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法庭上的争辩

原告律师歪曲事实的辩护可以说是狡辩让人火大,当于律师提交了最后两份物证时,冯律师的说法更是让人气的想把他痛打一顿。

于律师:“法官,我这里还有最后两份物证,一份、是我的委托人孔黎女士2009年5月20号在本市欣和医院打胎的病例记录,时间是两年前,也就是叶康志留学刚两个月后,病例上记录,当时孔黎已经怀孕9周,刚好是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从时间上可以算出,孔黎的受孕时间是在叶康志出国前没几天的时间里,

这样看来他们俩还是很正常的夫妻关系,可辩方律师刚才说过,叶康志出国前几个月和孔黎的感情就已经破裂,甚至开始闹离婚了,如果真想辩方律师说的那样叶康志和孔黎感情破裂闹离婚,那叶康志又怎么会在出国前还和孔黎发生夫妻关系?”

“反对!孔黎在什么时间怀孕根本就代表不了什么,因为我的当事人早在出国前几个月就已经和孔黎感情破裂,所以即便是孔黎怀孕了,也不能证明那是叶康志的孩子,更无法证明叶康志出国前和她发生过夫妻关系。”

冯律师这样的说法令在场旁听的所有知爱人士都气愤不已,孔黎气的差点昏倒,孔帆羽激动的立刻起身大喊道:“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姐姐坏的孩子不是叶康志的还能是谁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姐姐?”

“就是啊,孔黎为她丈夫付出了多少我们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的。”王惠芬随即起身异口同声的为孔黎申诉着。

见她俩如此激动大叫,唐蓦然赶紧制止着孔帆羽的不平情绪:“你快坐下,法庭上不能这样大喊大叫的,于律师他会处理的,你快坐下呀?”

咚咚咚,“肃静,法庭上需要肃静,谁要是再大声喧哗,就马上离开法庭。”

她们的吵闹引得法官再次敲响了警钟,而后孔帆羽和王惠芬才无奈的回到坐位上安静下来。

“请原告律师注意你的言辞,我们今天开庭辩论的是叶康志与孔黎是否存在感情破裂,而不是孔黎个人的行为,

举例着必须举证这点我想你不会不知道吧?如果你没有真凭实据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有不道德的行为就不要乱说话,否则我的当事人可以告你诽谤,请问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有没有?”

于律师的态度渐渐激动了起来,用紧迫逼人的口气严肃的质问着对方,那种理直气壮又有魄力的样子令冯律师不敢再就此话题多说什么,他自知慌乱中说错了话被对手抓住了话茬,以至于造成现在的尴尬境地,如今面临对方提出的问题,冯律师开始有些胆怯又无奈的回答道:“没有。”

“既然没有就不要说些无稽之谈无凭无据的反对。”于律师好不给他留情面,趁机对他发了一通火,压倒性的占据了优势,也令现场洋溢着正义之气,众人瞬时大快不已。

“反对无效,辩方律师继续出示你的物证。”法官评判式的说了一句,于律师又开始了接下来的发言:“我的第二份物证就是为了证实和打消像原告律师刚才所提出了那些疑问和猜测。这是一份湖南省张家界地区一家名为辛来巴旅馆的住房记录,时间是从2009年3月15日到20日期间内,也就是叶康志在出国前一个星期的时间,请控原告律师看清楚,记录上登记的两个名字就是叶康志和孔黎夫妻两,而且是只开了一间房。”说道这里时,他刻意走到冯律师对面把记录拿在他眼前看:“大家一定奇怪他们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去了哪里住了五天的时间?因为叶康志在和孔黎结婚的时候经济条件不太富裕,没有任何的蜜月旅行,所以才会在叶康志出国前去张家界补一个迟来的蜜月旅行,

有了这份辛来巴旅馆的住房记录和孔黎的打胎病例记录,足以证明在叶康志出国留学之前和妻子孔黎的关系没有任何的破裂,夫妻关系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