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余罪 开拍(第四更)

男人在某方面的话是不可信的。

女人在某方面的警告也是听听就好,不必当真。

恋爱中的小情侣,自然有着各自的默契。

至于所谓的只碰一下,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唰唰唰!”

一阵阵狗爪子刨门的声音。

五花肉被关在小房间里,表示有点不满。

最主要的是,外面老是发出奇怪的声音,让它知道两个主人其实就在隔壁。

“唔……好了!”苏灵犀用力地把路小苏推开,然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高领毛衣。

最让她气愤的是,毛衣里的贴身“软甲”的扣子被路小苏解开了。

她可没答应让他伸进来碰啊!

她恶狠狠地瞪了路小苏一眼,然后将手伸进毛衣里,把“软甲”的扣子重新扣上。

不可避免的,露出了一小截小蛮腰。

“看什么看!你还看!”苏灵犀面颊发红,一阵气急,抓起一个抱枕就朝他丢去。

她觉得不能再呆在家里了,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所以她最后生拉硬拽地把路小苏拉出了房门。

可怜的五花肉只好继续被关在小房间里,默默地舔了几口温水,吃了几口狗粮,补充好体力后,两个小爪子继续用力刨门。

小情侣哪怕来到了外头,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无非就是开火车,“逛,吃,逛,吃”。

可谈恋爱这种事情,哪怕呆在一起发呆,也不会觉得无趣。

……

……

将苏灵犀送回家后,路小苏倒是接到了宁樱打来的电话。她通知路小苏,《悟空传》的宣传工作已经开启了,预计半个月后上市。

路小苏卖给蒋新颜的那一本书卖的很好,市场反响热烈,年轻女孩们看了一遍后甚至忍不住又看一遍,被里面的狗粮情节给疯狂吸引。

本来呢,蒋新颜是想请路小苏吃一顿饭,好好感谢一下他的。可是一想到在新书发布会的时候,这个家伙送了一束百合花,她就感觉怵得慌。

她可不知道,这束花根本就是路小苏随手瞎挑的,也正因此,路小苏错过了他很爱吃的秋葵,虽然他好像吃再多也没用武之地。

《龙族1》,他的合约分成其实并不高,可他如今人气今非昔比,更何况早已跻身畅销书作家的行列,更是引领了青春幻想文学的潮流,所以《悟空传》的分成达到了18%。

那种动辄百分之四五十的分成根本就是瞎扯淡,出版社这样绝对是亏钱的,而且是血亏。

毕竟出版社要负担印刷成本还有宣传工作,甚至于还有各种渠道费用。

《悟空传》一经宣传,榕树出版社的电话就被打爆了,邮箱里的邮件更是多到来不及看,甚至于还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

内容很统一,语气比较差的直接开喷,比较好的则是询问为什么不出《龙族2》,而是出了一本《悟空传》?

路小苏的微博也收到了无数条私信,甚至于因为读者反应太大,还上了一些小新闻。

“又不是就你们没看完《龙族》,我也没看完啊!”路小苏表示自己也很绝望。

随着网络热议,《悟空传》未发先火,至少这个名字被很多人记下了。

而那些喜欢《悟空》这首歌的人,对这本书还是表示期待的。

连“墨镜王”王家卫都曾赞叹过这部小说,可见其质量之高。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短啊,写起来不会那么累。

短小精悍,路小苏的最爱。

……

……

经过了短暂的休假之后,路小苏再次元气满满。

《余罪》的剧组已经成立,有一半是延续《万万没想到》的班底,只是都扩充了一下,并且聘请了一些更专业的人才。

一集一百万的投资,哪怕是电视剧,也不算小制作了。

当初的《琅琊榜》号称巨制,总投资也才过亿而已。

更何况《余罪》根本就没什么人气演员,片酬很低。

虽然片酬不高,但是男主角夏丁雨却很重视这一部剧。

这几天他把剧本好好地看了好几遍,完全就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住了。接下来的时间,他除了背剧本外,更多的则是自己一个人尝试着代入到余罪这个角色中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如果能拍好,他的整个人生都会大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