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子睿穿了一套西装,还打了领结,可能因为进入了冬天,他的皮肤比初见那会儿要白一点,依然剃着很短的圆寸,一米八五的身高,看起来已经像个大人了。
宋思思很清楚地听见前面的女生在捂着脸喊:“刚主持人说他叫什么?他好帅!”
大提琴的声音响起来,萧子睿在拉《爱的礼赞》,和他平时的样子判若两人。
他以前总是嘻嘻哈哈没个正形,脾气很好,宋思思骂他没皮没脸,他也乐癫癫的。
但他现在低着头,全神贯注的,没有笑意,很严肃的样子。
宋思思还没见过他露出这种表情,反差太大了,她甚至觉得不认识他,好像这是个全新的萧子睿。
在整个演奏的过程中,宋思思和杨璐璐都没有说话,好像被琴声震住了,也好像是被拉琴的人震住了。
余一言在看宋思思,但宋思思并不知道。
待一曲终了,萧子睿站起来的时候,突然笑了,抬头望着十一班所在的方向。那个平时的萧子睿,又回来了。
他本来应该谢完幕就下台,但他并没有马上鞠躬,而是半弯下腰对着话筒说:“刚才这首曲子送给红豆姑娘,愿她永远像现在这么可爱。”
萧子睿下台了,周围女生都在窃窃私语,讨论着红豆姑娘是谁。
宋思思和杨璐璐也不能免俗。
“萧子睿可以啊,完全没看出来,还红豆姑娘,他是不是在演电视剧啊?”这是宋思思的声音。
杨璐璐也猛点头:“他才几岁呀,我还以为只有你哥有红颜知己呢。他也太牛了,还当着所有人的面说。”
杨璐璐像突然想到什么,一拍手掌:“我跟你说,我想起来了!你还记不记得萧子睿给你买的香飘飘,就当时全被我喝了的那个?那个就是红豆味的!”
“真的吗?那你说会不会是有个女生特别喜欢吃红豆,然后就叫红豆姑娘,于是他就买什么都喜欢买红豆味的?”宋思思觉得自己可能触到了真相的边缘。
但杨璐璐总觉得有些不对,试探地问了一句:“你喜欢吃红豆吗?”
“我?我不喜欢,红豆太难煮烂了,我只喜欢吃沙沙的口感,我妈都是给我煮绿豆。”说着,宋思思还皱皱鼻子。
杨璐璐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这么讲来,红豆和宋思思没关系。
富宇安在旁边听了半天,他本来是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余一言,用手机打字给余一言看:【你完了,对手很强劲啊。】
这会儿他一脸无语,删了原来的又打了一句:【没事了,这猪脑子看来还得再等几年。】
宋思思非常好奇红豆姑娘是哪位,一刻也等不及,于是她决定拉上杨璐璐去后台问问:“我们去后台吧,反正节目也不怎么好看,我们去问问萧子睿,红豆姑娘是谁。”
杨璐璐有点不情愿,她虽然也很八卦,但好不容易抢到前排的好位置,她舍不得走:“要不然你自己去好了,回来再告诉我。他跟我没那么熟,我一起去他万一不说呢?”
宋思思一看杨璐璐的小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拍了拍她的肩膀,给了个“我懂你”的眼神,非常善解人意地放过了她。
但宋思思也不想一个人去,她决定拉上富宇安:“安哥,你陪我去吧?好不好?你陪我去我保证不看你短信了。”
富宇安乐了:“都学会求人叫哥了,不错不错。但我还是不陪你去,这么无聊的事我才不干。”然后摆出一副特欠揍的表情。
宋思思拍他一掌:“不去就不去,我又不是一定要你陪!”
说完,她看向余一言:“余爸爸,你最好了,你陪我去吧?”
余一言还没说话,富宇安不乐意了:“怎么他还比我高一辈呢?我比他大呀,我记得他是1995年最后一天出生的。是吧,言言?”
余一言点头。
宋思思不想理富宇安:“你管我叫他什么,我还要叫你好大儿呢。不陪我去还话那么多,真该把你的嘴巴缝起来!”
