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锦对他话中的含义,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在遇到她之前,他是一个卑微的MONEYBOY。

——放在古代,他这样的人,大概就是那些权贵私下圈养的男宠吧?

无论是谁钦点,只要资源给足,他背后的金主一声令下,他就必须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臣服在那些人的脚下。

他也曾反抗过,可换来的结果,却是不见天日的囚禁和暴打,最后的结局,弄得一身伤痕累累,还要卑躬屈膝地迎接那些轻蔑的嘲弄。

这个世界,光明的一面多么耀眼,背后藏匿的黑暗,便有多么深刻。

他羡慕那些走在光明的人,却只能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伤口。

在接触这个圈子前,他从不知道,原来,男人也可以这样被玩弄。

在权势面前,一个人可以多么卑微?

常人根本难以想象,那样的日子有多么压抑和痛苦。

生不如死。

他已经厌倦了这样昏天暗地的生活。

被当作一个随意买卖的东西一样,人格卑贱,尊严廉价,而他,却还要洋装出笑容,去伺候那些放浪形骸却无比丑陋的面孔。

可金主发话了,只要他能够搞定这个女人,那么,就能从这样阴暗的生活中,解脱出来。

他迫切地想要脱离这样的生活。

这个女人,让他看见了一丝希望的曙光。

宴会结束后,他站在门口,默默地抽了一根烟。

林雪雅走出门口的时候,并没有留意到门的角落里,站着一个人。

花锦握住她的手臂,将她扯进了角落里,握住她的肩膀,将她掌控在狭小的天地里,并没有过多的言语,而是直接用行动,跨出了这一步。

他深深地亲吻住了她。

借着接近,亦或者是也期待这样一份亲密,林雪雅并没有抗拒。

或许是方才抽过了烟的缘故,他的唇瓣,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烟草味。

林雪雅对烟味深恶痛绝。

可却意外的,并不对这样的冒昧的吻而感到反感,反而顺势拥住了他。

一吻结束,花锦微笑地问:“美丽的小姐,愿意和我共用晚餐吗?”

他的笑容,有一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她竟不争气得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饶是矜持也顾不住了。

就要被妖精迷走了心魂一般。

到了酒店,开了总统套房,彻夜的翻云覆雨。

偃旗息鼓时,他在她耳畔呵气如兰:“让我做你的宠物,好么?”

她的全副心神和尚存一点的可怜的矜持,都被他牵着鼻子走了。

林雪雅鬼使神差的答应下来。

翌日,花锦背后的那位金主,则出面和她谈判了。

至于,谈判的条件,自然不是那些恶俗的金钱可以衡量的。

那个男人不缺钱,只缺资源,而这样的资源,林雪雅可以给他。

之后,顺理成章的,花锦被她私有的圈养起来,成为了她的“宠物”。

和林雪雅在一起之后,的确,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终于从那个阴暗的地下室宿舍搬了出来。

搬家的时候,林雪雅一同过去,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