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证据(1/3)

简梦故意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后捂着嘴巴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哎呀你看看我的这个记性啊,真是的,简星都已经进去了,怎么可能跟你在一起嘛,真是不好意思啊,成朵拉,我的记性不好,我给忘了。”

她的骄傲,她的挑衅,燃烧了成朵拉的怒火。

简梦笑话完成朵拉便洋洋得意,昂着下巴朝前方走去。

成朵拉一把扯住了简梦的手臂,如妖精般的眼睛释放出冷冽的光芒:“简梦,简星还会出来的,你现在笑的有多痛快,将来哭的有多难看。”

闻言,简梦怔愣了一下,然后狠狠的甩开了成朵拉,哈哈哈的笑的更加猖狂了:“哎哟笑死我了,明天就开庭了,就宣判了,简星啊,估计一辈子都要在牢房里了,她还妄想着出来呢?哈哈哈,下辈子吧。”

她一边猖狂的笑一边跟着校长走了。

成朵拉长睫低垂。

她相信简星一定会出来的。

简梦跟着校长继续考察校园。

走到外面宣传栏的时候,简梦忽然顿住了步子。

这一举动让校长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他小心翼翼的问:“怎么了?”

简梦看着宣传栏上简星那次当主持人的照片,胸口里一股子浓烈的嫉妒情愫滚了出来,照片里的简星是那么的荣耀,那么的耀眼,真是看的她好嫉妒啊:“校长。”

简梦强忍着嫉妒说:“现在,简星是什么情况我想你应该知道了,这个电影学院百年的好名声已经被简星败坏了,可是校长,你居然还把简星的照片贴在这里,你让外人怎么看?”

闻言,校长如醍醐灌顶般拍了拍脑袋:“简梦小姐,你说的太对了,我这个人真的是老糊涂了啊。”

说着,校长推开了宣传栏外面的那层玻璃,当着简梦的面干脆利落的扯下了照片,然后表忠心一般的把手里的照片咔咔咔的全都撕碎了,又丢进了垃圾桶里。

校长的这个举动让简梦十分舒服。

简梦

厌恶又痛快的看了一眼垃圾桶,心里高兴的想着,简星,从此,你就像刚才这张照片一样永远被撕碎,被人丢弃,被人遗忘。

第二天是开庭的日子。

简星穿着囚服,脚上和手上都带着脚铐和手铐,这段时间她憔悴了许多,头发松散的扎着,嘴唇苍白干裂。

门打开。

映入眼帘的便是厉枭。

厉枭清瘦了好多好多。

面容的棱角更加分明,眼窝凹陷,一看就是没有睡好。

自从简星进来,厉枭深邃漆黑的眼一瞬不瞬的盯着简星。

她好憔悴,好消瘦。

看到这样子的简星,厉枭的心就好像被刀子狠狠的挖掉一块儿肉似的,疼的他不知所措。

他的拳头攥的紧紧的。

简星见厉枭太阳穴两边的青筋直接暴起,心疼的不得了,对他笑了笑,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儿,告诉他她没事儿。

原告和被告都在。

还有两边的律师。

法官十分严肃:“现就某电影学院学生伙同眸广告公司拉拢学生,欺骗学生一案进行开庭。”

原告律师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他看着简星,露出不屑的神情,说:“被告简星和某公司欺骗学生,给原告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难以言语的痛苦,这种行为非常不耻。”

被告律师也站了起来,他生的周正,说话很有磁性:“请原告拿出证据。”

原告律师呈上了证据。

分别是一个监控,还有两个证人,两个证人分别电影学院的学生和公司的人,还有银行打款记录等。

“这些都是我们的证据。”

“先来看第一个证据。”

第一个是监控。

电影学院的女学生进去的时候空空如也,出来的时候拿着一个宣传单,从监控上来看很容易让人误解成是简星给她的。

第二个是证人。

那个学生一口咬定是简星让她们去的。

公司的证人也是一副招架不住的样子说是和简星谈好了条件,介绍年轻的学生们可以给她介绍费。

第三个便是银行打款记录。

里面有一笔十万块的记录,正是这个公司打过来的,而且打款的时间点都是刚刚好的,就在这些大学生们进入公司后立刻打过来了。

法官点点头,看向被告。

被告的律师不卑不亢,不骄不躁的:“第一,这个监控不能作为充分的证据,谁知道这个学生当时进去的时候是不是把那个宣传单放起来了等到了宿舍又拿出来了呢。”

法官点点头,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第二个证人,也就是这个女学生,既然第一个监控不算什么证据,出现了漏洞,那么怎么能相信这个女学生说的话呢,也许她是被人收买了。”

“另外,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愚蠢的公司,竟然把人主动招了出来,就好像是故意让人知道背后的人是简星一样。”

“说到银行打款记录,现在的互联网这么发达,只要有点手段就能知道我被告人的银行信息,给我被告人打款也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原告律师听到这番话气的不得了:“你这是狡辩。”

法官不高兴的看着原告律师:“不允许咆哮公堂。”

被告律师从头到尾都是一副神色淡然的样子,不像原告律师似的一副疯狗的样子:“我们也有证据指控原告是诬陷我被告。”

“上证据。”

证据呈了上来。

被告律师声音洪亮,一字一句道:“我的第一个疑问点便是贵广告公司是派谁和我被告接触的?是通过电话还是见面?在哪儿见面?怎么谈的?”

原告律师一愣,看向那个公司的人,那人站起来,想了想,自认为很聪明的说:“是用电话,不过是公用电话,简星怕别人发现,不让我用私人电话联系,我们是在公司见面的。”

此话一出,被告律师笑了:“为什么你的话跟你们公司另一个领导的话不一样呢?”

他们播放出来一个视频,是某广告公司另一个老板,他说……

(本章完)