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采购

浩瀚无垠的沙漠之中,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开重重沙浪往前疾驰,船后留下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航迹。

悠闲地斜倚在船舷边上,卜哥现在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毛拉常常显露出对飞毯的不屑一顾,有这样的好东西,确实可以骄傲一把。

这艘金船比飞毯舒服许多,头上那巨大的金色顶棚将毒辣的阳光完全遮挡住,四种的结界让里面不冷也不热,地方又宽敞,就算想要躺下来都可以。

因为乘坐金船旅行并不令人感到疲惫,一路之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停下休息过,这也是飞毯所不能够比拟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枯燥了,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还要枯燥,海面时刻在变化着,而沙漠却是一成不变。

“现在不知道鲁普奈尔闹成什么样子了?”卜哥心血**问了一句,“从时间上来算,戈斯威恩和那些骑士们应该已经派人去了海边。”

巴米尔随口抱怨了一句:“当初为什么没有安排一个通风报信的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消息彻底隔绝了。”

“就算安排通风报信的人也没用。”卜哥倒是想过那样做,找一个可靠的报信者并不困难:“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怎么传递消息呢?”

“如果你的魔宠不是这只兔子,而是一只鸟就好了。”巴米尔不负责任的说道,他时候忘记了,当初就是他让卜哥不要选择鸟类宠物。

不过这家伙的话确实有道理,魔宠能够依靠心灵感应找到章节的主人,而且能够成为魔宠的鸟,飞行速度比普通鸟都快得多。

“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是做呢吗做的?”卜哥问道,他并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应。

“教廷专门养着一种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据说是神赐的礼物,用那东西能够在一瞬间传送任何信息。”巴米尔说道,他的嘴里啧啧声不停,显然也颇为羡慕。

老毛拉在一旁轻哼了一声:“神赐的礼物?呵呵。”

“有什么不对吗?”巴米尔问道。

老毛拉大为得意地发出一阵冷笑,这才傲然说道:“巨灵就是元素生物,有谁比我们对元素生物更加清楚?能够用来传递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几种,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和神灵也扯不上任何关系。”

“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有卖,不过元素生物很难伺候,想养光明信使,必须弄到太阳石让他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颗一克拉大小的钻石就能够让它吃一个星期。”

听到这,不管是卜哥还是巴米尔都无话可说,像他们这样的“穷人”确实养不起这玩意儿。

“到了圣城,我带你们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们还是塔奇人,都需要长年旅行,所以对用于旅行和联络的方法,远比你们有研究。”

老毛拉颇为自豪,一开口就有些收不住了:“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最初是想要靠骑兵战胜我们,那些圣骑士也确实厉害,靠给马不停地加持神术,一天之内能够转战千余里,可惜偏偏遇上了我们。”

“我们的金船能载四十人,浮舫能载十五人,一天能飞行超过一千四百公里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惨不忍睹,不得不转变方案,和我们打防御战,弄得到处都是堡垒。对了,你们死守的那座城,当初就是一座要塞。”

老头谈性正浓,随口说起东征之时,拉波尔人获胜的那几场战役,这让其他人感到颇为郁闷,可惜是卜哥先提到东征,没办法让老头闭嘴。

和另外几个人不同,卜哥还有其他的心事。

自从见识了飞毯的速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拉波尔人再一次成为敌人,除了仰仗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死守,还有什么对策?

以前设想的突围计划,幸好没有实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经是阶下囚了。

那四匹血饲的战马,绝对快不过飞毯,甚至也快不过这金船,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圣骑士兵团所用的坐骑就是血饲的战马。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未雨绸缪,现在的卜哥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拥有的越多,就越怕会失去一切。

“有什么东西能够像飞毯那么快,又能够被我们魔法师所用?”卜哥低声问坐在旁边的巴米尔和手里抱着的那只兔子。

“原理上可以,只要你有足够的魔力支持。”巴米尔的话等于白说。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记得有几件魔导器就能做到。”兔子接道。

“你说的恐怕都是传说之中的魔导器,比如幽冥战车,光明之翼或者红云赤铁舰吧。”巴米尔的话像是带着一阵冷气,让卜哥刚刚冒起的热情,顿时变得冰凉。

他很清楚,这类东西就算真的存在,也肯定在某个宫廷的宝库之中,或者干脆锁在教廷的地下室里面。

不过巴米尔提到的这些东西,仍旧引起了他的一些兴趣。“你说的这些东西用不着魔力支持吗?”

