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场的左斜上空,悬着一块灰色小圆毯,上面有位长着大尾巴并且戴着大眼镜的小小人正在趴着奋笔疾书。

“……哦,公主,你真是太美丽了,就像蓝蓝海洋中的一条小白蛇,青青草原上的一只红甲虫,黄黄大漠里的一根银指骨,啊,这是孤独中带有诡谲,柔弱中含有妖娆,高贵中藏有邪魅。是的,你就是这样美丽,令众生窒息。噢,公主,你答应我的求婚吧,我快坚持不住了……”

“呀噜嘶!乒乒乓乓地吵死人了,打断人家构思,心肠可恶。”小小人懊恼之下,探头朝下观望,究竟是何方人士在制造噪音?

哇——

漂亮的脸蛋!男孩子!

咦,什么东西从嘴角流下了?口水啊,你总是泄露我的内心机密,人家讨厌你啦。

这小子好勇猛,一人斗万人,还稳占上风。

这么精彩的好戏不可错过啊,有必要叫仙铭王子来一睹英雄风采。

仙铭,天琴空间的二王子,天琴王的同父同母的弟弟。他出生时没有哭也没有笑,只是睁着两只眼睛默默地观看周围。天生无极超脑的他,知晓宇宙各个星球各个空间的概貌以及过去和正在发生的事情。从出生到现在的一百六十年里,他很少用嘴巴和天琴王讲话,全部用文字交谈,都是短短几个字而已。他不是哑巴,就是不愿与天琴王用声音谈话。只在心情特好的时候,动用一下珍贵的嘴巴。因为,他厌恶天琴王对宇宙鸣花王的绝对效忠。

仙铭的能力与天琴王不相上下。左手放兽,右手收魂,再加双眼灭容,威力慑人。除了武力,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做建筑模型,看小说,睡大觉。天琴王曾经常常揪着他去参与政事,在群臣集聚的议政大殿上,暴怒的他大用“鸡飞狗跳”对策。一次,二次,三次……不知是第几次,终于甩脱了他讨厌的傀儡政权。

在那一片面积广阔,风格粗犷,带着浓浓不安分味道的振翅俯冲的雄鹰形的建筑,便是仙铭的自由天地,狂人地盘。

宽敞的卧室,简洁高雅的陈设。

洁白的大**,一位金发男子正在大睡特睡,俯卧的样子像个小婴儿。

“仙铭王子,醒来啦!”小小人在仙铭背上使劲跳脚。不要怪他犯上作乱,实在是唯有此法才能让睡眠中的仙铭不再有睡下去的念头。

“讨厌死啦,一边安静去。”仙铭嚷嚷,依然懒懒地趴着。

“仙铭王子,你太让我失望了,美丽的阳光下你居然在睡觉!”

“没书看,不睡觉干什么?小色,你的新作写好了吗?”

“哇,你以为编故事那么容易吗?人家的脑细胞每天都在大量地死亡,你给我一个喘气的机会好不好?”这个叫小色的小家伙大吐苦水,突然全身疲软地倒在仙铭旁边。他有气无力地从腹前大口袋里掏出丝绒的粉色小本本,送上去,“这部书名叫《一路寻欢》,说一个不安本分的退伍小兵半幸半霉的遭遇,刚刚写个开头你看看行吗?”

“蓝蓝海洋……银指骨……高贵……嫁给我吧……”

仙铭看了下,突然翻身跳到地上,弯腰呕吐,什么东西也没吐出。你知道吗,干呕是很难受的,相比之下呕出点东西来反而会舒服点。

哈哈哈——

小色笑死了,这是他的一大乐趣,他是超级歪歪故事大王,他的墨水结晶,不要别人看得入迷,只要大呕特呕就是万岁。他的墨水结晶,就是有种奇异的魅力,叫你有呕的冲动,不会有呕的实质。他说看见那些经过胃酸泡过的污物恶心死了。他不要看见那些东西啊。我是这么善良,不忍心看到人家将辛苦吞下的东西又倒出来——小色。

小色是仙铭的私人故事家,也是他的宠物,关系极好,无尊卑之分,不用担心会受到酷刑招待。小色是松鼠人,外观大部分像个半岁左右的甜美幼童,头上两只竖起的灰耳朵,腚上一只灰白相间的大尾巴比身子还长一点,手背脚背生着一撮灰毛。他淡灰的皮肤穿着深棕粗麻连衣短裙,腰间系着带有金色环扣的小皮带,赤脚。整个人看上去就是那种非常纯朴可爱的童子。为了故作深沉,他戴一副宽边白框的无度数的大眼镜,将他三分之二的可爱脸蛋遮盖了。

“哎呀,仙铭王子,你激动就激动吧,不要虐待人家的可爱小本本呀,即使是地毯也会弄脏它的。”小色嘴巴扯到耳根笑嘻嘻地说,同时很会演戏地满眼心疼状,跳到地上捡起印证着脑细胞死亡的粉色小本,吹吹拍拍。

仙铭久经考验,胃**一阵便平静。他手抓后脑,皱眉说:“小色,你歪歪的本事越来越高了。我看了你几百本破书,还是不能免疫。这样的求婚辞也太肉麻了。”听到没,他就是喜欢小色歪作的风味,他跟你不一样。

