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列文在《时间地图》里说,“时间不是绝对的,时间带着口音发言,每种文化都有一套独特的时间纹路。”
的确,当我穿过一种文化,来到另外一种文化,最大的观感,恰恰是对时间的感受。
我现在的地方,是普吉。
我是看到太阳开始懒洋洋的往下移动时,才走出酒店的。整个上午,我都不知道在做什么,电视在开着,我躺在**,头脑里什么都没想。和这里所有的人一样,头脑里什么都没想。
我走在通往Karon海滩的路上。薄如蝉翼的草绿长纱裙上,松松垮垮地用一条橙色棉布带系在腰上,头上是一顶长似屋檐的草帽,把阳光滤到我脚下的时候把地面切割的七零八落。和日常的我不同,在这里,我拒绝一切坚硬冰冷的面料,要和我的心情一致,衣服一定要软软的。
一只流浪狗发现了我,它夹紧了尾巴跟着我,小心翼翼地踩着我的脚印,且沿着阴凉的边界。我扔给它一块牛肉条,它嗅了嗅,吃了,冲我咬着尾巴。
这里是普吉最清静的海滩,我找了一块好地方,躺下去,把身体渐渐埋到沙子里,感受沙子在身体上滑过的感觉。沙子是最好的恋人,如果单单从触感上讲。它用最舒缓的方式取悦你,但是什么也不会谋求。
一把大阳伞下面,是一对白人帅哥相互依偎着,看着远方的海。他们的感情看着就很好,因为他们的手一直是握着,他们枕在同一个枕头上。这种感情弥足珍贵,我是不是接受无所谓,但对于他们,显然是美好的。
一个肉嘟嘟的小孩子,**身体在沙滩上跑,他和他的妈妈在玩追逐游戏,他胖胖的小脚丫不时踩到躺在沙滩上的游人,有时自己还会摔倒,但是立刻笑嘻嘻地爬起来,去追他的妈妈。
这里的时间就是停滞的,不是吗?每一天的所谓出行,只是从室内的那张床转移到室外的沙滩上,我做的事情,在这几天,就是躺着,什么都不想。
其实,那眷恋我的流浪犬,那缱绻的断袖帅哥,那天真的小胖宝宝,那所有周遭的人,他们并不知道我,在两天前,还是另外一副模样。也许他们两天前的模样,也和现在很不一样,不是吗?
从屋村出生时的我,就明白,这座城市是建立在轮子上的,急匆匆的营生,是在这座城市立足的根本。
老爸工作很努力,在1980年代末期,终于攒了一笔大钱,于是全家移民,所以后来的我,长大在温哥华,地球的另一侧。
但是,我要回来,我好似出生就喜欢那种急匆匆的生活节奏,我喜欢忙碌,我喜欢充实,我喜欢没事找事地想下一步怎么做,我喜欢追求自己想都不敢想的梦想,所以,大学毕业,我就回来了。
在我的时间坐标里,时间就应该是争分夺秒的,生活就应该是匆匆忙忙的,事业就应该是勇攀高峰的,单向,快速,专注,加油。
然后突然有一天,一个声音告诉你,你要停下来。
好啊,那我停下来。
停下来了,突然感到很舒服,前所未有的舒服。不是吗?
沙子很温暖,也很柔软。我喜欢。
我是Sara,我的职业曾经是投行,我是一个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