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的“黄金周”(1/3)

微-宋朝时实行“旬假”制度,一年三十六旬,可休36天。除这些常规假日外,法定的节假日更加丰富,据宋史笔记《文昌杂录》记载,元日(春节)、寒食、冬至各放假7日,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黄金周”。

不入圆社会,到老不风流

微-北宋的足球比赛也叫“蹴鞠”,是一项很热门的体育运动。当时的足球在外形上与今天的足球非常接近。据《宋朝事实类苑》记载,球是由动物胞衣充气,外加6片或8片尖片状皮缝成的气球,想来外形上应该和近代的篮球很接近。那时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没有不对这项比赛不着迷的。当时为了很好地管理蹴鞠队伍,规范比赛,形成有规模、上档次的比赛内容,人们还组织成立了专门踢足球的群众社团“圆社”,社团的个人会员称作“圆友”。该社团阵容强大,人员众多,影响力不逊于今天的足球协会。当时的顺口溜是:不入圆社会,到老不风流。在比赛机制和人数上,宋朝的蹴鞠也比较灵活,既有数百人一起参加的大型比赛,也有家庭式的几个人的小比赛。

历史上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

微-南宋《武林旧事》曾列出了部分球星—“筑球三十二人”的名字,当时参赛人员较汉时的每队十二人增加了四人,变成了十六人。竞赛时两队的名单与位置:“左军一十六人:球头张俊、跷球王怜、正挟朱选、头挟施泽、左竿网丁诠、右竿网张林、散立胡椿等;右军一十六人:球头李正、跷球朱珍、正挟朱选、副挟张宁、竿网徐宾、右竿网王用、散立陈俊等”。估计这应该是历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了。

“老皇历”典出宋太宗

微-“老皇历”这个词语始于宋朝,本为褒义词。宋太祖赵匡胤将王位传给弟弟赵匡义,称为宋太宗。他在位期间,注意农田水利,鼓励开荒。传说他到了每年的年终,就要宴请群臣,论功行赏,并送给每人一本历书。这本历书里记载着农历时令及耕作上的有关知识,其中有一栏叫作《四时作物观览》,是希望大臣们在政治事务中不要误了农时。由于历书是皇上赠送的,所以称它为《皇历》。

《皇历》中所记载的,主要是当年的历法,过了这一年就要更换新历法,但由于历法都是由皇上赠的,对旧历法仍然要认真保存,并给旧历法冠一个“老”字,故称为“老皇历”。

“老皇历”对新一年来说,是不适应的,根据这个意思,“老皇历”逐渐演变为贬义词,指因循守旧的思想行为。

素富贵,行乎富贵

微-乡宦就是居住在乡中的离职的官僚。江南地区自明中期以后经济十分繁荣,并且出了不少人才,在全国可算是首屈一指,不仅做高官的人特别多,而且他们的生活水平也是其他地区不能相比的。所以,仗着自己有钱并且做过大官,

乡宦们鱼肉乡里,恣意欺压百姓,在当时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松江府有一个姓顾的参议,有一年冬天腊月的时候,天气十分寒冷,他的儿子竟然命令家仆蹲在自己的面前,然后把双脚放在家仆的怀里取暖。他不仅不为自己这样的行为感到羞耻,而且十分心安理得,一点都不避讳。客人撞见了他这种行为,十分惊讶,可是他竟然振振有词地说:“素富贵,行乎富贵。”这是《中庸》里的话,意思就是说,既然我富贵了,就要让富贵显示出来。这位公子竟然还能从典籍中找到自己丑恶行为的理论依据,可见当时人们已经把这种生活方式当成一种习惯并且泰然处之了。

秀才造反,明目张胆

微-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江南地区的一些生员策划了一起反叛,反叛的原因可能是对当时的政治不满。可是,这些生员大都是些贵公子,是书呆子,想要叛乱,可是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准备,也不知道要保密,还炫耀似的经常跟周围的人说起,一点都不避讳。那些富户、官家一听要有造反的事情了,都纷纷举家避难,这样一来,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于是,在他们起义的前一天晚上,苏松兵备副使一举把他们全部缉拿。本来抓到这些人之后应该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处死,可是里面很多人都系出名门,四处托人找关系,所以事情还挺不好办。朝廷刚听到这个事情,还准备出兵江南。后来兵部的官员们仔细商量了一下,觉得要是贸然用兵的话,江南地区肯定会陷入混乱,所以就上报朝廷说这只不过是江南的贵公子一时脑热的儿戏,只是有人在里面挑拨而已。后来这一起造反事件也不了了之。俗话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说的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况吧,到最后只是徒留笑柄。

