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秋水为神玉为骨

太白楼被焚烧,方明缓步走出,他手提一壶杏花村,大口大口的痛饮,潇洒不羁,身上的天蚕衣的确不凡,点尘不染,酒水不湿,酒落到衣裳上,立刻就滑了下去,落到地上。

此时的太白楼前在没有平民百姓,长安城卫军将这里团团包围,近千的军人穿着铠甲,他们个个脸色冷漠,眸子冰冷,身上的铠甲和手中的兵器在阳光下反射熠熠光辉,这些是大汉国最雄壮的男儿,如钢打铜铸,尽显男儿的阳钢之美。

“大胆狂徒,当街杀人,火烧太白楼,十恶不赦,罪该万死!”几名城卫军偏将上前大声叱喝,一位大将更是看方明如同看一个死人。

方明哑然,“首先,我不是当街杀人,我是在太白楼里杀人,不过既然你们说我当街上人,我就杀给你们看!”

方明打出焚天手,大手伸出,熊熊燃烧,似能焚烧天宇,一掌轰出,有火焰升腾,瞬间就将数百城卫军将士焚杀,铠甲和兵器化做铁水,身躯焦黑,散发出肉香。

“先天真气!快去请诸位赋闲的将军!”那位城卫军大将心下一惊,他看出来了,这人真气远比自己精纯,凝练,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你们退开,他是先天强者,你们远远不是对手。”这位大将高声喝道,他纵知不敌,却也看不下去自己手下的士卒白白身死。

方明呵呵一笑,他轻轻跃起奔向几名偏将,偏将都是后天颠峰,内劲贯通全身的高手,但对于方明来说,先天真气微微一吐,就足以将他们经脉灼断,脏腑燃灭,彻底焚杀。

那位城卫军大将脸色铁青,被方明焚杀的偏将有他的侄儿,那是他的血亲,身体中流淌着同样的血。

不过很快他就没办法在愤怒,方明杀到他身旁,大炎灵镇天秘术一出,城卫军大将一拳轰来,一层晶莹如玉如火一般澄澈的防护层出现,百分之五十的力量反弹回去,那位大将措不及防之下哇的就吐了一大口鲜血。

方明趁机右手化爪,如大鹰一般探出,手上燃烧着熊熊火焰,如同地狱烈炎,追魂索命,一爪狠狠探进那位城卫军大将身躯,将他心脏捏爆!

然后手上的烈炎熊熊燃烧,瞬间就将这具身体烧成焦碳。

方明回头,看到数十名士卒向外远去,明显是去搬救兵,请诸位赋闲在家的大将,甚至元帅前来,不过这正是方明最愿意的事情,他火烧太白楼,疏散了心中的郁结,下狠手毙了一位先天强者,被擒拿后装在囚车里的怨恨也随之烟消云散。

“他们走了,那就屠了你们!”方明大笑,他见过无数杀戮,从来不会有心慈手软的心思,他每次出手就是数十人身陨,焚天手燃起漫天大火,周围的商铺,百姓居所,都在燃烧。

这燃的不是凡火,而是先天真气化做焚天之手而燃起的火焰,许要很多水才能熄灭。

方明几个起落就制造了一场大火,烟火气息直冲九霄,黑烟滚滚,整个长安都向这边张望,连皇宫都得到了消息。

大汉当今帝王刘澈目光冰冷,“这么大的火,城卫军是干什么吃的!”周围许多文臣武将跪下,有大将上前面圣,“陛下,臣愿往擒拿狂徒。”

刘澈冷笑一声,“擒拿?敢在我大汉王都长安做出这种事情的,仅仅只是擒拿?”

