垫上。
我一进门,母马就从草垫上站起来,走近了观察我的双手和脸庞,然后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冲着灰斑马嘶鸣了几声。它们反复提到“野胡”,这是我学到的第一个词,虽然当时还不懂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渐渐弄明白,这个词是对我永远的耻辱。灰斑马就像在路上一样,扭头冲我“浑浑”了几声,显然是叫我跟它走。它把我带到远处另一栋建筑物的院子里,里面关着三只刚上岸时遇见的那种畜生,正在啃植物根茎和某种动物的肉。后来才知道,它们吃的是驴肉和狗肉,偶尔也吃发生意外或染病死掉的牛肉。它们脖子上戴着枷锁,枷锁系着锁链,前爪抓住食物,用牙撕开来吃。
灰斑马吩咐仆人(一匹栗色老马)给其中最大的一头松绑,带进院子里,让它跟我并排站好。主仆俩一边比较我们的样子,一边不停嘟囔着“野胡”。我发现那只恶心的畜生竟然长得跟人挺像,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它的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大嘴巴,但所有蛮族都有这些特征,因为他们不是让孩子趴在地上,就是背在背上。孩子的小脸在妈妈肩膀上蹭来蹭去,搞得全变形了。“野胡”的前脚除了指甲更长,皮肤粗糙,掌心深褐,手背长毛,其余的跟我的手没什么两样。我们的脚也长得差不多,这一点我心知肚明,但两匹马一无所知,因为我穿着鞋袜。前面也提到过,除了毛发和肤色,我们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很相似。
最让两匹马困惑不解的是,我的身体长得跟“野胡”一点儿也不像。这要归功于衣服,而它们对此毫无概念。栗色老马用蹄子夹住一块植物根茎递给我(等找到合适的机会,再具体说说它们拿东西的方式),我接过来闻了闻,然后很有礼貌地还给它。它又从“野胡”窝里取来一块驴肉,那股味道实在难闻,我一脸厌恶地转过了身。灰斑马把肉扔给“野胡”,它马上狼吞虎咽地吃掉了。接着,它拿来一束干草和一棵燕麦,但我摇摇头,表示吃不了这些东西。事实上,如果在这里找不到同类,我肯定会活活饿死。至于那些肮脏的“野胡”,虽说没有人比我更想见到人类了,但不得不承认,它们是我见过的最面目可憎的家伙。而且,我越靠近它们,越觉得它们可恶。灰斑马从我的表情看出了这一点,就吩咐仆人带“野胡”回窝。接着,它把前蹄放到嘴边,做了几个动作,意思是问我究竟能吃什么。它做这个动作相当随意自然,但还是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法用它能理解的方式作答。就算它看得明白,也不太可能找到我能吃的东西。这时正巧有头奶牛经过,我就指了指它,做出挤奶的动作。灰斑马恍然大悟,把我带回屋里,吩咐一匹母马打开储藏室,里面有很多陶罐和木桶,排列得整整齐齐,擦拭得干干净净,统统装满了牛奶。它递过来一大碗牛奶,我痛快地一口喝光,顿时感觉精神百倍。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四只“野胡”拖来了一辆很像雪橇的车子,上面坐着一匹上了年纪的骏马,看上去挺有身份的样子。它出意外扭伤了前蹄,所以下车时是后蹄先着地。它是过来跟我家主人一起吃午饭的,主人对它盛情款待,安排在最好的房间里用餐。午餐的第二道菜是牛奶煮燕麦,老马喝温的,其他马喝冷的。食槽在屋子中间摆成一圈,分成很多格。大家像人一样围坐在草垫上,中间是个巨大的饲草架,每个出料口对着食槽的一格。这么一来,每匹马都能文雅体面地吃自己那份干草和牛奶燕麦粥。小马驹们谦逊有礼,主人夫妇则非常开心,对贵客照顾有加。灰斑马让我站在身边,它们聊天的时候经常提到我,因为客人总是朝这边看,嘴里还嘟噜着“野胡”。
我当时戴着手套,主人觉得很困惑,不知为什么要对前爪做这种事。它用蹄子碰了手套三四次,像是叫我脱下来,让前爪恢复原样。我马上照办,扯下手套,塞进口袋。这又惹得它们讨论了好一阵子。不难看出,这个举动让大家都很满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我又奉命说了几个会说的词。用餐的时候,主人还教了我燕麦、牛奶、水、火还有其他一些东西怎么说。我从小就有语言天赋,只跟着念了几遍就学会了。
晚饭后,主人把我带到一边,用手势和嘶鸣表示,担心我没东西吃会饿死。燕麦用它们的话来说叫“赫伦恩”,我把这个词重复了两三遍。其实刚开始我是抗拒的,但转念一想,或许能把它们做成面包,靠吃面包喝牛奶活下去,然后再找机会逃去别国,回到人类世界。主人立刻吩咐仆人(一匹白色母马)端来一盘燕麦。我先把它们烤干,然后搓掉麦壳,吹走麸皮,用两块石头将麦粒磨碎,加水揉成面团,放在火上烘烤,再趁热配着牛奶吃下去。这种东西在欧洲一些地方很常见,刚开始觉得淡而无味,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我这辈子吃过很多苦头,也不是第一次发现人很容易满足了。在它们那里,我一次病也没生过。此事千真万确!我有时会用“野胡”的毛发设陷阱,捕小鸟或捉兔子,还会摘些有益健康的野菜,白煮或拌沙拉,配着面包吃,时不时也会做点黄油,当作珍馐美味存起来,剩下的乳浆则统统喝掉。刚开始食物没有盐吃不惯,但慢慢也就习惯了。实际上,人类用盐实在太奢侈了,毕竟盐最初的用途只是给饮料增添风味,或是在偏远地区或长途旅行中保存肉类。毕竟,没有哪种动物像人类这么爱吃盐。至于我自己,在离开那个国家之后,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习惯吃有咸味的东西。
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其他旅行家的游记里充斥着这些内容,就像读者真的关心我们吃得怎么样似的。但有必要提上几句,免得世人觉得我不可能在这个国家、这些居民中间生活三年。
夜幕降临后,马主人吩咐仆人给我安排了住处。那个地方离大屋不到五米半,跟“野胡”的畜栏隔开,地下铺着厚厚的稻草,我就脱下衣服盖在身上,香甜地睡了一觉。接下来,我将具体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读者会发现,很快我的居住条件就大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