巴米尔笑了笑:“这三件东西是和神圣裁决齐名的神器,是传说中万年之前神战的遗物。”

“幽冥战车据说是幽冥军团的座驾,直接和冥界相连,能够源源不断抽取幽冥之力作为动力;光明之翼用不着多说,肯定是靠光明神力飞翔;红云赤铁舰则是泰坦一族的杰作,靠燃烧一种特殊的晶石得到动力。”

卜哥原本以为能够有所借鉴,没想到制造者不是神灵就是泰坦。看到卜哥有些失望,巴米尔劝解道:“其实不需要承载什么东西的话,你买一副‘奇美拉之翼’就够了。奇美拉之翼虽然没有飞毯快,却比这艘金船要快得多。以你的魔力,大概也能够飞上两三百公里左右。”

可惜这并不是卜哥需要的。

不知道是卜哥的运气,还是老毛拉太过兴奋,说着说着,居然说到了卜哥正希望知道的话题上。

“你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只有需要什么,才会去发现什么。”老毛拉一下子变得像是一个哲学家,连说的话都充满哲理起来。

他轻叹了一声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更加依赖商业,而且旱灾经常降临在这片土地,所以长途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有需要就会有人去研究,这才有了飞毯,金船和浮舫。”

“除了我们,所有的修炼者之中,就只有东方的道士也有这方面的需要,不过他们擅长的是徒步旅行。他们有一种‘缩尺成寸’的法术就非常实用,速度不慢,消耗极少,还很容易学会。”

“他们也有飞行之法,比较奇怪的是,他们用来飞行的工具,同样也是他们的武器,这种称做‘飞剑’的武器,速度极快,消耗也不大,但是修炼起来非常困难,就算是东方的道士之中,也不是人人会用。”

老头说这些完全是无心所为,卜哥却牢牢地记在了心头。

或许因为身上有浓重的商人味道,卜哥从来没有身为魔法师的骄傲,也不因为拥有神力而自豪,只要看到别人厉害的地方,他就会羡慕,甚至希望能够拥有。

接下来的旅程之中,卜哥脑子里面全都是有关东方修道者的念头。

金船航行了四天,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渐渐多了人烟,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圣城的轮廓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

整个塔奇帝国的首都,自然不会是特鲁贝尔那样的小城,虽然因为太远只能看到轮廓,卜哥却已经感觉到那逼人的气势。

这座城市丝毫不下于法克的首都鲁普奈尔,不过两座城市又不能够拿来对比。

哥在鲁普奈尔住了那么多年,鲁普奈尔给他的感觉是炫耀。

众多的广场、高耸的楼房、宽敞的马路和人群汹涌的商业街,这一切像是一块块招牌,让你一眼就能够见识到法克的强盛和繁华。

而眼前这座城,却是另外一片气象。

站在城外,一眼看去最显眼的就是那一圈白色的城墙,全由大块白色岩石堆砌而成。在阳光的照耀下,整座城反射着刺眼的光芒,除了给人一种圣洁而又肃穆的感觉,同样也透露出一股摄人的气势。

老毛拉哈塔卜早已经停下了金船,他从船上下来,高声吟唱着经文,过了片刻,他慢慢地朝着圣城匍匐在地。

沙民虽然分成拉波尔和塔奇两部分,但是圣城只有一座。

跪拜一番之后,老头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圣城道:“你们打算先进城还是先去集市?集市在城外。”

卜哥已经预料到了。

沙民的政体和教廷有些相似,都是政教一体,像首都这样重要而且神圣的地方,肯定不会允许异教机构存在。

“先去集市。”卜哥没有丝毫犹豫,他并不知道在塔奇会遭遇些什么,所以增强自己的实力成了第一选择。而对他来说,增强实力最快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花钱购买有用的魔导器。

老毛拉没有多说什么,他让金船转了个方向。

集市在圣城郊外十公里远的地方,远远看去,那里只有一片密林,林密得有些奇怪,层层叠叠的树木中间长着一人高的灌木,互相的距离紧得一根竹竿都插不进去。

老毛拉将金船停了下来,回头对马罗尼克和托尔说:“你们两个人留在这里。”

