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0.太平洋号(3)

日期不详,太平洋号上。

寒风从无际无边的海面吹向甲板,冻得人瑟瑟发抖,有经验的水手们也许会顺着这股寒风行进,兴许,还能节省一些燃料呢!

借着顺风,这艘孤岛真像是快速了不少。

至那日跟着人出了船舱后,伍子洵被安排在了一个四人间的船舱里,相比舱底好了不少,至少已经没有饥饿和难闻的味道,还能有个躺身子的床板。

他被叫出来的原因无他,只因太平洋号上无通事可用,船将离港时,那些熟悉汉语的洋人们都不愿离开,然到了离港后才反应过来,竟是需要通晓两语之人,船上洋人不知从何处得知伍子洵会讲英文,遂被带了出来。

洋人们初初听得他开口讲英文,着实惊讶不小,广州会讲英文的中国人也有,但是讲的这么标准地却是凤毛麟角,是以,他的生活环境也因此提高了不少。

平时不需要的时候,他都在船舱里待着,无以打发无聊憋屈的日子,就只有向洋人讨了些纸笔写写随笔,倒也能排解郁闷。

又过了几日,太平洋号的船长奥斯顿让他来做一个采访,说是一位来自英国每日邮报的记者想要面谈他,但奥斯顿的原话是这样地。

“你只需要说好听的话就行,其他的都不能说,如果被我发现了,你就滚回你的舱底去。”

为此,伍子洵气郁了很久,可绕是如此,也唯有在心里无声地发泄一番而已。

采访设置在一处空旷的甲板上,特意选了没有风的日子。

伍子洵被带到此地时,已经有位长发之人背对他坐着了,见她埋头似乎在整理自己的笔记,并未听见走近的脚步声。

那领路之人唤了两声:“爱莎小姐,人已经带来了,一小时后我再来。”

闻得人声女人抬起头来,冲着那人点了点头,看到伍子洵时,亦是同他笑了笑。

她看起来非常年轻,长得十分精致的模样,一双深棕色的眼睛,眼角有些上扬,金色的头发,嘴唇红润,鼻峰挺立,一笑起来眼睛还泛着光,让人有些沐浴阳光般地温暖,穿着一件厚厚的灰色棉质长款大衣,配着低跟的牛津皮鞋。许是因为自信,她的整个气场很让人舒服,伍子洵倏地感觉,她跟广州城里的许多女子都不太一样,但他又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

女人同样也在打量他,伍子洵也察觉到她的打量,不自觉地挺了挺身姿,想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些,但复地又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这件秋袄子,已经破烂不堪,他挺立起来的身子又萎了下去,精神势头亦是偃旗息鼓了。

但对面的女人似乎并没有报以鄙夷地眼神,一直面带温暖般的笑意,这才让伍子洵无地自容地神情好了一些,他尴尬地愣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反而女人察觉了他的窘迫,先开口道。

“你好,我是英国《每日邮报》的记者,你可以叫我爱莎,我从香港就上了这艘船,但是一直没有什么机会采访到别人,今天见到你我很高兴,这次的见面你不要有任何压力,就当是正常朋友间的交谈就可以了。”记者爱莎起身,摘掉了右手手套,大方地把手掌伸向了伍子洵,用的也是最慢地语速,许是怕他听得不够明白而故意为之。

伍子洵望着那只伸过来的右手,愣愣地,本来就不知道说什么的状态,更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右手给弄得更不自在起来。

爱莎见他愣神,心里知晓怕是他不懂握手之礼,便主动牵起了他的右手欲握掌,可这一举动惊地伍子洵慌忙地甩开了她的手,诧异地望着她。

爱莎并未生气,倒是不自觉地就笑出了声:“你是在害怕吗?这只是陌生人见面的握手礼而已。”

“我…知道,但...我从未与女子握过。”伍子洵声音有些小,面色不太自然,耳根还带着点泛红,不知是被惊讶还是害羞弄得?

听得此话,爱莎不厚道地“哈哈哈哈”大笑起来,使得伍子洵的面色更加不自然起来。

“你可真有意思,听说你上过教会学校?竟然没有跟女孩握过手?”爱莎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们学堂没有女子…”伍子洵的回答有些磕巴,倒也让人觉得好笑,格致学堂未收女学生,便也无与女子握手的机会,加之,上得起学的大家闺秀女子亦是在家学业,这握手之礼与传统的礼仪规矩极为不符,能有与女子握手地机会更是少之又少,俨是与司徒聘婷之间,也是没有过握手礼地。

这倒是让爱莎有些反应过来,是以,中国的固有思想里,女子何如西洋女子这般?兴许连出门的机会也是不多地,就连香港那样的殖民地内,传统的家庭里,多数的女子亦是如斯!只有少数的女子勇于踏出家门,但这种行为便会被认作离经叛道的行径!

爱莎有些唏嘘,便更加理解伍子洵这般反应,她真诚道:“对不起…我…没有想到!”

伍子洵无疑是极聪明地,兴许他也是理解地吧?沉思片刻后,他道:“不用道歉,我只是有些惊讶而已,并不是爱莎小姐的错,我国的封建思想确实应该抛弃,倒是让爱莎小姐见笑了!”伍子洵心里想到了妹妹锦秋,她不正是反对封建思想的女子吗?

爱莎听得,反而有些吃惊,她没有想到一个看起来年轻的中国男孩竟拥有如此优良敦厚的性格,更难得是给人深刻地印象,不免更加好奇地打量起来。

他身上穿了件有些破烂的交颈棉衣,她看不出是什么款式,里面倒是穿着一件已经泛黄的衬衣,修理着短发,可能是因为没有打理的原因,发丝没有精神地趴在头顶,呈中分状。又见其五官立体,眼睛深邃,皮肤泛白,身量虽高,但却有些瘦,整个外表有些狼狈,好在精神状况看起来不错,背也挺地很直。

“跟我讲讲广州的情况吧!”爱莎转移了话题问道。

“请问,爱莎小姐,今日是何年月?”伍子洵未作答,却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爱莎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告知了他:“今天是一九零零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这艘船是二个月前从香港出发地,目的地应该是旧金山,怎么了?”她有些好奇。

“原来我已离开两月之久?可这茫茫未知路还要行多久啊?”伍子洵倏地感叹道。

“你是怎么上船的?还记得吗?”爱莎好奇地问道。

“应是记得,又怎会忘记呢?”言完,伤感之色无语言表,他把头转向辽阔的海面,只呆呆地望着。

“能告诉我吗?”爱莎又好奇地问道。

伍子洵转了过来,仍是不答她话。

“对了,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爱莎记者的好奇精神总是无时无刻散发着。

“伍长海是我的名字,子洵是我的表字...可今后…我还能拥有它们吗?”他有些麻木地答道。

低落的情绪似乎感染到了爱莎,她望着侧头的伍子洵发愣,这趟未知地航行里,还有多少事等着这个年轻的男孩呢?她并不知道。

两人的对话,最后结束在一场莫名地低落情绪里,谁也没了问答的心情。

于是,草草散场。

伍子洵躺在床板上回忆着白天的那场无关痛痒的对话,便忆起了十月的广州,空气里有无比清爽的味道,带着些素馨的香味,飘进了河道上,也飘到了街道的每一处犄角里,掩盖了血液里的腥臭。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像在感受着什么?

案头上的灯光昏昏暗暗照着,似有一缕夹带香气的青烟飘过,绕向闭眼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