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故事三 家暴案

案例1胡女士与高老板(男方)结婚十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去年胡女士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分财产和赔偿。胡女士说,

高某3年前在休闲中心结识了一名洗脚妹刘某,并且同居,夫妻俩为此争吵不休。一年后,“小三”怀孕,且公然坐在高某的车里让胡女士看到,胡女士冲上前打刘某,被丈夫扯开。结果当晚,胡女士被丈夫掐住脖子打,遍体鳞伤。待刘某生了孩子后,胡女士又遭丈夫毒打。在法院庭审中,胡女士提交了身体受伤的照片证据。然而,由于高某当庭否认,胡女士又没有举证受伤与高某有关,法官一时无法认定该案存在家庭暴力。法官遂对夫妻俩的大儿子(已满12周岁)进行与其心智相适应的询问,孩子告诉法官,曾看到高某和刘某抱在一起。不料,刚刚还声称自己“从不打人”的高某勃然大怒,认为是胡女士教唆孩子说谎,当即冲出座位对胡女士挥拳打去。法官当场喝止高某后,继续询问,高某竟然在法庭之上再次冲向胡女士进行殴打,经法官严厉制止才最终作罢。法官因此审理认为,虽然胡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受到家庭暴力,但结合被告在庭审中的表现,可见被告的暴力行为已属常态,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行为。由于法院审理时还发现,被告方有从银行账户内转走170万元财产的行为,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判决两人离婚;高某赔偿胡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男方支付女方房屋、汽车补偿款48万,公司股权补偿款26万,退回转移财产68万元等。案例2男子刘某与受害人李某婚后生育一双子女。刘某长期吃喝嫖赌,经常向李某要钱,拿不到钱就对李某大打出手。李某不堪忍受,与刘某离婚。但离婚后,李某仍未

能摆脱刘某的骚扰,刘某不仅把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到李某家中当面侮辱李某,而且经常三更半夜翻墙而入强奸李某,对李某拳打脚踢,棍棒加身。在一次又一次的被虐待后,李某终于忍无可忍,有一天李某在刘某进入屋内后,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把刘某砍死。李某为此被判刑,扔下年幼的两个儿女。案例3

来自夏邑县50多岁的张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要求离婚,丈夫陈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扬言道:“如果离婚,要报复对方”。后经河南夏邑县人民法院积极调节后,两位半百老人顺利离婚,皆大欢喜。农村半百老人为了捍卫自己尊严要离婚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1979年在各方父母包办下年结婚。陈某性格暴躁,酗酒成命,酒后经常打骂原告性格、柔弱的张某,每次都是遍体鳞伤,为了年幼的女儿和儿子,原告张某忍辱负重了几十年。现女儿和儿子已成年和成家,陈某仍然对张某施辱,原告张某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2009年8月份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第一次法庭以调不离婚结案。而被告陈某不珍惜那次机会,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三十多天。在儿女的支持下,2011年6月份,张某再次起诉离婚。妻子要离婚,丈夫扬言:“如果离婚,要报复对方”经法庭审理查明,张某经法庭审理,被告陈某经常对原告张某实行家庭暴力,两夫妻之间的感情已彻底破裂,无调解和好可能,依法应准予离婚。但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扬言道:“如果离婚,要报复原告。”这着实吓坏了张某。“既然离意已定,我就要坚持不懈走下去”张某说。最终在夏邑县人民法院的积极调解下,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服双方,好离好散,后法院又找到当地比较有权威的村支部书记和几位老人的调解下,甚至又找到双方父母和儿女,让他们用亲情去感动和说服陈某,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丈夫陈某刚硬的心终于被打动,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与妻子离婚。半百老人手捧离婚协议书热泪盈眶,感谢法院伸张正义“这份离婚协议书我盼了几十年了,终于盼到了,我知道对于50多岁的农村妇女来讲离婚意味着什么,但是为了今后自己能够更加有尊严的生活,为了这一天,我一直在挣扎,在坚持。这次多亏了这次法院为我伸张正义做了主,撑起了一片天,给了我自由。”50多岁的陈某拿到离婚调解书的当天,留下了百感交集的泪水。

案例四

女子王某再嫁后,不堪忍受丈夫殴打自己和孩子,而将对方杀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对王某从轻判处无期徒刑。三婚后仍不幸福死者大力是王某的第三任丈夫。现年49岁的王某和第一任丈夫生了两个孩子,离婚时女儿判给了王某。王某的第二任丈夫出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儿子。此后,王某带着两个孩子,第三次出嫁,与大力(化名)结婚。王某说,婚后大力对他很不好。大力不但好吃懒做,还小心眼,总怀疑她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出去嫖娼还把嫖娼过程告诉她。王某说,她最不能容忍的是,大力不但经常打骂她,还打她的孩子,于是她便提出了离婚。“大力不同意,还威胁我,说要是离婚就杀了我,然后剁成肉馅,包成包子给我的儿子、女儿吃”,王某说,她忍无可忍,决定找机会把大力杀死。勒死丈夫后抛尸去年4月14日,王某很早就睡觉了,大力则和几个哥们儿喝酒到深夜。半夜,王某醒来,看到大力睡得特别实,“我坐在**想到大力对我的种种不好,不禁流下了眼泪”。王某越想越委屈,就动了杀死大力的念头,她下床把大力的鞋带解了下来,绕在大力的脖子上,使劲地勒。勒了两分钟左右,王某松了一下手,随后又勒了两分钟,这次勒得比上一次还要用力。见大力没有呼吸后,王某便躺在他身边睡着了。次日早上,王某把鞋带连鞋一起扔进火炉中烧了。夜里,又用被子裹上大力的尸体,再用布条捆好,拖上三轮车运走,扔进了生产队的氨水罐中。报案称丈夫失踪第三天,王某来到大队村委会,称丈夫喝完酒后没有回家,让村干部帮她广播找人。又过了几天,她到派出所报案,称丈夫丢了,让警察帮忙找人。4月18日,大力的尸体被发现,警方从尸体上提取了捆绑所用的布条,并在大力家屋外发现了相同颜色的碎布。警方通过整体分离技术,对布条和碎布进行了鉴定,发现两者来自同一条裤子。此后,警方又通过缝线痕迹鉴定,发现布条的缝线痕迹和大力的其他衣物上的缝线痕迹,属于同一人的缝制手法及运针习惯。因而,认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事出有因获轻判警方对大力的亲属和周边村民进行寻访。包括大力哥哥在内5人均证实,王某为人和气,从来不急,人也本分,守妇道;大力脾气不好,平时经常喝多,爱打牌赌博,经常嫖娼。村民张某证实,大力曾因为几十元钱,打妻子和孩子,她还亲眼看见过大力拽着妻子的头发打屁股,此外大力还总对外说要去找小姐。法院认为,王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到此事是因为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王某又是初犯,因而决定对她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大力的母亲和5岁的女儿提出了民事赔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两人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