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斗志昂扬的日子里,我与殖民地所有的重要人物都有所接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自然要数乔治·华盛顿将军[1]。
不仅是因为他有着军人的魁梧身姿,更是因为他弗农山庄老家的麦子品质一流。你总能在他的长筒靴顶部或者口袋盖上找到一些谷物,有时还会有不少面包屑呢。所以我总是盼望着能见到他。
不过有一天,他来找本的时候神情沮丧,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富兰克林博士,我们已经陷入了绝境。”他说,“我们勇敢的战士就快弹尽粮绝了,恐怕得寻求他国的帮助。但找谁求助呢?这似乎是个问题。西班牙应当是个选择。”
“法国有酥皮点心。”我悄声在本的耳边说。
“当然还有法国。”本说。
“那么俄国呢?”华盛顿建议道。
“法国有美酒。”我小声说。
“就法国吧。”本说。
“丹麦和瑞典也可以考虑。”华盛顿说。
“法国有美人!”我轻声说。
“法国!”本说,“毫无疑问,法国!”
“很好!”华盛顿将军说,“那就法国吧。富兰克林博士,您能否出使法国王宫去呈情?这是一项重任,成败在此一举!”
本站了起来。“我们去,将军,我们去。”他坚定地说。
“我们?”华盛顿问道。
“我是说……当然了……我去。”本重复道,“那我们……我是说我……什么时候动身?”
“这就动身。”华盛顿也站了起来,他的身姿是那样伟岸,“全副武装的‘复仇号’已经整装待发。富兰克林博士,一个民族崛起的希望与梦想,还有我们的理想,我们的信念,都与你同在!”
“阿莫鼠也与你同在。”我补充说——不过华盛顿没听到这句话。
于是我们扬帆起航了。路上的遭遇不说也罢。我向来就不喜欢水,而大西洋的水也真算得上是恶浪滔天,我做梦都想象不到它会是这样可怕。我晕船了,晕得相当严重。更糟糕的是,本却什么事都没有。他可好得很呢,看着就来气。
本想出了一个驾驭风帆的新方法,他把这想法告诉了船长,说能大大增加我们的航行速度。他为此在甲板上忙活了好几天,我也因此难得清闲了一阵。可是事情戛然而止了。有一天,我忽然听到甲板上有人破口大骂,本急匆匆地回到了船舱,身后紧跟着船长的一连串咒骂声。
“他真鼠目寸光,阿莫鼠。”本沮丧极了,“鼠目寸光啊。”
“得了吧。”我说。
[1]“乔治·华盛顿将军”原文为“General George Washington”,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美国开国元勋兼首任总统。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总司令,率领大陆军团赢得了美国独立。其后他主持了制宪会议,制定了沿用至今的美国宪法,被视为美国的国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