从船上下来,老头径直朝着树林走去,就看到那些树木像是长了脚般,自行退到一旁,中间空出一条路来。

这条林间小路非常狭窄而且微微有些曲折,两边树叶婆娑,更显得幽深,虽然没有七月十五酒馆穿墙而过那般神奇,却也另有一番风味。

卜哥将那只兔子抱在手里,紧跟着老毛拉的脚步进了树林,巴米尔最后,当三个人走过之后,树木在他们身后缓缓闭合。

树木看似很大很密,其实只是十米左右的一圈,里面是一片绿洲。

和大部分绿洲一样,这里的正中央是一面湖泊,湖水清澈碧绿,沿湖搭着许多顶帐篷,帐篷地下随意地铺着一块块地毯,货物直接放在地毯之上,完全是一副沙民的风格。

和鲁普奈尔的集市一样,这里同样也没有人看着,前来买东西的人非常多,能够出入这里的,全都是和哈塔卜一样的毛拉,不过看不到满地乱走的魔宠,沙民的宗教不允许人民饲养宠物。

老毛拉没顾得上招呼巴米尔和卜哥,自己已经一个个摊子看了过去,他也多年没来这里了,早打算淘换些东西。

这种地方来过几次,卜哥也已经熟悉了,用不着巴米尔一一指点,事实上这一次也指望不上巴米尔,那家伙正手捧着一本厚厚的图录,一边看摊子上的东西,一边查对图录上的说明。

不同的魔法体系,制造出来的东西也完全不同,同样是法杖,这里的法杖上面看不见魔纹,镶嵌的宝石也不经过打磨,拿在手里卜哥甚至不知道怎么用。法袍也是一样,没有魔纹,没有魔法阵,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

到了这里,如果没有一本说明图录,简直就是睁眼瞎子。

卖说明图录的摊子就在入口旁边,那里还附带出售各类卷轴和书籍。

看了一眼那个摊子,卜哥笑了,那里有一样东西是他认得的。

摊子的一角放着一排墨水瓶。

墨水的种类没有鲁普奈尔的集市多,只有矿物类和植物类的墨水,没有那些用魔兽血液调制的墨水,很显然这又和沙民的教义有关。

卜哥看了一下,价格挺便宜,同类货物比鲁普奈尔的便宜许多,如果倒卖这东西,倒是利润可观,不过这念头只是闪了闪就被卜哥掐灭了,与其费那个力气,还不如弄一套瓷器回去,获利更快。

稍微想了想,卜哥就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东西如此便宜了,制造这种墨水的材料并不难弄到,这里的毛拉有巨灵帮忙,不会有魔力匮乏的问题,大量制造绝对不成问题,量一多,价格自然就便宜下来了。

果然,再看了一眼其他的东西,只要是能够大量制造的,价格全都比鲁普奈尔便宜好几倍最让卜哥心动的就是卷轴。

各种体系之中,沙民的元素体系和西方各国的魔法体系,最为相近,两者其实同出一脉,都是不达米亚文明的传承,而制作卷轴的技术,就是不达米亚文明最先发展出来的。

所以这里的卷轴,卜哥也可以使用。

旁边一个摊子卖的就是卷轴,价格极其便宜。

卜哥看了一遍,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就是没有用于攻击的卷轴。这倒是很容易理解,毛拉们都有自己的本命巨灵,巨灵的攻击力极强,根本用不着卷轴帮忙,毛拉们购买卷轴,想必是为了应付本命巨灵做不到的事情。

好东西自然不能放过,不过卜哥并不急着买,他要把所有的商品都看一遍再说。

看着手里的这本图录,卜哥有些犹豫,这东西不便宜,既然巴米尔已经买了一本,他就用不着再买。不过手里没有一本图录作为对照,他又不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有用。

左思右想下,卜哥最终做出一个无奈的决定,他蹲在摊子前面翻阅着那本图录,仗着记忆力好,他打算把有用的东西全部记在脑子里面。

在旅途之中,他一直在为两件事情而烦恼,这两件事无疑就是此刻他最感兴趣的东西。

首先他要找一种能够逃脱飞毯追捕的手段。

沙民不愧为擅长旅行的种族,在图录的目录之中有专门的一节,记录各种用于旅行的方法,里面又以飞行之类的手段最多。

飞行部分的目录之中,真正实用的极少,仅仅只有两类,一种是飞行兽,其中以各种巨鸟为多,非鸟类就只有狮鹫和飞龙,后两种根本是天价,以卜哥现在的富有也不敢问津,而且介绍之中写明了,这两种飞行魔兽的饲养难度极高。

