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是负责本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贯彻和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2、监督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3、编制本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支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彩票公益金的收支;管理有关政府性专项资金。
4、管理和监督本区政府公共支出;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定额;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本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6、拟定本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7、拟定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和相当处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汽车定编工作。
8、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依据《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1、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局下设若干机构,设局长一人,副局长若干人。据某财政局的内部分工,其规定为:
局长一般兼机关党组书记负责局内的全面工作,分管局人教科、办公室、预算科(税政法规科)、国库科。
第一名副局长分管局监察室、机关党委、财政监督局,协助局长分管人教科,负责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企业上市工作。
第二名副局长分管局行政科(政法科)、教科文科,协助周刚民同志分管预算科(税政法规科)。
第三名副局长,分管局综合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科,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第四名副局长分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局农业科、国际债务管理科(金融科)。
第五名局副局长,分管经济建设科、会计科、财会培训中心,协助周刚民同志分管办公室。
有的地区财政局又兼任国资办的职责,专门设一国资办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处、企业科、统计评价科、兴达公司、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等部门。
财政局在政府机构中是实权部门,管理政府的财权。副局长作为局长的副手,分管其中的若干部门和若干权力。
当好财政局副局长,应当做好几个方面:
1、熟悉了解财政局的职责和各部门的职能;
2、熟悉了解国家的财政政策;
3、熟悉了解本地区的财政状况;
4、掌握有关财政及财政管理的知识;
5、与财政局长多沟通,处理好关系;
6、与其他几名副局长互相配合好工作,保护良好的关系;
7、与上级财政部门和下属部门的负责人都能保护较好的关系;
8、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强化参谋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强化宣传意识,不断提高抓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9、管理和领导好所分管的财政机构和财政业务。
10、清正廉洁,力戒权钱交易和贪污受贿,
作为财政局副局长,在当前的情况下,应当怎样抓好财政工作呢?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坚持依法治税,狠抓重点税源和骨干税源,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动态管理与监控,把该收的收入都收上来。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根据当前的情况,抓好土地出让这个“第二财政”,使非税收入真正成为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管,努力缩小社保基金收支缺口。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要精心运作,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千方百计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严格财政供给人员增长,减轻财政增支压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盘活存量,优化配置,促进资源共享,减轻财政投入压力。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巩固“两个确保”、“低保”工作成果,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1、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取消农业税附加的决定,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抓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粮食管理新体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各项配套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规范农业税收征管程序,积极推行“厅点征收、微机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农业税收执法保障体系,提高征管效率。加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保障村级组织维持正常运转。
2、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以“巩固、完善、深化”为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收支分类改革,扩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范围,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改革会议费、招待费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定编和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大力节减一般性支出。
3、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健全制约机制,规范乡镇支出行为,促进乡镇财政正常运行。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加快网上审核、拨付财政资金改革步伐,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增强财政收入后劲。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视财源建设为己任,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投入、贴息、担保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经济建设。落实好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大力促进本地产品出口。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发挥财政支农主渠道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企业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培植群体财源。
五是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严格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程序,切实强化预算收支监管,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实现。开展财政运行质量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理财行为。建立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反馈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财。
由于财政局领导掌管管钱用钱的权力,因此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在近期落马的官员中,财政局副局长占有很大的比例。以下仅举三例:
一、鞍山财政局副局长李兵涉嫌挪用贪污公款近千万。
据报道,2004年9月23日上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鞍山市五环证券公司铁东分公司经理、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兵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一案。
据了解,57岁的李兵利用担任鞍山市五环证券公司铁东分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于1999年10月至2003年11月的4年间,先后5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833.18万元,贪污公款210万元,案发后两项合计共有795万元不能追缴。他挪用和贪污的公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和进行经营性活动。2003年11月初,李兵得知鞍山市五环证券公司即将关闭清算的消息后,携带贪污所得210万元,在两个哥哥的安排协助下,先逃往江西省抚州市,随后又逃往吉安市,最后在广东韶关被抓获。
二、原广东肇庆财政局副局长周世熙损失巨额公款被判3年。
据查,周世熙1987年8月调入肇庆市财政局工作,1991年6月至1996年5月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1996年5月被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及党组成员职务,2000年10月退休。据端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周世熙在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期间,于1994年6月以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北京某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广东省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合同》及补充协议。同年9月,聘请鲍某(因挪用资金罪于200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为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经理。鲍某利用职务之便,于1994年10月21日至1996年1月15日,将以肇庆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名义融资的人民币7900多万元擅自挪用到上海某公司等多家单位合作。到案发时,鲍只归还了170万元,余款7000多万元至今无法归还。
三、晋江市原财政局副局长李元宗因挪用公款300万元和受贿26615元,日前,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6月,私营企业老板吴某(已另案处理)通过他人找到李元宗,要求其帮他贷款。李即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吴某经营的泉州某石材公司及晋江某陶瓷厂向福建省华兴证券公司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并由李元宗口头上以晋江市财政局属下的经济开发公司的名义为吴某的企业担保。款到后,吴某送给他“梅花”牌手表一只及一部摩托罗拉168型手机(合计价值人民币6615元)。案发后,李元宗退出“梅花”牌手表及手机的折价款。1995年8月初,李又应吴某的请求,以福建省华兴证券公司欲向晋江市财政局认购国库券为名,以晋江市财政局的名义向省华兴证券公司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然后李以晋江市财政局的名义要求华兴证券公司直接把300万元汇入吴某的石材公司账户,擅自将该款借给其使用。同年8月8日,吴某以公司的名义写了一张其收到晋江市财政局农财科向华兴证券公司借款300万元的便条给李,款到后,吴某又送给了李2万元。案发后,吴某的亲属为吴某退出人民币300万元,李元宗也退出收受的2万元。
应当说,这几位财政局副局长在任期内也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不然也不会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由于他们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把人民给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或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虽然这些落马的局长也很有能力,关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但终究沦落为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