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必须在惩治腐败上持续加压,以压促变、以惩促防。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党内没有“铁帽子王”,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不论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必须坚决予以惩治,这样才能使潜在的违纪违法者受到震慑、望而却步。要着力完善有效发现、揭露腐败问题的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在强化党内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拓展监督内容,突出巡视重点,创新巡视方式,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强化整改,革除时弊,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协调作用,统领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攥紧拳头,查办大要案件,破解工作难题。作风不良是腐败的温床,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必须横下一条心抓好作风建设。“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沉疴痼疾,一两次集中整治不可能达到彻底根治。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坚决向这些病灶开刀,特别是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做到严到底、严到位、严到要害处,持续释放信号,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和侥幸之心。

切实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近些年来,纪律松弛已经成为我们党的心腹之患。有的人认为,只有贪污受贿等触犯法律、成为大案要案的问题才需要重视和惩办,而目无组织纪律、踩线越规之类的问题只是“小节”,不必过于较真。一些党员干部误以为只要不违法,搞点特殊化无所谓,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党正风肃纪、严惩腐败之际,依然在所谓“小节”上不收敛、不收手,无所顾忌,我行我素。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如果任由一些人忽视党纪,漠视党纪,势必导致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的情况蔓延,既损害党纪的严肃性,也造成一些党员干部在“温水煮青蛙”的状态中步入歧途、坠入深渊。严明纪律是看住权力、遏制腐败的决定性条件,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执行到位,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在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上下功夫,坚持“破”“立”并举,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既要有重点地完善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方面的制度,又要进一步细化党规党纪,切实划定纪律“底线”,努力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做到执纪必

严、违纪必究,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函询、约谈、批评、诫勉,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纵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离不开从严治党这个政治责任的落实到位,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担当。各级党的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经常反思工作中有没有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进一步健全制度,压实责任,以上率下。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好党的建设才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严治吏,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规矩办事。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体念时艰,敢于担当,坚定不移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敢亮剑、出重拳。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速查严办。要通过进一步强化问责来促进责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的,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必须追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