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唱歌吧,老爹

老爹虽然来了魔都,但路小苏的生活其实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他去天方娱乐后,老爹就会去吴冬青的家里,每天基本如此。

没有外人知晓,原来大魔王已经回来了。

如今,《新贵妃醉酒》和《将军》的差距已经越拉越大,下载量已经反超《将军》五百余万,导致李信这段时间都没有接受任何采访,也没有再活跃于群众的视野里。

天王级的擂台赛,天方娱乐以着压倒性的优势,力压磁石唱片一头。

本身这首《将军》就有跟风的嫌疑,哪怕磁石唱片再如何的不承认,这类将戏曲融入流行歌的潮流,就是由路小苏引领的。

跟风也就罢了,如若出的作品的确更胜一筹,那么一切都好说。只可惜路小苏又玩出了新花样,相比较之下,大家就觉得《将军》有点换汤不换药了。

早上七点,路小苏早早的起床吊嗓子,他永远是那么精力旺盛,光凭这点,怎么着也饿不死,很多特殊的机构就喜欢这类少年郎。

老爹毕竟上了年纪了,起得比他还要早一点,正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晒着冬日的暖阳。

看着在阳台上吊嗓子的路小苏,老爹的手指轻轻敲击着藤椅的扶手,几次差点跟着旋律哼哼出声。

路小苏看着想唱歌却憋着的老爹,只觉得有些好笑。

他很清楚,那个年代很多唱歌的人,不只是为了赚钱,很多人是真的热爱唱歌。

路小苏瞄了老爹一眼,干脆唱起了老爹的《小鸟》。

高亢的歌声穿透力极强,还好隔壁住的是叶胖子,路小苏也不怕吵着他。

唱罢,路小苏还不忘撇过头来问道:“爸,怎么样?”

“还凑合。”老爹微微点头,手指头继续轻轻敲着扶手。

厉害了,张明宇果然是学他的!

其实啊,刚刚路天在心里是跟着唱的,喉结都忍不住动了两次,全部落入了路小苏的眼睛。

“爸,唱给我听听吧。那么多人看过你的演唱会,我是你儿子,还没听过你唱歌呢。”路小苏搬了一条小板凳,坐在旁边道。

老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他慢慢站了起来,以前笔挺的后背已经微驼,头发也已经微微泛白,最主要的是,他的嗓音是那样沙哑,高音根本就上不去了。但是唱给儿子听,他不觉得丢人。

这是路天退出歌坛后第一次唱歌。

曾经台下的是上万疯狂的歌迷,现在只有一个刚长大的大男孩。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曲罢,隔了良久,路小苏才开口道:“爸,回来唱歌吧。”

“小苏总监,早。”

面对天方娱乐的一声声招呼声,路小苏都是笑着点头,没有丝毫少东家的架子。

理所当然,老爹刚刚拒绝了他。

路小苏在心中不免嘟囔了几句。

小时候,他经常在路天的房间里看到一堆A4纸团,有几次他好奇地捡起来看了看,里面全是一些话,好似写完后不满意,亦或者是觉得自己不该写这种东西,全部都被黑笔划掉了。

那个时候的路小苏还觉得很好笑,一个开出租车的,难不成还自己偷偷写诗?

现在他知道了,那哪里是诗啊,是路天忍不住手痒,写下来的一句句歌词。

这个退出歌坛的男人,偶尔还是会怀念的吧,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和年轻时候一样,坐在桌子前面进行创作的吧。

十几二十年前的歌手,和地球上老一辈的歌星差不多,经常会有退出歌坛的现象发生,然后过个几年又开一场复出演唱会,重回歌坛。

路天离开歌坛太久了,哪怕重回歌坛,也很难再有以往的风光,更何况天方娱乐现在也根本不缺钱,也不缺人气歌手。

只是路小苏始终觉得这个瘸子还是想唱歌的。

嗓子嘶哑,唱不了高音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小苏一样能给他写出适合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