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领导干部特别副职领导,在8小时之外应当有健康的兴趣爱好。

兴趣爱好健康与否,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素质和精神状态。

据《光明日报》载,河南省内乡县县委书记翟幸福工作之余爱好上网,于是将本县开放举措、优势资源和项目等创编成“彩铃”通过手机发布。很显然,这种利用爱好为老百姓办事的做法,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人活一世不能没有爱好,一张一弛乃生活之道。

整天只为工作而忙碌,人生则失去了乐趣。

良好的爱好,比如垂钓、集邮、旅游、琴棋书画,可以放松紧张的情绪,驱赶身心的疲惫,享受生活的美好,陶冶高尚的情操,甚至可以提升人格魅力。

爱因斯坦一生钟情于小提琴演奏。

孔子爱好音乐,听得一段好曲,能“三月不知肉味”。

一代伟人毛泽东喜欢游泳,“万里长江横渡”,显示出他那“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宽广胸怀和坚定信念。

古往今来,伟人也好,凡人也罢,都有自己的爱好。爱好本无贵贱之别,但有好坏之分。

领导干部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更要自觉地远离低级趣味,慎重培养爱好。但遗憾的是某些领导干部的兴趣爱好低级庸俗,有的喜欢喝酒而又酒后无德;有的喜欢金钱,四处伸手大肆捞取;有的甚至喜欢赌博、包二奶,拿着公款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

近几年查案的实践表明,不少党政干部的“第一次腐败”,是在“8小时之外”。

有些领导干部上班正襟危坐,看似兢兢业业,下班后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觥筹交错,用公款唱歌、跳舞、洗桑拿,甚至搞“三陪”、包“二奶”,活脱脱一副“两面人”嘴脸。

成克杰、胡长清等人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人物。

为刹住8小时之外的腐败风,中纪委近年来先后出台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经营性娱乐场所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一系列规定,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就要严肃处理,这对树立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各地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

山东省在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中,首次引入“8小时以外考察机制”,不仅考察其“8小时之内”的“能”和“绩”,还考察其“8小时之外”的“德”和“廉”,从而使一批“两面人”干部露了馅,使许多领导干部的业余爱好,变得健康、高尚,这对于全社会的先进文化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从2000年开始,湖州在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中开始试行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2001年8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他们积累了以下的初步经验:

1.从创新方式方法入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工作实效

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难以进一步深化的客观原因是由于其特殊性造成的,同时也有考察方式方法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关系。因此,必须根据形势变化,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衔接的考察方法,以变应变,以活对活。

(1)充实考察力量,打造干部考察操作平台

目前主要应解决好两个首要问题。首先,建立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常设机构。针对当前组织部门干部考察工作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必须在组织部内设机构、人员配置上向干部管理机构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具体由干部一处、干部监督室联合组成。其职能主要是负责对领导生活圈、社交圈定期考察、动态考察及相关的干部信息管理。

其次,建立科学完备的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信息管理系统。在组织部内部以现有的干部档案室为依托,将与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有关的(如家庭地址、工作简历等)基础性档案材料和上一次开展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时间、人员构成、实施方案,实际走访的部门、单位及谈话人名单,个人述职报告、群众测评情况、谈话原始材料,考察组综合分析、总的评价材料等,都汇总整理输入计算机,形成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个人档案,为今后干部考察和任用提供较为准确的线索和参考资料。

(2)实施公开作业,拓宽干部群众参与渠道

首先,要公开考察活动。在考察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一般为两三天),先通知涉及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或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姓名、时间、程序、考察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监督箱、考察组成员姓名、职务等。明确规定社会各界都有权利和义务向考察组反映情况,并对考察组进行监督。

其次,扩大走访测评范围。除了领导干部本单位的同事、上下级以外,应广泛吸收熟悉领导干部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老干部代表等参加测评;邀请社区干部、楼道代表、邻居等开展座谈;到领导干部家中,面对面与其本人、妻子、家庭成员进行交谈;有针对性地选择领导干部的知情者,如司机、秘书、本单位财会人员、交往较多的厂长、经理、工程承包人等开展个别谈话。

第三,运用考察成果。在考察中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3)细化考察内容,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标准

调查表明,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主要包括“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三个方面的内容。