富宇安想弹她一个脑瓜崩,被余一言挡住了:“你别跟你哥瞎贫,他要揍你了。我陪你去,赶紧走吧。”
宋思思和余一言往后台休息室走,刚走过拐角,就看见萧子睿和一个女生站在走廊尽头说话。
宋思思一把抓住余一言的袖子,扯着她一起蹲下来,像做贼似的,偷偷探个脑袋看。
但距离太远,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宋思思觉得这个女生有点眼熟,转头问余一言:“这女生你认识吗?怎么感觉见过?”
余一言看了看,想了会儿:“上次去夏令营,喊萧子睿第二名的那个。”
宋思思一拍大腿:“对!就是她!那她肯定就是红豆姑娘了。你想啊,萧子睿那天对她这么凶,他可没凶过别人。书里都这么写的,喜欢谁就欺负谁。而且萧子睿不是说红豆姑娘可爱吗,这个女生估计就一米五五吧,跟萧子睿站一起,最萌身高差,可不就可爱了吗?不用问了,她肯定就是红豆姑娘。”
余一言觉得好笑又无语,喜欢谁就欺负谁,她到底哪里看来的理论?又不是小学生,会扯女孩子辫子。
宋思思满足了好奇心,又听不见他们聊什么,看样子他俩一时半会儿不会结束,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于是便拉起余一言往回走。
一回到座位上,宋思思便迫不及待地和杨璐璐分享结果。
杨璐璐听了也觉得有道理,还跟宋思思分析,一个万年第一,一个万年第二,见面了不喊名字,叫什么第二名,聊这么老半天,没点猫腻不可能。
余一言在旁边皱着眉,觉得有哪里被忽略了。
他当然不会像宋思思这么傻,分不清红豆姑娘是谁。
虽然他并不清楚为什么萧子睿要叫宋思思红豆姑娘,但他这会儿想的不是这个。
萧子睿和那个女生确实看起来关系不一般,但按道理来说,他不应该是这样的人。
十二月除了以上几个节目外,其实还有个大项目,每年的最后一天,是余一言的生日。
但余一言并不觉得这是个大项目,他从来没过过生日。
方雅云认为他的出生毁了她,所以她痛恨这个日子。
余一言第一次吃生日蛋糕,还是在同学的生日派对上。
小时候非常流行去肯德基过生日,小寿星的爸爸妈妈会请一群小朋友来吃炸鸡、分蛋糕,服务员还会过来给他们放生日快乐歌,发生日帽和迷你小甜筒。
小寿星本人就跟众星捧月的月亮似的,快乐得要飘上天。
而余一言,只能当捧着月亮的星星,并且连当星星的机会都很少。
很早以前,他还会羡慕,但现在已经完全习惯了。
2010年的12月31日,被归到了元旦假期里,前一天下午就已经放假了。
余一言一如往常地刷着试卷,已经马上中午十一点了,做完这张卷子差不多就可以去吃饭。
“叮叮——”
是宋思思的短信,他并没有立即查看。
“叮叮——”
“叮叮——”
“叮叮——”
又连着三条,看起来有急事。
余一言放下笔,按下打开信息的按键。
【余一言,你在不在家?】
【你爸妈不在的吧?你昨天说他们没在的。】
【你应该没吃饭吧?】
【快点回我!快点快点!】
余一言看她很急的样子,拨了个电话过去:“你有急事吗?我在家,爸妈不在,我也没吃饭,怎么了?”
“我在你家门口,给我开门。”
余一言站起身朝窗外望去,宋思思果然站在院子外面,还拿了袋东西,像是等了一会儿无聊了,在一下一下轻拍着铁门。
余一言跑下去开门,带她进来:“你穿我的拖鞋吧,我家不怎么来客人,我穿我爸的好了。”
“你家地怎么热乎乎的?”
宋思思脱了鞋踩在地上,觉得非常神奇,整个屋子都暖烘烘的。
余一言解释:“因为装了地暖,这个北方比较常见,南方还没什么人装,你可能没见过。我妈她在家不喜欢穿很多,就装了这个。”
宋思思赤着脚踩了几下,非常喜欢这种感觉:“那我不想穿鞋,我喜欢这样。”
余一言也没强迫她,只是去把温度调高了几度:“你如果觉得冷就告诉我。”
宋思思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他,边脱外套边说:“我不冷。我给你带了个礼物。”
余一言打开袋子,里头是两个鸡蛋、一包挂面、一把小葱,还有一瓶味极鲜,不禁有点疑惑:“你送我这些干吗?而且为什么要送我礼物?”