卜哥没有亲眼看到过狮鹫或飞龙,不过他听说过,教廷有一队狮鹫骑士,那是王牌之中的王牌,从来都不轻易显露于世人眼前。法克王廷据说也有狮鹫和飞龙,但那只是传闻,就算有,也只可能有两三头。

至于巨鸟就比较多了,当初就听哥顿提起过,他所属的舰队就有飞鸟骑士,在舰队航行的时候进行空中侦查。

卜哥并不打算选择飞行魔兽,听哥顿提起过,饲养飞行魔兽,需要一大片地方让他们活动,还必须建造高大宽敞的房舍,让它们晚上休息,其他麻烦还有一大堆。

另一种飞行方式,就是模仿鸟类飞行的魔导器,巴米尔和兔子提到的奇美拉之翼就是这类东西,此外还有蝙蝠披风、风羽衣等等几种,这类魔导器的特点是速度都不快,飞行距离的远近就看使用者的魔力多少。

在图录之中,卜哥也看到了老毛拉提到过东方修道者的“飞剑”,那是在飞行类的最后一页。放在各类最后一页的东西,都有些特殊。

飞剑只有两把,果然如同老头所说,既是武器,又是用于飞行的魔导器,图册上的介绍非常详细,这两把飞剑属于一个叫“崆峒”的派系所造,之后经过一位侏儒大师的改装,可以用魔力给飞剑充填能量。

从图录上列出的资料看来,这两把飞剑确实是好东西,速度比飞毯快多了,不过所需的能量也异常惊人。

卜哥反反复复看了很多时间,最后还是不得不放弃,那两把飞剑的价格就不说了,所需要充填的魔力,也不是他能够用得起的。

心中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幸好卜哥很快就发现了他要找的东西。

图录上果然有“缩尺成寸”的介绍,只是暂时没有现货。就像老头所说那样,这种法术的要求不高,卜哥对上面介绍的原理一点都看不懂,只是隐约感觉到和门有点像,并非当初想象之中的加持类法术。

从字面上就可以猜得出这种法术的作用,缩尺成寸就是将距离缩短十倍,也就意味着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这确实是任何加持神术或者魔法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虽然没有现货,不过卜哥也并非一无所获,在缩尺成寸的下方还有另外一种法术,这种法术叫“飞行夜叉术”。

虽然名称里面有飞行两个字,阅读过介绍之后,卜哥却发现,这根本称不上飞行,只是让人变得极其轻盈,能够飘在半空中,有点像魔法之中的羽落术,消耗理所当然少到极点。

不过这种法术也确有过人之处,飘在空中的人,却如同踩在地面一般,往来奔跑、跳跃飞纵无不自如,只是飞不高,最高不过十丈,换算下来才三十多米。这种飞行夜叉术,和他的“虚空疾步”有几分相似,不过比“虚空疾步”要高明许多。

卜哥原本就在考虑更换一些装备,脚上这双靴子确实也已经不太适用,到了该淘汰的时候了。

找到了一件好东西,卜哥越发兴奋起来。

他将图录迅速翻到消息传递的目录。

老毛拉又说对了,里面的东西比鲁普奈尔多得多,这其中又分成两类,一种是短距离传讯,另外一种是长距离联络。

前者大多是用水晶球、晶镜、晶盘投影之类的魔导器,传递声音和影像,距离多在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之间,其中的一些除了用来传讯,还可以用作侦察。

后者的种类就复杂了,最多的就是用各种小型飞鸟传递消息,图录之中罗列的各种飞鸟之中,速度最快的是一种叫“褐血燕”的魔鸟,比飞毯还快一些,不过和其它的一些传讯方式比起来,慢得就像是蜗牛爬。

最快的全都是元素生物,之前提过的光明信使,是一种拇指大小的光人,能够在瞬息间飞行千里,用它传递消息,无论远近都能转眼到达。

不过卜哥并没有选择它们,正如老毛拉所说,所有的元素生物都很难伺候,他可没有那么多钻石、乌金或者风磨铜去喂养这些小精灵。

他的眼睛盯着图录上的另一件东西,那又是一把飞剑,不过比之前的两把小得多。

图录上的这把小剑,一点都看不出剑的形状,而是一枚花生米大小的透明珠子,一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一颗缩小了许多倍的水晶球呢,这恐怕是他所看到过最不起眼的飞行魔导器。

