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番外之蓝魅(一)

回到帝都之后,蓝魅最初觉得好像人生又回到了起点。

帝都的升旗台,她第一次遇见洪树龄的地方。

那年才十三岁,因为不堪家里父亲酗酒之后任意打骂的折磨,她终于逃了出来,用身上仅有的钱买了二一张火车票,站票,站了三天的时间,从那个穷困的小镇上来到了她以前在一本废弃的书本上看到过的帝都。

那是首都啊,每天都有国旗升起的城市,听说在这个城市里面所有人都很文明礼貌,绝对不会随意动手打人,村口的驼背叔说在帝都,连街上的狗都知道去茅坑里面拉屎。

可是蓝魅来了帝都以后才知道,帝都街上根本没有她们农村的那种野狗,狗也很少在地上走,都是人抱在怀里的。

还有,帝都的人也不是都文明礼貌的,她的行李被人偷了,尽管她到后俩也没能明白,自己背着一个水洗的都看不出颜色了的双肩包,这样也能遭小偷,到底是为什么,但是她的包就是被偷了,里面有冬天的几件衣服,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最后一点儿零钱。

东西丢了她也没有显得多慌张,反正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她就想清楚了,自己从此以后就是一个人,哪怕什么都没有,总比在家被活活打死的好。

她对着火车站的洗手间镜子重新梳理了一下自己两条毛毛躁躁的麻花辫子,又用洗手池的凉水洗了一把脸,从背包里面翻出唯一一条干净的手帕擦干了脸,然后对着镜子扯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不是强颜欢笑,她是真的高兴。

这里是帝都,全村人都梦想但是没有人来过的地方,她来了。

问了火车站的售票员,那个在书本上出现过的升旗台在哪儿,售票员姐姐很不耐烦地哼了一声,“坐317路车,买票五块钱。”

她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只有几张皱巴巴的一毛钱的票子了。

于是她摇了摇头,“远么?我想自己走过去。”

“嗤,走过去?小姑娘你是脑子坏掉啦?走过去还不得走到明天早上啊,这里是郊区唉?”

她抿了抿嘴,没有跟这个凶巴巴的售票员阿姨多说什么,默默记下了她说的317公交车。

在她的那个小乡村里面,每天只有一辆城镇公交车来回,早上七点发车,开到镇上,她就是坐那辆车到镇上去然后坐火车来帝都的。

她找到了317路公交车,也不上车,就一直在车旁边等着,一直等到它开走了,她跟着车小跑起来,一路上有很多辆317路一辆接着一辆,每隔五分钟一班车,因为是火车站的车,晚上也不停运,她跑的累了跟不上了就原地歇一会儿等着下一辆317,然后继续跟着跑。

路上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很漂亮,她停下来想了一会儿,要是这辆车能让自己坐上去该多好啊。

凌晨天还黑着,她已经远远地看到了升旗台,上面光秃秃的,只有一根杆子,但是光是那根杆子已经让她无比兴奋了。

“什么吗?也没有走到天亮啊?”她笑了一声,自言自语道。

街上没有人,升旗台旁边有守卫走来走去,在整个广场上巡逻,看到她的时候还停下来问她是来干什么的。

她担心被查身份证,就扯了个谎,“爸爸妈妈带我来帝都玩,约好了以前看升旗,他们去买水了,我在这儿等他们。”

巡逻的守卫尽管疑惑,但是看她一个小女孩,大半夜的在街上走着也饿不安全,就把守卫室的门开了,让她进去待着。

天蒙蒙亮的时候,守卫换岗,她从守卫室里面偷偷溜了出来躲在升旗台附近,听着号角的声音,和村里隔壁李叔家那台黑白电视机里面的音乐声音一样,升旗手穿的好精神,绿色的军装,哗啦拉了一下红旗,然后红旗就顺着杆子升了上去。

音乐声停下来的时候,红旗正好升上了顶端,迎风飘扬。

真的是迎风飘扬。

春天的早上,还是有些冷的,她看完升旗之后才感觉到已经冻僵了的四肢,迅速活动了两下,搓了搓手,准备走。

街边停着那辆有点眼熟的黑色轿车,里面走下来一个男人,西装革履,带着金丝边框的眼镜,看起来十分斯文,他分明是朝着自己走来的。

“一个人来帝都?”