“笨!我来给你烧长寿面呀。那天富宇安说你生在一年的最后一天,那今天就是你的生日呀,生日当然得吃面条。你送了我圣诞礼物,我当然也得送你一个,我还怕你中午吃太早已经吃过了呢。我刚才在家已经烧了一回试吃过了,还行,我可有厨艺天赋了,就比你的蛋炒饭差一点点。”
说着,她还用手比了一个“一点点”的手势。
余一言突然就哑了。
他忽略,或者说刻意忽略了这个日子。
他告诉自己,这只不过就是身份证上的一串数字罢了。
过不过生日又怎么样呢?
有没有蛋糕吃又怎么样呢?
只不过就是又大了一岁而已,这和一年中的其他364天没有任何不同。
起床、吃饭、做作业、睡觉,就是这天该做的事情。
但现在有个姑娘告诉他,余一言,这是你的生日啊,生日当然得吃面条。
这个姑娘自带一堆食材叩开他的家门,来给他烧长寿面,来给他过生日。
现在,他也是个月亮了。
宋思思让余一言坐在餐桌凳上,不许他帮忙。
余一言便乖乖坐在一边看她。
宋思思先学着她妈的样子,穿上围裙,挽起袖子,然后把小葱一点点仔细地洗干净,摆到案板上。
她看样子并没怎么做过家务,水池边溅得到处是水。
显然,她刀使得很不熟练,左手费力地把着小葱,拇指并没有缩到关节后面,这是个很容易切到手的错误姿势。
不过好在她自己也怕得很,右手把着刀离得很远,这使得葱花切得很不均匀。
切到最后一截,左手不敢再扶,干脆直接扔了。
锅里的水珠还没烧干,所以油刚倒下去便噼里啪啦地爆出来,宋思思一下跳开,吐吐舌头,很不好意思地瞄了余一言一眼。
她忘记开油烟机了,不过没关系,余一言并不介意。
磕鸡蛋倒是很熟练,没有出现碎蛋壳一起掉进锅里的情况。
但她把握不好翻面的时间,还没等定型,她就急匆匆地用铲子铲起来,于是蛋白蛋黄混在了一起,不太像荷包蛋。
她吃了教训,在煎另一面的时候多煎了一会儿。
于是,这两个蛋变成了一面有点焦,一面还挺白的煎鸡蛋。
不过这也没关系,余一言依然不介意。
煎完鸡蛋,宋思思又把锅重新洗了一遍。
通常情况下,余一言到这一步会偷懒直接倒水进去煮,看样子,她有点小洁癖。
等水烧开的时间里,宋思思开始调调料。
她挖了一小撮盐,然后开始倒她带来的味极鲜,倒完了转头跟余一言讲:“我妈烧面的秘诀就是这个,不要生抽,就得用味极鲜,还得是这个牌子,我特意带来给你尝尝。”
她没放油,像是完全忘记了这一步,或者,可能她不爱吃油很大的食物,所以没有意识到要放一点油。
余一言想,随便吧,随她怎么烧都好。
等水沸了,宋思思开始放面条,拿手仗量来仗量去,但没有向余一言求助。
既然是送礼物,就得独立完成,怎么好让收礼物的人来做。
她一开始放了一小把,感觉不够,又加了一把,想了想,多了总比少了好,于是又加了一点。
很明显,她放多了,但没关系,再多余一言也会吃掉。
或许是怕水扑出来,或者上一次试烧的时候水扑出来过,她并没有盖上锅盖,就这么敞开着,开着大火,看着面条一点点变软。
中途她还很心急地夹起来尝了三次,她才确定确实煮熟了。
于是她捞出面条,放进碗里,再放上煎蛋,撒上切好的葱花,然后倒了点面汤进去。
倒了一半她有点迟疑,抬头问余一言:“你是要倒开水还是面汤啊,我都是倒面汤的,富宇安只倒开水。”
余一言朝她笑得眯起眼睛:“没关系,我都可以。”
面条被搅拌好端上来,一碗非常简单的阳春面,但余一言却被水汽熏得眼睛发酸。
他几乎是有点狼吞虎咽地把面条吃光了,连面汤都喝得一点不剩。
宋思思本来是期待地看着他,现在有点不好意思:“是不是烧少了啊?你吃饱没有?”
