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青,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呀,是来找我的吗?”司嫣嫣飘飘然来至,目中笑意盈盈,满脸幸福的样子,并用左臂挽起武纯青的右臂,很亲密的样子。“咳咳。”武纯青干咳两声,抽出右臂,道:“嫣嫣,别拉拉扯扯的好么?现在我不想。”这话说出来,司嫣嫣一愣,显然武纯青从来都不曾说过这样的话。她心理素质很好,一忽儿,回过神来,又去挽他的手臂,嫣然道:“你不是一直都喜欢这样的么?假正经。”气,心中全是气。我武纯青要么正经,要么不正经,可从来没有假正经过。武纯青再度抽出被她挽着的手臂,有点不快道:“嫣嫣,这拉拉扯扯的事么,以前可以,以后也可以,但是这两天不行,知道吗?”司嫣嫣问:“为什么?”“不为什么。”武纯青脚不停步,只管带着雪宝继续闲游。司嫣嫣咬咬嘴唇,无气,疑惑:“这家伙转性子了?除非太阳打西边出。”一撇嘴,跟上。

雪宝走在武纯青的左侧。司嫣嫣从后面追上后,忽地决定不与武纯青并肩了。改变方位,走在雪宝旁边。哪知雪宝身子一蹿,到了武纯青右侧,意思很明白的,雪宝不想与她并行。司嫣嫣幽幽道:“纯青,你说要送我兔子的,怎么没送啊?”不等武纯青答,她又道:“不送兔子,送这个也行啊。”她伸手横过中间的武纯青,指向雪宝,“它这么漂亮,送给我吧。”雪宝猛地扭头,看向司嫣嫣,皱眉不悦,重重地从鼻腔中喷出气来,这是雪宝生气了,它的本能让它感觉司嫣嫣不怀好意。雪宝的脸被浓密的毛发遮掩模糊了它的情绪,一般人感觉不到它的喜怒哀乐。武纯青暂时也是不知道的,雪宝是在生气,他却叹它是这样的神,对司嫣嫣的这个陌生者的话也听懂几分。武纯青道:“嫣嫣,它有名字,我叫它小可爱,你喜欢也可以这样叫。它的原名叫雪宝。”短叹一声,“如果我拥有小可爱,我会自己留着,谁也不给。可惜,不是我的,没有办法。”司嫣嫣吃惊,“啊”一声叫出来,想收回已然不及。武纯青看看她:“你惊讶什么?”司嫣嫣迅速恢复自然神色,笑道:“我惊奇这小可爱不是你的,居然这样的乖。”武纯青看着她,目现邪光,道:“你也不是我的,怎么这样乖呢?”司嫣嫣微扬下巴,迎视他的邪光,心道:“哼,恢复本性了。”同时轻锁眉尖,神情委屈地,低声道:“这是两回事,你叫我乖,我就只好乖乖的了。”情真逼人,无懈可击。武纯青哈哈一笑,笑得得意,笑得沧桑,两种极端的情感揉合在一起,相互抵消,变得无情,声音低沉道:“我叫你乖,你便乖么?乖得没有自己,思想生锈,我说鹿是马,你便说鹿是马,这不叫乖,叫笨蛋。”挥挥手,“行了,你先去吧。到时我自然会去找你的。”

司嫣嫣停步,双手下垂,歪着脑袋,看着武纯青的背影慢慢淡化。然后径自吃吃地笑,眼神空洞,思绪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脑海中有一句没一句的组织句子:“武纯青,你逃不掉的……思想没生锈,在你面前才生锈……你喜欢违逆你的女人,我偏不逞你意……你不高兴,我就高兴……”她的眼黑有一瞬间出现灰白色,与周围融成一色,冷硬如冰川。谁也不会想到她这样纤细的躯壳下暗藏一颗叫人头皮发麻、背脊发凉的心。

在她神游天外的时候,有几个混混以为她是痴呆女,但漂亮的诱人,伸手非礼她。还未触及她身子,便倒在地上蜷缩如虾米,神情痛苦不堪,口中却是哈哈大笑,急转为狂笑,脖劲青筋暴突。约莫四分之一时辰,笑声陡地停息,只见几个混混嘴角沁血,脸色惨白,全身湿透,因为痛楚而倾泻的汗水。他们手捂喉部痛苦地呻吟一声,挣扎着爬起夺路而逃。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笑,居然还有这样苦楚的一种。如果他们能活下去,余下的生命中必定再也不会笑了,不敢笑了。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忆,痛彻五脏六腑的记忆,谁还想再重复第二次,说不定留下后遗症,别人的笑也是见不得的。路人开始觉得好玩,跟着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笑不出了,只觉恐怖,这样笑会笑死人的。结果还好,几条烂命安在。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当天夜里还是全部死翘翘了,死在阴暗的角落,待发现时已是白骨一堆。

