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引起林洋的侧目,他像是和萧韵儿说,也像是在自言自语,“她会生气吗?”

想起那个气质如兰,手段却雷厉风行的女子,林洋只觉得自己心猛地一痛,痛的他额头上冒冷汗,可他不想停止这疼痛,只有痛了才让他知道自己还是个活着的人。

“当然会了。”萧韵儿挺直了身子,很认真的说道,“如果有朝一日我死了,而喜欢我的人像你这样每日借酒浇愁,不顾自己的身体,至此堕落,我觉得我会气愤的从墓地下钻出来揍你一顿。”

“噗!小七等你死了,会直接烧成灰的。”洛熠不厚道的打击她,“难不成你想一把骨灰吹死他。”

“滚,没人性。”萧韵儿抬脚朝着洛熠就是一脚,而洛熠却是连忙躲闪,面上依旧是嬉皮笑脸,“怎么恼羞成怒了,我说的都是事实。”

“好吧,既然你说我发怒了,那我就发一次好了,否则对不起你这句话不是嘛。”

萧韵儿说着提着沙发上的抱枕朝着洛熠就是一通乱打,两人打的那叫热火朝天,小小的公寓一时间成了猪窝。

而凌风静静的坐在那里,好似成了背景,他的视线一直跟随着萧韵儿转动。

洛熠速度快,萧韵儿一时间打不到他,累的直喘气。

“小丫头,还想追我,也不看看你的实力和我的实力有的比嘛。”洛熠说着,冲着萧韵儿做了个鬼脸,转身就要继续跑,只是他还没跑出一步,脚下一个踉跄华丽丽的栽了个狗吃屎。

“哈哈哈,看吧这就是骄傲的下场。”萧韵儿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趴在地上起不来的洛熠,将抱枕砸在他脑袋上,很女王范的仰着头掐腰,完全就是一只斗胜了的公鸡姿态。

额,呸,她才不是公鸡。

洛熠这一摔可是不轻,差点没将他的骨头摔碎了,痛的他呲牙咧嘴,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脸愤怒的看着在场坐着的一众男人,“刚刚是谁暗算我的,痛死我了。”

他很肯定有人在给他使绊子,刚刚脚下明显有什么东西挡了他一下,这才将他摔了一个跟头。

“谁暗算你啊,反正不是我。”霍雷首先表态,哼声道,“你们俩打打闹闹都正常了,反正吃亏的永远都是你,我们根本无需出手帮忙。”

霍雷说的倒是不错,洛熠和萧韵儿打架,永远都是洛熠吃亏,不是他打不过她,而是他根本不和她动手。

这是在场的人都知道的事实,不过,唯一不知道的是坐在那里好似一尊大神的凌风。

无疑,刚刚使绊子的人肯定是凌风了,只是他距离洛熠的地方最远,他下手的机会很小,不过,也不能排除不是他做的,只是怎么下手的就不得而知了。

萧越若有所思的看着凌风,随后起身走了过去,“可否借一步说话。”

“好。”凌风从容起身,跟着萧越走了出去。

等他们走后,洛熠就哥俩好的将手臂搭在萧韵儿肩膀上,“小七,你这凌大队长和你关系怎样。”

“还好还好,不过呢,他现在是我追求的对象。”萧韵儿做出一副花痴的样子,一双璀璨的眸子不停的往外冒心心。

她这话一出,顾景哲放在沙发上的手骤然收紧,面色更是不好看,不过,因为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这样的,所以也看不出来他表情有什么变化。

萧韵儿更是不知,如今她的整颗心都在凌风一人身上,“老六,他现在可是我追求的对象,你一定要祝福我追上他。”

“你还没追到手啊。”洛熠有些意外的挑眉,他怎么感觉这位凌大队长对他的这位小师妹有意思呢。

“还没,太难搞了。”萧韵儿很是无奈的耸肩,不过,她是不会放弃。

“多少天了?”

萧韵儿扬眉,“你问我认识他多少天了,还是追了他多少天?”