余一言点头:“吃饱了,很好吃,比我烧的好吃。”
他吃得很撑,撑到了嗓子眼,但没关系,他还是不介意。
宋思思回家后朝富宇安炫耀:“余一言说很好吃,我就说我很厉害。”
富宇安今天没出门,待在房间里打游戏:“得了,你就算没放盐,他也吃不出来。”说完,他又有点酸,“这是你第二次烧东西给别人吃吧?上一个是你妈。”
宋思思点头:“唉,我真是个天才,才两次就能这么厉害,可惜我不当厨师。”
“你什么时候给我烧一回?”
“别做梦了,你这头臭猪才不值得本中华小当家下厨,山猪嚼不来细糠,你能尝出个鬼。”
元旦结束,离过年没有剩下几天,宋思思家里今年计划去富爱民老家待一礼拜,很久没回去过了。
富家的爷爷奶奶是很和蔼的人,但并不愿意搬来城里,在村子里住了大半辈子,已经习惯了。
只过年的时候,他们会被接出来待上两天。
华埠村离Q市市区不算远,开车一个小时,也有大巴能直达镇上,随后转趟车也能到,算是个比较繁荣的村庄。
宋思思一家到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她本来老实待着,富奶奶怕她无聊,赶富宇安带她出去玩。
农村大多敞门敞户的,联系要比城市里紧密得多,随便喊一嗓子,便有一堆人响应。
富宇安呼朋唤友的,不一会儿就叫来了两个人,都是男生,一个读高二,叫赵明远,一个读六年级,叫林鸣浩。
四个人一合计,决定去后山。
2011年,娱乐项目实在还很少,智能手机暂未普及,大部分人用的还是小板砖,也就比诺基亚强一点。
2011年,还没有禁炮仗,缺乏娱乐活动的高中生也热爱放鞭炮,并能放出一朵花。
高二的赵明远就带来了整一条大飞牛,说是要带他们见见世面。
大飞牛是一种能窜上天的炮仗,威力比冲天炮要厉害。
冲天炮就是富宇安小时候放了把人家腊肠炸了的炮仗,比窜天猴厉害一点。
窜天猴就比较弱了,点燃了,“咻”一下窜上天,“啪”一声,很小的动静。
宋思思此前没有放过大飞牛,城里的鞭炮店买不到这玩意儿,它只出现在少数的镇子上,是一种非常不正规但威力挺大的东西。
但那个年纪的孩子大部分养得比较糙,没什么安全意识,认为商店里买的就是正规的、可用的,从来不会去想鞭炮会炸膛。
宋思思怕放,但不怕看,她会担心引线太短而自己跑得不够快,所以她通常站得远远的看热闹。
赵明远先是点了一个试试威力,引线点燃没多久,大飞牛就冲上了天,“嘭”一声,非常剧烈的爆炸。
富宇安提议,可以一排摆三个,一次性点燃,看看上天效果。
这回炸得比上次还厉害。
他们还嫌不过瘾,掏出六个来,摆成一个圈,把引线捻在一起点。
这次,也成功了,声响堪比炸鱼雷。
可能是一次次的顺利养大了他们的胆子,最小的林鸣浩提出,可以横着摆在地上,看看它能蹿多远。
富宇安不太赞成,这听起来有点危险,这炮仗可是会乱飞的。
但赵明远觉得很不错,只要方向放对,不朝着自己,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如果富宇安不愿意,就由他来点。
第一枚炮弹射出去,点燃了山上的枯草,哗地烧起来。
幸好是冬天,草稀稀拉拉的,只燃了一小片,不然他们就成了放火烧山的罪人。
富宇安看情况不对,劝赵明远别玩了。
但赵明远坚持要再放最后一个。
意外,也是出在这最后一个。
大飞牛的方向并没有摆错,点火的姿势也没什么不对,但它是个三无产品,三无产品出意外是迟早的事。
宋思思一个人站得离他们远远的,就是怕殃及池鱼,但大飞牛偏偏像长了眼睛似的对着她冲了过来。
这种鞭炮威力大,速度快,根本不会给人任何反应时间,像颗子弹似的射向宋思思,宋思思当然来不及逃跑。
但是非常神奇,可能阎王爷也认为她太烦太吵,不愿收她。
大飞牛一路烧穿了她的衣服,在碰到她肚皮的那一刻,又被反弹了出来,最后爆炸在她眼前。
富宇安脑子一片空白,剧烈的恐慌感在身体子里炸开,反应了两秒才冲过去。
等他跑到的时候,宋思思还是呆呆的,刚经历了和死神面对面的感觉,人是很难快速回转的。
她的衣服破了非常大一个洞,露出里头黑乎乎还有点血色的肚皮,富宇安心提到嗓子眼,以为是被炸烂了。
他嘴唇哆嗦着问宋思思:“你痛不痛啊?”
