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吻别

“什么计划?”杨雨菲今天穿了件校服,但连我这样的纯情小男生,都能看得出,这小妞,这穿法了不得。

因为杨雨菲的穿着表面上是平凡无奇,但我知道内里一定是波涛汹涌。因为这小妞竟然是中空的。看她今天这态度,显然是要把人生第一件制服**:校服,发挥到极致的节奏。

她今天这个打扮,让我不禁一阵的出神恍惚。

“小妞长得不错,来,跟大叔逛逛。”我伸手,做了个大叔调戏小女生的动作。

“好嘞!”

其实,特别应该一说的是,杨雨菲也没有想象中的难以养活。

朋友圈里抄两句蛋疼的爱情神对白,什么:“执子之手,方知子丑;子不走?我走!”(这句在绝对的美女面前,只是笑话一个。)、“前世的三千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真的很喜欢你,如果你不介意,就让我们开始这一段感情吧!”、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种就差不多了,她会很入戏的。

过节时,路过校长公寓顺手带几朵玫瑰,出去玩主要以街边摊和小店为主,吃个汤包、来碗拉面、四菜一汤她已经满足了。

我相信,只是我们再假恋爱下去,我就会相信娇艳的她是经济适用型的了。

我和杨雨菲恋爱特别简单,只需要牵着她的手,绕校一周。剩下的就让抛在风里的流言蜚语表演就行了,自然有大把的人做广而告之。谁谁和谁恋爱了,比如:

“某某渣男,明明前一阵子还有一个班花女朋友,不出三天又换人啦。”

“是啊,那小子是我们班的。”

“哼,造化弄人,我竟然和这小子同过班……”

……

这样的小道消息,比我拿个喇叭去宣告还要有效。

听说,我和杨雨菲走在一起,死党要掉下巴;

最冲动的是王得全,听说曾有目击者目击,此人已经气得撞树;实际上南无名不希望本书中,有虐待花草树木的角色出现的,但事实听说事实胜于雄辩,我也慢慢接受中。

其实我很享受于这些冷言冷语,因为这些都证明,我的行动是初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我却没有表面的开心,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但此次的女主角,林颖依然冷面无表情。

“问题出在那里了?”我不解惊呼。

所以我决定加重药量,我要选一个最适合的时机,在林颖的面前和杨雨菲表白!

幸好,这个发大招的时机,并没有让我等待多久。

“亲爱的,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啊……”杨雨菲的演技瞬间到位,双手捂脸,难以置信加陶醉状态立即出来了。

“一首情歌

听着你情绪里波澜的纠葛

握着麦克的手努力唱完这首歌

明显眼泪流下来了

若这不是爱又会是什么

因为有不理智忐忑的假设

才会有情感的拉扯

心里酸酸的

现在我不需顾别的

只选择为你唱一首歌

我想唱一首情歌

不需别人认可

其实唱歌更是是唱一种选择

不要求要多严格

只要能把心结合

我就会用力唱完不舍

我想唱一首情歌

你的专属情歌

其实唱歌不是期待一种附和

我明白我忐忑

明白爱是多么坎坷

但我希望你能记住我这首歌

你的歌

但我希望你能记住我这首歌你的歌..!”

……

我若有其事地往地上,单膝跪下,手捧从可怜的校长先生花圃中得来的鲜花,唱道……

这首歌难度不大,只是这样的深情情歌,唱到最后,歌者难免哽咽;所以很能明白《我们恋爱吧》里任重对着林心如唱这首歌时的那种心酸。

我心里很痛苦地看向她,“唉,她应该走了吧。”这看之下,让我差点哭出来,她竟然不仅没有落荒而逃,还在校道的附近的大树头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看着我们……

我:“……”嗯,她是木然地看着我们表演。

我内心五味杂陈,好不混乱。“我做了这么多,她一点也不心痛?一点也不伤心,为什么不跑过来,对我的脸就来上一巴掌,大声说道:‘混蛋,我们分手吧!’”

我努力地营造自己是个人渣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她在大呼分手时,不会有一点的犹豫,因为一直她以来跟她交往的是个人渣。那么她的心理就会庆幸,及时了解到他是个人渣,就不会那么受伤,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这个世界上好男人那么多,她只不过是放弃一个一文不值的人渣而已。

我努力营造的人渣形像为什么没有效果?

坐在一边几个意思?难道她从来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的内心又开始有些莫名的愤怒,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因为身体不健康,无法和心爱的她去同一间学校。又不想她太伤心,所以我自以为是地认为,只要我出轨,她就会不那么伤心地了结了我们这段感情。

我同时愤怒于她的无动于衷,我如今这么大的动作,她仍然风轻云淡的样子?害我容易胡思乱想:难道她对我对我不屑一顾,我在她的心目中,从来都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丑?

“亲爱的,你抱着我什么都不做,好尴尬的,不如你讲个故事吧。”杨雨菲,不在当局,自然不迷于现在,为了不冷场,她建议道。

“故事?”要我讲故事神马故事,我现在那里还有什么心情讲故事?

“对,就讲,那个最深情的故事‘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杨雨菲深情款款地道。

我内心叹息一声,说起了那个往日我经常用来忽悠人的故事: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句话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吧。”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

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

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

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

他走到大树脚下,*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原来这并不是两个人的故事。

……

故事讲完,我径自已经把握不住泪水已经流下来,不能和林颖同一间大学,我已经预感到了我们感情的破灭。

“但这湿漉漉的又是什么?”我的手上沾满了一串串水珠,这才发现哭泣的不止我一个,杨雨菲的泪水如同小溪,孱孱而流。

她突然起身,转身,飞快离开,无形无踪,若非手中的泪水还在,我甚至怀疑她是否来过,而我表白的一幕幕是不是根本没有发生过。

我内心大吼:“回来!剧本不是这么写的,不要扔下我一个人……”

……

这时,对面的林颖已经长身而起,向着我走来。

“怎么样,她并不是你想像的那种女人。”林颖笑道。

我感觉我自己的嘴角一阵抽搐,靠,竟然无言以对,什么情况?

好吧,我从来看不透杨雨菲这女人,对于我来说,她太复杂根本不想了解的类型。

“其实雨菲,把一切都告诉我了。”

“对不起!”我已经哽咽了,没有想到杨雨菲会这样做,也没有想到林颖这么聪明,已经发现拆穿了我们的戏份。

“你真的不喜欢我么?”

“我……我喜欢你!从来如此!”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一定有苦衷的是不是。”

“我……我成绩太差,不仅不能和你上同一所大学,我甚至都没有可能考上普通高校。”

“傻瓜……”

“这样吧,到时我会离开S城去广州打拼。三年后,如果到时你还未嫁,我还未婚,我们就在一起好吗?”

我不待她回复,嘴唇已经印上了她的嘴。

“嗯。”她嘤咛一声,的脸已经红得能滴下血来。

这就是我们的初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