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理所当然

晨跑结束后,沈寒凛先回家冲了一个温水澡,然后换上溪晨一中的校服,便背着昨日就已经整理好的书包去学校了。

今天有早读,需要在六点五十分前到校。

他起来的时候是四点十五分,跑步加洗澡,花费了差不多一小时,在路边摊贩吃早餐又用了十分钟。

现在已经是五点三十左右。

天空现在才慢慢亮起,路上的行人少的可怜,学生更是没有,走过的很多街道甚至一个人都没,只有一些贩卖早餐的摊贩为了一天中唯一的能够盈利的时间忙碌着。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在他走过的道路上传来一阵阵细小的背书声,他总是不愿浪费时间,即使是在前往上学的道路上,他也会在看路的同时,背诵一些教科书上的古诗词,或者是政治历史上要教到的知识点。

他穿过学校的大门,上了三层楼梯后,终于来到他班级所在的楼层。

这层楼里的教室几乎都是乌黑一片,只有一间教室是亮着的,从教室里射出的灯光,照亮了那一块的走廊,在这黑暗无比的第三层极其显眼。

他迈着轻捷的步伐,渐渐靠近那件唯一明亮的教室。

待他走近一看上面的班牌,居然是他所在的班级,三年F班!

隔着窗户一看,里面只有一人,谭清竹!

她在灯光的照耀下拿着一本语文课本认真的看着,小嘴轻轻蠕动,好似在读着什么。

眼前的光景美的像一幅画卷,给人一副即使是外界发生了世界大战也与她无关,她仍旧会在那里继续阅读的错觉。

他的身心仿佛完全陷入了眼前的场景,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四周寂静无比,甚至可以听到讲台上面挂着的时钟秒针走动的声音。

人好像有一种特异功能,就是无论在哪里,只要被人长时间注视,就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产生。

谭清竹似乎察觉到沈寒凛注视在她身上的目光,抬起头来正好看见沈寒凛。

她的眼神好像有点呆滞,好像还没反应过来。

迟钝了几秒后,她的眼神恢复正常,仿佛一切都没发生一般,继续低头看起手中的语文课本。

在两人对视的时候,沈寒凛也已经从那不知其然的状态走出。

说实话,现在他的心情是有些沉重的,毕竟被人这样无视的滋味很不好受,而且还是他的同桌,虽然他觉得她的做法没有错,换成他自己的话,很大概率也会做出跟她一样的行为。

毕竟别人看自己是别人的权利,自己没有权利让别人转移目光。

要是你让别人别看自己时,别人回答说他没在看你,只是看着那里发呆而已,你该怎么办?

与其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地步,还不如一开始就直接无视来的要好。

他不想就这样落荒而逃,反正他们两个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只要互不搭理就好了。

不要想成是坐在一起的同桌,而是想成一个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陌生人就好了,就跟在早餐店里与陌生人拼桌吃早餐一样。

各吃各的,互不打扰,也不会有什么交谈。

他跟她是两个独立的人,彼此之间毫无瓜葛,这样就不会有刚刚那尴尬的感觉,更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愉快!

从今天开始,在教室里他要时刻保持着跟在早餐店吃早餐时与不相识的人拼桌吃早餐时的感觉。

简单来说,他之所以会觉得尴尬,只是因为,成为了同桌,就要有‘必须得和她说些什么’和‘要和对方保持良好的同桌关系’之类的想法。

只要不去想这些,就没什么事情了。

他走到门前,轻手轻脚的打开教室的门,虽然刚刚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准备,但还是跟准备上的感觉有些不同。

那种‘必须要和她说话’和‘要和对方保持良好同桌关系’的想法再一次浮现出来。

无奈之下,他只好在心里默默的对她说了一句‘早上好’然后走到自己的位置,将书包放在靠墙壁的窗上。

谭清竹的视线有那么一瞬从语文课本上离开,转到自己的身上,但也只有一瞬,然后就又回到语文课本上面。

‘都已经这么近了,居然还能做到直接无视,做的好!’他不由得在心里给她点了一个赞!