宋思思眼神还是呆滞的,听到他问才动了动,然后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了一样,又惊又怕地死命捶富宇安:“我以为我要死掉了,你们干什么放这东西啊?神经病啊,还专门对着我飞。”
赵明远和林鸣浩也来了。
赵明远显然也被吓到了,一个劲儿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再不放了。你要不去医院看看吧?”
富宇安这会儿有点恼怒,气赵明远,也气自己,非得这么作死,但更多的还是满满的后怕。
“你到底有没有事?痛不痛?别挡着,肚子给我看看。”
宋思思感觉了一下,火辣辣的,但应该是没事,只是皮外伤。
真要伤到内脏,现在肯定没法站着说话。
但衣服破了这么大一个洞,看起来是很滑稽的,富宇安还要扯开她的手,让她当众露肚子,真是脑子不好使!
宋思思把衣服捂得更紧,朝赵明远说:“我没事,不用去医院,我回家了。”一说完,她就掉头往家走。
富宇安很着急地扯住她:“思思,你不要闹脾气,你先让我看一下到底怎么样了。”
宋思思气得一把甩开他,转身飞快跑起来。
等她跑了一段路,看赵明远没跟上来才停下,转头对着富宇安吼:“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啊?我是你妹妹,不是你弟弟,你当着两个不怎么认识人的面,上来就扯我衣服,你怎么想的啊?”
富宇安有点被骂愣了,实在是宋思思一贯以来都像个没有性别的小孩子,他也习惯了打小和宋思思的相处模式。
而且当时那一瞬间,他都以为要失去宋思思了。
虽然她很吵很闹很烦很爱哭,但她也是一直以来陪自己长大的人。
她就等于长在身上的肋骨,人失去肋骨也是会死的,他哪里还想得到什么男女有别。
富宇安有点唯唯诺诺地道歉:“对不起,我没想到。你现在好点没?我看好像皮都焦了。”
宋思思觉得自己没什么大问题,更多的是被吓了一跳。
她现在不太敢回家,宋芳肯定会揍她,这事最好能瞒多久是多久,她才不想伤上加伤。
于是她和富宇安打商量:“我现在不怎么痛,回去了再说。你掩护我回房间,先别让我妈看见。”
宋芳正在厨房里洗菜,没有注意到两个偷偷摸摸的身影。
宋思思回到房间,把衣服撩开一点,看到破了一小块肉,有点深,但面积小,没那么痛,只是看起来挺吓人的。
她用纸巾沾湿了水,轻轻把伤口擦干净,没觉得很痛,比萧子睿撞到她那次要好得多。
这事最后当然还是被宋芳发现了,每个小孩都会跟父母斗智斗勇,但就像翻不出如来佛五指山的孙悟空一样,也翻不出父母的手掌心。
宋芳并没有打宋思思,她其实从没真的揍过宋思思。
或许是宋思思看了太多回富宇安被富爱民撵着跑的场景,潜意识里总是怕挨揍。
但宋芳逼她吃了块猪皮,美其名曰以形补形。
宋思思知道不是这样的,宋芳只是为了让自己长教训。
宋思思从小就巨讨厌吃类似肥肉口感的东西,肥肉本身不行,猪皮不行,鸡皮也不行,甚至到了不怎么爱吃油的地步。
宋芳明显就是在惩罚她。
但是,这事也不是没有好的方面。
富宇安认定了这个意外得怪在他头上,变得像欠了宋思思一百万似的,仿佛换了个人。
他整个寒假都没和林菲儿出去玩,当然也有可能是林菲儿上了高中根本没什么时间搭理他,总之,他对宋思思开启了狗腿模式,宋思思管他叫小安子。
只是好景不长,他没忍受宋思思的搓磨太久,又变回了那头臭猪。
转眼,新学期就开始一个多月了,余一言终于弄清了项辉的妹妹是谁,也解开了元旦晚会上的谜题。
这事还多亏萧子睿,也都怪萧子睿。
余一言回宿舍时碰见了萧子睿和项辉在争论什么,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人凑在一起还能吵起来,显然不同寻常。
把事情从头捋一捋,就不难理解了。
余一言并不需要知道萧子睿到底和项辉的妹妹有什么故事,他只需要确保项辉不再因为这个妹妹而找宋思思的麻烦。
于是,他找了个大课间把萧子睿拎到楼顶空教室,开门见山地问:“你知不知道,项辉因为你对思思做了什么事?”