论速度,这把飞剑算不上出色,比起那些元素生物差远了,不过它比飞鸟之类的又快了许多,一日夜间能够飞行十万里,换算下来是一秒五百七十多米,这比重型军用弩发射的箭矢快得多了。

卜哥看中的是这东西还有攻击力,既然是飞剑,肯定是远距离攻击,对他这个射手来说,正合适。

他是一个尴尬的射手,他的箭矢威力不足,更糟糕的是射程太近,威力可以用其它的办法弥补,但是射程太近的弱点,却没有办法解决,就算将护臂改装重炼,增加弦丝的弹力,也最多将距离拉长到三百米左右。

这把飞剑的威力不怎么样,但是距离却够远,以他的实力,能够做到攻击任何目视范围之内的目标。

卜哥打定主意要把它买下来。

最感兴趣的东西都已经找到,卜哥开始翻看其它的目录。

对于各种魔导器,卜哥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很多,图录之中数量最多的是法杖、法袍、头冠、戒指、项链之类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没什么用处。

这里的特产飞毯和神灯更是用不着。

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别的魔法师连看都没有兴趣看的那些“垃圾”。

垃圾中往往会找到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奇怪的东西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用处,就像他淘到的点金棒、虚空疾步靴子,和那条叫“裂山锤”的鞭子,原本都属于垃圾。

除了垃圾,他还喜欢淘的是杂物一项,虫哨就是从其中淘来的。

这个集市的垃圾很少,毛拉们并不擅长炼制魔导器,自从发现召唤本命巨灵的方法之后,他们就失去了研究的动力,所以法杖、法袍、卷轴和各类药剂数量众多,价钱便宜,但是制造出来的垃圾却极少,大部分的垃圾反倒是从东方和西方各国进来的。

卜哥顺着目录看下去,隔三差五就能够看到一件用得着的东西。

其中有一样让卜哥感到欣喜不已,那是一套小旗子,总共有一百零八根之多,每一根都像是小孩的玩具,不过那上面布满了奇怪的符咒。

卜哥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但上面的说明让他感到非常熟悉,这东西叫“奇门阵旗”,展开之后,可以将人或者物品,在任意两根奇门之间传送。

这根本就是一套组合的门嘛!

按照说明上所写,这套奇门阵旗完全展开,能够笼罩方圆一公里左右,绝对是好东西。

这样的好东西,怎么会被当成垃圾呢?

仔细一想,卜哥顿时明白了。

为什么“门”在西方各国可以卖得那么好?那是因为有教廷的存在,所以魔法师们不得不躲躲藏藏,门恰好有这样的作用。

而在这里,毛拉们根本用不着躲藏,所以也就用不着这种掩人耳目的东西。加上巨灵之间的战斗往往笼罩数亩方圆,若是卷起狂风或沙暴,那范围更是惊人,在半径一公里之内传送,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毫无意义。

卜哥突然间灵光一闪,塔奇还有两个集市,这类垃圾应该还有很多,如果将另外两个集市也走一遍,说不定还能够遇到什么好东西。

买这些“垃圾”花不了什么钱,更何况现在他对钱一点都不在乎。

他刚刚在特鲁贝尔发了一笔横财,临走之前还通过埃德向伯爵借了一笔钱。随着水涨船高,伯爵愿意借出的限额越来越大,这让他既可以大手大脚花钱,又能够始终背负着巨额债务。

如果再没钱他就做几件珠宝卖给那些拉波尔首领,和那些拉波尔首领打成一片的时候,他已经摸熟了拉波尔人的审美情趣。

将图册合了起来,卜哥走到老毛拉哈塔卜的身边。

“乘坐飞毯,把三个集市全都跑一遍,需要多少时间?”卜哥问道。

老毛拉一脸苦涩,自己又要担当车夫角色了,他也猜到卜哥想做什么,这家伙淘垃圾货的喜好,早已经从巴米尔的口中传扬了出去。

“塔奇帝国东西长六千多公里,三个集市相距虽然没有那么远,加起来却也有五千公里左右,来回就是一万公里,就算我不吃不睡,也要飞上五六天左右。”老头一脸愁容。

“那就拜托你了,等到买好东西我们就立刻动身。让巴米尔、托尔和马罗尼克先留在圣城,去调查那位盗圣的行踪。”卜哥说得非常轻松,因为他并不需要担当车夫的角色。

老毛拉已经无话可说,他早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进入圣城已经是晚上,在这里只能用双脚行走,骑马、骑骆驼都被认为是一种亵渎,更别说坐着飞毯在头顶上飞了对卜哥来说,这或许是他看到过的,规划得最为整齐的一座城市。