谭清竹直接了当的无视他,让他的尴尬渐渐消失,慢慢找回了之前的感觉,他俯下身子打开书包,从里面拿出语文课本,一支笔和一本笔记本。

打开语文课本翻开到《小石潭记》那一页,在心里默读了一遍后才开始在笔记本上默写。

他一边在心里默背,一边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他便默写完了,笔记本上原本空白的一页,写满了《小石潭记》的原文。

笔记本上的字体是清一色的小楷,写得很工整,让人看得很舒心,没有一丝一毫的走笔。

他重新打开语文课本核对默写的是否正确,然而没过几秒他的眼神有些闪烁。

原来是他背书的时候,少背了两个字,导致他默写的时候也少了两个字。

‘潭中鱼可百许头’和‘皆若空游无所依’这两句被他写成了‘潭中鱼可百许’和‘皆若空游无依’。

这可真是太失败了。

他居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笔记本上的那一页纸“斯拉”一声被撕下。

被他放到抽屉里,留作计算纸,他手中握紧黑色圆珠笔,再一次在笔记本上默写《小石潭记》。

五分钟不到,他就默写完了,核对过后,已经一字不差。

他再次重复三次后,确认自己已经能够熟练默写,便将笔记本和课本收了起来,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新的课外书。

在书的封面是一个满嘴邋遢胡子的大汉站在孤岛的一方。

书名是《鲁兵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翁鲁冰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一个无人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借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乡的故事。

他一看到这书的介绍,他便喜欢上了,这种孤岛生活的生活方式,与他很相近。

虽然他生活在人来人往的闹市,但他的生活却跟在孤岛生活没什么区别,他在这本书李找到了他的共同点。

他拆下书封,准备开始翻读时,用余光扫了一眼谭清竹,发现她在看的居然是语文课本。

如果细细去听,还能听见从她口中念叨出的有关《小石潭记》的文段。

“你是在背《小石潭记》?”沈寒凛不禁出口问道。

可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这不是在明知故问?

他到底怎么了啊,他现在真想找个洞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

他想不出她要是回他一句你是白痴?他会怎样!

“上帝保佑!我主耶稣,不要对我这么残忍啊!哪怕她直接无视我也好,千万不要开讽刺我!我真的会死的!真的会喔!没有在开玩笑。”

他虽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但要是,是自己先开口然后他又被人无视的话,那他的小心脏还是很难承受的住的。

谭清竹的小嘴停止碎碎念,转过头来,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已经将《小石潭记》给背下来吧?”

没有想象中的冷语相对,也没有无视他,而是直接略过他的提问,反向他提问?他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只凭借肢体的语感回道“是的。”

“刚刚看你一直在默写,而且还默写了好几次,是因为默不出来,就直接放弃了?”

“怎么可能?”沈寒凛听她这么一说瞬间就不乐意了,立马将笔记本从书包里拿出,平摊在桌上。

“你自己看,可有错误的地方?”

他一向认为,能用事实证明最好直接用事实证明,省得费一番口水,最后还是得要实际证明一番才行。

谭清竹从桌上接过笔记本,开始看起来。

她心中一惊“没想到他字写得还挺不错。”

现在这个年代,能够沉下心来把字写工整已经不错了,更别说能够写的一手好字,而且他写得还是工整的小楷,看上去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她先是惊讶于他的字体,后又被他默写的《小石潭记》给惊到了,笔记本上有他默写了三次的笔记,并且三次都是一字不差。

“没想到你已经能够将《小石潭记》给默写出来了。”谭清竹虽是心中惊讶,但脸上的神色一直没变,语气也是平平淡淡,让人感觉不出她的想法和情绪。

沈寒凛一听,冷淡的脸上浮出一丝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容,好似听到她的夸奖比老师的夸奖还要好一般。

“昨天晚上睡觉前背了一会,然后今天早上起来又花了些时间去背,就背下来了。只要正确背出,默写出来并不困难。”沈寒凛思考一会,在心中想了想措辞。

谭清竹点点,这种感觉她也懂。

两人的对话到这里又断了,二人谁也没有再开口搭话,而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时间不断流逝,教室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六点半一过,班上大多数人都已来到教室。

他们有的坐在位置上互相交流,有些则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游戏机开始打起游戏。

但有一个女生的行为是最为显眼的。

她染着一头金色的长卷发,上半身的夏季运动装穿的松松垮垮的,她的外貌很漂亮,五官端正,艳丽的妆容加上她不是很高的个子,给人一种邻家小太妹的感觉。

她拿着手机从第一组开始不停地询问对方的QQ号和微信号,然后一个个的添加,时不时还会说出一些不经大脑的蠢话,被她询问QQ和微信号的男性同学则是一脸痴迷的样子。

女生对她貌似也挺友好的样子,或许是因为她一幅又呆又蠢的样子吧?(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