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____恪纯 书名:这段爱情有点冷

好疼啊……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种疼痛,我在这种疼痛中铭记着这个给予我疼痛的男人。他叫羽琛,他的同谋是杜一诺。

很早以前爸爸就说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好人都是虚伪的,他们救了你,也会以更残忍的手段来伤害你。所以,你只有装作无比柔弱、不堪一击的样子,才能抵御这些虚伪的人们给你的伤害,从他们的手里得到一丁点的施舍,让他们觉得他们很伟大,这样你才可以逃避那种伤害。

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这是爸爸把我卖给王大叔时,给我的最后一句忠告。他是一个大混蛋没有错,可是他的这一句话的确是真理。因为我没有听信这句真理,所以我稀里糊涂丢了我宝贵的第一次。本来我可以用这个珍贵的第一次从客人那里骗来好几万的,可是在我16岁那年被那个看起来干净却龌龊卑鄙的男生夺走了……

转眼,我已经十八岁了,两年过去了,我从一个乞讨的丫头变成算命先生的童养媳,再变成小山村里傻子的媳妇,最后变成杭州城里钻石凯悦KTV的公主,我身上的衣服越穿越华丽,我的身材越来越棒,我的脸越来越漂亮,我的个性越来越跋扈,可是我的身份好像没有什么变化,依然还是那么那么……低贱。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从杜一诺家里逃了出来,他们没有追上我,因为我刚冲出他的家门就被王大叔找到了。

杜一诺说了谎,他根本没有把王大叔赶走,他的确去找王大叔了,可是他发现王大叔还有很多同伙在屋里,他就被吓跑了。可是王大叔发现了他,带着人悄悄尾随着他,所以我一从杜一诺家里冲出来,就被他们装进麻袋里扛走了。

在一个无比偏僻的破屋里,我被王大叔用胳膊粗细的绳子吊起来,用鞭子整整抽了我一夜。那个夜里,我惨绝人寰的叫声没有人能够听到,也没有人会来关心,我是卑微的,比狗还不如。

之后,不解气的王大叔为了赎回买我的本钱,以三万块钱的价格,把我卖到了穷乡僻壤的小山村里。我被卖给了一个傻子,傻子的爹是村长,却并没有对我更加仁慈。因为我不愿意和傻子同房,我被他爹关在不见天日的房间里整整一个月,每天吃的食物是猪食和野草。

后来,傻子的妈妈,一个若干年前同样被拐卖到山村的女人动了恻隐之心,在一个月光无比皎洁的深夜里,傻子他爸去镇里开会需要留宿一晚,傻子他妈妈偷偷把我放了出来,让我逃走,逃得越远越好,永远永远不要再回去。

就这样,我从小山村逃走了,逃到了车站,一个好心的阿姨为我买了票,带我上了车,把我带到了杭城。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世界上有这么漂亮这么繁华的地方。

事实再次证明了爸爸的话是对的,好心阿姨人很好,却并不值得信任。她给我准备了一间舒适整齐的屋子和精美的食物,让我认她做干妈。我在她家住了几天后,干妈把我好好打扮了一番,给我穿上了漂亮的衣服,然后带着我去见了徐姐。

徐姐,是钻石凯悦KTV的妈妈桑。她把我带入了杭城里最繁华的不夜城,我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公主……当然,这种公主不是绝大多数女生所幻想的那样,也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

不过活了十八年而已,年纪轻轻的我却总有一种活够了的疲倦。入世之初的坎坷过早催熟了我的人生,使我对人与事丧失了最根本的**。我不做白日梦,也不期待爱情。对我来说,活着和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徐姐说,她手下带了那么多的姑娘,我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她从我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丝对男人的**。而这种完全不把男人当回事的个性,恰恰是男人最致命的武器。

我在钻石凯悦里待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渐渐成为了钻石凯悦最受客人欢迎的姑娘,身价越来越高,也越来越任性,徐姐总爱惯着我,浩哥对我更是没的说。

浩哥是钻石凯悦的老板,要命的是,他居然是我最憎恶的平阳人,每每一想到他居然是那个地方的人,我就有一种想拿啤酒泼他一脸的冲动。

我十八岁生日这天晚上,浩哥非要给我过生日,他不知道我人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过生日,我从不过自己的生日,也从不参与别人的生日。可是他是老板,他有任性恩宠的权利。

他说一谁也不能说二,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