所有的街道都是平行或者垂直,每一个街区都是四四方方,就像是被刀切过一般平整,更整齐的是那些房子,这里的房子都差不多,不高,只有两层楼,楼梯在外面,楼顶平平的,既是屋顶也是阳台。

离开集市之后,卜哥并没有能够和老毛拉立刻启程,因为没有老头在这里,那三个人根本别想进城。

凭着老毛拉的身份和面子,总算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找到了一家旅店,旅店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塔奇人,戴着红色的小帽,总是笑眯眯的看上去非常和气。

虽然在法克,卜哥听到的全都是塔奇帝国如何落后和野蛮,不过亲自到了这里,他发现塔奇人其实挺宽容的,或许是因为商业对这里来说,实在太重要的缘故,一路之上,人们即便看出他们是来自西方各国,也不会围拢过来指指点点,或者表现出敌意。

如果换成一群塔奇人,行走在鲁普奈尔的大街上,情况肯定不同,就算治安署的人不过来查问,教会的人也会跳出来。

“巴米尔,你在塔奇住过,对这里最熟,你和马罗尼克去调查那个人的消息,不管情况有多么糟糕,都要等我回来之后再做决定,托尔,你就留在旅店之中,别惹是生非。”

卜哥吩咐完这些事情,突然想起法克那边还有重要的事情。

“你们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法克那边的消息。”

“你不是要去另外两个集市吗?其中有一个集市非常靠近奥德雷,你顺路绕一下,不就什么消息都有了?”巴米尔讪讪说道。

“我可不想让别人发现行踪。”卜哥心中暗想,现在他躲别人都还来不及呢。

虽然对巴米尔的话不以为然,卜哥却又知道了一件事,原来塔奇帝国的一个集市离奥德雷很近。

奥德雷的首都维纳,肯定也有一个集市,要是有机会的话,在这两个集市之间倒卖东西,一定会得到非常可观的利润。

毕竟除了那些垃圾之外,任何一件魔导器都值几千金币,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也不在少数。

虽然心动,不过卜哥这一次不打算那么做,抱着魔宠兔子,卜哥和老毛拉哈塔卜出了城,一出城门,老头就将飞毯取了出来。

随着一阵呼啸的风声,飞毯已经窜上云端,老毛拉这一次是用最快的速度赶路,为了这趟旅行,他还专门在圣城的集市上,换了一条速度最快的飞毯,比他以前用的飞毯快了近两成,不过价钱却贵了一倍不止。

或许是因为有过乘坐飞毯全速飞行的经历,卜哥比上一次平静了许多,看过了那本图录,他已经知道世界上还有比飞毯快得多的飞行工具。

虽然飞毯很快,不过他们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这又是一次漫长的旅行,飞毯宽度才一米半,只能盘腿坐在上面,而且连动都不能动,这种旅行绝对称得上枯燥而且辛苦,卜哥无事可做,只能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观赏,用来打发时间。

飞行夜叉术是一本泛黄的书,除此之外还有一迭符纸,上面画满了稀奇古怪的符咒,这东西的用法异常简单,只要往小腿上一贴,就可以踏步飞行,那本书里所写的是符咒的画法和炼制的方法。

书的背后黏着一张纸片,那上面有一个魔法数组,想要用魔力来启动符纸,就必须靠它,集市上卖的东西,几乎都有类似的附赠,要不然不同体系的魔导器,根本就无法使用。

卜哥只是翻了翻,就把书放了回去,这类符纸是消耗品,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如何制作。

随手翻出飞剑来,随着卜哥的心意转动,无色透明的珠子,渐渐变成了一把三寸长的透明尖梭,这下子总算是有点像剑了,有锋有刃只是没柄,透明的剑身薄如蝉翼,唯独正中心有一条红线,那是滴血认主的时候,注入的那一点血所化。