“二者都有。”

“我认识他有一个礼拜了,至于追是从昨天开始。”

洛熠一听,便朝着萧韵儿脑袋敲了一记爆梨,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萧韵儿一眼,“笨,都这么久了还没追上,想当年我追女孩用了五秒钟就够了,那五秒钟就是说了一句话‘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然后,那女孩说‘愿意’。”

想想自己曾经的光荣事迹,洛熠就飘飘然。

“那你女神呢,你用了多久追上了。”萧韵儿毫不客气的打击他,还故意的伸出手指头来算,“自从三年前你就改邪归正,专攻你女神一人,送花送车送房子,甚至还出资给她拍电影,只是你追上了吗。”

“……小七,你这样会没男人要。”洛熠一脸幽怨的瞪着萧韵儿,女神是他心中的痛,无论怎样都没办法走进她心里。

萧韵儿不以为然的耸耸肩,“放心,过不了多久,我家队长就会喜欢上我了,反正他现在也没女朋友,我有的是是时间。”

“祝你好运。”

“嗯,也祝你早日追上女神。”

二人刚刚还打的热火朝天,这会儿就言归于好了。

凌风跟着萧越出了屋门,走到步梯道里。

萧越拿出一根烟递给凌风,凌风却没接,“不抽。”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尤其是男人为何会如此喜欢抽烟,他也没抽过,更是不喜欢抽。

萧越将烟又放了回去,自己也没抽,依靠在门上,隐晦不明的打量着凌风,“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韵儿口中的僵尸精吧。”

“不错。”

对于他的回答萧越有些意外,没想到他会如此痛快的同意了,“还真是。”

他只知道有一个地方住着这么一群怪体的生物,喜欢吸人血,唤作僵尸精。

不过,因为时隔年数太久远,他都以为僵尸精一族早已灭亡,不复存在了,没想到今日却见到一个。

听闻僵尸精样貌丑陋不堪,身子上更是长了诸多的毛发,需要利用人的血来维持自己的样貌。

凌风这张俊美绝伦的脸难不成就是用血来维持的?

可是却无法从他身上感知到一丝的血腥,因为吸血时间长了就会自带很轻微的血腥味,那怕洗澡洗的再怎么干净也去不掉这种由内散发出来的血腥味。

而凌风除了面色没有血丝印堂有些发黑之外,就没别的症状了,完全和人一样,难不成他没有喝血,而是用别的方法来维持自己的样貌?

见萧越用疑惑深究的目光看着他,凌风便据实回答,“在两千年前我是一个人,后来为了延续生命就成了一个僵尸精。”

他话言简意赅,好似在陈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人?!”萧越闻言都是大惊,不可思议的看着凌风,“你……竟然是人变得。”

要知道人变成僵尸容易,可若是变成有自己的思维的僵尸精那就要受到很大的苦和折磨。

那种痛苦可不是人能受得了,无论身心都要受着难以忍受的折磨,经过一段时间的折磨最终如果能挺过去就会成为一个寿命很长的僵尸精。

他在这方面多少有些了解,所以在听到凌风的话才会如此震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种折磨非人类可以忍受,想要忍过去只怕很难很难。

人变成僵尸精的几率几乎可以说非常小,一旦失败就会性命不保,说不定还会魂飞魄散。

所以在僵尸精横行的年代,人类即便再怎么羡慕他们,也不会选择去做一个僵尸精,因为短暂的生命也是生命,可若是失败了就等于自杀,而且还是痛不欲生的死去,没人愿意去尝试。

凌风朝着门外看了一眼,淡声说道:“为了我妻子。”

“妻子?”如果凌风是两千年前的僵尸精,那他的妻子岂不是在两千年前,不对……

这时,萧越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惊讶的道:“韵儿该不会是你妻子吧。”

他本就不是人类,自然在考虑事情上就明白很多。

前世今生,缘起缘灭,可没想到凌风为了自己的妻子竟成了不死僵尸精,守护在韵儿身边。

“嗯。”凌风倒是没有隐瞒,诚然说道,“韵儿昏迷的这一年,其实她的灵魂去了古代,在那里和我相识,成了夫妻,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她就出了事,我本想用乾坤珠来这里找她,可没想到乾坤珠破了一道痕迹,将我错带到了这个时空的两千年前。”

乾坤珠只能用一次,他没办法回去更没办法来到这个时代,他只有一天一天的等。

可他凡人一个,短短不过数十年,更何况他的身体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之境,怎能熬得过这漫长的两千年。

所以他才会走上僵尸精这条路。

萧越没想到会这样,难怪他感觉凌风看韵儿时候的眼神格外的温柔,也就韵儿这个神经大条看不出来。

“既然你等了两千年,韵儿如今也喜欢上了你,那你为何不答应她的表白。”难不成他有什么难言之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