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忠武发威

所谓直取中路,可不是傻傻直冲过去,那是庸才所为。中路突破只是大方向,在此之前还有许多热身动作,比如,鞑靼游骑最拿手的绝技——绕城飞射。

万夫长有意卖弄统军之能,直至两百步的距离才吹号变阵,万马洪流顿时一分为二,空旷的原野上多了个黑色的Y字。由于渔村一面临江,这种地形下无法实施完整的飞射战法,但是狄军自有变通之法。按照设想,两队分兵后各自放箭,在目标两翼组成两个扁扁的椭圆,往返奔驰,循环放箭,发动时箭雨如瀑,无休无止,俨如连弩,不仅威力十分巨大,还有很强的观赏性。

望着麾下训练有素的骑兵,巴尔思微笑颔首,身后万骑兴奋地欢呼雀跃起来。这一战,难度在于追击速度,而非硬碰硬的对抗,既然已经追上了,那之后的事情……

无论是跨骑略阵的主帅,还是冲锋在前的万夫长,乃至北岭军的每一名骑兵,他们全都抱着同样的心思——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而是一场妙趣横生的狩猎。

然而,他们忘记了从前,忘记了草原狩猎时的基本准则——谨慎与认真。他们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两队游骑接近射程的时候,当骑兵们抽出箭支搭上弓弦的时候,事情立刻变得不那么有趣了。

“嘭!”地一声巨响,两队的前排骑兵突然人仰马翻,接着是第二排、第三排……地面上像是有无数隐形的鬼手突然伸出,抓住马匹的四蹄往地上猛力地拉扯。骏马悲嘶着扑到在地,马背上的骑士被整个儿甩飞起来,狠狠砸在地上,有的直接摔断脖颈,有的则惨遭后来者践踏,落马者十不活一,惨叫声不绝于耳。

马井!这是杨胜飞给这种微型陷马坑所取的名字。这种陷阱毫无科技含量可言,甚至无需加盖草皮伪装。就这么**裸地摆在那里,却取得了难以想象的辉煌战绩,只一次冲锋,足有三千多匹骏马被陷坑折断了马腿,连带着马上的骑士一起坠入死亡的深渊。

在这一时刻,骏马引以为傲的高速成了最致命的元凶。一马中招,后者随即被前马绊倒,在地上滚作一团,成了新的障碍。排在后面的骑兵犹自不知怎么回事,大多茫茫然地前赴后继,个别骑术高超的,或纵马跃过,或扯缰绕行,可没有发现事实真相的他们,却面对着数以十万计的致命陷阱继续前行,损失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当大队的骑兵,终于无法跨越同伴的尸体,而被迫减速停下后。他们简直要哭了。万人队只剩下不到一半。陆陆续续,有福大命大的狄兵从人马尸堆中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他们仓惶四顾,但见尸堆枕籍,哀鸿遍地,凄惨诡异的景象令他们心胆俱裂。

其中就有这支队伍的万夫长。不得不说,他的骑术异常高明,一马当先,纵使在马井地带也冲出了二十丈,虽然最终难免中招落马,可他身手了得,就着地面一滚,卸去了摔扑的力道,后面的骑兵们又冲不出那么远,自然不会有撞压之患。因此,他仅仅只是灰头土脸,倒也没什么伤势。

或许,他伤在心里,面对肢体扭曲、成堆倒在跟前的部下,他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呆滞的双眸微微上抬,远处的督帅大人也正望着他,那目光中包含了惊愕与失望。

他从心底里感觉到耻辱。大草原上,能够洗刷耻辱的唯有敌人的鲜血。万夫长抽出弯刀,“下马!徒步冲锋!”

复仇!复仇!随着万夫长的一声吼,剩下的骑士们双目赤红,口鼻中鼓风般喷着火热的粗气,他们又恢复了野狼的本性,而且是受了伤的野狼。

近五千名赤膊上阵的鞑靼武士,抛弃坐骑,挥舞弯刀,狂吼狂奔地向前冲去,声势骇人,速度却相当一般。地上全是海碗大的坑,他们甚至得一蹦一跳地前进,人群渐渐挤在了一块儿。

万夫长冲锋在前,宛如一只咆哮的头狼,眼看小小渔村已近在咫尺,只需搬开前方的马车阵……

就在这时,但听嗖的一声呼啸,万夫长雄壮的身躯,像是被无形的巨拳迎面击中,整个人倒飞出两丈远,接着又诡异地突然站定,歪脖垂首,摊手伸脚,像挂在那儿似的,再也不动弹了。

狄兵们骇然望去,那是一支长矛。或者说,是类似于长矛的家伙,四尺的长度,比长矛短,却又比短枪长。生生穿透了万夫长的身体,将他整个儿钉在了地上。那是……标枪!