当前,细化测评内容比较可行的是,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深化,分解为具体指标。

一般讲,“个人修养”可以分解为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四个单项内容。看领导干部生活观念是否积极向上,业余爱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廉洁自律能否保持。

“社会交往”可以分为公众形象、遵纪守法、交往对象、社会公德、社会责任、邻里关系五个单项内容。主要看领导干部社会形象如何,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道德规范,结交朋友能否坚持立场、注重身份,邻里关系是否和谐等。

“家庭生活”可以分解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经济收支五个单项内容。主要看领导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能否敬老爱幼,有没有应亲属要求搞特殊化,夫妻关系是否正常,经济收支是否合理。

对以上每个单项内容,均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同时,设立总体评价,也分为四个档次。通过丰富测评内容,完善指标体系,引导干部群众真实反映情况,提高测评的准确性。

(4)推行动态考察,提高干部考察应变效能

首先,实施跟踪考察法。对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经济、金融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在外“跑”资金、“跑”项目的时间比较多,必须实行经常性的、及时随地的跟踪考察,随时掌握其交往、活动情况。

其次,实施隐性考察法。通过暗访、私访等方法,了解干部工作圈以外的情况。可从考察对象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单位聘请离退休老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下岗职工作为特邀干部监督员,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内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实施联动考察法。加强与执法、执纪和群团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向考察对象的左邻右舍了解其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情况,比如对建房、婚丧嫁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设立监督箱、举报电话、网上信箱等形式,加大对其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动态考察所得到的信息,要及时输入计算机,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定期考察前将积累的信息材料输出整理,对其中疑难问题在考察中予以重点核查,以提高考察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

(5)改进个别谈话,把握干部考察的关键环节

首先,要科学地确定谈话对象。根据信息管理系统储存的有关材料,以及动态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范围,并对拟实施谈话对象进行仔细筛选,确定哪些是知情人,进一步掌握知情人相关情况(如性格、爱好等)。在谈话之前,充分做好准备,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其次,应采取灵活多样的谈话方式。一是采用约请谈话法。即考察人员可以约请有关知情人面谈,或进行公告,鼓励知情者主动反映情况,谈话的时间、地点可由谈话对象自己确定。二是采用随意交谈法。利用各种场合与知情者进行交流,有意识地加以引导,使谈话对象在一种宽松的环境和无戒备的状态下,说出实情。三是采用补充面谈法。在个别谈话中,因某种原因谈话对象一时不便说话、说得不全或当时没有想起来,谈话后可随时补充再谈。

再次,要注重谈话技巧。与不同类型的谈话对象,应采取灵活的方式,注意发挥表情、距离、语言、情绪等各种因素的积极心理效能,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启发引导谈话对象打消顾虑,使他们如实反映情况。

(6)强化综合分析,确保干部考察客观公正

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材料应注重六个方面内容。一是突出领导干部的个性特征;二是反映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三是细化领导干部缺点或不足;四是群众测评情况;五是纪检、审计等部门就有关问题专门鉴定的内容;六是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总体评价。

在表述上,一要力争刻画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表现的具体特征,要求简洁、明确、形象。二要用典型事例说话,特别是对缺点和不足的表述,可借鉴“三讲”教育的经验,做到“原汁原味”,避免概念化、模式化。三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注意把握动态变化中表现出来的特有素质,如进取精神、生活作风等,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对领导干部做出预测。同时也要注意与同类其他干部进行比较。在处理考察材料时,对经过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领导小组审核,纳入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作为领导干部整个考察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汇报、提交并予以处理。

2.从优化考察队伍入手,夯实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工作基础

考察队伍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实施者,其成员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往往决定着考察工作的成败。因此,建立一支稳定、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考察队伍非常关键。实践证明,应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认证资格,加强考察队伍管理

在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政工、纪检工作的干部中,通过分级分类推荐、培养、考试、实践等环节(分级即分县处级、乡科级;分类即分党政类、金融类、经济类等),选拔出那些有坚定立场、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人才意识、熟悉的职业技能、广博的知识、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纪律观念、丰富的考察经验的优秀干部进入考察队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颁发资格证书。管理上采取聘任方式,在维持队伍常数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