“哈哈,小色接受王子的大力褒奖。”他跳上仙铭的肩头坐着,“快到议政殿的广场上去啊,那里好戏正在上演中。”

“议政殿!我才不去。”仙铭一听这词就厌恶。

“笨蛋,打开你的无极超脑看看,那个‘打遍宇宙无敌手,寂寞无边求一败’来了喔。”

小色之所以知道这个特写,是仙铭在那天打开无极超脑看到后告诉他的。那天,仙铭他很无聊,刚做好一个建筑模型,下一个还未有想法;小色的新作前后不继;睡觉睡到头疼,于是便打开无极超脑看看大宇宙中有何有趣的事正在发生中。正好,搜索到傅足爆炸白魔星球的王宫的壮观场面。当时,便为傅足独特的攻击大声喝彩,一股浓郁的令通体舒泰的感觉在体内轻盈流淌。当时,真想飞到他身边跟他一起战斗啊。当时,升起一种为似水的流年悲哀的情绪,盼望一种青春的际遇到来的欣喜。

傅足你真的来了啊!

天琴王,你做的唯一一件卑鄙与美丽并存的事。

仙铭刚到广场上,就看见一地扭曲的废刀,以及纵横交错的强力水柱中腾挪闪避的傅足。瞧他的神态,那么悠然自若,容颜上的微笑,那么明丽清爽。他总是那么爱笑吗?搏斗时不应该是面冷如冰的吗?他,为什么能在搏斗中保持轻风似的笑容?为什么在丑恶的暴力群中,他的暴力不是丑恶,而充满眩目的激扬美,这就是力量美学吗?有人说任何东西都有档次之分,暴力也一样,优雅的暴力便是一种特别的人对“暴力全部是邪恶”的否定与唯美定义。他,就是这种人。

最渺楼见九节刀在傅足面前全然成了小玩意不堪一击。是以,他下令卫兵之水枪手两百名上阵。直径为四寸的强力水枪筒射出的水柱可以刺穿十多尺厚的精钢。人的普通肉身若是不幸被击中,生还的机会一定是零,这一点不用怀疑。

天琴王看着傅足敏捷的身影,笑道:“小楼,水枪手也快要败阵了。”

最渺楼嘿嘿笑道:“王,只要你不干涉,这小子一定能被制住,当然时间可能要长一点。”他轻叹一声,“你知道吗,制痛专家夕夕多的痛苦波对他已经不管用了。”

天琴王连说了几个“很好”,不知是傅足的强能力很好,还是小楼征服的决心很好?

他略一偏头,眼角的余光瞥到左身后,那个令他很爱很爱、很熟很熟的影子,二王子仙铭。他走过去,环住仙铭的肩,说:“仙铭,想不到你能主动来这里,是傅足吸引了你吗?”

大手臂一来,小色只好从仙铭肩头转移到了地上。

仙铭抬手欲推掉肩头上那只别人的手,无奈推不掉。此时有重要内容需要注目,不想跟他较劲。不哼一声,眼珠子只围着傅足转动。

天琴王见仙铭今天出奇地乖,允许他环着他的肩居然推了下就算了,难得一见啊,他的不发作。看着仙铭乖乖的样子,真想吻他一下。天琴王俯唇,向他的额头印去。

哼,贪得无厌的家伙,请吻这个。仙铭偏头。于是,他的代言方屏即时地出现在那个袭来的唇前。

代言方屏,如一本普通16开的书本大小,银灰色外壳,乳白色屏幕。这是仙铭用来与天琴王交谈的工具。需用时,它出现在仙铭的耳旁,直接记录他脑中的思想。然后,天琴王通过看方屏上的文字获知他的意思。

“天琴王,方屏的味道也不错的耶。”小色笑得咯咯的。他不是敢公然犯上,而是天琴王不会跟一个小宠物认真,而且天琴王知道他是善良的小宠物。

天琴王皱皱眉,无奈地端正脑袋。但他不甘心,改用手抚摸仙铭俊逸的脸。他认定,仙铭今天不会发作。因为他眼睛里全是欣喜,视线颤也不颤地集中在傅足身上。这样好的机会,怎么可以失去。

身高只到天琴王胸部的仙铭,又急又气,该死的家伙想趁机和我拉近关系吗?魔爪上浓烈的爱让人心烦,我可没心思跟你套近乎。方屏上出现亮黄警告大字:拿开你的狗爪子!!

“哈哈,仙铭你也会说出这样顽皮的话啊!大哥愿意听。如果是有声的更好。”

天琴王高兴地笑,高兴地说。今天的仙铭真是判若两人啊。以往说什么话总是开头一个“请”字,再一路“请”下去,比如:请您走开,请您闭嘴,请您离我远远的。那一个“请”字一点温度也没有,无比漠然啊。宁愿他像个野孩子跟自己无理取闹,耍赖撒野,也不要这样陌路的尊敬。

见好就收,不会有错。天琴王微笑着收起他的两只狗爪子,交于背后,与仙铭一起观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