看着这个如同玻璃片一样的东西,卜哥暗自嘀咕,他真有些担心,这东西会不会一碰就碎,用它做武器好像有点玄。

和飞行夜叉术一样,这柄飞剑也有附赠,不过附赠的却是一组法阵,这些法阵有的专门用来充填能量,有的用来启动,更多的是用来驾驭和操控。

在附赠之中,还记录了这柄飞剑的来历。

这东西来自一个叫“瞬影剑派”的小派系,这个派系中有一个怪才,制造了一件失败的作品,他借用一种在修道者之中公开的顶级飞行术——金光遁法,将这种飞行术炼进了飞剑之中。

按照上面所说,金光遁法是一种极其高明的飞行术,只有那些修炼到极高境界的修道者才能够运用。

那个怪才把金光遁法炼进飞剑之中,原本是希望能够借此降低金光遁法的运用难度。结果居然成功了,不过同时他也发现到自己的失败,练成的飞剑虽然谁都能够用,不过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大多数人根本无法驾驭,能够驾驭的人,也都是能够运用金光遁法的高人。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件鸡肋作品,但它毕竟是一把将速度发挥到极致的飞剑,不能够御剑飞行,却还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当作武器来使用。

正因为它有些鸡肋,所以非常便宜,只比那些“垃圾”稍微贵一些。

掂着手里的“玻璃片”,卜哥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这东西能够飞,而且飞行速度快得惊人,只是不知道怎么用。

看了一眼在前面驾驭飞毯的老毛拉哈塔卜,这老头应该也不懂得东方修道者的秘法,不过比他这样一无所知,总要强得多。

想到这里,卜哥不由得试探问道:“教廷的神术、你们的巨灵召唤、瑜伽苦修士的个人力量和修道士的道术,谁更强一些?”

听到这样问,老头颇为不悦,嘟囔了一句:“这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卜哥并没有因为老头的不悦而退缩,老头答应为他工作七年,到了时间肯定会离开,所以他用不着像对马罗尼克那样拉拢。

老毛拉只能解释道:“教廷和我们打了那么多年,谁都没有赢得胜利,只能说我们的巨灵召唤和教廷的神术各有所长。不过这种不分胜负,还和人口、资源和国力有关。”

换了一副鄙夷的语气,老头继续说道:“那些瑜伽苦修士所在的国家,自古以来都是一盘菜,谁都能够吃上两口,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比那些苦修士更强,只能说那些苦修士从来不管国事,太在意自己的修炼罢了。”

像拉波尔和塔奇这样政教一体的社会,被称作为智者的毛拉们,同样把自己看作是部族和国家的守护者,对于那些瑜伽苦修士的不作为,理所当然看不上眼,言语之中也就不太客气。

沉默了片刻,待要说到东方修道者的时候,老头有些头痛起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对于那些修道者,他所知也并不多,那些修道者保守而且封闭,他们不允许其它人进入其势力范围,也很少到外面行走。

“那些修道者呢?他们很强吗?”卜哥追问道。

老头有些讪然,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也可以那么说。”

这不是卜哥需要的答案:“如果你们两方打起来,谁的胜算大一些?”

老头听到这话有些不太舒服:“谁会和他们为敌?那些修道者从来不惹别人,别人也很少去惹他们。”

卜哥稍微一想,顿时抓住了话中的破绽:“你刚才说到瑜伽苦修士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些苦修士所在的国度,经常受到别人的侵入,听那个意思,你们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以此推断,你们也不是很安分守己,肯定和东方的修道者也交过手,看来是打不过人家,被赶了回来。”

老头颇为恼怒,不过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卜哥一下子捅在他软肋上。

“说说看,东方修道者到底哪里厉害?”卜哥继续追问。

老毛拉无奈,只得忿忿说道:“也不能说他们厉害,只是他们的观念有些与众不同。”

既然开口了,老头也就不再遮掩,干脆全都说了出来。

“那片土地上的人,并不喜欢光明正大的对决,他们眼中的高人并不是决斗场上的常胜者,而是一击不中全身而退的刺客。

“不过他们比刺客厉害多了,东方修道者都会学一门预言术,他们在出手之前,总是用预言术测算各种可能,除非有极大的把握,要不然他们绝对不会出手,同样这也意味着,他们一旦出手,就很少落空。”

