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91.彼得子洵

哈德逊河蜿蜒而过,气鸣声响彻在河道两岸。

渔船和货船停靠在河岸两旁的港口里,正在忙碌地卸货装载。

港口不远的集市里,商贩们的板车排列了一排又一排,每日清晨,都有从郊区运送来的新鲜蔬菜水果和港口里运送来的海产品上市,这是属于人们再正常不过的一天。

这里是纽约州中东部的一座小城—-奥尔巴尼

城市虽小,但奥尔巴尼却比纽约多了一丝人情的温暖,人们大多和善相处,因为是小城才少了繁华却多了更多闲暇。

这是彼得最熟悉不过的地方了。

以往数年里,母亲都会带着三个孩子在港口等待归家的丈夫和父亲的场景,父亲立在船头,远远地跟他们招手,还露出一口白白的牙冲着孩子们做鬼脸。

他和哥哥们总会簇拥着捂嘴大笑。

可也是在这里,一家人挥手含泪送别父亲远去。

小时候的彼得每次来港口送父亲时,总会仰头期许地问母亲:“我能跟着父亲去很远的地方吗?”

母亲摸着他的脑袋,蹲下身子平视笑道:“那得等小彼得长大了!”

小彼得立即回答:“我已经长大了。”这样的回答常常会引得哥哥们的嘲笑声,因为那时的彼得还不及母亲的腿高。

一晃眼时间过去了很久,也没有等到跟父亲一起远行。

去佛蒙特1上学的那天,父母也是在这里送他离去,他像父亲那样立在船头朝他们挥手告别,还做了一个父亲那样的鬼脸,可看见得却是母亲躲在父亲的怀里哭泣。—-解释1

往事总喜欢在人们触景生情时跑出来,它提醒着你,嘿,朋友别来无恙!

时隔多年归家,母亲牵着彼得的手走过每一个熟悉的地方,总会问他:“彼得,还记得小时候跟着海瑟和埃里克森来你父亲的船上玩时掉进水里吗?被你父亲救上船后大哭,说以后再也不上船了,可没过多久又跟来了,你小时候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孩子。”

彼得也记得那些往事,讪讪笑道:“也是在那时,我学会了游泳,因为害怕自己以后跟父亲出海会被淹死在海里。”

母亲笑笑,说道:“你小时候就想跟你父亲上船,海瑟和埃里克森完全相反,可谁没有想到到最后,你没有实现小时候的愿望,反而是海瑟和埃里克森继承了你父亲的事业。”

父亲的航海事业早已停止,出于对航海的喜爱,便在奥尔巴尼创立了属于自己的航运公司,公司运营到现在已经小有成就,海瑟和埃里克森,就在家族的航运公司的工作。

“谁会想到呢!”彼得感叹道:“小时候我总觉得海瑟和埃里克森会去参军或者是成为传教士,可他们却把父亲的事业经营得这么好。”

母亲突然拉着彼得蹙眉道:“彼得,不要再去远东了!待在纽约或者奥尔巴尼不好吗?”

“母亲,我是一名记者。”彼得回答道:“您觉得记者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里等待新闻自己找上门来吗?我这几年在信上给你写得那些事情您还记得吗?”

一提到信,母亲忍不住拽紧彼得的手,说道:“彼得,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不是要你违背自己的想法,只是希望你能照顾好自己!”

见母亲情绪有些低落,彼得只得安慰道:“母亲,我明白的。”

母亲没有回答,只是给了彼得一个紧紧地拥抱,双手轻拂背脊时,那种儿时的感觉瞬时又回来了,就像自己跌倒时,母亲总喜欢给自己一个紧紧地拥抱和轻拂安慰,一切疼痛都神奇般消散了。

两人沿着河岸走了很远,直到日落时才携手归家。

…….