萧子睿本来很不耐烦,一听这话,立马蔫了:“我知道。”
“你知道还敢在元旦晚会上表演节目?”余一言瞪着萧子睿,像是想把萧子睿的脑子敲开看看里头是不是灌满了水。
萧子睿竟然还很诧异地瞪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唱给谁的?”
余一言简直都要被气笑了:“我现在和你说的是这个吗?”
萧子睿有点丧气地低下头:“我也是元旦晚会那天才知道的。徐妍表演完过来和我说了项辉的事,她说她跟项辉谈过了,以后不会牵扯到思思身上。那天我也找过项辉了,他说他不打女生,只要我们不惹他,思思应该不会怎么样。这个事我会解决的,你别告诉思思。”
余一言盯着萧子睿,像是在评估这段话的可信度,半晌才说:“你要是解决不了,就离思思远点,项辉是什么样的人,你不会不清楚。”
萧子睿像只斗败了的公鸡,他本来计划得很好,把两年没碰的大提琴都重新捡了起来。
他以为会给他的红豆姑娘带来惊喜,没想到却早早带去了惊吓。
中考倒计时被挂在了黑板上,数字一点点地在减少,焦虑一点点地在累积。
不仅仅是因为考试,还因为分离。
宋思思感觉仿佛昨天才刚刚入学,今天怎么就到了快说再见的时刻。
小学毕业并没有这种感受,那时候还太小,同学不过是玩伴,这个玩伴不见了,再找下一个便是。
更何况,即将步入中学的兴奋,早就冲没了离别的愁绪。
第一次住校,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时刻和同学待在一起,这是新奇的、有趣的、从未体验过的。
也第一次交到了知心朋友,第一次有了无话不谈的姐妹,第一次看言情小说,第一次知道爱情是什么样。
这是美好的、可爱的、令人心生欢喜的。
但同样,她也第一次明白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大家在争分夺秒地刷试题,也在争分夺秒地诉衷肠。
宋思思被一种淡淡的酸涩感包围住了,这对她来说,是种非常陌生的体验。
她此前没有过舍不得,反正妈妈下了班就会回家,反正富宇安对她再坏也是她哥,反正零食吃完了还能再买,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而现在她体会到了。
舍不得就是每天和杨璐璐结伴回宿舍加上说小话;舍不得就是周五放学路上都有余一言陪自己回家;舍不得就是还欠着萧子睿一盘五子棋以及他的嘻嘻哈哈。
舍不得操场边的香樟树,舍不得每天住的红房子,舍不得教学楼下的小竹林,舍不得很多人排队的小卖店。
舍不得篮球赛,舍不得大课间,舍不得运动会,舍不得美食节,舍不得可爱的同学,舍不得老师的臭脸。
“璐璐,所以你不去省一中了吗?”
“我考不上,我只考过一次前一百名,我不敢报省一中,上不了就只能去五中了。”
“富宇安,你是不是要去二中找菲姐?我们是不是要头一回不在一个学校读书了?”
“我不知道,我还没定,考完估分出来了再说吧。”
“余一言,就算我们都考上省一中,我俩也不同班了是不是?”