老头的语气之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我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决定了有什么擅长,东方修道者发展出了几千种预言术,有些预言术专门测算别人的弱点,有些预言术能够推算别人的行动,有些甚至能够用来侦察和窥探,让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突袭和逃跑,他们是除了我们之外,最擅长飞行的种族,不过我们是为了旅行而研究飞行,他们则是为了突袭或逃跑而研究飞行。

“他们的攻击方法也讲究突然,比如他们喜欢用的飞剑,就是一种快速迅疾的远射武器,能够在你感知的范围之外发起攻击,等到你察觉,已经来不及躲避,更别说抵挡。他们还擅长各种神雷,那是事先收集并且储存的雷电,需要用的时候,只要直接释放,既用不着念咒,也没有雷元素聚集的征兆,让人防不胜防。”

卜哥心中一喜,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很像碎山雷!”

老头两眼翻白,这才想起,眼前也有一个喜欢算计的家伙,而且此人似乎也对突袭极感兴趣。

“为什么我没有在集市上看到类似的东西?”卜哥忍不住问道,碎山雷属于杂物,对这个目录的东西,他绝对没有漏掉。

“他们不会卖的。”

老头耐着性子解释:“那些东方修道者非常封闭,他们甚至不允许非人类联盟进入他们的国度,所以那里也就没有集市。

“他们只出售低级的货色,而我所说的神雷,都是高级物品,他们很少往外卖,神雷只是一个统称,据我所知,这类东西有数十种之多,有的叫‘霹雳子’,有的叫‘雷鸣弹’,名称多着呢。”

卜哥仔细地听着,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一直以来他都感到迷惘,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他的能力有些凌乱,半吊子箭术曾经是他仰仗的手段,现在看来用处越来越小。和箭术一起得到的,还有同样半吊子的魔法,他最擅长的就只有一招强光术,这招用来暗算倒是不错,不过毕竟只是辅助魔法。

鱼人鳞甲给予他控水的能力,除了水上行走,还可以短距离控制别人的血液,不过对高手用处不大。

剩下的就只有神圣斗气和神术加持,偏偏他又缺少运用的方法,空有力量不知道怎么使用。

卜哥一直都觉得自己缺乏进攻的手段。

现在他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塔奇帝国的另外两个集市,一个在靠近奥德雷的伊斯坦城,另外一个是在被吞并的古波斯帝国首都喀布城。

卜哥的运气确实不错,在喀布城,缩尺成寸的法术也被他买到了,同样是一迭符纸和一本书,只要把符号纸贴在腿上,就能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

在喀布城他又淘到了一套奇门阵旗,这一次只有三十六根,不过展开之后笼罩的范围反倒比前一套更远。

除此之外,他还在杂物一类中买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块名叫“息壤”的泥土,按照介绍上所说,真正的息壤是神话之中神赐的泥土,能够自行增长,不过他买到的这东西并非神物,而是东方修道者按照神物炼制的赝品。

这块仿造的“息壤”只有拳头大一团,只要和泥水沙石混合在一起,就能够变得坚硬如岩石,据说东方的修道者都用它来建造洞府。

这团东西的价钱并不便宜,幸好卜哥用不着很多,虽然只是赝品,却也有生生不息的能力,只要把这东西和泥土以及另外几种材料混合在一起,用附赠的炼制方法炼一遍,就可以复制出更多的息壤。

卜哥其实也并不需要用很多,千年帝国时代,人们就懂得使用火山灰和沙子混合,制造混凝土,只是没有砖石那么坚固,加一点点息壤进去,只是为了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六天的漫长旅行,当然不可能只有这点收获,卜哥零零碎碎买了一大堆东西,身上背着戒律,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钱人的他,花起钱来自然有些大手大脚。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充当车夫的老毛拉哈塔卜,想要别人卖命,就得经常给点甜头,三个集市跑下来,老头上上下下所有的东西都换了一遍。

六天之后,两个兴奋却又充满了疲惫的旅行者,进入了圣城。

仍旧是那家旅店,仍旧是那个和气店主,但是卜哥却没有看到三个同伴的踪影。

在他们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光头无须的胖男人,此人光头短袄,手臂上戴着金箍,明明是男人,眉眼间居然带着一丝妩媚。

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胃有些翻腾,他知道这是什么人了,这是阉奴。

“至高无上的皇帝窝马尔哈山陛下想见你。”

传信的阉奴并没有传闻之中那样傲慢,不过那尖细的,如同掐着脖子的公鸭叫喊的声音,仍旧让卜哥浑身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