古灵从袖袋中取出一颗金豆子,塞入傅足手中,微笑道:“我们来逛一趟街,买些东西作个记念吧。”傅足一时没捉住她的话外音,道:“我什么都不缺,不需要买什么了。”古灵道:“傻瓜,你可以为我买样东西呀。”哦,原来用意如此,那么古灵她喜欢什么呢?傅足问:“好,那我也借花献佛,你喜欢什么?”古灵眨眨眼睛,道:“这个么,你看着办好了。你买的任何东西我都会喜欢的。”呃!这可是件为难的事啊。她身份高贵,什么没见过。傅足边走边想:“有些东西女孩子是不嫌多的,比如首饰,胭脂什么的。不过,她,好像没带什么首饰啊。”定睛看向古灵,除了大方的衣裳外,真的什么都没有。脸庞也是干干净净,不施脂粉的,耳垂连个耳眼也没有。秀发齐腰,从两鬓及前额发际拢起头发成一束,用丝带在头顶稍下扎成蝴蝶结,白色丝带长长的,一直垂至腰际的发尖。黑发,白丝带,绝配组合。呵,她多纯洁,像一张白纸。

看他大煞脑筋的模样,古灵笑道:“我说过,你买什么我都会喜欢的。如果这让你烦恼的话,那就不是我的本意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傅足点头道:“好,那我就随意了。”他心想:“其实,你这样已经很好看了。”走着走着,眼前一亮,停步,这个摊位上有只发夹挺别致的,木质,褐红,优美的弧形,弯弯似月牙,上面刻有一株梅花,细数,不多不少正好九朵。每朵梅花的角度皆不同,形象逼真,沿着花瓣轮廓缀了一圈极微小的珠子,阳光下闪闪发光,好似雪后初晴下的正芬芳的梅。

傅足决定就买它了,问摊主怎么卖?摊主六十来岁,发须花白,很清瘦很慈祥的一个老者。不意他竟说:“这发夹不出售,是用来吸引顾客的。”哦?看来这个发夹还是稀罕之物呢。这种情况下,有两个法子可得到发夹,一是强抢,二是高价购之。一般情况下,傅足是不会强抢东西的,古灵也不会的。他看看手中的金豆子,心道:“一颗金豆子买一只发夹是否值得?既然是稀有之物多出些钱买下应该是值得的。”想着,便将掌心摊开,露出金豆子来,问:“可以吗?”说可以也行,说不可以也行,决策权在于摊主。不意摊主又说一番惊人的话来:“说实话,我这是小本生意,这满铺子的小东西都值不了一颗金豆子呢,除了这只发夹。人家一听说这发夹不卖就走了,其实这发夹并不是很好看,特别一点罢了。只有你这个小哥还真的拿出金豆子来买它。这样吧,你喜欢,就拿去好了,不收钱。据我所知,这发夹仅仅一对,是我家小孙女做的,她自己戴一个。可她想,一只夹子显得孤单了,于是又做了一模一样的一个。让同样喜欢它的姑娘戴着,还特别叮嘱我千万别收钱。”取起梅花发夹给古灵,“这位小哥,你买这个发夹一定是送给你身边的小姑娘吧。拿去,拿去,我回家告诉女娃娃,她一定高兴得很呐。”

啊,这多不好意思。古灵本想坚持要用金豆子换发夹,但一想到这样做正是大大地亵渎了弥漫在发夹上的那份美好的情愫。于是,干脆道:“谢谢爷爷。”老者又热情地说:“我记得,我家孙女将它别在鬓边,很好看的。可能别在后面不太适合。哈哈,我这老头子太多嘴了,懂得什么美与不美的,姑娘你随意,随意啊。”古灵摇摇头,真挚地微笑道:“爷爷,你家孙女一定很可爱。这发夹确实是别在鬓边比较好。”她看着老者感觉他蛮亲切的,心中突地升起一种冲动,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大方道:“爷爷,请你将发夹别在我这里好吗?”微微侧头,手指着右耳鬓上部。老者欣然应允,取过发夹,动作熟练地、轻轻地别在古灵指定的右鬓处。可见这老者经常为他孙女戴发夹,不然,怎么如此灵巧呢?

“谢谢爷爷,再见。”古灵摆手向老者告别。然后对傅足说:“就逛到这里吧,我们回头吧。估计时间差不多了。”与傅足一起一点一点消失在老者眼前。老者看着古灵远去,直到她影踪全无,手捻长须,喃喃道:“丫头,你终于长大了。你妈妈应该很高兴吧?蓝鸽子站在你的肩头,让我很安慰,可见你是喜欢它的。你身边的小伙子不错,相信他不会委屈你一丝一毫的。好啊,好。”眼眶濡湿,说到最后一字险些落下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