那个大将打了个寒颤,立刻改口,“陛下,臣愿前往镇杀那狂徒。”

刘澈这才满意,挥手让那大将出宫,这大将汗如雨下,连忙就要出宫,他圣眷极浓,如今又是危机关头,可在宫内骑马。他寻了匹马儿翻身而上,正欲挥鞭,只听一个声音从后传来。

“霍叔叔,可否让月儿陪你一起前往镇杀那狂徒?”这位大将叫做霍驱,他号称是整个大汉第一先天强者,连当日在秦汉战场逞威的韩新都自认不是他的对手。他回头看到一个身穿白衣,飘逸如仙的少女前来。

那少女眸若星光,仿佛秋水为神,皮肤白皙,似乎玉成骨髓。

“月公主既然愿往,臣自然答应。”霍驱认出了这个少女,那是刘月,大汉当今帝王刘澈最出色也最值得他骄傲的女儿,年方十八,却修炼箭术十二年,一箭射出足以轻易将后天颠峰高手都给射死,他笑着答应。

刘月是一位真正的后天颠峰,只差半步就能凝聚出真气,霍驱觉得,有自己在场,除非对方是先天大圆满,否则绝对没人能伤的了刘月。

他有这个信心。

霍驱和刘月各自挑选了一匹骏马朝着太白楼奔袭而去,越是靠近太白楼,烟火气息越是浓郁,那味道非常难闻,霍驱久历军伍,他不觉得有什么,刘月却娇生惯养的,从没闻过这种味道。

到处都燃烧着烈火,到处都流淌着鲜血,尸体遍地都是,有士卒,有平民,有商贩,还有偏将的,霍驱怒从心中起,这都是他大汉的子民!

一群群大汉士卒悍不畏死的冲锋上前,但一个个都被方明给杀了,巨大的实力差距下,如同一群蚂蚁想要杀死一头大象,蚂蚁拼尽全力也奈何不了大象,而大象只要动动身子,立刻可以碾压死一大片的蚂蚁。

方明在杀戮中大笑,两名赋闲在家的汉国大将连手杀来,被方明动手杀了,这些赋闲的老将远离了沙场,虽然身体中还有在战场上千锤百炼历经无数生死才产生的战斗意识,但他们毕竟老了,血气不在旺盛,方明的大炎灵镇天秘术又太逆天了,这让两名大将被方明轻易撕了。

霍驱和刘月赶到的时候,他们正好看到一个白衣如雪,飘逸若仙的男子大笑着将一具尸体撕裂,脏腑和鲜血噗嗤一声从尸体断裂处流了出来,有几滴鲜血飞落那男子衣裳上,很快就顺着衣裳滑下,落到地上。

这男子横行于人群,杀人如麻,偏偏潇洒不羁,有若谪仙临凡,说不尽的逍遥,数不尽的洒脱。

“他穿的也是仙侣情缘……”刘月只感觉自己的心里好象有一只小鹿在乱撞,她身上穿的也是仙侣情缘,传说这是天衣坊手艺最好,被尊称为神师的一位制衣大家所制,那位制衣大家曾言,能穿的上这仙侣情缘的一男一女,定然会成为一对神仙美眷。

霍驱怒气冲天,他拍马而下,顺手取出自己手中的长枪,长枪如龙似蛇,蜿蜒流转,其内蕴藏有若固体一般的先天真气,一枪捅出!

“月儿,我缠着他,让他做你的活靶子!”

霍驱知道刘月的手段,那是真正的神射手,绝对的百发百中,说射苍蝇左眼,绝对不射苍蝇右眼。

刘月答应一声,她取出了一张如月一般晶莹,如玉一般温润的大弓,她手中无箭,她贯穿全身上下的后天内劲所化的箭支,要比一切钢铁所制之箭都要恐怖!

大弓在手,刘月面容一肃,死死的盯着方明,只要一找到空隙,她就会毫不留情的射出追魂夺命的一箭!

“你使弓箭?我倒认识一个人也是女孩子,她也用的是弓箭。”方明看着刘月,他想起了寒冰射手,那位寒冰家族的第一高手,因为失去了大弓,寒冰射手一身战力,十成剩不了一成。

方明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这大弓夺走,送给寒冰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