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房东

王凯申又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一把车钥匙道:“根据你的要求,奥迪Q5,够低调了吧?”

周瑾瑜笑笑,接过车钥匙,放进口袋里,只是看着那一串家里的钥匙,还有那个毛线织的小猫咪钥匙扣,他皱起了眉头,这也难怪,他这样的科技行业工作者,对于那种非密码的门锁,都很抗拒。

瞧他脸色那么灰,王凯申只好解释道:“你也别嫌弃人家的锁旧,那房东就是不喜欢电子锁,我有什么办法,谁叫你非要租人家的房子呢。”说完,又假装威胁道:“好不容易找到合你心意的房子,你要是因为不喜欢门锁就不租了,我可不帮你再找了哈!”

周瑾瑜只好道:“我知道你辛苦了,我没说不要租嘛。”说完,也不嫌弃那串钥匙如何落伍了,一起放进了口袋。

不得不说,王凯申给他租的房子的确很近,两个人不过说话的功夫,司机就已经把车停到了楼下。

星辰别府是高档住宅,单价12万一个平方,里面住的虽然不算什么顶级富豪,但也是中产阶级的中上层了,所以物业管理十分到位。

小区里面的绿化也很不错,虽然不能和周瑾瑜在加州的豪华泳池别墅相比,但也算符合他对住的要求了。

既然已经把人送到家了,王凯申又道:“那我就不上去了,你的行李我已经帮你放进去了,反正你也认识,8楼802,一梯两户,房东就在你对面,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敲她门好了,我看那位大姐对你很有好感哦。”

周瑾瑜见好友没说几句话就又没个正形,笑骂道:“行了,别耍贫嘴了,我上去了,bye!”说完,关上车门,挥了挥手,刷了门卡,就上了楼。

到了8楼,用钥匙打开门,只见屋内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不得不说,房东大姐的品味很好,沙发,餐桌,乃至地上的羊毛地毯,都是名家设计,所费不菲,而门边正是他的两个行李箱。

他脱了鞋子,松了松领带,往沙发上一躺,想着起码自己要在这个屋子里住上好几年,也觉得很满意。

休息了片刻,他觉得身上的衣服不是太舒服,就进浴室洗了个澡,换了件家居服,就打开手提电脑,又开始工作了。

而于思与这边,却一边接着电话,一边上了电梯,只听电话那头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宝宝,我新加坡这边的事有些棘手,估计月底才能回来,你就住我这里照顾丝丝,上班也方便,别两头跑了,乖啊,我回来给你带礼物。”

思与怕表姐担心,装作一切正常的样子道:“知道了,姐,你别别操心我了,还有别的事吗?没事我挂了,我已经到你家了。”

电话那头忙道:“还有,还有,对门的租客今天入住,你把冰箱里我上个月从新西兰带来的蜂蜜给他送过去,就当是乔迁新居的礼物,如果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就帮他一下,他是个美国华裔,人生地不熟的,怪可怜的。”

思与心想,你表妹现在更可怜,更需要人关心,但嘴上还是回道:“知道了,姐,我一会儿就去对门看看,我挂电话了啊。”电话那头说了一声好。

于思与挂断电话,拿出钥匙,打开了门,一进门,就看见已经胖成球的大脸蓝猫丝丝正优哉游哉的趴在毛茸茸的羊毛地毯上思考猫生,见她来了,动都没动一下。

于思与已经习惯了丝丝的傲娇,她叹口气,脱了外套挂到衣架上,抱起丝丝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又把丝丝放到地上,开始到厨房忙活。

于思与这人有个怪癖,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做饭,打击越大做的菜越多,她打开表姐家那巨大的三开门冰箱,果然,表姐家的钟点工张妈把冰箱塞得满满的,什么食材都有。

她翻了翻,拿出一盒排骨,一盒切好的芋头,还有肥牛,西蓝花,大白菜,豆腐,三文鱼,就开始做起饭来。

她熟练的切着大白菜,动作很是利索,显然是做惯了饭的人。不一会儿,清炒大白菜,麻婆豆腐,煎三文鱼,肥牛炒西蓝花就做好了,想想,待会儿钟意回来,就又煮了半锅米饭。

等芋头排骨上了蒸笼,不得不说,于思与的手艺很不错,厨房和餐厅里满满都是饭菜的香味。

想了想,她打开了冰箱,拿出那罐包装的很精美的新西兰蜂蜜,穿上外套,就去敲对面的门,她刚按下门铃。

里面的周瑾瑜突然听到门铃响,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他想自己刚搬来,可能是对面的房东大姐知道自己搬过来了,过来打声招呼吧。

刚打开门,只见门外是一个25,6岁的年轻女孩子,她手中还拿着一个礼盒,周瑾瑜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女孩子,他脑中略一思索,马上认出了于思与,惊声道:“是你呀,你怎么会在这里。”

于思与看见对面的男人,实在是想挖个洞钻进去,但这个时刻,她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道:“好巧哦,你住这里?”

周瑾瑜点点头,道:“是,我刚搬到这里,你是?”

于思与尴尬的道:“你住的这个房子是我表姐的,她出差了,我代她来给你送乔迁新居的礼物。”说完做贼似得把蜂蜜塞给周瑾瑜,转身就想进屋,却被周瑾瑜叫住道:“你是应姐的表妹?你好,我是周瑾瑜。”说着,伸出了手。

于思与只好握住他的手道:“我是于思与,你好。”

她实在不想多说什么,一个陌生男人今天看到了她哭的最丑的样子,她实在不想再面对这个人,周瑾瑜却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很不知趣的吸了两下鼻子,问道:“你在煮什么,这么香?”

原来于思与没有关屋子的大门,芋头炖排骨的香味已经飘出来了,周瑾瑜最喜欢吃荔浦芋头,他一闻就知道这是荔浦芋头的香味。

看着一个高大健壮的肌肉男居然像馋嘴的小朋友一样吸着鼻子,于思与也觉得很好笑,她忙说道:“你喜欢吃芋头哦,我做了芋头炖排骨,我去给你盛一碗。”说完立刻进屋盛了碗芋头炖排骨,端给周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