(2)强化培训,提高考察人员素质

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对已取得资格认证的考察人员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培训内容上看,一是要在提升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方面下工夫。主要增强他们明辨是非、分析应变的能力。如,对他人反映的情况能否当场做出恰当的判断,能辨别什么是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能做的,什么是违纪违法不能干的,有什么疑点,进一步了解的重点应该是什么等等。二是要在灵活运用心理学知识方面下工夫。主要是锻炼他们从容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才能,以及善于掌握知情人心态,善听“弦外之音”的本领,做到带着问题有重点地听,听到问题有意识地引,力求摸准情况。三是要在提高工作责任感方面下工夫。要让考察者明白对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是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的,绝不是为了整什么人。

(3)慎重安排,优化考察小组构成

在考察前的人员安排上要慎重考虑,特别是要精心选派有相当层次和水平的同志担任考察组长。一般讲,考察组长的级别与考察对象的级别相对应。在考察重要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时,应由上级组织部门的领导直接担任考察组长,以此增强干部群众对考察组的信任度。同时,考察组人员要合理搭配,实现知识、能力上的互补。

3.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针对目前对考察领导干部仍存在的种种不正确认识,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引导他们自觉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有利于推进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的良好氛围。

(1)强化思想教育

不仅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内的监督,也要加强对他们生活圈、社交圈活动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这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从严治党的原则。

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干部“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不正常,会影响干部权力的正常行使。所以,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突出正面引导

从教育、提醒和防范的角度讲,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其初衷是为了对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的一些不自觉行为,进行经常性监督、提醒,从而避免领导干部因一时疏忽,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起到预警的作用。

再从生活圈、社交圈中引发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一方面是由于他们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疏于自律所致。另一方面,也是与组织上忽视了监督,特别是疏忽了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有关。这些案例反过来说明,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进行经常性教育,积极防范,及时提醒,必要批评,正是对领导干部最直接、最现实的关心和爱护。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使他们正确理解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是组织上关心和爱护干部的一种新举措,目的是用制度保护干部。

(3)加强法制宣传

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关于公民隐私权的内容,只是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的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宣传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组织部门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一般经过严格程序,了解的情况也都在内部掌握;至于干部存在的性质严重、必须让群众知道的问题,对外公布也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政府官员等公众人物,所给予保护的隐私权范围都非常狭窄,违背公共道德、损害公众利益、违反法律的行为,绝对不会被当作什么隐私来保护。

何况,领导干部不是一般的公民,党和人民有权对他们的要求更高一点、更严一点。由此可见,必须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理解、接受和支持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工作的浓厚氛围。

(4)注重成果公开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成果展示,使干部群众放下包袱,全面认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是一项干部考察工作的新举措。通过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疏漏进行研讨,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主人翁精神,想办法、出点子,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持。

4.从完善相关制度入手,有力确保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顺利开展

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制度建设是基础。没有健全的制度,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要抓好制度建设,特别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根据调查情况,我们认为,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配套完善,健全领导干部行为规范机制

一是尽快制订出台《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行为规范》。要把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该怎样,不该怎样;做了不该做的,该怎么处理及处理的轻重程度。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在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中,要增加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爱好、生活习惯、社会交往、婚丧嫁娶、家庭经济、住房用车以及对家属、子女的要求等情况,要逐一做出详细说明。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家庭收入申报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个人、家庭收入每半年报告一次,对到时不主动报告的,应及时发出《督查通知单》,要求被督查者在15天内补报,并书面说明原因。对少报或弄虚作假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制度、个人行踪日志制度;完善节假日车辆管理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

(2)奖惩结合,构建考察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一要对考察对象实施奖惩。应重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成果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对思想政治坚定、生活作风正派,富有奉献精神,经考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要进行宣传和奖励。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出现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处理。

二要对考察主体实施奖惩。在明确考察主体责任的同时,要根据考察工作效果,实行奖励。

三要对参与群众实施奖惩。在考察中,对积极配合,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干部群众,在注意保密的同时,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整合协调,落实考察主体协同运作机制

一是健全与纪检(检察)部门的联系制度。在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时,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经调查核实的,要交纪委部门立案审查;难以查证,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可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开展针对性的诫勉谈话;对重要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应联合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是建立与宣传部门和党校的协调制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探索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与舆论监督相互联动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规范、有序和有效;强化党校专项教育,是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好“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和风险的有效方法。

三是加强与人大、司法、审计和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定期与人大、司法部门进行联系,把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与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结合家庭经济、个人收支情况报告制度,协调审计、金融部门,开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