“嗯。”

明明可以撒谎的,但是她没有,好像那双眼睛可以看穿她的谎言一样,她不敢胡说。

“饿了么,我带你去吃饭。”

“好。”

她是经过了考虑才答应的,身无分文,流落街头,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既然出来了,就要过得好,看过了梦想的升旗之后,她觉得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村里人说帝都没有乞丐,没有穷人,都是假的,她沿路过来,看到了好多。

村里人,都是傻子。

洪树龄把她带回家之后再也没管她,什么也没问,他很忙,家里有保姆和警卫员陪着她,并且教她念书写字,这是她自己要求的,尽管已经十三岁了,她只勉强认识几个字,还是家里那个宝贝疙瘩弟弟心情好的时候教自己的。

晚上,洪树龄回来,看到她在写字,破天荒地没直接回房睡觉,而是过来教了她几个字。

“丫头,这个不是这么写的,你笔划顺序写错了,应该这样。”

淡淡的烟草气息混合着一丝酒精的味道蔓延开来,跟父亲身上的味道不同,这个男人很斯文,很温柔,对自己很好。

“我应该叫你什么?”

来了这么多天,他没有问自己的姓名来历,她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只是听警卫员还有保姆都叫他“洪先生”。

“名字无所谓的,丫头。”

他说名字无所谓,所以她跟着别人一起,叫他先生,叫了很多年。

他叫自己“丫头”叫了很多年,从来没有问过自己的名字,以至于后来她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的本名究竟是叫什么,自己那个狠心绝情的父母叫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她有那么一瞬间的茫然。

洪树龄娇生惯养了她两年,她念的书越多,懂得事情也越多,原本就是聪明人,她越来越清楚洪树龄养着自己是有目的的,至于那个目的是什么,是不是外面人所不齿的那种,她已经不敢去想了。

他结婚了,从他的电话里面听到的。

包养,这个词,她第一次听到是从保姆的嘴里,当时趴在窗口听洪树龄钢带给他的进口的收音机,里面唱着英文歌,因为听不懂,索性关了。

然后就听到楼下新来的保姆在聊天。

“小姐是先生的女儿么?先生看着年纪不大啊。”

“不是,我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啊。”

“怎么?”

“小姐跟先生,是那种关系。”

“不可能吧,小姑娘才几岁啊!”

“哎呀你小声点儿!”

“这不是包养么?先生有老婆的啊我听说。”

“谁知道呢,有钱人家总有些奇怪的癖好不是么?”

当十五岁,本来就比别的孩子早熟,懂得多也很正常,该懂得不该懂的,她似乎早就看透了一样,只是在等在一个未知的时间。

后来还是来了,比她预期中来的还要晚一些。

想到这里,蓝魅皱了皱眉,伸手摸了摸古老的小洋楼斑驳的墙壁,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想起来有些模糊。

似乎只记的零星的片段了。

暴风雨,浓重的酒气,砸碎了的花瓶,还有他嘴里一直念叨着的一个女人的名字。

可是这些事情都比不上身体撕裂的疼痛感让她记忆深刻,她做好了准备的,但是还是没有想象到原来真的那么疼,她瘦小的身体并不能承受他的暴虐,何况他只是在发泄,根本没有任何温柔怜惜的意思。

“丫头,以后你叫蓝魅,记住了。”这是那天晚上他嘴里唯一一句让她听懂了而的话,也是唯一一句对她说的话。

大概是她那天晚上穿了一条蓝色暗金花纹的长裙吧,她这么想。

很多年以后,她见到金杰希,才知道那个被他念叨了一晚上名字的那个女人就在那天死了,那个女人是金杰希的母亲,用决绝的死亡永远的留在了他的心里,也把她推上了万劫不复的开端。

洪树龄跟他老婆的关系并不好,每次吵了架之后都会去喝酒,喝了酒就会到她这儿来,但是他老婆知道了她的存在,闹得更加不可开交,所以他只能把她送到老家龙城去,时不时过去看看她。

彼时,她已经出落得勾魂夺魄,宛如一朵妖娆的凤仙花。

“生日礼物想要什么?”

“我想开个酒吧,帮我吧。”

“想开在哪儿?”几乎都没有问为什么,他就同意了,他对待自己向来很大方,要什么都没有拒绝过,当然,她向来顺从,几乎没有主动开口要过什么。

“申市吧。”她淡淡道,眼神中带着几分仇恨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