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庭审

刘克明打开支票,看着支票上那一串长长的数字,想着今后的日子那可是要过的有滋有味了,不过刘克明还是有些顾虑,到底这五百万是归自己所有还是归公?还是去找韩伟正说说这事情吧,但支票上填写的标头却是蓝海集团。

黑涩会用的怎么会是蓝海集团的支票?难道是蓝海集团控制了这些组织?还是这黑涩会组织原本就是蓝海集团所养的?韩伟正之前多少给自己提到过些蓝海集团背后这黑涩会势力的事情。

突然,刘克明的手机响起。是胖子朱明明打来的?说是明天是庄大虎的庭审,问他要不要去?

去不去呢?自己跟庄大虎本来关系就很不错,之前只是因为白馨儿与他之间的误会而友谊破裂,现在事情清楚了。刘克明想着庄大虎,突然对他产生了怜悯之心,这家伙也真够可怜的。

庭审这天,看守所的民警特意将庄大虎收拾干净,给他整理了头发。

当刘克明来到刑庭时整个大厅没几个人还是空****的,他找了个靠中间的位置坐下。刘克明不想坐在前面,因为他避免庄大虎看到自己而尴尬,必定庄大虎现在还在以为自己对他有所误解。

朱明明慢悠悠地从外面进来,巡视了一圈整个大厅,看到了刘克明,于是就在刘克明身边的位置坐下。几日不见,两人想欢快地交谈,但这里必定是庭审的地方,*肃穆。

庭审开始了,庄大虎站在被告的席位上,他身后站着两位法警,虽然庄大虎被收拾了整洁,衣服也干净,但他的面容却是灰暗的。

刘克明看着庄大虎的背影,这身板比之前他所看到的那个年轻挺拔的身板看上去要佝偻了很多。一个人一旦没了精神,那他的躯体也会慢慢萎缩的。

“被告辩护方,你对公诉方所公诉的事实和证据是否有疑问?”法官问吕良。

吕良端正地坐在辩护席位上,说道:“我对公诉方在起诉文书中,关于被告庄大虎的供述词的真实性有所怀疑。”

法官:“那请发表你的疑问意见。”

吕良:“在整个案件当中,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几位证人的证言中都一致肯定当时被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这些证人的证言中表明他们当时听到施救的人将驾驶室内的被害人周正国抬出送往车上时嘴里不停地说:‘快,还没死,能救活’这养话,这说明当时这个被害人并没有死亡,被害人周正国正真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后来的介入因素,也就是那场车祸。所以,我方认为,被告庄大虎不构成故意杀人。”

法官:“嗯,公诉方有什么要反驳的吗?”

检察官:“我认为辩方的理由不成了,因为辩方刚刚自己也亲口说了,说那些证人只是听说的,并不能断定周正国当时没有死亡。”

吕良:“那至少公诉方在证据中应该将这些证人的证言当庭宣读的,但公诉方却没有宣读一个这样的证人证言,这分明是在隐藏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检察官:“就正如辩方刚刚所陈述的,那些证人的证言只是当时听到的,他们没有亲眼看到周正国当时到底有没有死亡,所以我们认为那些所谓在场证人的证言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太弱。倒是被告庄大虎他本人的证言更为直观,因为庄大虎在供述中交代,他当时看到了被害人偏着脑袋,认为被害人当时已经死亡,而且被告他也承认当时有一刀刺入了被害人的心脏,试想,有哪个人心脏被捅一刀还能活的?而且被告当时目的很明确,一刀直刺心脏,心脏是致命部位,出现任何的损伤将会立刻使人致命,所以根据被告当时的手段,被告是存在故意杀人的嫌疑。”

吕良:“但我认为被告庄大虎在当时是因为受到惊吓心里紧张,而且当时场面极为混乱,庄大虎的供述与事实可能因为庄大虎受到刺激而与事实不符。我申请让被告从新供述。”

法官:“被告庄大虎,你是否能确定当时在捅被害人时你的思想认知是清晰的?对于当时发生的事情你是否记得清楚”

庄大虎这时抬起头缓缓地说道:“我只知道当时心里很紧张,我都不知道我当时在干些什么?只知道我拿刀子捅了那个司机。”

法官:“那你是否记得当时你都捅了司机身上什么部位?”

庄大虎摇着头说:“我真的记不清了。”

检察官:“那你是否记得你有一刀捅入了死者的心脏?”

庄大虎:“好像记得,但好像又不是。”

检察官:“那你当时是看到那被你捅的司机脑袋歪到一边了,那说明当时那司机已经死亡了是不是?”

“我反对公诉方带有误导的提问”还没等庄大虎回答,吕良抢先说道,“因为被告当时本来就受到了刺激,自己的父亲被挤压致死,精神严重受损,他可能会将一些产生于自己脑中的想法混到现实中,如果在公诉方这么带有误导性的提问下,很容易将自己的臆想当成现实而供述。试想,当时是夜晚,那天的天气可是多云的天气,没有月亮,没有路灯,那么请问,庄大虎是怎么看的清楚当时驾驶室内那司机的形体姿态?”

检察官:“因为当时庄大虎一楼的灯是开起的,从屋*出的光线照射到驾驶室,所以庄大虎看的清楚。”

吕良:“好,假设这种情况成立,那也说明当时的庄大虎只是模糊地看到,并不能肯定当时周正国就已经死亡。反而,那些进入驾驶室将周正国抬出的人口中却说:周正国还没死。”

检察官:“但那三名将周正国从驾驶室内抬出的人都在那次车祸中丧生,根本无法对正。”

吕良:“既然无法对正,那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这一刑法原则,可以排除被告庄大虎故意杀人的成立。”

吕良说道这里,感觉胜算很大了。

但检察官也并不退让。

检察官:“现场从机车驾驶室前的挡风玻璃所取的被害人射出来的血迹,在经过鉴定后发现玻璃上的血是喷射而出射到挡风玻璃上的,根据血迹周围的溅射痕迹来看,这血在喷射出时是有一定力度的。有这样的力度,那只有从心脏中喷射才有这种可能。”

没想到检察官最后却摊出这个证据,这是让吕良没有想到的,打了个吕良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