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节 真的好危险

“朋友,我再次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妮玛斯,这个名字,原本是希腊神话的战神在用,我觉得好听,就拿来了。”妮玛斯对王小龙行了一个他出生国家的礼节,“不晓得你叫什么?”

王小龙说道:“俘虏,是没得资格晓得我名字的。”

“……呵,真是白痴,我已经摆出低姿态,想要握手言和,却还是这么狂妄,那就付出一定代价,让你死掉好了。”

妮玛斯笑了笑,看王小龙的眼神,犹如看待一个死人。

“你们,挡住这个神刃。我亲自来会会这小子。”妮玛斯一挥手。

立马就有一群人出来,挡在神刃与王小龙之间。

“BOSS,不如用枪打死算了!”有人很怨毒地提议。

他的好朋友,就是没躲过王小龙的狙击枪扫射,被打死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理应是王小龙最好的归宿。

他是这么认为的。

“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觉得我敌不过他么?”妮玛斯淡淡地说道。

“没,没得。”这人打了个冷颤,惧怕地说道。

妮玛斯便对王小龙说道:“过来,让我打一顿,好吗?”

“你其实可以一憋气把话说完。”王小龙走过去,就是一耳光。

快!

动作极快!

妮玛斯瞳孔微缩,却是捕捉到了王小龙的动作,一记手刀,架住了王小龙的手腕。

他这是要切割王小龙的麻筋,不过在切中麻筋位置后,他却发现王小龙完全没得被麻到的感觉。

就好像,这家伙根本没得麻筋似的。

这一点还不叫他吃惊。

他吃惊的是……

“他竟然能承受住我二分之一的力量。那就再试试我三分之二的力量吧!”妮玛斯一跺脚,使甲板都好像得到了共鸣,将反作用力传递到他的腰身,再到手臂。

“喝!”

“垃圾!”

王小龙脚下不动,又一巴掌甩过去。

轰!

双方再次碰撞。

王小龙连退了几步,暗道一声:“这狗狗日的西方人,就是天赋异禀!”

“怎么可能!”妮玛斯难以接受,差点一口血喷出。

因为王小龙只是后退几步,他呢,却是倒飞出去好几米,气血翻滚,差点没能站稳!

“奇妙的华夏功夫,对力量的技巧运用,太厉害了。”

妮玛斯可不是不懂变通的人,既然单纯的力量搞不过王小龙,那就用自我总结的狂暴捶击,以精妙的招式干掉他好了。

王大鹏驰《功夫》里与火云邪神对战时的极快手臂,被妮玛斯膨胀的手臂成功模仿。

前者是特技,后者却是实打实的真实。

看上去就好像变成了七八只手,尽是残影。

电影里,火云邪神手忙脚乱,差点没接住。

即使接住,脚也被踩扁了。

然而现实却是给妮玛斯好好上了一课。

“比快是吧?”王小龙揶揄一笑,也是双手齐出,腾腾腾,以快打快,双方的手臂一瞬间,连续碰撞几次、十次、乃至十几次。

王小龙的手臂,一下子化出十多次的残影。

两人对拼了不到五秒钟,妮玛斯的手腕就被王小龙一下子拿捏住,交重叠在胸前。

妮玛斯龇牙,露出好像野兽般的凶狠表情,猛地一脚,踩向王小龙的脚背。

“你这抄袭狗!”王小龙骂道,脚下避开,身形一转,侧身面对妮玛斯。

接着腰肢弯成九十度,双拳举过头顶,方向直对妮玛斯。

妮玛斯继续以交重叠的双臂格挡。

这一次,王小龙一步没退,妮玛斯则是再次倒飞。

倒飞途中,王小龙就已一脚把甲板蹬出一个洞,人也紧随妮玛斯之后。

前冲!

妮玛斯心里一惊,已然觉悟到自己各方面都不是王小龙对手。

“怪不得神刃会屈居他下……我这一落地,就会彻底落入下风,很可能会被打死。”

电光火石间,妮玛斯闪过这样的想法。

关键时刻,他的一个属下,给予了他的帮助。

一个斜刺,这人挡在了王小龙与妮玛斯之间。

“俘虏,滚开!”王小龙依然是一巴掌。

这人完全不会轻视王小龙的力气,毕竟妮玛斯就是前车之鉴。

因此他是拼了十二分的力量,和王小龙硬撞。

砰!

他的双手被弹回,撞击自己的胸口,肩关节一沉,直接被卸。

胸腔也承受了莫大重击,七窍都喷出血来。

倒地上一蹬腿,人就死了。

“好猛!”

剩下的人彻底变色,有的掏枪就射。

也有人从旁边的角度,以拳袭击王小龙……

之所以从旁边角度,那是因为从前后角度,那子弹不很容易打自己身上吗?

从旁边,还可以阻止王小龙躲闪。

实在是太机智了。

他们这一动手,神刃也开始动手了。

他之前在和月楠国警察厮杀的时候,有往身上插了两把手枪,子弹都有。

这时候闪电般掏枪,瞄都不瞄,凭感觉扣动。

一人刚刚产生被锁定的感觉,还没来由及躲闪,就被打死了。

另一人反应更快,立马提前避让……

然而神刃这依靠直觉的一枪,子弹轨迹,却是预判这人下一步动作的位置。

这人刚闪到这个位置,子弹就从他身前穿过,带走一道血箭。

也带走了他的生机。

那个被王小龙一拳打死的人,对妮玛斯来说,是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

因为他给妮玛斯成功争取了时间。

妮玛斯一落地,全身一震,卸除了王小龙的余力惯性,也使翻滚的气血重新静凝。

他勃然大怒,从后腰掏出了一把刀子……

而不是枪支。

他更喜欢用刀,喜欢将刀子插一进敌人体内,横拉,倾听撕裂的声音。

面对一群真正高手的枪口锁定,王小龙感受到比被一群战士的狙击枪狂扫更大的压力……

当然,也是因为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没什么掩体。

在没得掩体的环境里,狙击枪狂扫,那他也几乎只能饮恨收场。

然而这些人拿的是手枪。

所以他活下来了。

且将为数不多的“钢针”忽然偷袭挥洒,反而干掉了几个躲闪不及的……

近距离之下,“钢针”飞射的速度,与子弹的速度相比,在人的反应速度下,可以忽略不计它们的差距。

王小龙躲到了掩体后面,一转身间,妮玛斯的尖刀,就已然到了胸前。

危险!

真的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