“我们还可以一起上下学。”
“萧子睿,你努努力吧,你的成绩比我还不稳定,已经掉出过前一百了。”
“你放心,我会考上省一中的。”
当中考倒计时还剩最后三十天的时候,班级里开始写起了同学录。
宋思思买了超大一本,让班里每一个人都写,包括熟得不能再熟的富宇安,也包括有点讨人厌的老葛。
杨璐璐在某天早上写完交给她,满满一整面都填满了,还附带上一大玻璃瓶幸运星:“这是我从三年级开始折的,空了就会折两粒,我也不知道有多少颗,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就算以后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了,你看见它也会想起我的,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萧子睿不仅写满了留言板,甚至还粘上了一张信纸。
他从第一次见面宋思思给他一只粽子,挽救了他被饿死的悲惨命运,写到运动会的一撞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从送的二十六杯香飘飘奶茶,写到和宋思思没完成的五子棋赌约。
从宋思思是他有史以来见过的最好同桌,写到她是跳恰恰的最佳舞伴。
从他永远不会忘了宋思思,写到他一定能继续和她当同学。
富宇安竟然也很听话地写给了宋思思,虽然很不情愿,但他如此写道:
【我小学的时候就被你逼着写过一张同学录了,结果你现在还要我写一张。
【那好吧,这是你让我写的。
【上了高中不要谈恋爱,男生都不是好东西,不要随便去别人家。
【吃饭不要只吃菜不吃饭,你体重偏轻,容易营养不良。
【不要跟人吵架,好汉不吃眼前亏,你可以回来告诉我。
【少看点杂七杂八的书,那些都是骗人的。
【以及,宋老鼠,你真的很弱智,但弱智点也蛮好的。】
宋思思甚至收到了某位男同学的夸奖:【亲爱的宋思思,你是个可爱的姑娘。你很会诗朗诵,很会学数学,很会跑400米,很会讲笑话,很会交朋友。我喜欢你灿烂的笑容,祝你前程似海,所有愿望都能实现。】
宋思思最期待的那份,是余一言的。
他们已经很熟了,但他依然话不多,宋思思想不到他会给自己写点什么。
祝我们的友谊长存?
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祝你学业有成,一帆风顺?
宋思思以为余一言至少能写上五十个字,毕竟她可是给他写了满满一页纸,表达了自己的不舍,也表达了对他未来的祝福。
他们之间的友谊,总能值上五十个字。
但余一言只给她留了一句话,一笔一画写得很端正认真。
但那也改变不了只有一句话的事实:
【身体健康,开开心心。】
宋思思感到失望,不死心又去看了他写给别人的留言。
结果发现,包括富宇安在内,都是清一色的“祝好”!
所以,这八个字竟然已经是写得最多的了。
直到很多年以后,宋思思才发现,余一言每次送她礼物都会写上“身体健康,开开心心”。
她那时才意识到,或许,这就是余一言对她最真心的祝福。
时间就像流沙,抓得越紧溜得越快,还有许多卷子没写,还有许多故事没说,但离别的脚步并不会因此停歇。
考完最后一门后,有人放肆大哭,有人哈哈大笑,有人把所有课本从楼上抛下……
杨璐璐和毛嘉乐都去了二中,而富宇安却去了三中,宋思思、余一言和萧子睿如愿去了省一中。
这个暑假是伤心的,但这个暑假也是快乐的,这是黑暗高中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宋思思在这个暑假迷上了狼人杀。
她、杨璐璐、富宇安、余一言、萧子睿、毛嘉乐以及杨璐璐表哥会相约陶陶居。
陶陶居是一家专门玩桌游的小店,开在河清巷路口第一家,装修成纯木制的小屋。
共有两层,底下是点单的吧台,楼上摆满了长条沙发。
楼梯非常窄一道,踩上去会嘎吱嘎吱响。
陶陶居里可以玩大富翁、飞行棋、UNO、谁是卧底、德国心脏病、三国杀,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桌面游戏,只要点一份饮料,就能待上一个下午。
狼人杀就是杨璐璐的表哥带他们玩的,他今年暑假刚高中毕业,像个被彻底解放的农奴,每一天都不愿意宅在家里,每一种桌游他都会玩。
表哥最喜欢当法官,看一群学弟学妹们厮杀而他稳坐钓鱼台,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现在,狼人杀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