日落时,柔软地斜阳照进玻璃窗里,让人有些昏昏欲睡地慵懒。

伍子洵倚在窗前,像只睡眼惺忪的猫。

窗外可以看到碧蓝的哈德逊河蜿蜒而去,斜阳彷佛就跌落在远处的河岸边。还有一座铁桥横跨在河岸之上,有船只穿过桥洞驶向远方。

黄昏下的奥尔巴尼是那么让人迷醉,伍子洵开始喜欢上了这里。

费尔曼在家里不允许伍子洵叫他教授,他解释说听起来很遥远,所以喜欢让伍子洵叫他老师,因为老师听起来更亲切。

伍子洵在学校的学业进行得很顺利,得利于在广州时就已经在西洋学堂上课。

也结交到了几位同学,大家对他似乎很好奇,喜欢问他一些关于家乡的问题,比如中国人是不是都留着长辫子?一位同窗说他在纽约看到中国人都留着那样的长辫子,个子也很瘦小,而且喜欢蹲在路边抽烟,问他为什么没留着长辫子时,面上写满了无限地好奇。

他回答中国也有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开始留短发了,可那位同学问他为什么是短发时,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只得编了一个自己都觉好笑的理由—-方便打理。

那位同学点头,表示理解了。

其实伍子洵不是不想给外国同学解释长辫子的原因,可纵使给对方解释说,是因为这是从古至今满庭政权下强制而来的结果?是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习惯?先不说这些外国人能不能真的理解,就是解释起来也颇费口舌。

还有同学会问他,他的国家是什么样的?

只有在这时,伍子洵会声色俱厉地回答:“我们的国家是善良和平的...那里很美…”

可那位同学还没有等他回答完,便打断了他:“可我在报纸上看到很多对你们国家的评价并不好,他们说你们的国家是失败者,连自己的权益都保护不了。”

伍子洵皱眉:“那些报纸上的内容未免太断章取义了,我的国家善良和平,可总是被人欺负,所以他们需要用强硬的外壳来保护自己,我承认有些失败的事情发生,可那是无奈之举。”

“无奈之举?那是什么?”那位同学又好奇地问。

“那是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被狭隘蒙蔽了眼睛,暂时失去了前进的方向而已!”伍子洵回答道:“就像你们国家的独立战争一样,总会有人站出来的,看着吧!”

他的言语是那般地激昂,惹得那位同学好半晌没有反应。

自那以后,那位同学每回见到他时,总是会没来由地对他说:“goahead!”伍子洵有些莫名其妙,这是意味何?直到后来的很多年,他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涵义。

…….

校园就在奥尔巴尼的华盛顿大道2里,学生总共不过几百人,几乎都是美国本土的学生,像伍子洵这样的国际学生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他所在的英文文学专业更是被本土学生占尽。—-解释2

每日从费尔曼教授的家步行去校园只需十分钟,他的那块怀表几乎成了必不可少的物件。

作为唯一一位国际学生,为了尽快跟上其他学生的进度,费尔曼教授会要求他每日都读一些文学书籍,在广州时所学的英文词汇几乎被用尽,也依旧感觉吃力。在这之前,他只在彼得的房中读到过一本WilliamShakespeare的《KingLear》3。—-解释3

原本在广州被视为是同窗眼中的骄傲,就连奥斯卡教授都对他赞誉有加,可到了外面的世界才幡然醒悟,一切都显得那么杯水车薪。

最开始时,同学中有人在他面前提及WaltWhitman、CharlotteBronte4时,他很茫然地询问都是何人时,同学很讶异:“你不知道他们?”—-解释4

伍子洵点头答是,结果被同学普及了很久。

这显然是一个很不好的开始,但却不是一个不美好的结束,至少他有机会接触到了。况且在伍子洵骄傲地性格下他心觉;“我所熟读地那些四书五经,你们这些人也同样不知道啊!”

人和人之间,是最怕比较的。

诚如伍子洵这种长在富足家庭下的“氏族”,纵使身在封建社会里,可也不允许别人看低自己,看低自己的国家,是以,他会在闲暇时给外国同学讲中国的儒家思想,讲四书五经。

这样的举动效果在同学间炸开了锅,尤其是以盖伊、道森、博尔莱姆为首,对这位远东而来的同学报以了最热烈的好奇和关注。

三位同学均是奥尔巴尼人,从来没有接触过“中国有知识的人”,为什么这样说是因为,三人都在纽约见过华人,但几乎是干着苦力不懂知识的人,更不会说英文。对于那样的人,大家似乎并不是鄙视或是看轻,而是出于对陌生人的好奇心而已,就如在见到伍子洵后所表现出来的好奇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