未及惊恐,渔村中突然响起一大片呼呼的破风声,数百支投枪飞掷而来,正挤在一起试图搬动马车的狄兵,像割麦子般被扫倒一大片。面对密集的人群,威力强大的投枪,以难以捉摸的轨迹洞穿两具、甚至三具人体。五千人的军阵,像是凭空被人挖去了一块,更加诡异和恐怖的是,投枪下的亡者,他们往往是站着的!

红巾军六营兵马,每一营都有自己的专长与特色,比如骁骑营不输胡人的游骑飞射,又比如龙牙营枪骑兵的铁骑冲锋,又或者射声营的连弩、奋威营的重装步兵等等……

杨胜飞与杜寒玉的忠武营,他们的特色,正是投枪步兵!

投枪,制作相对简单,杆部用带有良好韧性的乔木制作,枪尖用生铁打造,铸成圆锥形,以增加穿透力。这种武器威力巨大,可耗费更大,一支投枪所用的金属与一支长枪相等,可每一名投枪兵至少要携带十支投枪,外加一面带支架的巨盾。换句话说,装备一队投枪兵,足以装备九队长枪兵和一队重步兵。

另有一条,投枪威力远大于弓箭,投枪兵的训练也比弓箭手简单,几乎可以月余速成。然而相比弓箭来说,投枪射程很短,仅在五十步到一百步之间,远了近了都不行。而且投枪需要助跑,狭窄的城墙上无法有效使用,只能用于野战。

投枪精度不佳,十名投枪兵对阵十名弓箭手,那么输得一定是投枪兵,但是千名投枪兵对阵千名弓箭手,那结果就会压倒性的反过来。所以,投枪一定要集群使用才能发挥真正的威力。

最致命的是,投枪兵是消耗性兵种,十支投枪用完,他们就成了普通的刀盾兵,如果取胜,自能回收投枪,可若是败了,那么,无法打扫战场的他们,将长时间保持低战力状态,甚至再也无法恢复战斗力。

以上种种弱点,致使全天下没有任何一方势力,建立这种最强与最弱集于一身的鸡肋兵种,除了红巾军。

在忠武营建立投枪队,这是刘枫的决定。理由只有一条——威力!这是唯一可以正面击溃骑兵的远程兵种。

杨胜飞曾当众表演投枪术,令刘枫印象深刻,有了他的存在,就有了建立投枪部队的基础。

此外,岭南三矿的富足与人力资源的匮乏,令刘枫有本钱、也有必要走精兵路线,无法组建十支长枪队,那我就建立一支十合一的投枪特战队。

可即便富足如刘枫,也只能勉强建立了一支三千人规模的投枪步兵。由于这伙人野战明显强于守城,因此被杨胜飞带在了身边,而不是留在清风寨。

此时此刻,这支耗费万金的阔老爷们,终于发挥出了等价的实力。由于地形限制,只有五百名投枪兵动手,仅仅三轮排射,五千人的敌阵竟然变得稀落起来,足有近千人被活活钉死在地上。

这轮打击是如此突兀,狄军吹起了撤退的号角,余下四千残兵惊恐而又不甘地牵马退回了本阵。

“嗷——!”渔村内的军民大声欢呼起来,心头沉甸甸的石头瞬间不见了踪影,仿佛这一战就此打赢了一般。

惨嚎与欢呼,仿佛两声部合唱般此起彼伏,响彻浈江两岸。周雨婷怀里的娃娃惊醒过来,接着却十分诡异地格格笑了起来。她双眸微眯,凝视着小婴儿挥舞小手的稚嫩欢容,嘴里喃喃自语,仿佛是在与孩子说话似地:“生存的希望么?……很好!”

在她的身边,杜寒玉捧着高高隆起腹部,骄傲地昂起头颅:“那是当然!那可是我的弟兄,我的男人!”

周雨婷回以温和的微笑,望着对方眼眸里暗藏的泪水,俏丽的脸庞竟是如此凄艳夺目。心中也难免浮起了一股浓浓的悲伤。

是啊,取敌将于百步之外,救万民舍一己之身,这样勇猛忠义的男人,应该注定了要在乱世中扬名天下的,确实不该早早谢幕才对。可是现实偏又如此残酷,怎不叫人为之一叹。

周雨婷不忍地转过了脸去,却发现铃儿的眼中,竟也闪着泪花……

不止是她们,所有的楼船,所有临江的船舷上,无数男女老幼趴着护栏,痴痴眺望,那是他们的亲人呐!

初战失利。巴尔思阴沉着脸,这种传说中的战法,他从征三十余年所未见,似乎是极西的遥远国度才有的。可他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宿将,对于战场上的小小挫折,他显得不慌不忙。

“慌什么?”巴尔思冷笑起来,转向面带惊惶的部下,从容说道:“此法确实威力巨大,可是限制同样巨大!况且他们有致命的弱点……”他说着笑得愈发欢畅,指着远方的渔村道:“他们没有多兵种配合!孤立的投枪兵,实在是……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