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游记

书页顶部用毛笔写着‘朝夕蝉’三个字。

我一愣,这不就是和秦如玉融合的那只异虫的名字吗?

我放下面包,急忙往下看:

万历九年,我应邀拜访友人。星夜疾驰,途径滇南荒山一座无名村庄,欲将歇一夜。村人却百般阻拦,神色惶惶,以山精霍乱为由,驱我离去。

我多番推塘,村人方告知原由,称其村入夜便有蝉鸣而起,起身明灯则见异影飞过,疑似鬼魅。

或当夜,或次日,村中则有牲畜,老衰致死。

村人信以为是山鬼为祸,胆颤而心惊。

我闻此言,观此地深居莽林、树高而茂,又想及入夜蝉鸣之音,疑是原灵作祟。思忖再三,决定留村过夜。

月上枝梢,蝉鸣立起,闻音而去。

荒夜魆魆,月色迷蒙,追及村尾猪舍,果是原灵为乱。

此虫背生双翼,六足而尖口,以刺接猪身,吞吸之间,身放异光。

时下骇然,族中游记无有此虫记载。

我以强弩射之,矢击其背犹撞金石,败垂而落。

此虫觉察于我,振翅而逃。

我惊起而追,遭其袭击,口器入体,则似魂飞九天,体虚而神散。

我奋起挣脱,惊惶而走,此虫穷追不舍。

逃至一处山涧,水声沸沸,我入溪而行,误将鱼尸以为硬石,中其身。

则此虫落水而鸣,过后而亡。

折回山村,以镜视身,方觉此虫竟有夺人精气之能。

鱼尸乃为死物,此虫吞噬尸中死气,则当场立亡。

后人若逢,可以骨器死物击之。

时值深秋,念及此虫以为蟪蛄,不合天时,便以‘朝夕蝉’称之,以警后人参详。

我看完慢慢合上书。

这里边的内容不难理解,讲的是这个人在路过云南一个山上时,第一次遇到了朝夕蝉,经过一番搏斗,最终生死一线之际,用鱼尸误打误撞杀死了朝夕蝉。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山洞时,变成半人半虫的秦如玉,碰到那个老婆子的尸体后,又恢复了人形。

突然,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嗡嗡嗡的震动起来,拿起一看,是文芳发来了一条短信,点开短信,上边只有五个字:暗门街,速来!

暗门街这个地方我熟的不能再熟,跑夜班时经常会送客人过来,是市区中出了名的暗门街。里边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我抓起外套,锁好门,随手拦了辆出租,直奔暗门街。

一阵七拐八拐,司机将车子开进了城东一条偏僻昏暗的小巷子中。

还没下车,空气中立时就飘来了浓浓的刺鼻气味,星星点点暧昧的红光,从巷口一直延伸到深处,这里是市区中阴暗面最直白的体现。

下车后,我四下一瞅,很快发现了文芳,压抑着呼吸,小步跑了过去。

“怎么了?是不是找到那个黑衣人了?”近前后,我径直问道。

文芳不停的转头打量着四周,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漫不经心的说道:“嗯,八点多,有人在这里看见过那个黑衣人。”

说着,她像是确定了位置,提脚向不远处的一家小旅馆走去。

旅馆门口站着两个衣着风-骚,画着浓妆的女人。

见我们走近,她们马上打眼过来望了望,交头接耳的捂嘴窃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比较大胆的女人,向我抛了个媚眼,笑着道:“哟,两位小老板,这里可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哟!出街左拐,有个适合你们的地方呢!”

文芳脸一冷,手插进裤兜,准备取证件。

这时,旅馆的三楼,却突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惨叫声.........

“啊!!!”

“不好,出事了!”文芳面色猛的一变,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两个女人,迅雷般的冲进了旅馆中。

等我们赶到三楼时,一道非常可疑的人影,一闪而过,冲到了另一条楼梯中。

“我去追!你保护现场,打电话叫明杰过来处理!”文芳仓促的把她的警察证和手机,一股脑的塞给了我,飞快的追了过去。

此时,旅馆中有很多人已经闻声而来。

我狐假虎威的取出文芳的警察证,学着文芳说话的语气,强硬的把他们全都赶到了楼梯中。

局面暂时被我控制住。

然后,我定了定神,深吸一口气从手机上查到了庾明杰的号码,给他拨了过去,将这边的情况告诉了他。

局促不安的又走到惨叫声传出的房间门口,看了一眼,胃酸就涌了上来,里边的情况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房子里到处都是血,正对房门的**,四肢平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如同在钉板上滚过,浑身上下布满了血洞,双眼绝望的大睁着。

从体征来看,死者应该是个女人。

刚才,我和文芳在楼下,分明是听见的是一个男人发出的惨叫声.......可死的怎么会是个女人?

而且,这死法........怎么和袁克良的一模一样?

莫非,这个女人.......是秦如玉所杀?

“谁是这家旅馆的老板?”

我镇定下来,学着电视上那种官腔,回头环顾人群问道。

“长......长官,我.....我就是!”

人群中,抖抖索索走出来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

“我问你,你知道房中死者的身份吗?”我冷着脸问道。

旅馆老板忙点头,欲言又止的道:“认.....认识,她......她叫雯雯,是.......是.......”

“无关的人,请马上离开现场!”

我跑了这么多年车,谙熟这种暗门子的规矩。

就拿眼下来说,在场的人有哪个敢说,自己是正儿八经的来这里休息的?都清楚这里干的什么勾当!

可这世界上的规矩就是如此,有些你知我知的事情,就是不能明面说出来。

你若点破的话,那对谁都不好!

其他人被我打发走后,我把文芳的警官证踹进兜,给旅馆老板递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说:“行了!大姐,明人不说暗话!我来这可不是找你茬的,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旅馆老板明显松了口气:“长官,她叫雯雯,是......小店的公关。”

“我记得,大概是八点多的时候,有两个一高一矮的顾客来到了店中。那高大个开口就提出要特殊服务.......”(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