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才蒙蒙亮的时候加明已经起床了。因为彻夜的工作和宿醉的关系,此时根本没人醒来。就连龙菲儿和肖婷都睡得死死的,弄都弄不醒。

加明找了件衣服穿好,慢慢的走下了车。因为昨天晚上龙菲儿的暴力,加明现在穿的是一件新的衣服,虽然也是布衣,不过材质和款式都要比前一件好得多。因为加明很节约,就算有新衣服都不怎么舍得穿。这是王家的又一个传统,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最出色的应该说是王富贵,从加明有记忆以来,他就没换过衣服。外面穿的一直都是那件龙头铠甲,里面的衣服倒是有常换,但也是军队里面的东西,自己根本不花一分钱。

像这样的优良传统倒是全传给了三个儿子,不过母亲婉云倒是一点没学到。成天都在狂街买衣服,虽然家里的钱都是由父亲在管,但婉云知道钱放哪,只要想用,随时都可以拿。王富贵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看似很man很纯爷们的父亲是个十足的妻管严,家里大事由父亲管,小事由母亲管,事大事小由母亲说得算,这是御夫的最高境界了。所以说这个世界一物克一物,就连王富贵如此强悍的男人还不是被管得严严实实。

加明慢慢的走出自己的车,外面的空天出奇的晴朗,真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在草原上,昨晚的篝火还在零星的燃烧着,不少的流氓和狮人抱在一起打呼。天气不错,但也有一丝寒意,流氓们可能是因为夜里太冷,想找一个暖和的地方抱着吧。狮人身上的皮毛足可以当做两床被子来用了。

整块空地没有一个人醒着,加明看着这画面不禁的有点害怕,要是这个时候敌人攻过来,那不是一场地大屠杀啊。但这样的事情毕竟是少数,让他们喝酒也是因为太过开心,偶尔一次应该不打紧的。

一边走一边欣赏着中东的风景,确实有一股大漠孤烟的气势,如果没有旁边的几座大山的话,这片草原一定更加让人神往。不过又因为附近的几坐大山,让整个狮人族的部落看上去像是被死死的围住了一样,这样的地势非常的有利,易守难攻,要是在这里与魔兽族人对抗,那也不会吃什么亏。

加明一步一步向篝火走去,虽然现在看上去会是一个好天气,但清晨的温度极低,加明的新衣服也是刚才穿上,不怎么保暖,站在这里颇有寒气入侵的感觉。篝火已经只剩下一点零星的小火苗了,但用来驱寒倒还是绰绰有余。

在篝火旁还有一个,那就是伦加。伦加此时盘腿坐着,双抱怀抱一根形状怪异的木拐仗,脑袋压的低低的,还在打在呼。加明可不想吵醒老人的好梦,前三十睡不醒,后三十睡不着,老人的睡眠一般都不会很好,如果这时候能好好的睡上一觉,对于伦加来说,也是不错的事情。

加明伸出双手靠近篝火,不停的揉搓着。冰冷的双手被篝火温暖着,那感觉真舒服,这时候要再来一串肉,一边烤肉,一边烤火,那就算是完美了。

“你叫加明,那你是姓加还是姓明?”忽然一阵苍老的声音传来,加明转头一看,伦加已经醒了过来。因为两片大眉毛档住的原因,加明都看不见伦加的眼睛。不过从伦加的口气里倒是听出一些不自然的味道。

加明想了一想,道:“都不是,我姓王,我全名叫王加明,你问这个干嘛?”

“噢,原来是这个样子。我们中东地区和你们不一样,我的都是把姓放后面,把名让前面,所以我就想问一问你的真名。如果按我们兽人的传统来说,你在这里应该叫加明王。而且我们兽人没有使用三个字的姓名,所以我们应该尊称你为明王。”

加明大惊:“冥王?那家伙我挺喜欢,叫这个名字我也挺喜欢,不过直接被叫作王有一点太过分了吧。”心想,这老头是不是忽悠我呢。不过仔细一想,没错,大牙的老子叫黑牙,他们是父子,而且都是后面一个字一样,他们应该都姓牙。卡加的老子叫伦加,情况和他们一样,这个狮人族姓加。原来如此,兽人还有这么一个变态的习俗呢。

伦加摇了摇头,道:“一点也不过分,兽人族被魔兽族欺压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个人真心的帮过我们,你还是第一个,管你叫明王一点也不过分。我能预言,你绝不平凡,不久之后,明王的名字将会响彻整个大陆,你的朋友们都将会是全世界关注的交点。就在不久的将来,我曾经看见过那一盛况,已经没有命再看第二次了,我希望你好好的对待兽人,我们都是向往和平的种族,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兽人。”

加明清楚的听到伦加所说的话,但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说,而且好好的对待兽人他还说了两次,难道自己真的会像上邪所说的一样成为一代帝王。要到那个时候,自己铁定会对兽人很好的,为什么伦加还需要说两次?

伦加将手伸出加明的胸口,随后一股赤红色的光从他手里传来。加明只感觉一股像火烧一样的疼痛,感觉自己全身都要被融化了一般。时间不长,顶多几秒钟,伦加将手缩了回来,道:“呼~差点没把我给累死。明王啊,我帮你做了三件事情,这是我一生唯一的任务,我出生在60年前,但我现在已经180岁了。听起来很不像人话,但你总有一天会懂的。这三件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而且必须要你经历过之后才会懂。我的要求很简单,只希望你对兽人好一点,不要再让我们受苦了。太多的事情我不可以明说,但你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伦加将手指向旁边的森林,说道:“你进森林里去,找到我们狮人族的神殿,你从神殿里任意拿一样东西出来,顺便打败里面的怪兽,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一个人去?”加明问这话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并不是因为刚才的灼热,而是因为他害怕里面的怪兽。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自己是路痴嘛,根本不可能会找得到那个神殿。

伦加笑道:“当然不是一个人啦,你带上两个受伤的朋友。他们的伤应该好一些了,走路是不成问题。他们也可以在神殿里任意拿一样东西,记住,挑自己最喜欢的。你不用担心,这是我为了感谢你们的慷慨想要送礼物给你们,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礼物?”加明一听到这个词语精神头一下就上来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好东西,拳头大的钻石?纯色的猫眼?碧绿的翡翠?狮人族的礼物大概就是这些东西吧。

加明立刻谢道:“大叔,你真帅。我马上就去。”说完就往法空和罗烈的货车跑去。

伦加笑着挥了挥手,小声的说道:“快去快回,小心那只怪兽,如果你死的话,我一定帮你刻碑。明王永远是兽人的朋友,明王永垂不朽。”

奔跑时,感觉好像有人说什么永垂不朽,感觉心里挺舒服的。而且也很自豪,已经有两人说自己将来会是了不起的人物了,况且加明对这一点倒是非常相信。天底下还有谁能连续觉醒两个龙魄啊,这可是天上给自己的天赋。就凭着这天赋至少也可以成为一代大将,上阵杀敌绝对不会比父亲王富贵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