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念头

吴波师叔并不知道,自己认准了的第二春,其实是一段孽缘。

如果他是网络小说男猪脚的话,碰到这种百合花,那绝对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个还有一个,完全的买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这种百合啊,相处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担心变成修罗场,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甚至连隔壁老王都不用担心,毕竟你不在家的话,她俩可以自行解决……

可老傲娇吴波是男猪脚的人设吗?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为他是被老爹从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呵呵。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东挨揍,三十年后还在河东被抓着打,别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经打,长大他妈的还是打不过!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个阴险狗头军师的男二人设,所以吴波撑死了就是个傲娇男三号。

而且以路小苏对这两朵百合花的了解……广大男性还是对她们死了心吧。

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你以为就要美滋滋的时候,分分钟教你做人。

路小苏也曾委婉的劝过吴波师叔,他也只能委婉的劝,毕竟这是她俩的小秘密,她们喜欢偷偷的百合,觉得老刺激了,路小苏也不好公之于众。

可吴波师叔对于路小苏的劝说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宁樱是“言情小说第一主编”,我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音乐总监,实在是太登对了!

宁樱这种“黄金剩斗士”哪怕年纪不小了,但肯定还是超级抢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钱,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没错,一点不虚!

除了路瘸子,老子见谁都有底气!

而且宁樱经常主动找我聊天,没错,经常。

每次都打着“打听路小苏”的旗号和自己聊天,还真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啧啧啧,我喜欢!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苏就是块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罢了,我看破不说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体贴。

这一波,稳了!

飞龙骑脸,怎么输!?

对于傲娇加自我感觉良好的吴波师叔,路小苏也表示无能为力。

这货最近还异想天开的开始研究起了言情小说,他觉得宁樱既然是这一方面的主编,而且相传她很敬业,那么一定很热爱言情小说。

就像自己,因为热爱歌曲,所以当了音乐总监。

要投其所好,多研究研究。

嗯,这一波分析,真他娘的缜密!逻辑超清晰!

他还去苏灵犀那虚心请教,苏灵犀也不怎么看,但别忘了,小夏曾经给苏灵犀推荐过不少霸道总裁文。

于是乎,吴波师叔最近看霸道总裁文看得无法自拔,还在努力学习里面的套路。

路小苏都能脑补出结局了。

“女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个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娇三秒。

心疼完他后,路小苏心中愤恨,妈蛋,谁心疼一下老子?

宁樱约了饭局,他也不好拒绝。估计依旧是由蒋新颜下厨,然后由她灌酒。

蒋新颜这彪悍的女人,神他妈能喝。

她毕竟是个能和宁樱做完羞羞的事后,光着屁股躺**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饭饱后,两女也肯定不会带他一起做点羞羞的事,一个劲的就知道催稿。

没劲!这他妈真是一辆去幼儿园的车!

还他妈逼老子写作业!

码字好累,不想码字,好想咸鱼……

万恶的吴波师叔,自己遇到孽缘就算了,还卖我!

路小苏想当个佛系写手,所谓的佛系写手,就是有灵感了就写,没灵感也不强求。能写多少凭感觉,什么时候写看心情,反正随缘呗。

可他和榕树出版社是写过合同的,里面是有最低标准的。

怎么办?怎么才能在不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还能当一条咸鱼?

一个念头从路小苏的脑子里冒了出来,然后疯狂滋长。

——把榕树出版社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