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天后邀歌(下)

魔都某别墅内,谢颖此刻正披着一件浴袍坐在沙发上。

她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至少一眼就能让人记住。

这也是很多明星之所以红的原因。

有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些明星频频在大荧幕上出现,但就是红不了,大家就是对她没什么印象,实际上就是不怎么讨观众眼缘。

可是不管怎么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但这把刀并不公平,对一些人下刀很狠,对一些人却又温柔些。

谢颖很会保养,饶是如此,女人过了三十五岁,还想让皮肤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那始终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就产生了一个词,叫“风韵犹存”。

看似是褒义词,但实际上很明显,只是犹存而已,还是和年轻时候有差距的。

谢颖,就是这样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微微靠在沙发垫上,她轻轻揉着自己的眼角,将刚刚抹上的眼霜涂匀。该死的眼角纹,要是能用熨斗把它给熨平就好了。

她已经红了十多年了,乐坛排得上号的人物,只要一说起华夏当家女歌手,她总能被人立马想起。

如果仔细看看她的履历,会发现看起来真的很耀眼。各大奖项基本上都拿了个遍,每一张专辑的销量都让其他歌手觉得高不可攀。

但她却觉得自己有点过气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过气自然只是她自己那么觉得。

其他人依旧觉得她如日中天,永远是歌坛天后。

现在是大营销时代,她这种上了年纪的女人,说实话,营销价值已经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妖艳贱货”了。

那些女团们露个大腿跳跳舞,可能比她还要更具热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娱乐圈同样是要更新换代,谢颖也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会像那些比她更老牌的明星们一样,慢慢淡出大家的视野。

但她想晚一点,更晚一点。

作为一个已经可以称为少妇的女人,她拼外在条件已经拼不过了,所以只能在歌上下功夫。

但她始终不怎么满意,所以想来路小苏这里碰碰运气。

反正路小苏是天方娱乐的少东家,迟早会有交集。

……

说实话,谢颖的歌路小苏也听过。曾经的路小苏还算谢颖的半个歌迷,最喜欢的是她那首《童谣》。

自家公司的天后找他邀歌,于情于理,路小苏都无法拒绝。

而一听到她的嗓音后,路小苏更是做不到拒绝。

像,实在是太像了!

她的声音和王菲的相似度极高,可以说是异界王菲的翻版。

“可为什么之前听那首《童谣》没这种感觉呢?”

路小苏一边想着,一边再次试听了一下。

很快她就发现了主要问题,那就是唱腔和唱法。

总体来说,谢颖的唱腔和唱法实际上有点落于俗套的,并没有把她的独特声线做到最大化。

这种做法其实也对,你可以特殊,但你不能太特殊。一旦你太特殊了,那么就注定是小众了。

可路小苏不同,他是听过王菲的歌的,没有人的歌能让所有人喜欢,但不管怎么说,她始终是大红大紫过的。

一听到天后找他邀歌,他脑子里立马闪过了无数经典曲目。

是《红豆》,是《矜持》,是《传奇》,是《笑忘书》.....

甚至于王菲和那英在春晚合唱的《相约1998》都在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

说实话,别说只是给她写一首歌,给她出一整张专辑路小苏都能做到。

但他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哪怕你是自家公司的“王牌”。

可一首歌是无法拒绝的,而且他突然想起来,他还欠大导演徐一番一首电影片尾曲呢。

虽说债多不压身,但假如能一起还上,那自然是最好的。

所以他立马给天后回了个电话。

“小苏,你该不会告诉我,你已经写好了吧?”谢颖在电话里开着玩笑道。

“嗯,写好了。”

谢颖微微惊愕,她觉得这个大男孩是不是在糊弄她?

“确切的说,是之前徐一番导演找我邀歌,我其实早就写好了一首,但是我自己唱的话少了些味儿,我寻思了一下,感觉乐坛里也没什么人可以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