江湖骗子

微-明熹宗的时候,浙江有一个姓张的人,早年的时候是个儒生,但是一直都没有什么成就。后来,他的兴趣竟转移到了谈兵说剑、跑马打猎上,成了一个侠客。由于他为人豪爽,经常慷慨地帮助别人,所以当时他的名声很响亮。有一天晚上,有一个客人来到他的家里,这个人穿得很华丽,腰上佩戴着宝剑,手上还提着一个袋子。这个袋子里还在不停地滴着血。他一进门就说:“这是张侠士的家吗?”姓张的赶紧把他让到屋子里,等坐定之后,这个客人说:“我多年的耻辱现在终于得以昭雪了,这里面装的是我仇家的人头。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位义士,我一直想报答他,听说您为人豪爽,经常救人之急,所以我今天来是想找您借点儿钱,再想办法去报答那位义士。”姓张的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于是客人把装人头的袋子留下来,带着钱走了。等到约定好的日期到了以后,并不见客人来,再看那个头,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一颗人头,而是一

颗猪头。

“有负伯仁”

微-明朝的时候,在梅溪有一个叫江天祥的人他和一个姓张的人有仇,并且还冒犯了姓张的人。官府派人去逮捕他,江天祥竟然聚众拒捕。捕头十分恐慌,当时有个叫唐一庵的人就对政府说,如果他能劝江天祥投案自首,就不抓他家里的人,不给他的家里人治罪,并且和执法的人约定好了。于是,唐一庵先生前后三次去劝说江天祥让他自首。江天祥终于被唐一庵先生的诚心诚意感动了,同意出来投案接受法律制裁。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官尉竟然背信弃义违反了当初的约定,不仅杀了江天祥,还把他满门抄斩。唐一庵先生听说了这件事以后,痛苦不止,觉得是自己害死了江天祥,并且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表示自己的悔痛心情,并且说:“我有负于伯仁啊。”伯仁就是江天祥的字。江天祥虽然死了,不过他的名字却因为唐一庵先生流传了下来,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生多胞胎给补贴

微-多胞胎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在明朝一代,出了很多一下子生下好几胎的人家。对于多胞胎的人家,明朝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明景泰三年(1452年),宛平县一个百姓福祥的妻子一胎生了3个男孩,于是皇帝就下诏令每人给予3年时间的米粮供应。明英宗天顺年间的时候,扬州有一个妇女竟然一胎生了5个孩子,这几个孩子身体和相貌都像极了,而且都活了下来,没有一个夭折的。明宪宗成化年间,曲阜人孟麟、孟凤就是一对双胞胎,孟麟后来做了陕西布政使,而孟凤则官至刑部尚书。德州人王楠、王杨也是双胞胎,王楠做官做到南京鸿胪寺卿,王扬官至右布政使。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河间

一个叫李公实的,他的妻子陈氏竟然一胎生了7个女儿,这在当时是轰动一时的事情。

穷寡妇多改嫁

微-在清代,寡妇再婚的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据《上海县志记载》,同治年间因贫穷而改嫁的寡妇占到了百分之八九十。尽管再婚妇女是“失节”之人,为统治者所蔑视,但下层民众与统治者对寡妇再婚问题看法不尽相同,下层民众认为寡妇再婚是可以理解的,是合乎情理的,应当被允许。他们对那些节烈之妇,同情之中,也有所贬责。嘉庆时,浙江乌程有一个沈氏嫠妇,家贫而不改嫁,活活饿死,她的母亲和姐姐都是再婚的妇女,沈氏生前劝母亲不要改嫁,姐姐改嫁了就和她断绝往来。沈氏死后,她母亲说她“愚”,想不开,落得年纪轻轻就死亡的结果。经她母亲说,村里的人都开始叫她“愚寡妇”(张士元《嘉树山房集》卷十、张海珊《小安乐窝文集》卷四)。这表明社会下层民众认为贫苦守节乃至死亡是不值得的,对沈氏持否定态度。这与统治者的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